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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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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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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455.3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发行价格为 14.9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320,754.7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342,679,241.73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编号 为“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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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 14,688.48 |
| 2 |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9,579.4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截止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9494 号)。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4,553,002.65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
|---|---|---|---|---|
| 其中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已预先投入资金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软件购置 |
| 1 |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 2,510,362.65 | 2,510,362.65 | - |
| 2 |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042,640.00 | 47,400.00 | 1,995,240.00 |
| 合 计 | 4,553,002.65 | 2,557,762.65 | 1,995,240.00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 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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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 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拟置换方案与《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55.3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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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台基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披露并 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台基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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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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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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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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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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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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