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Ct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1, 2026
52657_rns_2026-05-21_043b8aba-fea3-4ee4-b2bd-ab0aacffbb97.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6909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icorntech Corporation
公開說明書
(發行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一、公司名稱: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一) 發行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二) 發行股數及金額:9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9,000,000元整。
(三) 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四) 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
三、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不適用。
四、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 承銷費用:不適用。
(二) 其他費用:包括會計師、印刷等其他費用約新臺幣15萬元整。
五、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導。
六、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七、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公開發行說明書之第1~5頁。
八、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一)公開資訊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二)公司網站 https://www.tricorntech.com/investor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廿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臺幣元:%
| 實 收 資 本 來 源 | 金 額 | 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
| 設 立 股 本 | 12,000,000 | 1.79 |
| 現 金 增 資 | 545,370,000 | 81.13 |
| 盈 餘 轉 增 資 | 36,326,880 | 5.40 |
|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增 資 | 73,105,120 | 10.88 |
| 限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行 | 6,000,000 | 0.89 |
| 限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收 回 註 銷 | (580,000) | (0.09) |
| 合 計 | 672,222,00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一)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陳列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二)分送方式: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之方式辦理。
(三)索取方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查詢及下載。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s://www.capital.com.tw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電話:(02)2703-5000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鄧聖偉會計師、顔裕芳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網址:https://www.pwc.tw
電話:(02)2729-6666
十一、複核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呂秀禕
代理發言人姓名:李爵君
職稱:副總經理
職稱:公司治理室副理
電話:(02)2223-0707
電話:(02)2223-070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公司網址:https://www.tricorntech.com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 672,222 千元 |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6-8 號 17 樓 | 電話:(02)2223-0707 | |||||
|---|---|---|---|---|---|---|---|
| 設立日期:99 年 1 月 15 日 | 網址:https://www.tricorntech.com | ||||||
| 上市日期:114 年 5 月 21 日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公開發行日期:111 年 7 月 18 日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負責人:董事長 王禮鵬 | |||||||
| 總經理 王禮鵬 | 發言人:呂秀璞 職稱:副總經理 | ||||||
| 代理發言人:李爵君 職稱:公司治理室副理 | |||||||
| 股票過戶機構: | |||||||
|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電話:(02)2702-3999 | ||||||
| 網址:https://www.capital.com.tw | |||||||
|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97 號 B2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
| 網址:不適用 | |||||||
| 地址:不適用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鄧聖偉會計師、顔裕芳會計師 | 電話:(02)2729-6666 | ||||||
| 網址:https://www.pwc.tw | |||||||
|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
| 網址:不適用 | |||||||
| 地址:不適用 | |||||||
|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 電話:不適用 | ||||||
| 網址:不適用 | |||||||
| 地址:不適用 | |||||||
| 評等標的 | 發行公司:不適用 | ||||||
| 無■: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本次發行公司債:不適用 | |||||||
| 無■:有□,評等日期:不適用 | |||||||
| 評等等級:不適用 | |||||||
| 董事選任日期:114 年 05 月 28 日,任期:3 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成立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2.08% (115 年 03 月 28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成立審計委員會,故不適用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 10% 股東及其持股比例:26.88% (115 年 03 月 28 日) | |||||||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王禮鵬 | 3.37% | 獨立董事 | 葉麗如 | — | ||
| 董事 | 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 | 4.90% | 獨立董事 | 景虎士 | — | ||
| 代表人:邱南璋 | — | 獨立董事 | 施嘉成 | — | |||
| 董事 | 洪志成 | 2.35% | 獨立董事 | 廖椿法 | — | ||
| 董事 | 駱瑞成 | 0.45% | 持股超過 10% 股東 | 無 | — | ||
| 董事 | 林萬益 | 1.02% | — | — | — | ||
| 工廠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8 之 2 號 8 樓、868 之 3 號 8 樓、868 之 5 號 8 樓、868 之 6 號 8 樓 | |||||||
| 電話:(02)2223-0707 | |||||||
| 主要產品:氣體檢測設備及模組、機台售後檢測及維運服務 | |||||||
| 主要檢測氣體:氣態分子污染物(AMC)及揮發性有機氣體(VOCs) | 市場結構(114 年度) | ||||||
| 內銷:55.43% | |||||||
| 外銷:44.57%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第 36 頁 | |||||||
| 風險事項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公司概況之風險事項記載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第 1~5 頁 | |||||||
| 去(114)年度 | 營業收入:551,018 千元 | ||||||
| 稅前純益:80,385 千元 | |||||||
| 每股盈餘:1.01(稅後)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第 17 頁、第 48~49 頁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發行條件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 | 不適用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5 年 05 月 20 日 | 刊印目的:發行民事一百一十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目錄
頁次
壹、公司概況... - 1 -
一、公司簡介... - 1 -
(一)設立日期... - 1 -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1 -
(三)公司沿革... - 1 -
二、風險事項... - 1 -
(一)風險因素... - 1 -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 5 -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5 -
(四)其他重要事項... - 5 -
三、公司治理報告... - 5 -
(一)關係企業圖... - 5 -
(二)董事資料... - 7 -
四、資本及股份... - 16 -
(一)股本形成經過... - 16 -
(二)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 17 -
(三)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17 -
(四)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8 -
貳、營運概況... - 19 -
一、公司之經營... - 19 -
(一)業務內容... - 19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36 -
(三)轉投資事業... - 44 -
(四)重要契約... - 44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45 -
一、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應記載事項... - 45 -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45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 45 -
肆、財務概況... - 46 -
一、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46 -
二、財務報告... - 47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資訊... - 47 -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 47 -
(一)財務狀況... - 47 -
(二)財務績效... - 48 -
(三)現金流量 - 49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50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50 -
(六)其他重要事項 - 50 -
伍、特別記載事項 - 51 -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51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 - 51 -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 51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 51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 51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 51 -
六、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 51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 51 -
八、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 51 -
九、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銷售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 51 -
十、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52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52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53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56 -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運作情形 - 64 -
(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 - 65 -
(六)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應揭露氣候相關資訊 - 72 -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76 -
(八)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 81 -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81 -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 81 -
附件一:114 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
附件二: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三: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四:內部控制制度審查確信報告
附件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15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名稱 | 地址 | 電話 |
|---|---|---|
| 總公司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8號17樓 | (02)2223-0707 |
| 台北廠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8之2號8樓、868之3號8樓、868之5號8樓、868之6號8樓 | (02)2223-0707 |
| 臺南辦公室 | 臺南市新市區龍目井路83號1樓 | (06)505-1579 |
| 高雄辦公室 |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26巷3號 | (07)351-5120 |
(三)公司沿革
| 年度 | 重要發展記事 |
|---|---|
| 110年 | ■取得全球記憶體製造商的技術認可,將創控科技 MiTAP 系列編入該客戶全球廠區、實驗室微污染控制標準設備之一 |
| ■取得中國大陸半導體業新建廠訂單(新客戶) | |
| ■持續取得美國環保指標單位訂單(CARB、Argos 及 SCAQMD 等),並將工業環境監測設備(MiTAP-IE)列為法案監測設備執行方案一 | |
| ■因應疫情人員分流,成功將可攜式氣體偵測平台(MiTAP-series)結合無人自走車內(AGV),用於無塵室內自動監測環境,有效提升人力使用效率 | |
| ■落實ESG議題,發展工業環境監測設備(MiTAP-IE)向外擴充應用於客戶廠區周界,協助客戶建立即時且精確之空氣監控網,掌握外氣污染及自家廠房煙囪排放狀況,為客戶的企業社會責任盡一份心力 | |
| 111年 | ■中國大陸江蘇省區監控效果有成,陸續獲得連雲港工業區、杭州建德環保、日照市、贛榆市區域等環保單位的試用 |
| ■配合臺灣HAPs溯源監測規範,取得臺南環保署土質檢測監控訂單 | |
| ■完成辦理公開發行 | |
| 112年 | ■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登錄為興櫃股票,證券代號:6909 |
| ■獲得美國Semiconductor Review 評選為「2023年台灣五大半導體製造商」 | |
| ■取得海內外成熟半導體廠以及AMC相關污染防治去除設備供應鏈訂單 | |
| ■取得美國北加州灣區空氣品質管理局及加州農藥管理局訂單 | |
| 113年 | ■取得美國垃圾掩埋場異味監測訂單(新客戶) |
| 114年 | ■掛牌上市 |
| ■選出第七屆董事 |
二、風險事項
(一)風險因素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科目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金額 | 占營收淨額
比率 | 金額 | 占營收淨額
比率 |
| 利息收入 | 6,760 | 1.36% | 8,509 | 1.54% |
|---|---|---|---|---|
| 利息費用 | 339 | 0.07% | 357 | 0.06% |
本公司113年度及114年度之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占營收淨額比率並不高,主要係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之利息收入,以及來自銀行借款及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由於金額尚屬微小,對公司整體營運之影響不大,故利率變動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程度有限。本公司持續關注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並與往來之金融機構維持良好合作關係,積極爭取最具競爭力的利率條件,以降低利率波動對本公司損益帶來的潛在風險。本公司亦將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財務策略,確保在各種利率環境下都能維持穩健的經營狀況。
(2)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113年度及114之兌換損益淨額分別為13,723千元及-11,003千元,占各期間營業收入之比率分別為 2.77%及-2.00%,本公司過往以內銷市場為主,近年來則成功拓展國際客戶,113年度及114年度外銷比重分別為 52.19%及 44.57%;收款幣別主要以新臺幣及美元為主,原物料付款亦係以新臺幣及美元為主,因此本公司對匯率變動採部分自然避險政策,惟114年4月受到美國關稅政策,造成美元匯率貶值幅度影響,故淨外幣兌換損失占營業收入之比率推升,為考量匯率近年來波動較大,本公司資金控管人員將隨時掌握市場資訊並注意匯市之變化,並適時對外幣部位控管與調整,必要時,將透過買賣外匯等方式,積極進行避險操作,以控制匯率波動對損益的潛在影響,從而降低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3)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的通貨膨脹風險來自生產產品所需之原物料、勞工薪資、員工福利的費用及電費上漲等。雖然通貨膨脹之影響並未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營運成果造成重大影響,惟若通貨膨脹持續升溫,而本公司的產品與服務之銷售價格未有與成本相對應之上漲,則可能會對本公司的獲利產生不利影響。為因應可能的通貨膨脹風險,本公司將透過強化研發與技術創新、靈活調整產銷策略及價格、優化存貨管理、深化供應鏈合作,並加強與客戶的長期信任關係,以降低成本上漲對獲利的影響,並確保穩定的經營與增長。
2.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以研發、製造及銷售之本業為主,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並無從事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之情事。本公司基於營運風險考量,未來若欲從事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等事項,將依本公司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訂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倘因業務需要時,定遵循相
- 2 -
關辦法及法令規定執行。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以規避風險為目的,並以公司因業務所產生或預期將發生的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或資產負債進行避險。民國114年承作遠期外匯合約交易,主要是規避匯率變動對已持有之應收款項及資產進行避險。
3.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為厚植公司之競爭力,維持市場優勢,對於研發創新不遺餘力,持續深化核心技術,並朝向符合各類市場需求、具備未來發展潛力之產品及精密檢測技術發展與擴大應用範圍,本公司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將依新產品、新應用及新技術開發進度逐步編製,預估未來投入的研發費用約占營收 $15\% \sim 25\%$,並視營運狀況調整投入比率,以確保本公司之競爭優勢。
4.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近年隨各國晶片法案與半導體政策之具體落實,半導體供應鏈已由全球化整合模式進入區域韌性發展之新階段,地緣政治驅動之供應鏈自主化已成為產業常態。面對此產業格局之轉變,本公司秉持審慎樂觀之態度,不僅強化自主技術優勢以扣大競爭差距,更持續透過技術支援落實區域夥伴協作,穩定提供國內外客戶區域供應安全之保障。本公司客戶組成涵蓋晶圓製造代工、光電面板廠、記憶體廠、封測廠以及化學濾網廠等泛半導體族群客戶,因此中美科技貿易戰對本公司未來的營運應無顯著風險影響。此外,本公司深耕兩大核心業務,展現即時連續監測之技術優勢:於半導體產業,隨製程向2奈米演進,AMC監測已成為維繫良率之剛性需求;於大氣環境監測,本公司之HAPs監測技術,正契合我國114年上路之碳費制度與環境部強化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之政策趨勢。本公司的產品適用範疇廣泛,在工業區環境監測、土壤地下水、農藥的有害物質及垃圾掩埋場異味監測已有實績卓見,此類產業技術升級與環規加嚴之趨勢,為本公司產品開闊了需求端之成長動能。本公司秉持遵循國內外相關法令規範,隨時注意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況,以掌握並因應市場環境變化,故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告刊印日止,國內外政策及法律變動尚未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主要服務對象之一為高科技先進之一線大廠,隨著114年半導體製程持續往2奈米以下及先進封裝演進,客戶對供應鏈之資安要求已提升至動態防禦與實質韌性之高規格標準。為因應產業脈動,本公司隨時掌握市場變遷,並適時調整氣體監測設備與全面解決方案之技術規格,以符合客戶在先進製程環境下之精密監控需求,維持核心競爭力。在資通安全風險管控方面,本公司已建置由總經理統籌之資安管理架構,並配置專責主管及人員,落實包含防火牆過濾機制、網路分段控管、端點控管、機房環境安全及多重備份(含異地備份)等具體管理方案。針對114年起日益嚴峻的AI、社交工程與網路威脅,本公司不僅加入TWCERT/CC聯防組織,更定期執行社交工程演練與災害復原測試,將資安意識落實於員工日常作業中。憑藉嚴謹的內控與防禦機制,114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未曾發生任何資安重大事件,亦無因重要科技改變或資通安全風險而對公司財
- 3 -
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6.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自設立以來專注於半導體 AMC 及大氣環境 HAPs 監測技術之研究、開發,提供全自製設備、專利核心耗材、為滿足客戶需求,同時提供客制化線上即時監控軟體、不同目的之監測數據分析及 AMC 監控系統架構設計與整合服務,提供全方位氣體監測解決方案。本公司宗旨在發展臺灣在地自主創新高端品牌,追求讓每一個利害關係人都能享有安心、放心的空氣潔淨,並促成環境永續。為實現企業願景,本公司謹守相關法令規定,積極強化內部管理與提昇管理品質及績效,並於 108 年度成功導入 ISO9001:2015 品質管理系統、ISO14001:2015 環境品質系統、ISO45001:2018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持續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增加利害關係人對公司之信任。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尚無因企業形象改變而造成公司營運危機之情事,惟企業危機之發生可能對企業產生相當大之損害,故本公司將持續積極跟進公司治理 3.0 所提之各項政策,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以降低企業風險之發生及對公司之影響。
7.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尚無併購之計畫。惟將來若有併購計畫時,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等相關辦法及法令規定執行,並秉持審慎評估之態度,以確實保障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
