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ECH SEMICONDUCTOR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27, 2017
55068_rns_2017-02-27_5b69fa1f-fbdf-4903-a900-c2ec84fa3e0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樟树市喜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系在国家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 具有签署与本次重 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合伙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 信息严格保密, 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 信息。
三、同意将承诺人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 司,本企业承诺在其他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除重组报告书已披露外,本企业与本次交易对方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宋智荣、赵小丁、韩雪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与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bar{\gamma}$

$707427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吴琳莉 (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本次 交易对方, 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具有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各项承诺、协议, 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在未经上市 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三、同意将承诺人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 司,本人承诺在其他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除重组报告书已披露外, 本人与本次交易对方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宋智荣、赵小丁、韩雪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与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bar{z}$
承诺人(签字): 美琳莉
$\sim 10^{-11}$
2017年2月27日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赵小丁 (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本次 交易对方, 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各项承诺、协议, 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在未经上市 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三、同意将承诺人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 司,本人承诺在其他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除重组报告书已披露外,本人与本次交易对方樟树市喜马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宋智荣、韩雪、吴琳莉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bar{\gamma}$
麻诺人 (签字) 221 $\Rightarrow$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w14EZ$ $B2$ $E$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宋智荣 (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本次 交易对方, 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具有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各项承诺、协议, 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在未经上市 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三、同意将承诺人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 司, 本人承诺在其他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除重组报告书已披露外,本人与本次交易对方樟树市喜马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韩雪、赵小丁、吴琳莉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承诺人(签字): 字 年 了 第
$\sim$
$207427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韩雪 (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本次交 易对方, 承诺如下:
一、本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 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在未经上市 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三、同意将承诺人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 司,本人承诺在其他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除重组报告书已披露外,本人与本次交易对方樟树市喜马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宋智荣、赵小丁、吴琳莉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承诺人 (签字) : 201
-
2017年2月27日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上海润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诺 人")作为本次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系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签署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 格。
二、本人(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采取必要措施 对本次重组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不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该等资料和信息。
三、同意将承诺人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注入上市公 司,本公司承诺在其他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公司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承诺人 (盖章):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1014777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