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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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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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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太龙 (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照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87,000 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1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228,6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2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978,65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4 月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 目的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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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5,763.26 16,100.20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36.80 2,897.67
合计 30,400.06 18,997.87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
项目
16,100.20 10,674.60 目前完成项目主
体建筑施工和部
分设备采购与安
装工作。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97.67 1,480.21
合计 18,997.87 12,154.81

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8,997.87 万元小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 额30,400.06 万元,公司向银行取得了专项贷款用于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 至2019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贷款金额11,376.43 万元用于上述项目。

四、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2019 年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 募投项目“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在深圳宝安区租赁场地,并 进行装修、改造,建设深圳地区的LED 显示屏业务基地,用于LED 显示屏业务的 生产、研发和办公。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等事项均未发生改变。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 额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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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1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6 月30 日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1 年6 月30 日

六、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原计划2020 年12 月31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 态。由于公司此前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报批、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同 时,考虑到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施工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 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鉴于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 年6 月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 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 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3 月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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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设计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3 月1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 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 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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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 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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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 _______ 徐建豪 陈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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