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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an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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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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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1 月20 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2 年1 月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3 回购股份的价格和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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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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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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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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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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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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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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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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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回购股份的种类、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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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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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 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0.4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5.24 万股,约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7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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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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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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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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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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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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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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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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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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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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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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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7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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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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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