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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ug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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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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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 :2024 年8 月6 日9:00

地点 :在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及线上会议 主持人 :林希胜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胡学龙、林希胜

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2 名。本次会议资 料已于 2024 年8 月2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创业板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我们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 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0 元(含税)) 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人民币7.9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86 元/ 股,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由22,784,810 股调整为22,900,763 股。

本次发行前,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或发生《附条件生

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及认购数量需调整的情形,则 本次发行价格及认购数量仍应相应进行调整。

经审议,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太龙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因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 量,经审议,我们同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因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 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认真分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编制了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 7、《关于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因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 量,经审议,我们同意公司与庄占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占龙。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 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林希胜(签字):____________

胡学龙(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