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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7

Jun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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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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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7-02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占龙先生

  • 4、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6 月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6 月11 日至 2017 年6 月12 日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 月11

  • 日15:00 至2017 年6 月12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
  • 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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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41,85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6.27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41,8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6.2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45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7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4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71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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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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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8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5%;反对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5%;弃权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 2、 律师姓名:张焕彦、叶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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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

  • 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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