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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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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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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1 月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 年11 月24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厦门太龙”)提供不超过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1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 年度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 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202300196002),约定公司为厦门太龙与交通银行厦 门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300111008)所形成的债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厦门 太龙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人民币 |
| 住所 | 厦门市海沧区坪山南里34号811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庄占龙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06月11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电气设备销售;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22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010.61 | 3,342.99 |
| 负债总额 | 2,496.41 | 2,743.41 |
| 应收账款 | 999.50 | 651.37 |
| 净资产 | 514.20 | 599.58 |
| 项目 | 2021 年年度(经审计) | 2022 年1 月-9 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908.43 | 5,263.62 |
| 营业利润 | -55.67 | 85.13 |
| 净利润 | -55.67 | 85.37 |
经核查,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债务人: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
(1)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 万元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为全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 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 年2 月28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728.93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5.25%。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 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