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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ug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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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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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4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于2018 年8 月17 日收到公司董事孙洁晓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同时收到其 提交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通知》。

一、关于书面辞职申请的内容

因个人原因,孙洁晓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孙洁晓先生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

本辞职申请前,孙洁晓先生在公司仅担任董事职务,未担任高管或其他职务, 董事职务原任职期满日为2018 年11 月5 日。孙洁晓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孙洁晓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 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董事调整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55,000 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二)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 规定。另外,根据孙洁晓先生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作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5%以上股东,在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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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洁晓先生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运 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孙洁晓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2018 年8 月15 日,孙洁晓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 告知书》(处罚字[2018]117 号),其主要内容为孙洁晓先生涉嫌内幕交易苏州春 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据《证券法》 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拟责令孙洁晓先生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春兴精工股票,并处 以25 万元罚款,同时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证监会令第115 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拟对孙洁晓先生采取10 年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孙洁晓先生享有在有关期限内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等权利,中国证 监会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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