8.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除因應業務需求於 114 年度進行既有廠區空間優化並增設六處作業區域外,並無重大擴充廠房之情形。前述工作區之增設係基於產能配置優化與提升生產效能之考量,藉此強化供應鏈韌性,預期將有助於公司整體營運流程之順暢度與靈活性。然因應公司未來整體經營策略、先進製程需求成長或產能擴張規劃,將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等相關辦法及法令規定執行,需經過完整、審慎與專業之評估過程,投資前須事先提報董事會充分考量投資效益與可能風險,討論通過後方得進行之,投資後亦不定期追蹤執行情況並報告董事會。
9.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進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 113 及 114 年度單一供應商進貨占比超過 10%,主係隨公司營收規模擴大,帶動整體進貨需求增加,為確保原料供應穩定與生產品質,遂加強與優質供應商之採購往來,具備經營合理性。本公司與各供應商合作關係長期穩固,目前供貨情形良好;為進一步控管集中風險並強化供應鏈韌性,本公司將持續評估市場供需行情,視產銷需求及技術演進情形,積極認證潛在替代來源以維持採購彈性,並建立安全庫存機制以確保營運穩定。未來本公司將隨業務成長及客觀環境變化,滾動式調整採購比重,以平衡營運效率與風險分散。
(2) 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4 -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氣體檢測設備、全面性氣體監控及檢測方案,目前主要應用於高階半導體先進製程,致本公司前十大客戶占銷貨收入比例較高,且多為知名半導體商,乃為高階半導體產業屬寡占市場之特性使然,本公司基於風險控管,除深耕既有客戶維持長久合作關係外,另將積極開發新客戶與產品的新應用,乃至於擴大至其他產業客戶,同時將關注與配合各國政府對重視環境永續之力道,持續推動大氣環境 HAPs 有害空氣污染物監測需求的業務,藉以提高客戶分散程度,並擴大分散業務來源,逐步降低銷貨集中之風險。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尚無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之情形。
-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經營團隊皆致力於永續經營發展,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未有經營權改變之情事。
-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事。
(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
-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無此情形。
-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無此情形。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三)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四) 其他重要事項:無。
三、公司治理報告
(一) 關係企業圖
- 關係企業組織架構
115 年 03 月 31 日

- 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相互持股比例、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
本公司設立中之轉投資公司創淨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尚未注資及尚未營運,故不適用。
- 6 -
(二)董事資料
- 董事姓名、性別、年齡、國籍或註冊地、經(學)歷、持有股份及性質
115年03月28日;單位:股;%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美國 | 王禮鵬 | 男51-60歲 | 114/05/28 | 3年 | 98/12/16 | 2,219,596 | 3.63% | 2,263,796 | 3.37% | 234,178 | 0.35% | — | — | 美國富州州立大學工程科學博士 | |||||
| 美國英特爾Intel總部策略性計畫(MEMS Sensor Array,微機電檢測器陣列)部門總經理 | 美商TRICORNTECH CORPORATION董事 | |||||||||||||||||||
| 創控科技(股)公司總經理 | — | — | — | 註1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台杉永牛投資(股)公司 | — | 114/05/28 | 3年 | 111/04/26 | 3,832,005 | 6.27% | 3,292,005 | 4.90%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邱南璋 | 男41-50歲 | 114/05/28 | 3年 | 111/07/05 | — | — | — | — | — | — | — | — | 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數學學士 | ||||||
| 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拉克羅斯分校MBA | 台杉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投資協理 | |||||||||||||||||||
| Mammoth Cyber, Inc. 董事 | ||||||||||||||||||||
| OPSERA, INC. 董事 | ||||||||||||||||||||
| 創未來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董事-台杉永牛六號科技有限合夥代表人)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萬益 | 男61-70歲 | 114/05/28 | 3年 | 111/04/26 | 798,334 | 1.31% | 688,334 | 1.02% | — | — | 349,425(註2) | 0.52%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EMBA管理研究所碩士 | 資騰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 ||||
| 達騰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 ||||||||||||||||||||
| 恆豐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恆達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 ||||||||||||||||||||
| Compitek CORP. PTE. LTD 董事 | ||||||||||||||||||||
| 北科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 ||||||||||||||||||||
| 台科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 ||||||||||||||||||||
| 指南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 ||||||||||||||||||||
| 華達創業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洪志成 | 男51-60歲 | 114/05/28 | 3年 | 104/12/14 | 1,577,279 | 2.58% | 1,577,279 | 2.35% | 735,774 | 1.09% | — | — | 美國富州州立大學工業工程碩士 | |||||
| 世塑塑膠(股)公司國外部副總 | 世塑塑膠(股)公司董事 | — | — | — | —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駱瑞成 | 男61-70歲 | 114/05/28 | 3年 | 98/12/16 | 302,275 | 0.49% | 302,275 | 0.45% | — | — | — | — | 光武工專化工系 | 力殊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 | — | — | — | — |
- 7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學椿法 | 男61-70歲 | 114/05/28 | 3年 | 111/09/12 | — | — | — | — | — | — | — | — | 美國明尼蘇達州立大學愛卡托分校企業管理碩士 | |||||
| 聖德斯貴(股)公司董事 | ||||||||||||||||||||
| 天光材料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永豐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 ||||||||||||||||||||
| 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兼發言人 | ||||||||||||||||||||
| 大華證券(股)公司副總經理兼發言人 | ||||||||||||||||||||
| 台灣第一信託投資(股)公司投資銀行部協理 | ||||||||||||||||||||
| 台灣富士全鏡(股)公司企劃室經理 | ||||||||||||||||||||
| 天泰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 ||||||||||||||||||||
| 皓園(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和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廣化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品翔電通(股)公司監察人 | 誠鼎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 |||||||||||||||||||
| 萬九科技(股)公司董事 | ||||||||||||||||||||
| 金緯電子(股)公司董事 | ||||||||||||||||||||
| 亞洲精英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 ||||||||||||||||||||
| 中美聯合實業(股)公司總經理 | ||||||||||||||||||||
| 晶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人董事-中美聯合實業(股)公司代表人)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葉麗如 | 女51-60歲 | 114/05/28 | 3年 | 111/09/12 | — | — | — | — | — | — | — | — |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碩士 | |||||
| 達亞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安成生物科技(股)公司財會暨營運處協理 | ||||||||||||||||||||
| 安成國際藥業(股)公司財會暨資訊處協理 | ||||||||||||||||||||
| 東隆五金工業(股)公司財會部經理/董事會執行秘書 | ||||||||||||||||||||
| 凱基證券(股)公司財務顧問部業務協理 | ||||||||||||||||||||
| 英特閱資本投資(股)公司資深副總 | ||||||||||||||||||||
| 台証綜合證券(股)公司專案業務部副理 | ||||||||||||||||||||
| 集誠資本台灣(股)公司董事 | 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財會管理處協理 | |||||||||||||||||||
| (含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施義成 | 男71-80歲 | 114/05/28 | 3年 | 111/09/12 | — | — | — | — | — | — | — | — |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材料科學工程學系博士 | |||||
| 達亞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美商科林研發(股)公司亞太區副總經理暨技術長 | ||||||||||||||||||||
| 美商高通顯示器製造(股)公司資深副總裁 | ||||||||||||||||||||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處長 | ||||||||||||||||||||
| 旺宏電子(股)公司資深協理 | ||||||||||||||||||||
| AT&T 貝爾實驗室研究員 | ||||||||||||||||||||
| IBM TJ Watson 研究中心研究員 | 益興生醫(股)公司董事(法人董事-益安生醫(股)公司代表人) | — | — | — | — |
- 8 -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景虎士 | 男71-80歲 | 114/05/28 | 3年 | 112/09/28 | — | — | — | — | — | — | — | — | 獨立清華大學工業化學研究所碩士 | ||||||
| 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公司總經理、董事 | |||||||||||||||||||||
| 管理國際(股)公司董事 | |||||||||||||||||||||
| 神達電腦(股)公司監察人 | |||||||||||||||||||||
| 神基投資控股(股)公司監察人 | |||||||||||||||||||||
| 神通電腦(股)公司董事 | |||||||||||||||||||||
| 神達投資控股(股)公司監察人 | |||||||||||||||||||||
| 聯強國際(股)公司董事 | |||||||||||||||||||||
| 聯成化學科技(股)公司電子材料事業中心 | |||||||||||||||||||||
| 協理 | |||||||||||||||||||||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技正 | |||||||||||||||||||||
| 逢甲大學化學工程系兼任講師 | 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 | ||||||||||||||||||||
| 董長 | |||||||||||||||||||||
| 財團法人育秀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 |||||||||||||||||||||
| 精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神達數位(股)公司獨立董事 | |||||||||||||||||||||
| 義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 | — | — | — |
註 1: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之相關資訊:本公司王禮鵬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係考本公司仍處於成長與技術快速迭代階段,且產品與市場需求高度連動半導體先進製程發展,為兼顧技術策略與市場推進之決策一致性、提升決策效率及資源整合效能,借重其產業專業能力及與領導統御能力之綜效,惟為強化董事會之獨立性,本公司董事長密切與各董事充分溝通公司營運狀況及未來經營方針與計畫,以落實公司治理之運作,本公司茲於114 年 05 月 28 日股東常會共選任四席獨立董事,以提升董事會職能及強化監督功能,亦已依法成立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此外,本公司未有過半董事兼任員工或經理人之情形,以補足客觀性與外部監督之制衡機制。
註 2:係以林萬益董事持股超過 50% 之恆豐投資(股)公司對本公司的持股列為林萬益董事以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14年12月31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 | 持股比例 |
|---|---|---|
| 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34.41%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 12.90% | |
| 中華電信(股)公司 | 12.90% | |
| 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 | 8.60% | |
| 富邦人壽保險(股)公司 | 8.60%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 6.45% | |
| 翔發投資(股)公司 | 5.38% |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 4.30% | |
| 玉山創業投資(股)公司 | 2.15% | |
| 精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2.15% |
資料來源:法人股東提供。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114年12月31日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 | 持股比例 |
|---|---|---|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係由行政院依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所設置;並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設置管理會辦理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宜。管理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三人,均由行政院長就特定人員派(聘)兼任之。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 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 | 100.00% |
| 中華電信(股)公司*註 | 交通部 | 35.29% |
| 中國信託商銀受中華電信(股)公司員工持股會信託財產專戶 | 3.83% | |
| 新光人壽保險(股)公司 | 3.73% | |
|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 2.73%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中華電信存託憑證專戶 | 2.39% | |
| 中華郵政(股)公司 | 2.06%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1.98% | |
| 勞工保險基金 | 1.19% |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國泰台灣高股息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灣ESG永續高股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 1.11% | |
| 舊制勞工退休基金 | 1.07% | |
| 台灣人壽保險(股)公司 |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 | 100.00% |
| 富邦人壽保險(股)公司 | 富邦金融控股(股)公司 | 100.00% |
| 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 國泰金融控股(股)公司 | 100.00% |
| 翔發投資(股)公司 | 聯發資本(股)公司 | 100.00%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 | 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 | 100.00% |
| 玉山創業投資(股)公司 | 玉山金融控股(股)公司 | 100.00% |
| 精聚資訊(股)公司 | 英屬維京群島商 Kimo.com(BVI) Corporation | 55.17% |
| 英屬維京群島商 Systex Capital Group, Inc. | 44.83% |
資料來源:法人股東提供、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
*註:資料來源為中華電信網站,資料日期以114年07月07日之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4.董事所具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本公司於114年05月28日股東常會完成第七屆董事改選,共九席董事(含四席獨立董事),任期自114年05月28日起至117年05月27日止。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具專業資格及獨立性情形如下表所列:
115年04月30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王禮鵬
董事長 | 本公司創辦人,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工程科學博士,曾任美國英特爾 Intel 總部策略性計畫(MEMS Sensor Array, 微機電檢測器陣列)部門總經理,具備專業知識、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及企業經營管理能力。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備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 | — |
| 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邱南璋董事 | 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數學學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拉克羅斯分校 MBA,現任台杉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投資協理、Mammoth Cyber, Inc. 董事、OPSERA, INC. 董事、創未來科技(股)公司董事(法人董事-台杉水牛六號科技有限合夥代表人),具備多元產業之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備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 | — |
| 林萬益
董事 | 臺灣科技大學EMBA管理研究所碩士,現任資騰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凌騰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恆豐投資(股)公司董事長、恆達開發(股)公司董事長、Compitek CORP. PTE. LTD 董事、方圓會展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北科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台科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指南之星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等多家公司董監事,具備多元產業之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備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 26 條之 3 第 3 項及第 4 項規定情事。 | — |
- 11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
| | | 情事。 | | |
| 洪志成
董事 |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工業工程碩士,曾任世堃塑膠(股)公司國外部副總,現任世堃塑膠(股)公司董事,具備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備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 — |
| 駱瑞成
董事 | 現任力豫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等,具備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備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 — |
| 葉麗如
獨立董事 |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碩士,曾為安成國際藥業(股)公司財會暨資訊處協理、安成生物科技(股)公司之財會暨營運處協理及達亞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現為永昕生物醫藥(股)公司財會管理處協理(含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具備財務、會計、多元產業之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1.本公司之獨立董事未與其他董事間具備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2.本公司之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獨立性及資格條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 | — |
| 廖椿法
獨立董事 | 美國明尼蘇達州立大學愛卡托分校企業管理碩士,曾任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和淞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琉園(股)公司獨立董事、廣化科技(股)公司董事,現為中美聯合實業(股)公司總經理及晶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且為多家公司之董監事,具備財務、會計、 | | | — |
- 12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 多元產業之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
| 施義成
獨立董事 |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材料科學工程學系博士,曾任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處長、美商高通顯示器製造(股)公司資深副總裁、美商科林研發(股)公司亞太區副總經理暨技術長及達亞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等,現為益興生醫(股)公司董事,具備多元產業之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 — |
| 景虎士
獨立董事 | 國立清華大學工業化學研究所碩士,曾任聯華實業投資控股(股)公司總經理、董事、寶隆國際(股)公司董事、神通電腦(股)公司董事、聯成化學科技(股)公司電子材料事業中心協理等,現為財團法人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董長、財團法人育秀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精聯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神達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股)公司薪酬委員等,具備多元產業之專業知識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 1 |
