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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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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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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3 月2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 及子公司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 一步扩张需求,拟与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额度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 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 权管理团队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额度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在业务期限内 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 保理期限、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应收账款保理分为附追索权保理与不附追索权保理,其主要差异系与应收账 款有关的风险是否转移。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仍由公司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 险,而在不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由金融机构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险。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博思达资产组近年来业务发展良好,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同时,高周转的业 务特性决定了博思达资产组在开拓业务时,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博思达 资产组目前采用的主要为不附追索权保理。主要原因如下:

(一)博思达资产组合作的融资机构大多位于香港地区,且针对的是博思达 优质客户的应收款项,客户违约风险较低。博思达资产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系主要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从而 有利于业务开拓。

(二)博思达资产组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与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博思达资产组开展保理业务所产生的 融资费用取决于当年的实际使用规模、保理利率以及实际使用天数等因素。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上 市公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对2022 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为加 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 上述额度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额度既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又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 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