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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NON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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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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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太龙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太龙股份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A股)1,578.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2,022.8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025.00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997.8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7日到位。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623号 《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止2022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71,686.61
减: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金额 666,980.00
银行手续费 67.90
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2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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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 633.80
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05,181,771.4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8,545,388.00元,2017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8,903,890.52元,2018年募投项目新增 投入26,065,826.32元,2019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8,032,963.08元,2020年募投项 目新增投入67,655,049.16元,2021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11,127,086.34元,2022 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4,184,588.01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66,98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和天风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兴业银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2030100188288888)、建 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6829009888888)。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 支付完毕,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 (含利息收入) 5,272.5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162030100188288888 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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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账号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
35050166829009888888 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款项 共计人民币205,181,771.4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经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 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 及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1.5亿元、1.3亿元、8,000万元以及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金额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实际情况,同意将 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优先用于收购博思达资产组。公司已于2020年9月 30日完成博思达资产组收购,实际投资收购博思达资产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5,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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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 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 兴专字[2024]2301332004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 太龙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龙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访谈 沟通、核对银行账单等多种方式,对太龙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相关业务 合同、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太龙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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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022.87(净额18,997.87) 22,022.87(净额18,997.87) 22,022.87(净额18,997.87)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66.70 66.70 66.70 66.70 66.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0,518.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7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
设项目
16,100.20 11,100.20
12,412.18
111.82

2021 年12 月

-1,622.25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
2,897.67 2,897.67
66.70
3,106.00
107.19

2022 年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3.收购博思达资产组项
5,000.00
5,000.00
100.00

2020 年9 月
6,561.52[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997.87 18,997.87
66.70
20,518.18
108.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997.87 18,997.87
66.70
20,518.18
108.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于2021 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宏观环境经济不景气影响,项目未能实现100%利用产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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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项目效益低于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2 月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增加深圳市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 年4 月27 日止,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854.54 万元。2017 年5 月25 日、6 月23 日,经公司
2017 年5 月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执行董
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854.5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
品情况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5,272.51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实施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全芯科电子、UpkeenGlobal和FastAchieve的100%股权,交易标的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博思达和芯星电子的100%股权(交易标的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合称“博思达资产组”)。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完成了本次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交割程序,取得了博思达资产组100%的股权,实现了对博 思达资产组的控制。博思达资产组自2020年9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依据公司收购博思达资产组的有关交易协议,本次交易的转让人和补偿人承诺博 思达资产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合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00万港元、7,800万港元、9,200万港元(均含本数), 以此为收购博思达资产组项目的预期效益,故本表所列示的该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为2023年度博思达资产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6,561.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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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收购博思达资产
组项目
商业照明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100.00

2020 年9 月

6,561.52

合计 5,000.00 5,000.00 6,561.5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太龙股份拟收购博思达资产组,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
完成后,公司将切入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本次收购的基础作价为人民币7.5 亿
元,实际股权转让价款根据交割日的日期进行调整。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收购博思达资产组的资金压力,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2020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实际情况,同意将
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优先用于收购博思达资产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5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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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兴旺 何朝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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