-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 董事會多元化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及「董事選舉辦法」第 2 條之規定,本公司之董事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需之知識、技術及素養。本公司係依據現有業務模式及實際需求,延攬不同商業背景的人才。本公司於 114
- 13 -
年05月28日完成第七屆董事全面改選,係選任出9市董事,含有4席獨立董事、1席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具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超過董事席次半數。且本公司亦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的性別平等,董事會中有1席不同性別之董事。核全體董事均具有豐富的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經驗及產業知識,專業領域涵蓋財務金融、會計專業、公司治理、半導體技術、氣體專業、企業管理等專業知識與技能,因此本公司董事會具有多元性。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 職稱 | 董事長 | 董事 | 獨立董事 | ||||||
|---|---|---|---|---|---|---|---|---|---|
| 姓名 | 王禮鵬 | 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邱南璋 | 林萬益 | 洪志成 | 駱瑞成 | 葉麗如 | 廖椿法 | 施義成 | 景虎士 | ||
| 性別 | |||||||||
| 年齡 | 男 | ||||||||
| 51-60歲 | 男 | ||||||||
| 41-50歲 | 男 | ||||||||
| 61-70歲 | 男 | ||||||||
| 51-60歲 | 男 | ||||||||
| 61-70歲 | 女 | ||||||||
| 51-60歲 | 男 | ||||||||
| 61-70歲 | 男 | ||||||||
| 71-80歲 | 男 | ||||||||
| 71-80歲 | |||||||||
| 國籍 | 中華民國 | ||||||||
| 美國 | 中華民國 | ||||||||
| 兼任本公司經理人 | V | ||||||||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0 | 0 | 0 | 0 | 0 | 3.5 | 3.5 | 3.5 | 2.5 |
| 專業能力 | |||||||||
| 財會金融 | V | V | |||||||
| 產業行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資訊科技 | V | V | V | V | V | V | |||
| 產業經驗 | |||||||||
| 營運判斷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金融及財務分析能力 | V | V | |||||||
| 經營管理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危機處理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產業知識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國際市場觀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領導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決策能力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註:本公司於114年05月28日股東常會完成第七屆董事改選,選出九席董事(含四席獨立董事),分別為:王禮鵬博士、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洪志成先生、駱瑞成先生、林萬益先生、葉麗如女士、景虎士先生、施義成博士、廖椿法先生;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於114年05月28日指派邱南璋先生擔任其代表人。
- 14 -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成員共計9席,包含4席獨立董事(占全體董事成員比例 44%)。董事間並未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以及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之情事;且獨立董事均全數符合金管會所訂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因此本公司董事會具獨立性。
(3)董事會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其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 獨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未達成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中具會計師證照、財務金融或企業管理至少一席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未逾3屆 | 已達成 |
| 適足多元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 已達成 |
| 不同性別董事占比達1席以上 | 已達成 |
(4)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未達三分之一者,敘明原因及規劃提升董事性別多元化採行之措施:
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共計九席,目前女性董事一席,占比約 11%,尚未達任一性別占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目標。按本公司所屬半導體產業長期來以男性從業人員居多,女性在相關專業技術與管理領域之參與比例相對較低,致女性董事候選人來源較為有限,進而影響董事會性別結構之多元性。
本公司甫於114年完成掛牌上市,並於114年5月28日完成第七屆董事會改選。考量公司甫上市及經營銜接之穩定性,第七屆董事會係由原第六屆董事成員續任。未來,本公司將持續依公司治理最佳實務原則,將性別多元化納入董事提名及遴選政策之重要考量,並透過董事人才資料庫、產業推薦機制及專業顧問協助等多元管道,積極尋覓具備產業經驗與專業能力之女性董事候選人,逐步優化董事會成員結構。本公司期於下屆董事全面改選時,朝提升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之方向努力,以強化董事會決策品質與公司永續發展之競爭力。
- 15 -
四、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形成經過
1.最近五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股本變動情形
115年04月30日;單位:千股;新臺幣千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 (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
|---|---|---|---|---|---|---|---|---|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數 (千股) | 金額 (千元)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111.06 | 15.25 | 80,000 | 800,000 | 52,151 | 521,505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21,842千元 | 無 | 111.06.29 商業司字第11101101350號 |
| 111.10 | 13.05 | 80,000 | 800,000 | 55,875 | 558,753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37,248千元 | 無 | 111.10.03 經授商字第11101183460號 |
| 112.03 | 16 | 80,000 | 800,000 | 56,367 | 563,673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4,920千元 | 無 | 112.03.07 經授商字第11230028510號 |
| 112.06 | — | 120,000 | 1,200,000 | 56,367 | 563,673 | 提高核定資本 | 無 | 112.06.13 經授商字第11230099610號 |
| 112.08 | 10 | 120,000 | 1,200,000 | 60,000 | 600,000 | 盈餘轉增資36,327千元 | 無 | 112.08.02 經授商字第11230148210號 |
| 112.08 | 14.5 | 120,000 | 1,200,000 | 60,235 | 602,347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2,347千元 | 無 | 112.08.28 經授商字第11230166140號 |
| 113.10 | 15 | 120,000 | 1,200,000 | 61,084 | 610,840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2,493千元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000千元 | 無 | 113.10.14 經授商字第11330170240號 |
| 114.01 | 10 | 120,000 | 1,200,000 | 61,064 | 610,640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00千元收回註銷,故減資。 | 無 | 114.01.15 經授商字第11430004600號 |
| 114.04 | 10 | 120,000 | 1,200,000 | 61,093 | 610,927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287.5千元 | 無 | 114.04.14 經授商字第11430049830號 |
| 114.06 | 32 | 120,000 | 1,200,000 | 67,172 | 671,717 | 現金增資60,790千元 | 無 | 114.07.01 經授商字第11430080060 |
| 114.12 | 15 | 120,000 | 1,200,000 | 67,222 | 672,222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885千元;限制員工權利新股380千元收回註銷減資 | 無 | 114.12.19 經授商字第11430190930號 |
2.最近三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無此情事。
3.採總括申報方式發行新股者,應揭露預定發行總額、已發行總額及總括申報餘額等相關資訊:不適用。
- 16 -
(二)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主要股東名單
列明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如不足十名,應揭露至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15年03月28日;單位:股;%
| 主要
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陳慧玲 | | 3,651,571 | 5.43 |
| 台杉水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3,292,005 | 4.90 |
| 王禮鵬 | | 2,263,796 | 3.37 |
| 美商 TRICORNTECH CORPORATION | | 1,721,396 | 2.56 |
| 洪志成 | | 1,577,279 | 2.35 |
| 洪志明 | | 1,374,838 | 2.05 |
| 周宗冠 | | 1,294,335 | 1.93 |
| 郭豫民 | | 1,020,000 | 1.52 |
| 洪惠斌 | | 935,648 | 1.39 |
| 陳益勳 | | 935,648 | 1.39 |
2.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無此情形。
(三)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臺幣元;千股
| 年度
項目 | |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
截至3月底止 |
| --- | --- | --- | --- | --- | --- |
| 每股市價 | 最 高 | | 47.30 | 59.90 | 57.90 |
| | 最 低 | | 34.55 | 34.05 | 37.00 |
| | 平 均 | | 40.22 | 46.23 | 38.27 |
| 每股淨值 | 分 配 前 | | 13.81 | 15.96 | — |
| | 分 配 後 | | 12.71 | 14.96 | — |
| 每股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 60,321 | 64,338 | — |
| | 每股
盈餘 | 追溯調整前 | 1.55 | 1.01 | — |
| | | 追溯調整後 | — | | — |
| 每股股利 | 現金股利(註) | | 1.10 | 1.00 | —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 | — | |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
| 投資報酬
分析 | 本益比 | | 25.95 | 45.77 | — |
| | 本利比 | | 36.56 | 46.23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 2.73% | 2.16% | — |
註:民國115年0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每股分配現金股利1元,並將於民國115年05月26日股東會報告。
(四)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員工酬勞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廿五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方式發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以公司章程所訂之成數為基礎,並依此原則於各年度進行估列,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報股東會。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 115 年 02 月 26 日董事會決議同意通過提撥 114 年度員工酬勞新臺幣 8,221,109 元及董事酬勞新臺幣 2,740,370 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又,員工酬勞中提撥新臺幣 3,455,787 元予基層員工。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本公司無此情形。
- 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於 114 年 03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新臺幣 3,434,828 元及 11,449,428 元,並於民國 114 年 05 月 28 日報告於股東會。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前一年度(113 年度)於 114 年 03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同意通過提撥 113 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 11,449,428 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 3,434,828 元,全數以現金發放之,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 18 -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CB01030 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產品別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比重(%) | 營業收入淨額 | 比重(%) |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315,246 | 63.55 | 330,842 | 60.04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180,816 | 36.45 | 220,176 | 39.96 |
| 合計 | 496,062 | 100.00 | 551,018 | 100.00 |
(3)公司目前之產品(服務)項目
| 營收
項目 | 產品圖示及介紹 | 重要用途或功能 |
| --- | --- | --- |
| 氣體
檢測
設備
收入 | | 可攜式微型氣相層析儀:
本公司氣體監測之核心產品(MiTAP),可針對個別
VOCs 進行現地的連續自動監測。 |
| | | 採樣推車:
移動式採樣系統,搭載 MiTAP、UPS 及 IPC,可於
“欲監測區域”內進行移動式監測及尋找漏源。 |
| | | 多點採樣分析系統:
室內固定式多點採樣系統,擴充式設計,可依客戶
需求整合多台分析儀,並於“欲監測區域”進行多點
偵測,即時監測各採樣點之污染物濃度狀況。 |
- 19 -
| 營收項目 | 產品圖示及介紹 | 重要用途或功能 |
|---|---|---|
| 室外採樣監測站: | ||
| 室外全自動化採樣系統,可於工業區、工廠周界、公共區域或敏感性地點進行監測,以提供背景濃度監測數據及濃度高值警示,另可搭配風速/風向數據進行溯源分析。 |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 | 氣體監測設備及系統整合設備之耗材更換、維護保養及維修,提供服務的頻率主係分別為雙週、單月、季度、年度等期間,以確保所銷售之機台可持續維持正常運作。 |
| 1.於“欲監測區域”設置採樣監測站蒐集環境數據,並透過各式數據分析方式進行污染溯源,進而達到濃度減量、高值預警及長期追蹤之需求。 | ||
| 2.提供「數據品質管制及品質保證」服務,協助客戶提升監測數據之可信度。 |
(4)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A. 強化現有產品:MiTAP VOCs 分析技術
(A) 縮短單筆數據分析時間:能在更短時間內完成量測物種之分析,增加監測效益,提供更大的數據產量。
(B) 擴充分析測項:常見 VOCs 具有數百種,透過本公司模組化搭配自有技術,開發更廣泛之監測物種清單,以因應不同產業或不同監測目的之市場需求。
(C) 提升分析精度:開發具 pptv (Parts per trillion by volume;兆分之一) 量測精度 VOCs 分析儀,以提供更先進之半導體製程量測所需。
B. 開發新產品:分析儀器
開發多樣酸鹼氣體分析儀器:能在現有的酸鹼氣體分析系統中,加入不同屬性的分析技術,提供市場更完整的氣體監測解決方案。
C. 自動化介面服務:服務再提升
視覺化人機介面開發服務:本公司所銷售之 AMC/VOCs 分析儀器,於客戶端每年可產生數以萬計的數據資料,根據使用需求,開發相對應的圖形化介面,搭配 AI 模型建立,可提供市場從監測到數據管理的一條龍服務,提升產品價值。
- 20 -
- 產業概況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隨著全球通膨壓力在 2025 年呈現震盪緩降趨勢,多數先進經濟體之貨幣政策由緊縮轉向具備彈性的調整期,全球金融環境壓力雖有所緩解,惟如勞動力成本與地緣政治導致的供應鏈成本等結構性的通膨壓力,仍使全球經濟前景保持謹慎。根據國際貨幣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在 2026 年 01 月 28 日發布的報告「WORLD ECONOMIC OUTLOOK UPDATE」,2025 年及 2026 年全球成長預測均維持在 3.3%,並預計 2027 年成長率約為 3.2%,顯示全球經濟在分歧的成長動能中仍具韌性。若進一步檢視本公司所在的亞太地區,依國際貨幣基金在 2026 年 01 月發布之報告「REGIONAL ECONOMIC OUTLOOK: ASIA AND PACIFIC」與相關數據更新,亞太地區仍是全球經濟成長之主引擎,其增長估計將貢獻 2025 年度全球增長中的 60%;展望 2026 年及 2027 年,受惠於半導體先進製程外銷與 AI 科技投資之強勁需求,亞太地區經濟將持續成長,成長率預計分別可達 4.4% 與 4.3%
A. 全球半導體產業現況
根據世界半導體貿易統計組織 (World Semiconductor Trade Statistics, WSTS) 於 2025 年 12 月發布之報告,預計全球半導體市場在 2025 年和 2026 年將實現強勁增長。根據最新的資訊,WSTS 將 2025 年全球半導體市場成長率上調至 20.2%,估計市場規模可達 7,458 億美元。這一修正反映了 2025 年第二季及第三季受惠於生成式 AI 算力需求爆發後的強勁表現,特別是在高效能運算 (HPC) 與雲端資料中心市場的應用與需求。
在 2025 年,市場增長主要由邏輯 IC (Logic Integrated Circuits) 及記憶體 (Memory) 強力驅動。其中,受惠於 HBM (高頻寬記憶體) 的需求增長,記憶體市場展現顯著成長;邏輯 IC 市場則在 AI 運算晶片帶動下預計成長超過 18%。相對而言,分離元件 (Discrete) 與類比 IC (Analog IC) 則受工業與車用市場庫存調整影響,成長趨於平緩。就地區而言,美洲與亞太地區的增長預期尤為顯著,其年成長率均維持在雙位數水準,主要歸因於先進製程節點的領先地位與電子封裝供應鏈的完整性;相比之下,歐洲與日本市場則在能源成本與製造轉型中維持個位數的穩定成長。
展望 2026 年,WSTS 與多家研究機構預測全球半導體市場將持續增長,整體產值預計將正式突破 1 兆美元大關。這一成長主要由 2 奈米 (2nm) 先進製程之商轉量產以及 AI 裝置(如 AI 手機與 AIPC)之滲透率提升所驅動。預計邏輯 IC 與記憶體市場在 2026 年仍是成長主力,其市場規模將分別創下歷史新高。從全球地區來看,2026 年各地區皆呈增長態勢,其中美洲地區受惠於政策引領之製造回流,成長動能持續;亞太地區則因先進封裝技術(如 CoWoS 與 FOPLP)之產能擴張,維持其在供應鏈中之領先地位。隨製程技術往更微細節點演進,製程環境對於微污染物監控精度之要求亦由
- 21 -
ppb 提升至 ppt (兆分之一) 等級,成為產業轉型之重要趨勢。
2024-2026 年全球區域別半導體市場估值
| Autumn 2025 | Amounts in US$M | Year on Year Growth in % | ||||
|---|---|---|---|---|---|---|
| 2024 | 2025 | 2026 | 2024 | 2025 | 2026 | |
| Americas | 195,123 | 251,926 | 338,574 | 45.2 | 29.1 | 34.4 |
| Europe | 51,250 | 54,127 | 60,429 | -8.1 | 5.6 | 11.6 |
| Japan | 46,739 | 44,835 | 50,164 | 0.0 | -4.1 | 11.9 |
| Asia Pacific | 337,437 | 421,354 | 526,293 | 16.4 | 24.9 | 24.9 |
| Total World - $M | 630,549 | 772,243 | 975,460 | 19.7 | 22.5 | 26.3 |
| Discrete Semiconductors | 31,026 | 30,900 | 33,436 | -12.7 | -0.4 | 8.2 |
| Optoelectronics | 41,095 | 42,597 | 45,020 | -4.8 | 3.7 | 5.7 |
| Sensors | 18,923 | 20,894 | 22,713 | -4.1 | 10.4 | 8.7 |
| Integrated Circuits | 539,505 | 677,852 | 874,291 | 25.9 | 25.6 | 29.0 |
| Analog | 79,588 | 85,552 | 91,988 | -2.0 | 7.5 | 7.5 |
| Micro | 78,633 | 84,839 | 96,620 | 3.0 | 7.9 | 13.9 |
| Logic | 215,768 | 295,892 | 390,863 | 20.8 | 37.1 | 32.1 |
| Memory | 165,516 | 211,568 | 294,821 | 79.3 | 27.8 | 39.4 |
| Total Products - $M | 630,549 | 772,243 | 975,460 | 19.7 | 22.5 | 26.3 |
資料來源:WSTS;2025/12
另根據全球知名科技諮詢公司 Gartner 於 2025 年 12 月發布之研究報告「SEMICONDUCTOR FORECAST DATABASE」,預估全球半導體市場受惠於人工智慧 (AI) 對高效能運算 (HPC) 與圖形處理器 (GPU) 晶片的強勁需求,加上高頻寬記憶體 (HBM) 受技術世代更迭驅動價格上揚,2025 年度全球半導體產值將展現強勁增長,預估達 7,458 億美元。展望 2026 年度,隨 AI 算力基礎建設由雲端延伸至邊緣端裝置(如 AI PC 與 AI 手機),全球半導體產值預計將再向上成長約 $15.5\%$ ,正式跨越 1 兆美元 之里程碑。
在全球供應鏈布局方面,各主要經濟體已將半導體視為國家安全之戰略資源。美國、日本、歐盟、韓國、中國大陸及印度 等政府紛紛落實半導體補助政策,吸引晶圓代工與封測龍頭廠商在地化生產。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多項關鍵法案已由政策宣告階段進入「實體撥款與量產轉化」期。這些措施旨在透過大規模財政補貼、稅收抵免及研發支持,緩解地緣政治帶來的供應鏈風險,同時藉由建立區域化供應鏈聚落,加強半導體產業之製造韌性。
全球主要國家半導體產業補助政策概況
| 國家/地區 | 核心政策與最新進度 | 補助與支持重心 | 產業進展與趨勢 |
|---|---|---|---|
| 美國 | 晶片與科學法案 (CHIPS Act) | 先進製程、先進封裝、國家半導體技術中心 (NSTC) | 2025 年底完成主要撥款協議;2026 年進入設備裝機 (Tool-in) 高峰期。 |
| 歐盟 | 歐洲晶片法案 (EU Chips Act) 2.0 | 供應鏈主權、綠色製造 (ESG)、車用/特殊製程 | 2026 年強化歐洲 AI 晶片生態系,要求高標準之廢氣與環境監測。 |
| 日本 | 半導體振興追加預算與三位一體戰略 | 2nm (Rapidus)、3nm (JASM 二廠)、設備材料支持 | 2026 年 4 月啟動 2nm 試產線;熊本二廠確定導入 3nm 先進製程。 |
|---|---|---|---|
| 中國大陸 | 國家大基金三期 (人民幣 3,440 億) | 設備國產化、先進製程突破、HBM 研發 | 強化對抗出口管制之韌性,推動成熟製程與功率半導體爆發成長。 |
| 印度 | 印度半導體任務 (ISM) 2.0 | 專案成本 50% 補貼、半導體設備與材料在地化 | 2026 年首座 12 吋晶圓廠進入建廠高峰,預計年底產出首批晶片。 |
| 新加坡 | 產業轉型藍圖 (ITM) 2025 | 智慧綠色製造、矽光子技術、特殊製程擴產 | 2026 年推動智慧化環測系統,吸引大廠擴建高度自動化之綠色晶圓廠。 |
資料來源:根據 Gartner、SEMI 及各國公開資訊
美國政府持續落實 2022 年 8 月簽署之「晶片與科學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旨在將全球科技供應鏈核心拉回美國本土。隨法案撥款進入實體量產轉化期,商務部已完成與 Intel、TSMC 及 Samsung 等 12 家領先企業之最終撥款協議簽署。2025 年至 2026 年初,位於亞利桑那州、德克薩斯州及俄亥俄州之先進製程基地已進入設備裝機 (Tool-in) 高峰期,並帶動國家先進封裝製造計畫 (NAPMP) 與相關研發中心之實體運作。惟 2025 年新任政府上任後,政策重心轉向以「關稅」作為推動本土製造之核心手段,並於 2026 年 1 月正式對特定晶片與衍生產品實施 25% 之 Section 232 關稅。同時,政府亦針對剩餘補貼之發放進度與稅收抵免細節進行重新評估,使產業由單純的『資金補助』轉向『關稅壓力與投資抵免並行』之雙軌架構,旨在進一步吸引各國半導體公司於美國本土投資並擴大設廠規模。此類地緣政治變數對於全球供應鏈之成本結構與產能配置之影響,仍為當前產業觀察之核心焦點。
