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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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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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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庄占龙、黄国荣、苏芳、袁怡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 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庄占龙、苏芳、黄国荣、袁怡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林希胜、胡学龙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林希胜、胡学龙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对《关于拟新增关联方暨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查,公司与拟新增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 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客观、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 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新增 关联方暨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对《关于增加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对《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__ ____

陈 朝 林希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