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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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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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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朝、林希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拟以现金购买资产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1)Zenith Legend Limited 和润欣勤增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Upkeen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 的100%股权;(2)润欣勤增 科技有限公司和Richlong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持有的Fast Achieve Ventures Limited 的100%股权;(3)博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全 芯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香港嘉和融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的全芯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结合直接及间接持股,从 而达到100%控股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及芯星 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星电子”,博思达与芯星电子合称“博思 达资产组”)的目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拟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资产的实际 控制人袁怡将间接认购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袁 怡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达到5%以上,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 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袁怡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未损害公 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 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主要用于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资产的股权收购价款。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庄占龙和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 基金。其中,庄占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松禾成长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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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后持有公司股份 将达到5%以上。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具有交易的必 要性、公平性和真实意图,并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 础上,确定了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控利润、 利益输送等现象,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资产的 实际控制人袁怡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袁怡将间接认购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的A 股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袁怡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达到5%以上,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 自然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博思达资产组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博 思达资产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博思达资产组拟向袁怡或袁怡控制的公司 拆借资金,金额总额不超过3,000 万美元,并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拆借资金年化 利率不超过3.60%。因此,该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且庄占龙及袁怡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 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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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朝 林希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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