歐盟持續推進「歐洲晶片法案」(EU Chips Act),目標在 2030 年前將歐洲晶片製造在全球的份額提升至 20%。隨著該法案進入 2.0 版之戰略升級階段,政策重心由吸引外資轉向強化本土供應鏈韌性與「數位主權」。2025 年至 2026 年初,指標性項目已有實質進展,其中台積電 (TSMC) 於德國德勒斯登之工廠已完成主體結構上樑,邁向量產倒數階段;英特爾 (Intel) 於德國馬格德堡之大型計畫亦配合歐盟政策節奏穩定推進。此外,歐盟於 2026 年初強化了對於「綠色製造」與「碳中和」之規範,針對 12 吋先進製程及 AI 運算晶片之本土供應鏈,要求符合更嚴格之環境監測與廢氣排放標準,以確保半導體產業發展符合歐盟永續轉型之目標。
日本經濟產業省持續貫徹「半導體與數位產業戰略」,目標於 2030 年將國內半導體相關企業產值提升至 15 兆日圓。截至 2026 年 3 月,日本政府已透過多波追加預算支持次世代技術研發,實施「量產補貼、研發支持、設備出口管控」之三位一體戰略。由官方支持之國策聯盟 Rapidus 擬於 2026 年 4 月啟動 2 奈米 (2nm) 試產線,象徵日本重返先進製程領先群之決心。此
- 23 -
外,隨台積電熊本一廠穩定生產、二廠正式動工並宣布導入3奈米製程,日本已形成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半導體聚落。根據「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日本政府亦擴大對製造設備與關鍵材料之補助範圍,確保供應鏈韌性並鞏固其在半導體上游設備與材料市場之優勢地位。
面對國際貿易管制之持續性挑戰,中國大陸全力推動半導體產業之「自主可控」與供應鏈韌性。2024年底正式啟動之「國家積體電路產業投資大基金三期」,其規模達人民幣3,440億元,重點聚焦於半導體關鍵設備、先進材料及AI運算所需的記憶體(HBM)研發。儘管受限於高階製程設備取得,中國大陸仍積極擴建成熟製程產能,並透過「國家標準化」與在地化採購政策,力求提升IC自給率。此外,中國大陸已將第三代半導體(如SiC、GaN)及先進封裝技術列入其最新之五年發展重點,致力於構建不依賴外部技術之本土半導體生態系統,以滿足其新能源汽車、工業自動化及通訊設備之龐大內需。
印度政府已將半導體發展政策由初步招商正式轉型為「印度半導體任務(ISM)2.0」。目前,印度已由政策宣示進入實體量產倒數階段,首座由塔塔集團(Tata Group)與力積電(PSMC)合資之12吋晶圓廠於古吉拉特邦(Gujarat)進入建廠高峰期,預計於2026年底前完成設備裝機並產出首批晶片。印度政府持續提供高達專案成本 50% 之財政補貼,成功吸引美光(Micron)及多家封測廠投入實體建設。隨其建立「數位主權」之決心,印度正從全球電子組裝中心轉型為具備前端製造與先進封測能力的新興半導體節點,在全球供應鏈多元化之趨勢下扮演關鍵角色。
新加坡作為東南亞半導體之核心樞紐,透過「產業轉型藍圖(ITM)」及2026年預算案中投入之8億新元研發基金,持續鞏固其在全球晶片創新之地位。新加坡政策重點聚焦於「特殊製程」與「綠色製造」,透過設立國家功率半導體研發中心及提供12吋產業級共享實驗設施,支持寬禁帶半導體(如SiC及GaN)之商業化。面對全球淨零排放趨勢,新加坡積極推動「智慧綠色晶圖廠」轉型,透過補助與稅收減免,鼓勵廠商導入高效能廢氣排放監測及水資源循環系統,藉此吸引包括GlobalFoundries在內之國際大廠持續擴產,並將其定位為全球先進製造與永續生產之示範基地。
B. 臺灣半導體現況
根據臺灣半導體產業協會 (TSIA) 及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IEK) 之最新統計,臺灣半導體產業受惠於 AI 基礎設施擴建與終端裝置換機潮,2025 年產值已突破新台幣 6.5 兆元,較前一年度成長超過兩成。展望 2026 年,在高效能運算 (HPC) 持續成長與 AI 應用實體化 (AI PC/AI Phone) 渗透率拉升的驅動下,預估台灣半導體總產值將正式跨越新台幣 7 兆元大關。臺灣憑藉其完整之垂直分工體系與極高之製程效率,持續穩居全球「製造第一、封測第一、設計第二」之領先優勢,其技術演進與產能擴充不僅是全球科技供
- 24 -
應鏈之防線,更是本公司深耕在地市場、驅動營收增長之最重要動能。
2022~2026年臺灣半導體IC產業產值
單位:新臺幣億元
| 項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初估) | 2026年度(預估) | |||||
|---|---|---|---|---|---|---|---|---|---|---|
| 產值 | 成長率 | 產值 | 成長率 | 產值 | 成長率 | 產值 | 成長率 | 產值 | 成長率 | |
| IC設計業 | 12,320 | 1.40% | 10,965 | -11.00% | 12,721 | 16.0% | 14,155 | 11.3% | 15,670 | 10.00% |
| IC製造業 | 29,203 | 31.00% | 26,626 | -8.80% | 34,195 | 28.4% | 40,827 | 19.4% | 49,130 | 11.99% |
| 晶圓代工 | 26,847 | 38.30% | 24,925 | -7.20% | 32,438 | 30.1% | 38,960 | 20.1% | 46,900 | 12.49% |
| 記憶體與其他製造 | 2,356 | -18.20% | 1,701 | -27.80% | 1,757 | 3.3% | 1,867 | 6.3% | 2,230 | 2.48% |
| IC封裝業 | 4,660 | 7.00% | 3,931 | -15.60% | 4,233 | 7.7% | 4,608 | 8.9% | 5,450 | 12.95% |
| IC測試業 | 2,187 | 7.70% | 1,906 | -12.80% | 2,002 | 5.0% | 2,195 | 9.6% | 2,610 | 14.17% |
| 小計 | 48,370 | 18.50% | 43,428 | -10.20% | 53,151 | 22.4% | 61,785 | 16.2% | 72,860 | 11.7% |
資料來源:TSIA;工研院產科國際所(2026/02)
臺灣半導體製造業在先進製程開發之進度持續領先全球,其2奈米(N2)製程已於2026年第一季順利進入大量生產(High Volume Manufacturing)階段。隨著製程技術由3奈米向2奈米邁進,電晶體結構演進為GAA(全環開極),生產環境對空中分子污染物(AMC)的容忍極限已趨近物理邊界。產業分析顯示,為確保先進製程良率,監測精度要求已由ppb等級全面躍升至ppt(兆分之一)等級,此一技術趨勢使得具備即時、高精度分析能力之監測系統成為先進製程產線之關鍵標配。
因應AI晶片運算效能提升,臺灣封測業正加速轉向CoWoS、SoIC與FOPLP(面板級封裝)等技術之產能布建。根據資策會MIC於2026年初之預測,2026年臺灣先進封裝產值將維持雙位數成長。此外,地緣政治壓力促使全球半導體生態鏈加速轉向「區域供應」與「在地化採購」趨勢。隨國際領導廠商在台擴大資本支出,亦同步帶動臺灣本土半導體設備與材料供應鏈之發展,不僅強化了國內供應鏈之韌性與即時響應能力,更進一步完備了臺灣半導體產業由研發、製造到精密環境管理之全方位生態體系。
面對中美對抗長期化與全球供應鏈重組之變局,臺灣半導體產業已成為全球政經格局中之重要節點。雖然各國紛紛推動半導體製造在地化,惟臺灣廠商在維持高度靈活之海外布局之際,仍堅持將最先進之製程技術(如1.4奈米及以下節點)與高階封測能量紮根國內,顯見臺灣作為全球半導體價值鏈核心之態勢並未改變。展望未來,隨AI治理政策趨於成熟與算力需求轉向邊緣化,臺灣半導體產業將由單純之製造中心演進為具備AI全場景解決方案之研發樞紐。透過深化與全球策略夥伴之互補合作,並結合國內日益完善之精密環境監控與自動化設備生態系,臺灣將持續在確保全球供應鏈穩定與推動科技創新中,扮演最關鍵之驅動力。
C. 大氣環境 HAPs 監測產業現況
根據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2026年3月最新發布之研究顯示(如下
圖所示),2025 年全球環境監測市場規模已達 154.8 億美元,預計將以 5.78% 之複合年增長率 (CAGR) 持續擴張至 2034 年。市場成長動能已發生顯著之結構性轉移:由過去針對大氣品質之廣域一般性監測,轉向針對具致癌性與高毒性之 HAPs (有害空氣污染物) 進行精準源頭監控。美國環境保護署 (EPA) 於 2026 年 3 月正式公告《聚醚多元醇 (PEPO) 生產之國家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NESHAP)》最終修正案,針對具高致癌風險之乙烯氧化物 (Ethylene Oxide, EtO) 實施特定排放標準,並強制要求熱交換系統須採用更靈敏之檢測方法(如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此類嚴苛法規之逐步落實,正是驅動圖中 2026 年後市場規模穩定攀升之主因,並顯著提升了全球對具備「極微量檢測能力」之自動氣相層析儀 (Auto-GC) 之剛性需求。
2021-2034 年全球環境監測市場

Glob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Market Size, 2021-2034 (USD Billion)
資料來源: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2026/03
根據 Mordor Intelligence 2026 年最新技術趨勢分析顯示,全球氣相層析 (Gas Chromatography, GC) 市場產值於 2026 年預計達 44.7 億美元,並以 5.18% 之複合年成長率持續攀升。針對成份複雜且具極高毒性之 HAPs 監測,GC 技術因具備卓越之物種分離能力,能對環境大氣中上百種有害物質進行精準之指紋辨識與定量分析,已成為全球公認之技術黃金標準。隨半導體與精密化工等產業對周界環境控制要求之嚴苛化,監測標準已由 ppb (十億分之一) 跨越至 ppt (兆分之一) 等級之技術門檻,以應對致癌物質於極低濃度下之長期健康風險。此外,2026 年環境監測市場正式邁入「智慧化自動監控」時代,透過 Auto-GC (自動氣相層析儀) 結合 AI 數據形態辨識,檢測設備已實現從採樣到數據預警之全自動化流程,使監測連續性較傳統模式提升約 40% 以上,這也是驅動 GC 市場於 2031 年邁向 57.6 億美元規模之核心動能。
- 26 -
Gas Chromatography Market
Market Size in USD Billion

資料來源:Mordor Intelligence;2026/03
以美國環保署 (EPA) 將於 2026 年 4 月實施之 NESHAP 最終修正案,有助於成為產業成長的核心。該法規特別針對化學製造業內之乙烯氧化物 (Ethylene Oxide, EtO) 排放設定了嚴苛標準,並強制要求熱交換系統必須採用具備 ppt (兆分之一) 等級之偵測技術。此外,隨 2026 年 TSCA (有毒物質控制法案) 之聯邦申報要求提升,執法機關對工業排放之化學成分透明度要求達到高峰,驅動北美市場對自動氣相層析儀 (Auto-GC) 的換機潮與連續監測系統 (CEMS) 之建置需求。
歐盟目前正處於「零污染行動計畫 (Zero Pollution Action Plan)」的加速實施期。2026 年歐盟正式啟動修訂後的「工業排放指令」(Industrial Emissions Directive, IED 2.0),將監管範圍擴大至包含電池大型工廠(Gigafactories)在內的更多工業領域,並要求約 60,000 家大型工業設施建立更透明的環境管理系統 (EMS)。此外,歐盟於 2026 年初正式採納 (EU) 2024/2881 指令,大幅收緊空氣品質標準,並新增針對非甲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NMVOCs) 及超細顆粒物的監測要求。隨「歐盟工業排放門戶 (IEPR)」於 2026 年強化數位申報義務,工業界對具備連續監測能力、且能自動對接歐盟數位登錄系統之高階自動氣相層析儀產生強烈需求。歐盟市場強調「數位化」與「環境透明度」的結合,已成為推動歐洲微小氣體監測市場成長之主要引擎。
中國大陸於 2026 年 3 月正式發布「十五五(2026-2030)」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該規劃將環境治理重點正式轉向「有毒有害污染物 (HAPs) 與新污染物之協同治理」。為落實此戰略,中國人民銀行與財政部於 2026 年初透過「財政金融協調基金」動員約 8,000 億人民幣之專項資金,支持工業園區之智慧監測系統更新。市場焦點已全面聚焦於半導體、化工及醫藥產業之「指紋式」精準溯源監控,亞太地區亦成為全球微小氣體監測設備成長動能最強勁之區域。
- 27 -
臺灣環境部於2026年初積極推動「環境科技治理 AI 化」,並榮獲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象徵臺灣環境管理邁入數位轉型新紀元。透過「第二期空氣污染防治大會 (113-116年)」,政府針對工業區周界導入AI智慧預警系統,利用IoT感測平台進行污染物之即時溯源與精準執法。身處全球半導體先進製程核心,臺灣企業對HAPs(如1,3-丁二烯、氯乙烯)之監測精度已提升至ppt(兆分之一)等級,推動了市場對國產高階檢測設備之剛性需求,成為確保ESG合規與營運韌性之核心策略夥伴。
綜觀2026年全球市場動態,環境監測產業已由「規模擴張」進入「技術深耕」之成熟期。隨美國NESHAP修正案、中國大陸十五五規劃、歐盟IED2.0改革及臺灣環境部AI治理等政策引擎同步發動,全球對微小氣體,特別是致癌性HAPs的監控要求已由ppb跨越至ppt等級。在此背景下,結合自動氣相層析(GC)技術與AI數據辨識之智慧化監控設備,得以成為確保企業國際競爭力與落實永續經營之標準配備。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AMC (Airborne Molecular Contamination,氣態分子污染物)及大氣環境HAPs (Hazardous Air Pollutants,有害空氣污染物)監測產業的上游為原物料供應商以及氣體廠商,中游為監測設備之研發、機構設計、製造以及銷售,下游為VOCs監測設備使用者,即光電半導體產業中、下游之晶圓製造者,以及環境空氣品質監測及管理單位。
本公司主要為AMC/HAPs分析設備之開發、製造、銷售與系統整合服務,位於產業中游。本公司除設有專業工廠設備及人員接單生產標準產品,也有專業研發團隊直接與終端客戶交流客製應用,因此本公司在半導體產業中(請詳圖1),部分跨足產業下游;另於環境監測產業中(請詳圖2),本公司除提供監測設備及系統外,亦提供監測服務及設備維運,因此位於環境產業中游及下游。
- 28 -

圖 1 半導體產業之上、中、下游

圖 2 環境監測產業之上、中、下游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A. 半導體產業:
半導體產業的晶圓製程環境中,隨製程技術向 2 奈米及以下先進製程快速推進,監測的標準也愈形嚴格。過去僅針對大顆粒物質控制,如今隨著製程愈來愈精細及晶圓線寬持續降低,在重要製程對於氣態分子污染物 (AMC) 的監控密度持續增加,即時性與精準度的要求趨於嚴謹,微污染防治成為影響晶圓良率的關鍵因素之一,在此趨勢之下,先進製程監測密度點提升,AMC 之監控已然成為晶圓製造環境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半導體產業中游之晶圓製造者為 AMC 監測設備之終端使用者之一,因應全球高效能運算 (HPC) 與 AI 晶片之強勁需求,晶圓製造產業持續擴廠及新建廠,帶動 AMC 監測需求同步快速成長。除製程環境無塵室監測外,半導體廠房廠務環境、生產設備環境、晶圓載具環境、外氣監控、及先進製程的設備內微環境監測也是當前趨勢。且成熟半導體廠以及 AMC 相關汙染
- 29 -
防治去除設備供應鏈亦擴大對 AMC 監控設備的需求,近年來也成為 AMC 監測設備之終端使用者之一,因此 AMC 供應商除了監控設備的提供外,亦須具備高度應用彈性及深厚技術經驗,以因應先進製程與多樣化應用場景的需求與發展。
B. 大氣環境產業:
揮發性有機氣體(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充斥在現今人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人們日常使用的油漆、油性筆、香水、殺蟲劑等民生用品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VOCs)。工業環境更是 VOCs 的關鍵排放來源,特別是煉油、石化及精密化工產業,其製程所排放的 VOCs 往往含有高毒性的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對人體健康與周界環境之危害更為直接與顯著。
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已是近年來臺灣、美國、歐盟及中國大陸等全球主要監管機關之空氣污染防治核心,各國針對空氣污染防治管制所訂定之相關政策如下:
(A) 臺灣地區:
環境部持續推動階段性有害空氣污染物 (HAPs) 管制,在完成三階段共 72 項物種之排放標準訂定後,於 113 年至 116 年全面實施「第二期空氣污染防治制方案」。115 年初,環境部正式宣示邁入環境科技治理 AI 化階段,重點聚焦於工業區周界 HAPs 之即時溯源與精準監測。此外,政府亦針對 1,3-丁二烯、氯乙烯、丙烯腈等高風險致癌物,研議調整空污費徵收費率並強化監控要求,以落實環境風險管理。
(B) 美國地區:
除延續美國加州議會於 2017 年通過之 AB617 與 AB1647 法案,針對煉油廠周界與煉油廠周邊之社區需要提供連續即時監測方案,保護受煉油廠空污影響之弱勢社區(Disadvantage community)居民,包含社區監測(community air monitoring systems)及鄰近固定源周界監測(fenceline monitors),免受固定源空污影響外;美國環保署(EPA)亦將於 2026 年 4 月正式實施「化學製造業國家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NESHAP)最終修正案,針對乙烯氧化物(Ethylene Oxide, EtO)等高致癌風險物質設定嚴苛的特定排放標準,持續進行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減量措施。
(C) 歐盟地區:
歐盟目前正積極落實「零污染行動計畫 (Zero Pollution Action Plan)」。2026 年正式啟動修訂後之「工業排放指令」(IED 2.0),要求包含半導體、電池及化學大型工廠在內之工業設施,必須建立更透明之數位化環境管理系統。隨歐盟 2024/2881「空氣品質指令 (Ambient Air Quality Directive)」於 2026 年進入深化執行階段,歐盟各成員國已將非甲烷揮發
- 30 -
性有機化合物 (NMVOCs) 列為強制性之關鍵監測指標。該指令不僅收緊了傳統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更要求建立更高密度的自動監測網絡,以應對 NMVOCs 作為臭氧前驅物對大氣環境及人體健康之長期影響
(D)中國大陸地區:
中國大陸於 2020 年發布《"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強對光化學反應活性強之 VOCs 物質控制。隨後透過「十四五」規劃深化工業園區與重點企業之管理;現 2026 年 3 月正式啟動「十五五 (2026-2030)」規劃。該規劃綱要明確將環境治理重心由過往的「污染物總量控制」,全面轉向「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與「多污染物協同控制」。重點領域包含石化、化工、工業塗裝、包裝印製等,並以工業園區與重點企業為管理對象,強化對有毒有害污染物 (HAPs) 及光化學反應活性強之 VOCs 物質的監控。此外,隨「雙碳」目標的深入落實,政策導向已將大氣監測與碳排放管理深度融合,推動環境監測網路向智慧化、數位化轉型,以實現環境質量改善與綠色低碳發展之協同效應。
大氣環境監測作為環境保護的基礎,已從傳統的單點技術層面邁向與數位治理深度融合的全新階段。當前產業正經歷從粗放到精準、從分散封閉到集成聯動、從現狀監測到預測預警的深刻轉型。隨著全球各國對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管制之收緊,以及對於 ESG 永續發展與節能減排投入的持續增加,帶動大氣環境監測市場需求加速成長。由於大氣環境監測系統屬於技術與經驗密集型的高科技產品,近年來行業一直維持了較高的利潤率水平。預計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未來利潤率水平會有所下降,但中高端儀器儀表行業屬於技術經驗密集型行業,進入壁壘高,因此預計未來行業仍然可維持較高的利潤率水平。
環境在線監控系統產品主要應用於生產工藝過程分析或連續在線監測,客戶更為關心整個系統層面的應用。系統產品使用是否便捷、運行是否可靠穩定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系統應用技術的開發也日益得到重視。總體而言國內的系統應用技術處於快速發展階段,未來存在廣闊的發展空間。隨著科技水平的提高和雲端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計算機應用技術的發展,分析儀器系統應用技術也將向 AI 智慧化、微型化、自動化、網絡化等方向進一步發展,未來技術發展趨勢將以客戶的實際應用需要為技術導向,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4)競爭情形
隨著半導體先進製程的高速發展,晶片製程中的 AMC 監控需求也日漸趨高,監測設備之供應鏈也隨之增加。本公司 AMC 監測系統之主要競爭者為國外品牌的監測設備,並由國內代理商為主要銷售及服務提供者。有別於代理商對於技術及應用調整之限制,本公司具有完整之技術團隊,藉由直接與終端客戶應用交流之經驗,能有效且即時滿足客戶需求。除技術團隊外,本公司設有
- 31 -
完善的產線,穩定生產高品質產品;在進入市場後已成為指標客戶的 AMC 標準監測設備,現為半導體 AMC 監控市場主要供應商之一。
在大氣環境監測市場,產業發展深受全球環保法案與公眾環境意識之驅動。隨各國環境主管機關陸續推出針對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之監測法案,市場對數據精度要求已發生質變。目前台灣環境市場雖仍以環保顧問公司為主流服務提供者,環保顧問公司選擇符合成本效益之設備來執行政府計畫,因此,本公司在環境產業之競爭者主要為非高階技術、低成本檢測器(Low-cost Sensor)供應商。但本公司憑藉著實驗室等級技術微型化的高精確監測技術及應用經驗,在大氣環境產業中走出一條藍海市場,以高品質的監測表現及應用服務,獲得客戶高度信任,成為大氣環境監測市場重要之供應者。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與研究發展
A.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首創實驗室等級現地自動操作之VOCs連續監測技術,其所擁有之全球技術專利包含從檢測的方法、分析儀的系統架構、到各種先進模組與元件開發的一個完整IP(Intellectual Property)策略。本公司以微型化可攜式氣相層析儀為研發主軸,鎖定空氣中揮發性有機氣體(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s)為主要監測對象,以微型化之體積乘載實驗室準確度等級的表現,提供全自動在線連續監測氣體分析。並且配合不同客戶之環境需求,提出因地制宜的全方位解決方案,協助環(工)安衛議題、提高產品良率、原物料品質控管、降低資源耗損、綠能環保,乃至於日常空氣品質等領域。
本公司發展的現場、即時、精準連續監測技術,成功滿足半導體先進製程穩定微污染(ppb-ppt)監測需求,並解決工業區污染無法於現場連續穩定監測之問題,有助於產業控管產品品質、改善良率,並協助政府公部門與私人企業掌握環境周界空氣污染物濃度資訊,確保製程排放控管及促進環保雙贏局面,獲得客戶高度評價與肯定,並以可攜式微型氣相層析儀-MiTAP榮獲我國頒發之105年【第13屆國家新創獎】肯定。
B.產品之工藝/設計技術
本公司多項獨家專利研發之自動化現地 VOCs 連續監測設備 MiTAP (Miniaturized Total Analysis Platform),採用微氣相層析分離技術(Micro gas chromatography, $\mu$-GC)及模組化設計概念,將自動化氣體採樣(含濃縮)模組、氣相層析管柱模組,及檢測器陣列模組技術,並搭配精密自動化電子控制與資料處理系統,能夠在複雜環境中準確定性、定量各項 VOCs 氣體,達到與實驗室大型氣相層析儀同等級的效能,並且實現現地自動連續監測應用需求。
(A)自動採樣與微型預濃縮模組
- 32 -
自動化 VOCs 氣體採集及濃縮功能,透過多重材料設計的前濃縮功能,搭配精準流速流量控制組件,可針對不同的 VOCs 氣體進行預濃縮,將有效偵測分析濃度範圍從 ppm 層級提升至 ppb 層級,甚至於 ppt 層級的偵測應用。
(B)微型氣相層析管柱模組
以氣相層析分離原理,採用多維度氣相層析管柱(傳統大型設備皆為單一維度)與低熱質量(LTM, Low Thermal Mass)設計,搭配微流道連接技術,可在低能耗的條件下,針對待測氣體進行最佳化分離調整,達到準確定性效能。
(C)檢測器陣列模組
可依據不同的 VOCs 監測物種,客制化搭配感測器陣列組態,如 PID、CR、DELCD、FID、TCD、ECD 等。透過精準的流道(量)設計,讓不同的待測物種通過適合的感測器,做精確的定量濃度偵測。因感測器對於不同 VOCs 物種具有選擇性,本公司以獨家感測器組合技術,配合所開發之採樣與微型預濃縮模組,達到各監測物種高感度與低檢出限的表現(LOD 可達小於 0.1 ppbv)。
(D)自動校準系統
本公司開發之自動校準系統可協助 MiTAP 在現場針對目標監測 VOCs 物種,以微量標準氣體定期自動做定性與定量的確效與校準,確保設備監測數據的精準度與精確度資料品質。自動校準系統可透過自動發報裝置,將相關設備查核數據,透過郵件,簡訊,雲端空間的通訊方式,第一時間進行通知,讓使用者能即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態及監測數據穩定性和一致性。
(E)精密自動化電子控制與資料處理系統
MiTAP 內部搭配先進電子控制系統,來確保所開發之各模組操作,皆能精準的控制在精密的目標參數,以達到能在現地之高效能且穩定的自動化運行。並且,MiTAP 儲存各監測數據及設備運行參數,如個別檢量線、特徵分析、數據判斷、高值觸發通報,測站地點、時間、污染物濃度,軟體參數等,透過圖示化介面,提供客戶清楚監測數據結果,以作為現地相關污染處理之參考依據。
(F)酸鹼氣體及其他種類汙染物
基於 MiTAP 的架構,本公司也進一步拓展不同汙染物的量測能力(例如:酸氣,鹼氣,工業級冷卻液,等等)以拓展不同應用並提供客戶更完善的量測解決方案。
- 33 -
(G)量測系統整合
為了提供客戶更完整的解決方案,本公司除了拓展不同種類汙染物的量測能力,同時也協助客戶做客製化量測系統的開發,包含多管採樣系統,移動式系統,微環境/密閉環境採樣系統,同時整合多台分析儀的量測數據透過郵件,簡訊或上拋中控台/雲端的方式讓客戶可以更全面地掌握汙染物的監控數據。
(2)研究發展人員及其學經歷
單位:人
| 年 度 |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115 年
截至 3 月底止 |
| --- | --- | --- | --- | --- |
| 學歷分佈 | 博士 | 4 | 3 | 4 |
| | 碩士 | 24 | 22 | 22 |
| | 大學(專) | 9 | 7 | 8 |
| | 高中(含)以下 | — | — | — |
| 期末研發人員合計 | | 37 | 32 | 34 |
| 平均服務年資(單位:年) | | 3.6 | 3.0 | 3.3 |
(3)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0 年度 | 111 年度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 --- | --- | --- | --- | --- |
| 研發費用(A) | 60,829 | 75,673 | 86,788 | 93,409 | 90,417 |
| 營業收入淨額(B) | 289,621 | 394,697 | 406,637 | 496,062 | 551,018 |
| 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A/B) | 21.00% | 19.17% | 21.34% | 18.83% | 16.41% |
(4)最近五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分類 | 研究成果 | 用途 |
|---|---|---|---|
| 110 | 半導體應用 | MiTAP_F1 | 針對碳氟化物進行總量的量測,應用於水冷機、冷卻系統等管線洩漏偵測。 |
| MiTAP_SFT3 | 針對 VOCs 縮短偵測分析時間達到快速出值得目的提升監控即時性。 | ||
| MiTAP FT30+ with DCM 氯化物偵測快速機 | 針對半導體應用快速偵測丙酮(Acetone)、異丙醇(IPA)之機種增加可監測二氯甲烷(DCM)關鍵 VOCs 之能力。 | ||
| 加值應用 | 同步採樣分析系統 CSS | 實現分析時同步採樣,解決分析時無採樣空窗期,使監測效能完備,針對 MiTAP 之連續式監測,可擴增 MiTAP 採樣能力及機台應用彈性。 | |
| 加值應用 | MiChat, MiData Pro 人機介面應用軟體 | 新版整合應用軟體,讓不同層級使用者(原廠/super user、代理商、客戶),能根據各不同層級操作以及運維需求,提供更有效益與方便使用之人機介面應用軟體。 |
| 年度 | 分類 | 研究成果 | 用途 |
|---|---|---|---|
| 監測數據顯示平台(監測資料視覺化與數據分析呈現) | 實現視覺化之測站數據介面,整合風速風向,達到即時數據呈現與污染物各項分析,讓使用者更清楚了解現地空品情況,以做更快速有效率之決策處置。 | ||
| 111 | 半導體應用 | MiTAP_F2 | 針對碳氟化物進行總量的量測,應用於水冷機、冷卻系統等管線洩漏偵測。相比於F1,提升了其量程與反應速度。 |
| MiTAP S600 系列擴增冷卻液偵測能力 | MiTAP S600 系列擴增偵測能力針對碳氟化物進行量測,應用於冷卻液洩漏之背景值監控。 | ||
| MiTAP NH3 IMS V1 分析儀 | 開發第一代無放射線 IMS 離子移動分析儀,能針對半導體所關注之 NH3 做即時線上監控,更進一步提高創控 AMC 量測範疇。 | ||
