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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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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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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1 月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 年11 月24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 增加提供不超过3,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1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署了《保 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博思达与星展银行签订的授信函(银行参考编号: E30799/815466/B1)(以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500 万美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博思 达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 | Upstar Technology (HK) Limited |
|---|---|
|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 | 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 注册日期 | 2010年3月18日 |
| 注册号码 | 1432284 |
|---|---|
| 注册地址 | 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保中心1座10楼1003室 |
| 主营业务 | 电子贸易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 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境外子公司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
2022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94,333.39 | 80,224.28 |
| 负债总额 | 56,868.44 | 32,036.05 |
| 应收账款 | 24,268.28 | 12,932.98 |
| 净资产 | 37,464.95 | 48,188.23 |
| 项目 | 2021 年年度 (经审计) |
2022 年年度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06,566.58 | 276,040.04 |
| 营业利润 | 13,673.41 | 8,264.96 |
| 净利润 | 11,394.83 | 7,014.06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1、债权人(也称“权利人”):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债务人(也称“被保证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
(1)最高本金余额:500 万美元
-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同意:一经权利人要求,立即向权利人清偿权利人根据主合同与被保 证人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累计本金余额(指本金累计 发生额减去本金累计归还额后的余额)或/及所有应付款项,及其所有的相关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及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 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及被保证
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它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 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被保证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
6、保证期间:
(1)本保证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 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权利人 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相关展期协议重新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3)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 债务提前到期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如果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 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5)若内保外贷登记时,主登记机关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限为固定期限,即 使登记的担保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的,登记的担保期限亦不影响本合 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的效力,实际执行时以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 年4 月23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237.11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13.70%。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授信函》。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