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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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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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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7-03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太龙(福建)商 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7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8.70 万股,发行价 格1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228,6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2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9,978,65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 4 月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8,997.87 |
|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999.77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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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13,000.00 |
|---|---|
|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017.57 |
注:未包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2017 年5 月8 日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漳州角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统称“乙方”)及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签署了《太龙(福建)商业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户名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 截至2017 年6月30 日账户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 1 |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 162030100188288888 | 11,193,189.83 |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 4,226,291.83 | 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 ||||
| 2 |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 35050166829009888888 | 28,982,520.99 |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合计 | 44,402,002.65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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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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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2017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 : 万元
| 18,997.87 | 18,997.87 | 18,997.87 | 443.56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0.00 | 1,999.7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是否已 | 截止报告 | ||||||||||
| 项目达到预 | 本报告期 | 项目可行性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 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 | 调整后投 | 本报告期 | 截至期末累计 | 截至期末投资进 | 期末累计 | 是否达到 | |||
| 定可使用状 | 实现的效 | 是否发生重 | |||||||||
| 超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诺投资总额 | 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投入金额(2) | 度(3)=(2)/(1) | 实现的效 | 预计效益 | |||
| 态日期 | 益 | 大变化 | |||||||||
| 分变更) | 益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商业照明产业基 | |||||||||||
| 否 | 16,100.2 | 16,100.2 | 443.56 | 1,999.07 | 12.42% | 0 | 0 | 否 | 否 | ||
| 地建设项目 | |||||||||||
| 设计研发中心建 | |||||||||||
| 否 | 2,897.67 | 2,897.67 | 0 | 0.7 | 0.02% | 0 | 0 | 否 | 否 | ||
| 设项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 |||||||||||
| -- | 18,997.87 | 18,997.87 | 443.56 | 1,999.77 | -- | -- | -- | -- | |||
| 计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
| 合计 | -- | 18,997.87 | 18,997.87 | 443.56 | 1,999.77 | -- | -- | 0 | 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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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 | |||
|---|---|---|---|
| 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 募投项目进度符合计划,报告期内均处于建设过程中,故暂未达到预计收益。 | ||
| 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 |||
| 重大变化的情况 | 不适用 | ||
| 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 |||
| 用途及使用进展 | 不适用 | ||
| 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目实施地点变更 | 不适用 | ||
| 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目实施方式调整 | 不适用 | ||
| 情况 | |||
| 根据《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 |||
| 行费用后将用于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 | |||
| 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金。截至2017年4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545,388.00元, | ||
| 目先期投入及置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太龙(福 | ||
| 换情况 | 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7]3842号)。2017年5月17日,公司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 | |||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545,388.00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 |||
|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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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 | 不适用 | |
| 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 ||
| 集资金结余的金 | 不适用 | |
| 额及原因 | ||
| 2017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5月24日和2017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 |
| 资金用途及去向 |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
| 金额共计1.3亿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 ||
| 披露中存在的问 | 无 | |
| 题或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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