| 環境應用 | MiTAP P600 系列 Fumigant 農藥偵測能力 prototype | MiTAP P600 系列,增加 MiTAP 更進一步提高創控 AMC 量測範疇。 | |
| 加值應用 | MRS 水氣去除系統 V1 | 針對 MiTAP 開發之第一代水氣去除系統,針對 MiTAP 所偵測之 VOCs,可有效去除採樣氣體之水氣避免水氣干擾,達到提高感測器偵測精度之目的,並可讓 MiTAP 適用於高溫高濕環境以應對更廣泛的環境監測需求。 | |
| 第三代Smart Micro-station V3 全天候抗粉塵戶外智慧機櫃 | 第三代戶外機櫃可提供比 V2 更穩定恆溫環境,提高 MiTAP 操作效能,能彈性佈點於工廠周界、社區、農業區,或任何需要監控 VOCs 的區域,增加 MiTAP 於各種環境監測之應用範疇。 | ||
| 移動式 VOCs Mapping 監測系統應用 | MiTAP 整合 GPS 軟體使 MiTAP 具備移動式監測能力,並能將 VOCs 測值及時紀錄於地圖上讓使用者能運用 MiTAP 監控,搭配 GPS mapping 區域的污染分布,更廣泛增加 MiTAP 彈性佈點之能力。 | ||
| 112 | 半導體應用 | MiTAP total acids IMS V1 分析儀 | 開發第一代無放射線 IMS 離子移動分析儀,能針對半導體所關注之酸氣做即時線上監控,更進一步提高創控 AMC 量測範疇。 |
| FOUP 微環境量測系統 | 開發 FOUP/微環境採樣系統,搭配不同汙染物分析設備協助客戶間控 FOUP 微環境潔淨度,擴大創控 AMC 監控系統整合範疇。 | ||
| 加值應用 | 製程機台 VOCs 洩漏監控 | 擴增 MiTAP 量測濃度範圍,針對半導體製程設備溶劑洩漏作連續式監測。 | |
| Sensor 數據整合 | 協助客戶整合所有廠務端 Sensors 並建立中控台讓客戶可隨時掌握整廠監控數 |
- 35 -
| 年度 | 分類 | 研究成果 | 用途 |
|---|---|---|---|
| 據。跨大創控在感測器數據整合面的服務範疇。 | |||
| 113 | 環境應用 | 垃圾掩埋場汙染物監控 | 協助客戶監控垃圾掩埋場產生之汙染物及異味。 |
| 環境氯化物測項擴增 | MiTAP P600 系列,拓增 MiTAP 量測物種,進一步提高創控 AMC 量測應用範疇。 | ||
| Fumigant VOCs 監測應用 | 擴增農藥 Fumigant VOCs 檢測物種「MeBr(溴化甲烷/Methyl bromide)」,協助環保單位做釋放源周界,及鄰近社區的線上空氣品質監測。 | ||
| 114 | 半導體應用 | MiTAP HCl IMS V1 分析儀 | 開發第一代無放射線 IMS 離子移動分析儀,能針對半導體所關注之 HCl 污染做即時線上監測,更進一步提高創控 AMC 量測範疇。 |
| MiTAP F1(HF)分析儀 | 針對 HF 進行總量的量測,應用於半導體廠房之 HF 排放監測並協助客戶掌握廢氣處理設備(local scrubber)的健康程度。 | ||
| 加值應用 | 線上即時 VOCs 監測網頁服務 | 將戶外機櫃的 VOCs 數據上傳到監測網頁,讓使用者可以看到即時資訊。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市場分析
(1)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銷售地區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臺灣 | 237,167 | 47.81 | 305,423 | 55.43 |
| 中國大陸 | 123,590 | 24.92 | 178,941 | 32.47 |
| 日本 | 33,307 | 6.71 | 7,147 | 1.30 |
| 新加坡 | 11,828 | 2.38 | 13,292 | 2.41 |
| 北美地區 | 89,402 | 18.02 | 43,586 | 7.91 |
| 歐洲地區 | - | - | 1,911 | 0.35 |
| 馬來西亞 | 768 | 0.16 | 718 | 0.13 |
| 總計 | 496,062 | 100.00 | 551,018 | 100.00 |
(2)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業務為客製化 AMC/HAPs 分析方案,因具高度應用彈性以符合客戶不同需求,市占量化基礎不一。另外,本公司產品之應用方式及監測內容皆依照使用者需求訂製解決方案;半導體產業客戶會因為製程技術不同,使用之化學品不同以及氣體對於晶圓影響的程度不同等,故不同客戶需要監測的配套方
- 36 -
業及內容皆有差異;環境產業客戶需求也因環境條件不同,監測目的不同,氣體污染源貢獻不一,所需之監測服務亦不一致。因此,目前尚無相關統計資料能完整計算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之市場策略為鎖定指標客戶後垂直導入各種應用,並橫向推展客戶群,又因高度客製需求,與客戶關係緊密性高,使本公司供貨需求保持穩定成長,市場占有率持續提升應屬可期。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半導體市場
SEMI 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於 2025 年日本國際半導體展公布年終 OEM 半導體設備預測報告中指出,全球半導體製造設備銷售總額預計在 2025 年創下 1,330 億美元 的歷史新高,年成長 13.7%,隨後將維持連續增長態勢,預估 2026 年將攀升至 1,450 億美元,並於 2027 年進一步挑戰 1,560 億美元的新紀錄。此成長動能主要受 AI 相關投資驅動,特別是在領先邏輯晶片、記憶體及先進封裝技術的導入。在應用技術方面,晶圓代工與邏輯製程受惠於 2 奈米 GAA 技術量產,2025 年投資額預計達 666 億美元,並預計於 2026 年維持 5.5% 成長後,於 2027 年增加至 752 億美元。記憶體相關支出亦大幅擴張,DRAM 設備 2025 年預計成長 15.4% 達 225 億美元,2026 年將續持 15.1% 的強勁年成長;NAND 設備 2025 年則預計成長 45.4% 達 140 億美元,2026 年亦將再成長 12.7% 至 157 億美元,並於 2027 年上看 169 億美元。
SEMI 2025 年終半導體設備銷售總額各別應用技術之市場規模預測報告(單位:10 億美元)

Source: SEMI, 2025 Year-End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Forecast - OEM Perspective
資料來源:SEMI;2025/12
SEMI 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亦指出,半導體前段設備(含晶圓處理、光罩及廠設施設備)繼 2025 年預計達到 1,157 億美元後,2026 年預估將再擴張
- 37 -
9.0%,最終於2027年達到1,352億美元,反映了對先進邏輯與記憶體技術的持續投入。半導體後段製程設備亦展現強勁復甦,其中測試設備在2025年預計飆升48.1%達112億美元後,2026年與2027年預期將分別再成長12.0%與7.1%;組裝及封裝設備則受惠於先進與異質整合封裝技術,2025年預期成長19.6%達60億美元,2026年與2027年亦將持續成長9.2%與6.9%。顯示,全球半導體設備市場已邁入新一輪強勁增長週期,將同步帶動製程微環境監控之龐大成長空間。
SEMI 2025年終半導體設備銷售總額各別部門之市場規模預測報告(單位:10億美元)
Total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Market by Segment, 2023-2027F

Source: SEMI, 2025 Year-End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Forecast - OEM Perspective
Total equipment includes new wafer fab, test, assembly, and packaging, but does not include wafe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Totals may not add due to rounding.
資料來源:SEMI;2025/12
根據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ISTI)援引國際權威機構 Gartner 之最新分析指出,生成式 AI 的廣泛應用正推升資料中心對算力與記憶體的雙重巨大需求。進入 2026 年,全球 AI 半導體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 2,663 億美元,較 2024 年呈現倍數成長;若以年度觀之,2026 年單年成長率預估將維持在雙位數的高速區間,並預期此成長動能將延續至 2029 年達到 4,385 億美元之規模。除了 GPU 依然佔據市場核心(佔比 $44\%$)外,雲端服務商為追求更高效率,紛紛投入自研 AI 加速器 (ASIC),預計其市場佔比將從 $7\%$ 大幅提升至 $21\%$,成為市場第二大支柱。此種由 AI 算力帶動的「高效能運算」與「特製化晶片」趨勢,在 2026 年已明確拉動 2 奈米以下先進製程進入量產爬坡期,進而推升對精密製程環境監控之長期需求。
- 38 -
圖1 全球AI半導體市場

生成式AI的應用推升資料中心對訓練與推論在算力和記憶體的雙重巨大需求,全球AI半導體從2024年至2029年市場規模將成長3倍。(資料來源:Gartner,2025/10)
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ISTI)2026/03
圖2 
雲端服務商等為追求更高效率和成本效益,持續自研AIASIC,AI加速器占比從7%提升至21%,成為第二大市場。(資料來源: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B. 大氣環境市場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 (WHO) 於 2024 年底發布之最新全球空氣品質評估指出,空氣污染已被列為影響全球公共衛生最嚴峻的環境風險。最新研究數據顯示,全球 99% 的人口呼吸的空氣都已經超過世衛組織設定的空氣品質標準,威脅著人類的健康。空氣污染問題,向來都是全球公共衛生的重要議題,也是當前各國共同面對的嚴肅課題。日益增加的空污關注議題、環保意識的抬頭、監測設備效能要求的提升等,促使空氣品質監測產業的快速發展。
根據 Grand View Research 與 360 Research Reports 於 2026 年初發布之最新產業研究指出,全球揮發性有機氣體 (VOCs) 監控市場展現強勁成長力道。全球 VOC 氣體感測器 (Sensors) 市場規模於 2022 年為 1.54 億美元,預計至 2030 年將成長至 2.33 億美元,複合年增長率 (CAGR) 為 5.5%。此外,結合高精準度分析功能的監控系統 (Monitors),其全球市場價值預計於 2026 年達到 1.05 億美元,並看好於 2035 年攀升至 1.67 億美元,複合年增長率達 5.28%。此成長趨勢反映了工業自動化及嚴格環境規範對於「高可靠度、即時監測數據」之強烈需求。
空氣品質為全球人民關注的生活重要指標,空氣污染監測項目除了大眾熟知的顆粒物(PM)、一氧化碳(CO)、臭氧(O3)、氮氧化物(NOx)及硫氧化物(SOx)外,與人民健康最直接相關的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已是當前全球環境及環保產業最重要的議題之一。此外,近年備受重視的 HAPs 中,揮發性有機氣體(VOCs),因具致癌性及致突變性等危害,其監測與管理更是人民健康防護與全球環境及環保產業的重要課題。
美國是當前空氣品質監測產業的主要市場,除了有實施嚴格的空氣污染監測法規,更有先進的監測技術在此使用。除延續 AB617 與 AB1647 法案針對煉油廠周界與弱勢社區之連續即時監測外,2025 與 2026 年進入降低通膨法案 (IRA) 資金撥款之實質部署高峰期。透過「氣候污染削減補助 (CPRG)」等計畫,預計將有超過 50 億美元之預算於此兩年間落實於各州之監測網路現代化與空氣毒物 (Air Toxics) 高階監測。此外,隨美國環保署 (EPA) 將於
- 39 -
2026 年 4 月正式實施 NESHAP 最終修正案,亦將帶動民間石化與化學製造業於 2026 年前 完成大規模之高風險致癌物 (如 EtO) 監控設備升級,進一步鞏固美國作為全球氣體監測領先市場之地位。
歐盟地區於 2026 年正式啟動修訂後之「工業排放指令」(IED 2.0),要求半導體及化學大型工廠建立透明之數位化環境管理系統。隨歐盟「空氣品質指令」於 2026 年進入深化執行階段,非甲烷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NMVOCs) 已列為強制性關鍵監測指標,該指令不僅收緊了排放限值,更要求成員國建立高密度自動監測網絡,以應對其作為臭氧前驅物之長期影響。
中國大陸在十三五計畫已設立約 3,000 個國控級空氣質量監測站,並在十四五計畫強力推行 VOCs 治理。現於 2026 年 3 月正式啟動「十五五 (2026-2030)」規劃,治理重心由總量控制轉向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根據中經院 (CIER) 分析,中國大陸透過「新質生產力」推動綠色轉型,強化石化、化工等重點園區對 HAPs 及 PAMS (57 種組分) 的監控。隨「雙碳」目標落實,大氣監測與碳排放管理深度融合,推動環境監測網路向智慧化、數位化轉型,實現環境質量改善與綠色低碳發展。
臺灣環境部自 2011 年訂定發布「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來,已分階段完成 72 項物種之納管,並於 113 年至 116 年全面實施「第二期空氣污染防治方案」,推動全國工廠 HAPs 減量工作。進入 115 年(2026 年)初,環境部正式宣示邁入環境科技治理 AI 化階段,透過研議調整空污費徵收費率並強化監控要求,落實更嚴格之環境風險管理。在產業端,隨半導體大廠持續於中、南科園區設置環境監測中心,針對水與氣體組分進行中心化監控,以及民間產業合作設立之「台中零廢製造中心」於 115 年(2026 年)正式營運,均顯示出在 ESG 零廢與永續發展目標下,帶動氣體分析與高階監控設備之穩定市場需求。
目前各行業組織報告都指向未來幾年整體晶圓廠投資只會繼續增長,特別是 $28\mathrm{nm}$ 以下的成熟製程之結構性擴建,以及 $7\mathrm{nm}$ 至 $2\mathrm{nm}$ 以下先進製程受 AI 浪潮帶動之持續資本支出,顯著帶動無塵室氣體微污染監控 (AMC) 需求。伴隨全球半導體廠客戶的資本支出持續增加,製程的持續精進,無塵室氣體微污染監控需求,從無塵室環境、晶圓運送盒到生產設備內外等,也將隨之增長。此外,民眾對生活居住環境空氣品質要求的提升及各國政府對減少全球空氣污染的重視,都將促使環境 HAPs 監測設備需求的增加。本公司係國際重要半導體廠特定 AMC/HAPs 監測系統之標準供應商,也是美國特定地區有害空氣監測規範推薦使用的 HAPs 量測設備,受惠半導體及大氣環境空氣監測產業的成長,以及 ESG 零廢、永續發展等目標備受重視,本公司未來成長性可期。
(4) 競爭利基
A. 獨家專利技術、豐富半導體及環境實績
本公司成立於民國 99 年,專注於發展獨家專利 VOCs 分析技術,並於民
- 40 -
國103年導入半導體市場且成為指標客戶無塵室AMC/VOCs監測標準設備,至今已超過百台設備在半導體廠房中運行。本公司於民國106年進入環境市場,除直接提供主管機關監測服務,也與民間環保顧問公司合作政府監測專案,目前在臺灣、中國大陸、美國皆為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指定或法規使用之環境VOCs周界及社區監測設備。本公司至今累積豐富之應用經驗實績,也持續以領先技術服務客戶,具高度市場競爭力。
B. 客戶導向之一條龍客製服務
創造客戶價值為本公司之核心精神之一,本公司致力於提供量身訂做之氣體監測方案,依據不同客戶需求及應用環境提供客製化服務。以半導體廠房為例,本公司產品已實際應用於晶圓盒及光單盒微環境污染到無塵室環境(MiTAP S系列、M3及F1系列)及煙囪排氣系統(AI系列)等,從內到外提供一條龍監控服務;環境應用則兼顧工業區監測、周界監測以及社區監測。以客戶應用為導向並提供客製方案之服務模式使本公司取得需求先機,滿足市場需求。
C. 國際化業務推展及運營
本公司為臺灣本地研發及製造商,除在地化經營外,客戶群囊括臺灣、中國大陸、美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日本等,在前述之銷售區域皆有負責的合作夥伴及代理商進行設備銷售及運維服務。國際化之業務拓展除了使產品及品牌能見度日益漸增外,產品技術、服務品質及人員思維也因國際競爭而不斷進步及突破,朝國際型品牌邁進。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 有利因素
(A) AI 算力需求爆發驅動半導體先進製程之需求
隨著全球 AI 人工智慧與高效能運算 (HPC) 應用進入爆發期,加上自駕車及 6G 通訊等新興領域之推進,帶動半導體製程持續微縮至 2 奈米以下之尖端領域。隨著全球先進半導體廠廠房持續擴建,對於精密環境監控之要求日益嚴苛,有利於本公司獲取各新設廠房之潛在訂單。同時,各國對於晶片自製和本土化的意識抬頭,並持續以我國的技術配備和建廠配置作為產業標竿,此趨勢極有利於本公司作為國內優良之半導體供應鏈廠商,伴隨指標客戶向海外拓展市場,建立全球化之服務版圖。
(B) 各國環保法規與 ESG 永續趨勢之推動
隨著全球進入 2050 淨零排放與企業 ESG 永續發展的關鍵實踐期,環境空氣監測已由被動符合標準轉向主動風險管理,持續刺激高階監測設備需求。在臺灣,隨環境部於 115 年(2026 年)啟動環境治理 AI 化階段,工業區周界與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的即時溯源監控已成為剛性需
- 41 -
求。
美國地區受 2026 年 4 月正式實施的 NESHAP 最終修正案影響,石化與化學製造業必須強化對乙烯氧化物 (EtO) 等高致癌物質的監控;配合降低通膨法案 (IRA) 持續至 2031 年的資金挹注,美國市場有機會在 2025 至 2026 年間正迎來監測網路現代化的部署高峰。
在中國大陸市場,隨 2026 年 3 月「十五五(2026-2030)」規劃正式啟動,政策已由單純的總量控制進化至「精準、科學、依法治污」的新階段。在「新質生產力」與綠色轉型導向之下,對於重點園區 VOCs 及 HAPs 的協同監控要求更趨嚴謹,預期將顯著刺激高精度在線監控設備的需求成長。歐盟則透過 IED 2.0(工業排放指令)的啟動,強化了半導體與化學工廠數位化監測的透明度。本公司憑藉領先的技術優勢,受惠於此全球性法規加嚴趨勢,未來市場成長動能明確。
(C) 高端用戶需求市場的持續增加
本公司擁有完整的研發及應用單位,能針對 2 奈米以下先進製程及複雜大氣環境,即時間發並提供滿足客戶應用需求的客製化解決方案。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成長策略,透過在國際重點半導體場域與有害空氣監測規範 (HAPs) 中的創新應用,成功取得技術領先先機。隨著半導體製程對氣體微污染 (AMC) 容許值要求不斷提高,以及各國對大氣環境監測規格的日益嚴苛,本公司產品之規格與性能亦隨之精進,厚植更具競爭力的高門檻藍海市場。
(D) 客戶信任及依賴性的建立
公司秉持重點客戶第一線直接服務的精神,除於新北、新竹、台中、台南及高雄設有完善服務據點,由同仁直接提供即時技術支援外,亦積極配合指標性客戶之海外布局,建立全球化的服務鏈,藉此掌握市場先機。本公司全方位服務持續受到客戶肯定,從系統規劃、佈建設計、設備銷售到維護、數據分析及策略建議,與客戶間建立了深度依賴的合作利基。這種從技術研發到數據加值服務的緊密連結,不僅提升了客戶黏著度,更築起難以取代的品牌競爭障礙。
B.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 專業人才培養及留任不易風險
本公司提供半導體 AMC 監測方案及大氣環境 HAPs 監測服務,而不管是半導體還是環境產業皆須有相關產業背景之人才與客戶交流,方能因應不同半導體製程及大氣環境應用需求。而半導體先進製程人才稀少,且與產業中游終端客戶所需人才重疊,競爭較不易。環境分析產業相對較窄小,其人才尚屬稀缺且培育需累積相當時間,特別是需要經驗的累積才能
- 42 -
提供客戶到位及高品質之服務,故攬才、留才與育才為本公司持續努力的方向之一。
因應對策:
藉由拓展營運規模,提高企業知名度,進一步招攬產業人才。另外,本公司將強化員工內部訓練,提高業務技術技能,使員工在崗位上能有其發揮,並搭配有系統化之升遷管道及獎酬激勵,增加人才留任率。
(B)銷貨集中之風險
本公司業務為氣體監測設備之研發、製造與銷售,以及相關設備售後維運服務,目前主要應用於半導體晶圓代工業者以及大氣環境檢測業者,惟半導體為技術與資本密集之產業,而除了資本支出集中於少數半導體大廠的產業特性外,亦因產品及服務品質深受客戶肯定,半導體客戶占本公司銷貨收入比例較高。
因應對策:
隨半導體先進製程技術的推進,晶圓製造廠透過AMC監測設備持續進行監測並提升產品良率之趨勢將愈加普及,而本公司的產品因可符合晶圓製造廠中多個使用情境,故除了在先進製程半導體廠之客戶需求持續成長外,未來亦有潛力擴展至成熟製程之晶圓製造廠客戶,另本公司除深耕半導體產業客戶外,同時將配合各國政府對重視環境永續之力道,持續推動大氣環境HAPs監測服務業務,預期應可有效減少銷貨集中之風險。
(C)匯率波動影響獲利表現之風險
因應對策:
匯率之風險管理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壹、公司概況,一、風險事項(一)風險因素1.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2.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1)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毛利率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營業毛利 | 毛利率(%) | 營業收入淨額 | 營業毛利 | 毛利率(%) |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315,246 | 203,501 | 64.55 | 330,842 | 208,505 | 63.02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180,816 | 101,871 | 56.34 | 220,176 | 119,812 | 54.42 |
| 合計 | 496,062 | 305,372 | 61.56 | 551,018 | 328,317 | 59.58 |
(2)毛利率較前一年度變動率達 20% 以上者,應分析造成價量變化之關鍵因素及對毛利率之影響:無此情形。
- 43 -
(三)轉投資事業:本公司設立中之轉投資公司創淨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尚未注資及尚未營運,故不適用。
(四)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銀行授信 | 台新商業銀行 | 114/01/31~115/01/31 | 綜合授信契約 | 無 |
| 銀行授信 | 凱基商業銀行 | 114/04/17-115/04/17 | 綜合授信契約 | 無 |
| 銀行授信 | 凱基商業銀行 | 114/04/22-115/04/22 | 金融交易契約 | 無 |
| 銀行授信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114/01/24~115/01/24 | 綜合授信契約 | 無 |
- 44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應記載事項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請詳附件一。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45 -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別)
| 分析項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113年 | 114年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5.88 | 17.62 | 13.12 | 15.93 | 13.99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490.64 | 2,304.55 | 2,663.78 | 3,018.35 | 3,166.49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615.13 | 503.21 | 710.98 | 567.27 | 694.66 |
| 速動比率(%) | 490.39 | 426.61 | 614.27 | 494.67 | 614.84 | |
| 利息保障倍數(倍) | 34.92 | 228.07 | 128.98 | 295.19 | 226.16 | |
| 經營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2.31 | 2.82 | 4.53 | 7.54 | 9.95 |
| 平均收現日數(天) | 158 | 129 | 81 | 48 | 37 | |
| 存貨週轉率(次) | 1.34 | 1.20 | 1.23 | 1.43 | 1.55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3.14 | 10.93 | 12.45 | 10.65 | 5.93 | |
| 平均銷貨日數(天) | 272 | 304 | 297 | 255 | 235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13.70 | 15.70 | 13.49 | 17.02 | 17.66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52 | 0.56 | 0.47 | 0.52 | 0.48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3.29 | 16.26 | 10.72 | 9.78 | 5.78 |
| 權益報酬率(%) | 3.75 | 19.52 | 12.59 | 11.42 | 6.76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3.56 | 16.78 | 11.41 | 16.33 | 11.95 | |
| 純益率(%) | 6.14 | 29.10 | 22.90 | 18.81 | 11.76 | |
| 每股盈餘(元)(註1) | 0.33 | 2.05 | 1.55 | 1.55 | 1.01 | |
| 現金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78.47) | 138.80 | 107.86 | 73.73 | 37.10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72.44) | (36.68) | 148.06 | 223.87 | 161.21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3.21) | 29.75 | 14.84 | 8.00 | (0.61)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9.89 | 4.03 | 4.61 | 3.87 | 3.98 |
| 財務槓桿度 | 1.03 | 1.01 | 1.01 | 1.00 | 1.00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 20% 者可免分析)
1.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上升,惟利息保障倍數下降:主係 114 年底流動資產增加幅度高於流動負債,主要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及合約資產增加所致,致短期償債能力提升;惟 114 年度營業外由利益轉為損失,為外幣兌換損失影響,致稅前淨利下降,進而使利息保障倍數下降。
2. 應收款項週轉率上升、平均收現日數下降:主係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餘額下降,顯示整體收款效率提升所致。
3. 應付帳款週轉率下降:主係期末應付帳款增加幅度高於營業成本增幅,致應付帳款週轉率下降。
4. 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下降:主係 114 年度毛利率下降、營業外由利益轉為損失,且所得稅費用增加,致稅前及稅後淨利均較前一年度減少;另因辦理現金增資使股本及權益增加,稀釋相關指標。
5. 現金流量相關比率下降(含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及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 114 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減少,且合約資產及存貨增加、合約負債減少,致營運資金占用提升;另當年度仍有金融資產配置、資本支出及現金股利發放,使整體現金支應能力及再投資能力下降。
註 1:上述 109 年至 111 年每股盈餘,業已依 111 年盈餘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之。
註 2:本公司財務報告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簽證。
