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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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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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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的担保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为人民币38,450.14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实际对外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52.04 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6.34%。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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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林希胜 胡学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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