註 3:財務分析之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權益淨額 + 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 = (流動資產 - 存貨 - 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46 -
(3)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平均銷貨日數 = 365/存貨週轉率。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 (1 -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權益淨額。
(3)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稅前損益/實收資本額
(4)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5)每股盈餘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3)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營運資金)。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一)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1.113 年度個別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二。
2.114 年度個別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三。
(二)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包括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本公司 113~114 年度因無轉投資事業無須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故個體財務報告與上述(一)之財務報告相同。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無。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之資訊: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一)財務狀況
- 財務狀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無須編製。
- 財務狀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差 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百分比(%) |
| 流動資產 | 877,323 | 1,132,747 | 255,424 | 29.11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8,121 | 34,254 | 6,133 | 21.81 |
| 使用權資產 | 10,350 | 17,701 | 7,351 | 71.02 |
| 無形資產 | 36,175 | 29,075 | (7,100) | (19.63) |
| 其他資產 | 51,479 | 33,939 | (17,540) | (34.07) |
| 資產總額 | 1,003,448 | 1,247,716 | 244,268 | 24.34 |
| 流動負債 | 154,658 | 163,065 | 8,407 | 5.44 |
| 非流動負債 | 5,228 | 11,454 | 6,226 | 119.09 |
| 負債總額 | 159,886 | 174,519 | f | 9.15 |
| 股本 | 610,640 | 672,222 | 61,582 | 10.08 |
| 資本公積 | 72,757 | 233,665 | 160,908 | 221.16 |
| 保留盈餘 | 178,162 | 175,839 | (2,323) | (1.30) |
| 其他權益 | (17,997) | (8,529) | 9,468 | (52.61)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權益總額 | 843,562 | 1,073,197 | 229,635 | 27.22 |
| 1.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變動比率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
(1)使用權資產減少:主係公司使用權資產攤提減少所致。
(2)流動負債增加:主係進貨之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增加所致。
(3)負債總額增加:主係進貨之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增加所致。
(4)資本公積增加:主係主係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致。
(5)保留盈餘增加:主係113年度獲利挹注及112年發放股利淨增加所致。
2.最近二年度財務狀況重大變動之影響與未來因應計畫:
上述變動對本公司並無重大不利影響,本公司整體營運表現無重大異常,尚無需擬定因應計劃。 | | | | |
(二)財務績效
- 經營結果分析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無須編製。
- 經營結果分析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百分比(%) |
| 營業收入 | 496,062 | 551,018 | 54,956 | 11.08 |
| 營業成本 | (190,690) | (222,701) | (32,011) | 16.79 |
| 營業毛利 | 305,372 | 328,317 | 22,945 | 7.51 |
| 營業費用 | (226,637) | (244,415) | (17,778) | 7.84 |
| 營業利益 | 78,735 | 83,902 | 5,167 | 6.5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20,995 | (3,517) | (24,512) | (116.75) |
| 稅前淨利 | 99,730 | 80,385 | (19,345) | (19.40) |
- 48 -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差 具 | |
| --- | --- | --- | --- | --- |
| | | | 金 額 | 百分比(%) |
| 所得稅費用 | 6,414 | 15,538 | 9,124 | 142.25 |
| 本期淨利 | 93,316 | 64,847 | (28,469) | (30.51)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 | —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3,316 | 64,847 | (28,469) | (30.51) |
1.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變動比率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
(1)營業收入增加:主係半導體製程控管與環境空氣監測兩大領域設備出貨量持續增加及驗收完成,故使營業收入增加。
(2)營業成本增加:主係公司營業收入增加,使營業成本同步增加所致。
(3)營業毛利增加:主係公司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4)營業利益增加:主係公司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5)稅前淨利減少:主係公司營業外收入減少所致。
(6)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係受美元匯率波動所致。
2.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本公司並無出具財務預測,故不適用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
(三)現金流量
1.最近年度(114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入 | 114,036 | 60,506 | (53,530) | (46.94)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出 | (114,373) | (274,661) | (160,288) | 140.14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出(入) | (56,726) | 135,801 | 192,527 | (339.40) |
|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分析說明:(變動比率達20%)
(1)投資活動流出增加:主係114年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所致。
(2)籌資活動流出增加:主係114年度首次公開發行現金增資款所致。 | | | | |
2.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本公司無此情形。
3.未來一年度(115年度)現金流量分析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期初
現金餘額
(A) | 預計全年來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B) | 預計全年來自投資及融資活動淨
現金流量(C)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D)=(A)+(B)+(C)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348,226 | 107,202 | (74,357) | 381,071 | — | — |
| 期初 現金餘額 (A) | 預計全年來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B) | 預計全年來自投 資及融資活動淨 現金流量(C) | 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D)=(A)+(B)+(C) | 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1.未來一年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現金增加107,202千元,主係營運客戶收款與廠商付款淨增加所致。 (2)投資及融資活動:現金減少74,357千元,主係投資固定資產及發放現金股利所致。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之轉投資政策,係配合公司營運發展所需,依據內部控制制度之「投資循環」及「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等執行。相關辦法或程序業經董事會或股東會討論通過。
2.最近年度轉投資事業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本公司設立中之轉投資公司創淨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尚未注資及尚未營運,故不適用。
3.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其他重要事項:無。
- 50 -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本公司為114年申請股票初次上市,委託會計師專業審查內部控制,未有缺失事項,會計師審查意見請參閱附件四。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不適用。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不適用。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不適用。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請參閱附件五
六、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不適用。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八、證券承銷商、發行人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不適用。
九、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銷售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不適用。
- 51 -
十、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4年度)及115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會開會7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 | 王禮鵬 | 7 | 0 | 100 | 連任 |
| 114年5月28日改選 | |||||
| 董事 | 台杉水牛投資(股)公司 | 5 | 2 | 71 | |
| 代表人:邱南璋 | |||||
| 董事 | 林萬益 | 7 | 0 | 100 | |
| 董事 | 洪志成 | 7 | 0 | 100 | |
| 董事 | 駱瑞成 | 6 | 1 | 86 | |
| 獨立董事 | 葉麗如 | 7 | 0 | 100 | 連任 |
| 114年5月28日改選 | |||||
| 連續任期未超過三屆 | |||||
| 獨立董事 | 廖椿法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施義成 | 7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景虎士 | 7 | 0 | 100 |
114年度及115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各次董事會獨立董事出席狀況如下:
| 職稱 | 姓名 | 第六屆 | 第七屆 | |||||
|---|---|---|---|---|---|---|---|---|
| 114.03.11 | ||||||||
| 第十九次 | 114.04.22 | |||||||
| 第廿次 | 114.05.28 | |||||||
| 第一次 | 114.08.12 | |||||||
| 第二次 | 114.11.12 | |||||||
| 第三次 | 114.12.30 | |||||||
| 第四次 | 115.02.26 | |||||||
| 第五次 | ||||||||
| 獨立董事 | 葉麗如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 廖椿法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
| 施義成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
| 景虎士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親自出席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規定,相關資料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53~55頁「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本公司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董事會日期 | 董事姓名 | 議案內容 | 應利益迴避原因 | 參與表決情形 |
|---|---|---|---|---|
| 第六屆 | ||||
| 第十九次 | ||||
| 114.03.11 | 王禮鵬 | 經理人、稽核主管之113年度績效獎金暨年度調薪案 | 董事長王禮鵬先生因兼任本公司總經理而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依法未參與討論與表決,由代理主席景虎士獨立董事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後,同意照案通過 |
| 113年度員工酬勞之獲配經理人及稽核主管名單與金額案 | ||||
| 第六屆 | ||||
| 第廿次 | ||||
| 114.04.22 | 王禮鵬 | 本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授予經理人與稽核主管及員工之名單與 | 董事長王禮鵬先生因兼任本公司總經理而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依法未參與討論與表決,由代理主席景虎士獨立董事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後,同意照案通過 |
- 52 -
| 股數案 | ||||
|---|---|---|---|---|
| 第七屆第一次114.05.28 | 葉麗如 | |||
| 景虎士 | ||||
| 廖椿法 | ||||
| 施義成 | 委任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 四位獨立董事與本案有自身利害關係 | 依法未參與討論與表決,由主席王禮鵬董事長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後,同意照案通過 |
三、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定期執行一次 | 114/01/01 至 114/12/31 | ●董事會績效評估 | ||
|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 | ||||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 ●董事會內部自評 | |||
| ●董事成員自評 | ||||
| ●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自評 | ●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一)財務性指標:營收達成率、營業毛利達成率、稅後淨利達成率、股東權益報酬率、與上市科技產業平均績效比較;(二)非財務性指標: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五構面。 | |||
| ●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六構面。 | ||||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五構面。 |
本公司已完成114年董事會績效自評,評估結果並送115年02月26日董事會報告,作為檢討及改進之依據。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22(滿分10分),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64(滿分10分),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審計委員會為9.86(滿分10分)、薪資報酬委員會為9.92(滿分10分),評估等級均為「優」(10分為極優),顯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與運作良好。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 本公司當年度及最近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請參閱公開說明書「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及『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二) 資訊透明度:本公司財務資訊、董事會、股東會重大議事決議、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董事進修課程情形等資訊均已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以維護股東權益;並定期舉行法人說明會,提高投資人對公司的了解與認同。且本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供投資人可及時獲得公司相關重要資訊,並提供發言人聯絡資訊、便予股東諮詢,持續提昇公司資訊的透明度。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114年度)及115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A),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 備註 |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葉麗如 | 6 | 0 | 100 | 連任 |
| 114年5月28日改選 | |||||
| 連續任期未超過三屆 | |||||
| 獨立董事 | 廖椿法 | 6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施義成 | 6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景虎士 | 6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53 -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審計委員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
| 第一屆第十四次 | |
| 114/03/11 | ●訂定本公司「現金增資員工認股辦法」 |
| ●擬辦理本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案 | |
| ●修正「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 | |
| ●修正「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 |
| ●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評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 |
| ●113年度會計師委任及報酬(公費)案 | |
| ●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
| ●訂定「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 |
| ●本公司辦公室所在地擴增租賃案 | |
| ●擬發行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 |
| 第一屆第十五次 | |
| 114/04/22 | ●本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授予員工之名單與股數案 |
| ●擬申請凱基銀行衍生性金融商品之金融交易額度案 | |
| ●本公司114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案 | |
| 第二屆第一次 | |
| 114/08/12 | ●本公司114年度第二季財務報表案 |
| 第二屆第二次 | |
| 114/11/12 | ●本公司114年度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
| 第二屆第三次 | |
| 114/12/30 | ●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
| ●115年度稽核計畫案 | |
| ●擬申請國泰世華、凱基銀行綜合授信額度案 | |
| ●115年度預算案 | |
| 第二屆第四次 | |
| 115/02/26 | ●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
| ●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 |
| ●115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暨委任及服務公費案 | |
| ●擬申請臺灣銀行綜合授信額度案 | |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無 | |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審計委員會委員一致通過所有議案,董事會並依審計委員會之建議,核准同意通過所有議案。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本公司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本公司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定期報告稽核結果,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議進行內部稽核業務報告,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報告,114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良好。
(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定期列席審計委員會中報告年度或半公開說明書之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以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報告,114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良好。
- 54 -
| 審計委員會日期 |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單獨會議) |
|---|---|---|
| 第一屆第十四次 | ||
| 114/03/11 | ●113 年第 4 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修正「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 | ||
| ●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113 年度查核後與治理單位溝通,包括核閱方式及範圍、核閱重大性、核閱結果-核閱報告、其他溝通事項、法令更新及介紹。 | |
| ●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報告,包括會計師出具之「具獨立性聲明函」及「審計品質指標 (AQIs)資訊」 | ||
| 第一屆第十五次 | ||
| 114/04/22 | ●114 年第 1 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114 年第一季核閱後與治理單位溝通,包括核閱方式及範圍、核閱重大性、核閱結果-核閱報告、其他溝通事項。 |
| 第二屆第一次 | ||
| 114/08/12 | ●114 年第 2 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114 年第二季核閱後與治理單位溝通,包括核閱方式及範圍、核閱重大性、核閱結果-核閱報告、其他溝通事項、近期法令更新。 |
| 第二屆第二次 | ||
| 114/11/12 | ●114 年第 3 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114 年第三季核閱後與治理單位溝通,包括核閱方式及範圍、核閱重大性、核閱結果-核閱報告、其他溝通事項及近期法令更新。 |
| 第二屆第三次 | ||
| 114/12/30 | ●114 年第 4 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 | ||
| 第二屆第四次 | ||
| 115/02/26 | ●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
| ●114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114 年度查核後與治理單位溝通,包括核閱方式及範圍、核閱重大性、核閱結果-核閱報告、其他溝通事項、法令更新及介紹。 | |
| ●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報告,包括會計師出具之「具獨立性聲明函」及「審計品質指標 (AQIs)簡報」 | ||
| 結果:上述事項皆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 ||
| 四、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
|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三)審核修訂或訂定之年度稽核計畫。(四)審核銀行授信。(五)審核年度預算。(六)審核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七)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八)審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財務報告。(九)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及評估其獨立性與適任性。(十)審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十一)審核本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授予員工之名單與股數案。(十二)審核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十三)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將守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更發布公告予本公司內網。 | 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一)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投資人關係單位,並於本公司網站充分揭露聯繫方式,股東可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反應意見,本公司將依相關作業程序處理。 | ||
| (二)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可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等內部人與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情形,並依法按時申報內部人持股變動情形。 | ||||
| (三) 本公司已訂定「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及「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辦法」等作業程序並確實執行風險控管機制。 | ||||
| (四)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確規範公司內部人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以資遵循;上述兩內部規範均揭露於本公司內網及公司網站。本公司內部人於就任時簽有遵循證券交易法之內部人聲明書;且本公司定期對員工、內部人進行內線交易防範之教育訓練與宣導: | 無差異情形。 | |||
|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無差異情形。 | ||
|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無差異情形。 | ||
|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 56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 | 內容 | 次數 | 方式 | 人次 | |
| | | | 內部人股權轉讓應行注意事項 | 6 | 電子郵件宣導 | 14 | |
| | | | 內部人短線交易規範與疑義解析 | 1 | 電子郵件宣導 | 15 | |
| | | | 財報公佈前內部人等股票交易封閉期間通知 | 4 | 電子郵件宣導 | 21 | |
| | | |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內線交易防範與道德誠信行為準則遵循 | 3 | 實體/視訊教育訓練 | 32 | |
| | | | 轉知-櫃買中心/交易所_內部人持股變動申報違反證交法之常見態樣 | 4 | 電子郵件宣導 | 14 | |
| | | | 2025年內線交易防範與道德誠信行為準則遵循 | 1 | 線上課程+測驗 | 111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 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 | (一) 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 13-15 頁。
(二) 本公司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未來將視法令及實際需求情況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
(三) 本公司已於111年11月28日訂定「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故本公司已於115年第一季前完成114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自評,並於115年02月26日向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將運用評結果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53頁。
(四) 本公司每年定期檢視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115年度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輪調,本公司於115年02月26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顔裕芳會計師與林一帆會計師。本次委任案係依據會計師出具之獨立性聲明書、財會部提呈之115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表(註),及取得會計師提供含五個構面計13項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之專案簡報,確認兩位會計師均符合相關評估標準。此外,本公司於會計師異動聘任前,均已落實獨立性及適任性 | 無差異情形。
如左列(二)說明。
無差異情形。
無差異情形。 | | | |
- 57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評估程序,並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通過。 | ||||
| 註:評估項目:1.會計師未擔任本公司任何職務支領固定薪資,亦未擔任本公司之董事之情事。2.會計師本人、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審計小組於審計期間或最近兩年內未擔任本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亦確定於未來審計期間不會擔任前述相關職務。3.會計師無與本公司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有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關係。4.會計師與本公司間無資金借貸之情事。5.會計師與本公司間無投資或分享財務利益之情事。6.會計師無執行本公司管理諮詢或其他非簽證業務而足以影響獨立性之情事。7.會計師無不符業務事件主管機關對會計師輪調、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或其他足以影響獨立性之規範之情事。8.未發現會計師與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有不適當之商業關係。9.會計師未收受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價值重大之機贈或禮物(其價值為超越一般社交禮儀標準)。10.簽證會計師未握有本公司股份。11.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同一會計師未有連續七年擔任本公司之會計師之情事。12.未發現會計師有受主管機關處分之情事。13.會計師是否已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有關獨立性之規範,並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獨立性聲明書。 | ||||
| 評估結論:經評估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顔裕芳會計師與林一帆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均符合無虞。 |
- 58 -
- 59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一)本公司有設置專任公司治理主管,其主要職掌包括: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二)114年度治理執行業務: 1.完成114年度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股東常會之召開,並依規定完成議程及議事錄之相關作業。 2.依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組織規程,確保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議事程序適法性,議案如有需利益迴避者於事前提醒董事並確實踐行迴避,各董事、委員均有充分完整之會議資料。 3.完成年度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作業。 4.提供董事執行職務所需資訊,維持董事與公司經營階層良好溝通。 5.定期安排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就溝通會議。 6.擬定年度董事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每位董事完成至少6小時持續進修課程。 7.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相關辦法、作業程序的規劃、制(修)訂與執行。 8.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務。 9.為董事及重要職員投保責任檢,並於續保後向董事報告。 10.公司治理主管114年完成27小時進修時數。 | 無差異情形。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 | ✓ | 本公司依各項職能設立相對應部門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並依相關法令規定將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使利害關係人有足 | 無差異情形。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夠之資訊作判斷以維護其權益,且於公司網站設置『投資人專區』,並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窗口、電話以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聯絡方式,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 本公司已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本公司股務及股東會相關事宜。 | 無差異情形。 |
| 七、資訊公開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 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 | | (一) 本公司之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確保資訊揭露透明化,網址:
https://www.tricorntech.com/investor/
(二) 本公司已設有設中、英文版網站揭露公司包含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並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由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統一代表公司對外發言,以確保相關資訊能夠及時允當揭露。114 年分別於 114 年 04 月 24 日及 114 年 11 月 14 日共舉辦兩次法人說明書,各該法人說明會過程,均依規定揭露相關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與「公司官網」
(三) 本公司依相關規定,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並於規定期限前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有關上述資訊之揭露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 無差異情形。
無差異情形。
無差異情形。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 (一)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
本公司依據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訂有工作規則,保障員工應有之權益,並於公司獲利時,依公司章程將公司營運成果與員工分享並分派員工酬勞,亦利用員工認股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員工獎酬制度,留任員工,使員工得以長期與公司一同發展與成長,以創造公司、員工、股東三贏之局面。本公司已依照職工福利條例設立職工福利委員 | 無差異情形。 |
- 60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會,提供多項職工福利政策予員工,且為員工投保團險以提供適度之保障,以創造和諧之工作環境,豐富員工生活,請一併參閱本公司114年年報員工福利措施章節。 |
(二)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以保障股東權益為最大目標,公平對待所有股東,依相關規定及時允當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各項財務、業務、內部人持股異動情形等公司重大訊息,且於公司網站架設投資人專區隨時提供投資者更多元化之資訊,以保障投資者之權益,並設置聯絡窗口以供利害關係人作為意見溝通之管道。
(三)供應商關係
本公司依平等互惠原則與供應商建立穩定夥伴關係,以確保公司供應鏈之穩定。
(四)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提供多元的溝通管道及資訊揭露,與利害關係人保持良好的對話與溝通,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五)董事進修之情形
本公司含獨立董事之全體董事,已依規定114年度完成至少6小時之董事進修課程。
(六)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依法訂定各種內部規章、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有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議案皆經適當權責部門評估分析提董事會決議執行;內部稽核單位亦依法令規定及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其年度稽核計劃,並確實執行;以落實監督機制及控管各項風險管理之執行。
(七)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秉持創造雙贏,以客為尊之服務導向態度服務客戶, | |
- 61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嚴守與客戶簽訂之相關規定以確保客戶之權益,並設置客服單位,提供客戶洽詢及申訴之管道,以使本公司成為客戶長期策略夥伴。
(八)董事購買責任保險情形
本公司已為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險投保責任保險500萬美元,保險期間自114年06月28日至115年06月28日止,並於114年8月12日報告予董事會在案。相關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董事及監察人投保責任險情形」(網址: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135sb03)
(九)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現任第七屆董事會,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共計有九席董事(含獨立董事四席):一般董事平均年紀約58歲,相較於上市櫃董事平均年齡係屬於相對青壯,且本公司與客戶關係互動良好,有許多資歷豐富的產業策略夥伴,加上董事們在產、官、學均有豐沛的人派,均是本公司在董事會接班規劃上,可以徵求到具備有商務、財務、金融、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管理專長的人才來源。
再者,本公司目前具員工身分的董事僅有一位,而公司內部有多位重要管理階層,故本公司內部亦有充沛之人才庫可以接任未來一般董事之空缺。
獨立董事部分,依法需具商務、財務、金融、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的工作經驗,除上述一般董事的人力來源外,國內這部分專業人士之供給不虞,故獨立董事之接班本公司規劃可能來自業界。
(十)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副處長級以上同仁為團隊核心成員,目前共計6人,平均年齡為48歲,正值青壯年時期,有足夠的工作實戰與管理歷練得為公司所用,且每位核心成員均已完成工作職 | |
- 62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掌說明書,並指定職務代理人,予以訓練培養。此外,本公司依公司發展策略及360度人員評測與回饋,賦予關鍵、高潛、與新銳人才重大任務以及與職務輔調、增加歷練,藉此訓練中階以及初階幹部,並培養多維度思考人才,加速團隊基礎人力資本的就緒度,相關職位出缺並得優先由此接班梯隊規劃就任,俾利人才的傳承。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本公司目前頃於115年05月21日掛牌成為上市公司,未列入受評公司,故不適用。 | | | | |
- 63 -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115年03月31日
| 身分別
姓名 | | 條件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施義成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7~9頁董事資料及第11~13頁董事專業資格揭露及獨立性相關內容 | 0 | | |
| 獨立董事 | 廖椿沄 | | | | 0 |
| 獨立董事 | 葉麗如 | | | | 0 |
| 獨立董事 | 景虎士 | | | | 1 |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4人。
(2)本屆委員任期:
A.第一屆委員任期:111年10月21日至114年04月25日
B.第二屆委員任期:115年05月28日至117年05月27日
(3)最近年度(114年度)及115年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A)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B/A)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施義成 | 3 | 0 | 100 | 連任
114年5月28日委任 |
| 委員 | 廖椿沄 | 3 | 0 | 100 | |
| 委員 | 葉麗如 | 3 | 0 | 100 | |
| 委員 | 景虎士 | 3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本公司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本公司無此情形。 | | | | | |
(4)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尚未成立提名委員會,故不適用。
- 64 -
(五)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 | (一)本公司於113年12月26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3年04月22日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8條及第13條之規定,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永續資訊管理作業程序」、「永續報告書編製與確信作業程序」及於「其他內部控制作業」中增訂「CT-119永續資訊之管理」。 | ||
| (二)為提升公司永續資訊之管理,茲於總經理室轄下設置「永續發展中心」主導公司ESG永續發展業務,並追溯自113年12月26日起生效。「永續發展中心」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各部門高階主管為當然委員,並依公司永續發展之主題及方向設置跨部門小組並指派組長。 | ||||
| (三)自114年起開始配合法令及公司需求,逐步推行永續發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本公司於115年02月26日向董事會報告114年度永續發展中心業務報告(含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時程規劃),並擬定「推動永續發展行動計畫」經自115年0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將按該計畫依序實踐行動方案。 | 無差異情形。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上市上櫃公司應填報執行情形,非屬遵循或解釋。) | ☑ | 本公司訂定有「風險管理作業程序」,成立風險管理小組,每年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針對高風險項目訂定改善策略。 | 無差異情形。 | |
| 三、環境議題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 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一) 本公司依循ISO 14001建立環境管理系統及持續通過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第三方驗證,並依據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持續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 | 無差異情形。 | |
| (二) 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二) 本公司積極推動各項能源減量措施,包括積極推動定頻冷氣汰換成變頻冷氣機;持續投資其資金運用於綠色並具實質效益之永續發展金融商品(綠色存款),截至114年第四季金額已達約201,726千元;在製造生產或辦公軟硬體設備選用高能源效率及節能設計之設備,降低企業及產品能源消耗。本公司產品為環境VOCs檢測儀器,產品材質為可回收再生物料,生產製程零廢氣、零廢水。 | 無差異情形。 | |
| (三) 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三) 本公司持續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潛在之風險,如破稅之開徵;企業之機會,評估本公司產品在各領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應用,如檢測空氣中VOCs以延長化學濾網使用壽命。 | ||
| 淨零碳排是國際共同目標,本公司計劃在129年使用再生能源達RE100,本公司於113年開始使用綠電計11萬度而有達RE20的再生能源使用率,114年因公司增加租用6個作業區,有增加用電量,故11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由113年的RE20降為RE16.8,預計115年增加與台電簽約綠電2萬度,逐年持續提升再生能源使用率。 | 無差異情形。 | |||
| (四) 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四) 1.本公司持續自主統計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如下: | 無差異情形。 |
- 66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1).溫室氣體:依環境部「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自主盤查本公司113~114年範疇一(直接排放)、範疇二(間接能源使用)溫室氣體排放量(公噸CO^{2}e): |
113年 113年
範疇一 4.358 11.596
範疇二 217.405 310.985
(2).用水量:本公司製程用水量為0。
(3).廢棄物:
113年 114年
有害事業廢棄物 0 0.15
(廢酸及廢溶劑)
非有害廢棄物 0.5公噸 1.36公噸
2.敘明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包含但不限於:基準年數據、減量目標、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等:114年取得11萬度綠電額度,計減少54.34公噸二氧化碳排放。
3.敘明各項資訊之驗證情形(應為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仍有效)及其所涵蓋範圍:11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報告書無第三方確信。 | |
| 四、社會議題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 (一) 本公司恪遵相關勞動法規,認同並自願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訂定員工政策及相關人事規章,並實施平等聘任等制度,杜絕侵犯人權之行為。 | 無差異情形。 |
- 67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 人權管理政策 | 具體方案 |
| | | | 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 | 請詳本議題(三)摘要說明 |
| | | | 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 中午休息1小時,給予同仁充足午休時間;彈性上下班制,有助於同仁達到工作與家庭生活的時間調配。 |
| | | | 禁止強迫勞動、恪遵勞動法令 | 提供女性同仁每年有 3 天有薪生理假、同仁到職日當年度起依在職比例給予每年12天的特休等優予法令的休假制度,鼓勵同仁注重工作、健康與生活平衡。 |
| | | | 資助弱勢 | 購買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療護工場所生產之產品作為公司公關禮盒。 |
| | | | (二) 本公司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辦理外,更秉持與員工利潤共享的理念,吸引、留任、培育與激勵各方優秀人才。員工薪酬與福利措施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114年年報員工福利措施章節。 | 無差異情形。 |
| | | | (三) 本公司遵循職業安全衛生法與客戶及相關團體之規定訂定政策,並尊重相關利害團體對職業安全衛生之要求,建構健康幸福職場,並通過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外部驗證。為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每年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依計畫編列預算並確實執行。 | 無差異情形。 |
- 68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安全衛生教育: | |||
| 為防止員工發生職業災害,本公司定期舉辦新進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三小時,及每三年在職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三小時。 | |||||
| ●勞工健康服務: | |||||
| 為照顧勞工健康,公司提供每月職業護理師臨場服務3場次,職業科醫師每年3場次,提供每三年一次免費的健康檢查。 | |||||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 | |||||
| 為保障勞工免於作業場所中有害物的危害,提供勞工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每年均執行2次作業環境監測,逐步瞭解工作人員的暴露實態。 |
(四) 本公司致力於打造多元共榮,透過完善的職涯培育體系,從新人到各級管理職人員,打造一個學習型組織之員工發展計畫,確保組織運營和人才資本能夠永續發展,本公司為員工建立有效的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包括:
-
共通訓練:豐富多采的職涯培訓體系 | | 無差異情形。 |
| | | | 培訓計畫名稱 | 新進人員訓練 | |
| | | | 目標 | 了解公司文化與組織架構、熟悉內部系統操作、建立法遵觀念與法令認知。 | |
| | | | 對象 | 新進人員 | | -
69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培育方向 | 以制度遵循、數位應用、專業基礎與誠信法遵為核心,培養新進人員具備基礎職能並加速融入組織。 | ||||
| 114 年 | |||||
| 執形情形 | (1)新進人員訓練人次:32 人。 | ||||
| (2)新進人員訓練課程總時數:144 小時。 | |||||
| 培訓計畫名稱 | 管理職能培訓 | ||||
| 目標 | 強化管理職人員之團隊領導能力,提升跨部門溝通與協調管理效能。 | ||||
| 對象 | 各級管理職人員 | ||||
| 培育方向 | 本培訓除著重於管理核心能力之養成外,亦導入團隊溝通與跨部門協作相關課程,以全面提升管理職人員之領導統御能力,並培養其正向影響力與團隊帶動能力。 | ||||
| 114 年 | |||||
| 執行情形 | (1)管理職能培訓人次:98 人。 | ||||
| (2)管理職能培訓課程總時數:464 小時。 | |||||
| 2.專業訓練:策略性人才培育,迎接未來挑戰 | |||||
| 培訓計畫名稱 | ESG 永續發展培訓 | ||||
| 114 年 | |||||
| 執行情形 | 為落實碳盤查,推動再生能源與節能措施,本公司於 114 年開辦「ESG 溫室氣體盤查訓 |
- 70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 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練」,培訓內容包含溫室氣體盤查程序、簡介與範例演練實作,共培訓 10 人次實際從事溫室氣體盤查計算同仁,課程總時數達 179 小時。 | 無差異情形。 | ||
| 培訓計畫名稱 | 數位與 AI 發展 | ||||
| 114 年執行情形 | 本公司內部各領域同仁,透過數位與 AI 相關訓練課程,強化數位應用技能,以提升工作生產力、加速企業數位轉型。 | ||||
| 114 年共辦理數位與 AI 課程 2 班,7 人次,培訓課程包括:(1)「如何運用生成式 AI/ChatGPT 工具來做數據分析」,受訓 4 人次,課程總時數 24 小時。(2)「輕鬆簡單完成數位教材」,受訓 3 人次,課程總時數 18 小時。 | |||||
| 3.114年員工培訓課程資訊,請參閱本公司114年年報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章節。 | |||||
| (五)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客戶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皆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雖然本公司目前尚未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但在實際作業上,本公司設有專責客服部門,本公司客戶皆與本公司業務隨時保持緊密的溝通與聯繫,並配置有資訊安全專 |
- 71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貴主管及1名資訊安全專責人員,且已加入聯防組織成為 Taiwan Computer Emergency Response Team / Coordination Center (TWCERT/CC)的會員,以確保客戶隱私,重視資訊安全。 | ||
| (六)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程序」,建立供應商保護環境、人權、安全、健康且永續性發展之篩選條件,及對供應商在環安衛風險、禁用童工、勞工管理、無危害勞工基本權利、道德準則及誠信經營等面向的要求及期待。並於113年9月承諾本公司堅信多元化、平等與共融(DEI)是企業成功的基石宣誓與確實踐行之。 | ||||
| 本公司成立供應商稽核小組,每年透過選商、稽核輔導與績效評估,以合作為基礎,將永續的要求貫徹於供應鏈日常管理之中,本公司114年度稽核主要合作供應商均符合要求。 | 無差異情形。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公司目前已依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GRI)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擬於115年8月出具第114年永續報告書。惟,114年永續報告書未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確信。 | 無差異情形。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於111年07月22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並於113年03月08日修正之,本公司定期依該守則檢視執行情形並據以改進,執行至今與所定守則無重大差異情形。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無。 |
(六)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 目 | 執行情形 | |
|---|---|---|
| 一、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董事會 | 自115年起,永續發展中心每季向董事會報告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作業之執行進度,至依規定完成確信作業為止。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提出永續推動事項之執行情形報告;報告內容得包括氣候相關治理、風險與機會評估及相關管理措施,並將視實際需求,就氣候相關風險管理事項提出說明。 |
| 管理階層 | 本公司各處主管及與永續發展議題相關之職能主管,均為永續發展中心之當然成員,負責就其權責範圍評估及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 |
| 二、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短期 (1-3年): 持續開發新技術與新應用,強化軟硬體協同設計與平台整合,推動產品由「監測」升級為「管理」。 中期 (3-10年) :除 24 小時自動連續監測外,並朝導入數位學生(Digital Twin)與AI預警,協助客戶提早處置、縮短排除時間,提升製程與環境管理效率。並以平台化、模組化產品線提供從數據取得到決策輔助的一體化服務,形成可規模化複製的解決方案。 長期 (10年以上) :新產品市場導入、強化全球供應渠道、新產品開發與持續完善。 | |
| 三、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之財務影響: 由颱風、極端高溫等事件受災、停電,可能導致停工或物流中斷,造成訂單流失及營收減少。 轉型行動之財務影響:為符合氣候相關法規如溫室氣體盤查、確信須所支付的外部顧問與驗證費用,購買綠電增加電費支出。 | |
| 四、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已將氣候風險納入『風險管理作業程序』中,由董事會擔任最高監督機構,並由永續發展中心監控氣候風險對整體財務之影響,確保氣候議題與企業日常經營決策緊密結合。 | |
| 五、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目前本公司尚未採用情境分析就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其潛在財務影響進行評估。未來將視公司營運發展、法規要求及外部環境變化,持續關注相關分析方法與工具之發展,並適時評估導入情境分析之可行性,以逐步強化氣候風險管理機制。 |
- 73 -
| 項 目 | 執行情形 |
|---|---|
| 六、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本公司持續關注氣候變遷相關風險,目標在129年達成 100% 的再生能源使用率,將評估推動能源轉型與節能減碳相關措施。於再生能源使用方面,將依營運需求及市場條件,透過多元方式逐步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例如評估採購綠電、簽訂相關合約或其他可行機制);在能源管理方面,亦持續推動各項節能措施(例如汰換高耗能設備為節能設備、優化用電效率等)。 |
| 七、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尚無內部碳定價作為減碳規劃工具,但仍後續將視公司整體營運發展情況酌予研議。 |
| 八、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本公司目標在 129年達成 100% 的再生能源使用率(RE100),113年已與台電簽約每年使用11萬度綠電,並已達到RE20:114年因總公司增加租用6個作業區,有增加用電量,故11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由113年的RE20降為RE16.8,預計115年將增加與台電簽約使用2萬度綠電,並透過多元方式逐步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在能源管理方面,亦持續推動各項節能措施(例如汰換高耗能設備為節能設備、優化用電效率等),逐年持續提升再生能源使用率。 |
| 九、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詳以下說明。 |
1-1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 請說明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至少應揭露之資料涵蓋範圍(相關時程規劃可參考上市上櫃公司專屬路徑圖網址:https://isds.tpex.org.tw):
1. 母公司個體應自民國(下同)113年開始盤查。
2. 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應自____年開始盤查:本公司不適用
最近兩年度溫室氣體盤查數據係依據營運控制法(或公司實際採用之其他方法,如股權比例法/權益份額法、財務控制法等),本公司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說明如下: |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2e)、密集度(公噸CO2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113年度 | |||||
| 排放量(公噸 CO2e) | 114年度 | ||||
| 密集度(公噸 CO2e/百 | |||||
| 萬元) | 114年度 | ||||
| 密集度(公噸 CO2e/百 | |||||
| 萬元) | |||||
| 本公司 | 範疇一 | ||||
|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 4.358 | 0.009 | 11.596 | 0.021 | |
| 範疇二 | |||||
|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217.405 | 0.438 | 310.985 | 0.564 | |
| 總計 | 221.763 | 0.447 | 322.581 | 0.585 | |
| 註1:直接排放量(範疇一,即直接來自於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即來自於輸入電力、熱或蒸氣而造成間接之溫室氣體排放)及其他間接排放量(範疇三,即由公司活動產生之排放,非屬能源間接排放,而係來自於其他公司所擁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 |||||
| 註2:直接排放量及能源間接排放量資料涵蓋範圍,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其他間接排放量資訊得自願揭露。 | |||||
| 註3: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reenhouse Gas Protocol, GHG Protocol)或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發布之 ISO 14064-1。 | |||||
| 註4: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密集度得以每單位產品/服務或營業額計算,惟至少應敘明以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計算之數據。 |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
| 請說明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定至少應揭露之資料涵蓋範圍(相關時程規劃可參考上市上櫃公司專屬路徑圖網址:https://isds.tpex.org.tw):
1. 母公司個體應自民國(下同)113年開始盤查。
2. 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應自____年開始盤查:本公司不適用
本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尚未執行確信,後續將依規定時程,進行確信作業。 |
| 註1: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若公司未及於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取得完整溫室氣體確信意見,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於永續報告書揭露」,若公司未編製永續報告書者,則應註明「完整確信資訊將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次一年度年報揭露完整之確信資訊。
註2:確信機構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之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相關規定。 |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
| 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減量目標
為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本公司於114年以財務報表邊界完成盤查,故基準年為114年,其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分別為11.596噸CO2e及322.581噸CO2e,希望透過下列具體行動進一步落實115年度較基準年減量1%,並自基準年起每年至少減量1%以達成119年(2030年)減量5%之目標。
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本公司將碳管理融入營運策略之中,包含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碳管理平台、ESG績效連結員工獎酬等機制,尋求減碳突破點。因應國際碳定價趨勢,合併公司已考量國際碳市場價格、溫室氣體相關法規的碳價及公司內部減碳成本擬定內部碳價,並依此作為減碳管理與規劃之參考。透過碳定價機制的運作,及早因應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將徵收的碳費、全球各國之碳排放相關監管機制,以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之要求等內外部帶來的減碳壓力與風險;藉此機制評估低碳轉型帶來的機會,滾動式調整相關政策與方案。此外,透過多元方式逐步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例如評估採購綠電、簽訂相關合約或其他可行機制);在能源管理方面,亦持續推動各項節能措施(例如汰換高耗能設備為節能設備、優化用電效率等),逐步實踐公司的淨零排放路徑及目標。 |
| 註1:應依本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之令所定時程辦理。
註2:本公司為資本額50億元以下上市公司應於115年完成盤查,114年完成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盤查,因114年增租作業區,故基準年為114年。 |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 | ☑ | (一)本公司於111年07月22日由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均已明示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暨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應積極落實此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此外,本公司亦將該「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公開揭露,並向全體員工發布公告予本公司內網。 | ||
| (二)本公司目前雖尚未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 | 無差異情形。 | |||
| 無差異情形。 |
- 76 -
|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
防範措施?
(三) 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
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
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 誠信行為方案。但本公司已於111年07月22日由董事
會決議通過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已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之方案,針對「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已規範相關
防範措施,並要求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
中,應向交易對象說明公司之誠信經營政策與相關
規定,並明確拒絕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
受任何形式或名義之不正當利益,包括回扣、佣金、
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
(三) 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已訂
定防範不誠信行為之方案,並於該方案內明定相關
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並積
極設置保密管道,給予客戶、股東、社會大眾、供應
商及本公司員工等利害關係人,得就欺詐行為、不道
德行為(例如貪污或賄賂),或實際、或潛在違反法
律或公司政策進行舉報或申訴。總經理室為本公司
專責單位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
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
監督執行,於必要時向董事會報告。 | 無差異情形。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
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
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
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 (一) 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中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契
約中納入誠信行為條款;另已規劃供應商誠信永續承諾
及RBA相關遵循文件之導入,以延伸誠信要求至供應鏈。
(二) 本公司指定總經理室為推動誠信經營專責單位,負責誠
信政策與防範方案之推動、宣導、諮詢及通報案件登錄建
檔,並依規劃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稽核
單位亦就內控稽核發現事項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最近一
期向董事會報告日為115年2月26日。 | 無差異情形。
無差異情形。 |
- 77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
並落實執行? | ☑ | | (三)本公司於所訂定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已
訂定利益迴避相關規定。本公司董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
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但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
表決權。且董事、獨立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
援。
114年度「董事(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
形」,共計4案,決議時各該董事確實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 無差異情形。 |
| | | | 董事會
日期 | 董事
姓名 | 議案 | |
| | | | 第六屆
第十九次
114.03.11 | 王禮鐵 | 經理人、稽核主管之113年度績效獎金暨年
度調薪案 | |
| | | | | 王禮鐵 | 113年度員工酬勞之獲配經理人及稽核主管
名單與金額案 | |
| | | | 第六屆
第廿次
114.04.22 | 王禮鐵 | 本公司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授予經
理人與稽核主管及員工之名單與股數案 | |
| | | | 第七屆
第一次
114.05.28 | 葉麗如
景虎士
廖椿法
施義成 | 委任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案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
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
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
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 而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有利害
衝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與其
有利害關係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同
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責單位。另本公司人員非經
公司同意,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
(四)為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有效會計與內部控制方面,本
公司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
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將列入風險評估項目定期
檢查,且隨時檢討,以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
效。內部稽核人員亦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經稽 | | | 無差異情形。 |
- 78 -
| 評 估 項 目 | | 運作情形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五) 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 | 核室查核114年度,未發現重大資訊洩漏、內線交易或其他違反誠信經營之違規事件。
(五)本公司已於公司內網、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提供「誠信經營守則」供員工查詢,並定期舉辦教育訓練,於新進人員之教育訓練時,會加強宣導誠信經營的必要性及重要性,114年度之教育訓練紀錄如下:
內容 次數 方式 人次
內部人股權轉讓應行注意事項 6 電子郵件宣導 14
內部人短線交易規範與疑義捐助 1 電子郵件宣導 15
財報公佈前內部人等股票交易封閉期間通知 4 電子郵件宣導 21
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內線交易防範與道德誠信行為準則遵循 3 貫體/視訊教育訓練 32
轉知-櫃買中心/交易所_內部人持股變動申報違反證交法之常見態樣 4 電子郵件宣導 14
2025年內線交易防範與道德誠信行為準則遵循 1 桌上課程+測驗 111 | | 無差異情形。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 | (一)本公司已建立便利之檢舉管道,含信箱、專線,並指派受理專責人員處理,定期檢視其有效性;對檢舉案件之受理、調查、後續處置及文件留存訂有內部作業原則,並就檢舉人身分及內容採保密措施。另本公司明確採取保護措施,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以維護檢舉人權益與人身安全。 | | 無差異情形。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 | (二)本公司對於所接獲之通報及後續之調查,均採取保密及嚴謹之態度進行,即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檢舉人的個人資料,將予以保密,並依法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以保護個人 | | 無差異情形。 |
- 79 -
| 評 估 項 目 |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 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 | 資料及隱私。
(三) 本公司提供正當且獨立之檢舉管道,並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以維護檢舉人之合法權益及人身安全,並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無差異情形。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 |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與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及推動成效,並於公司內網公告供員工查詢;同時透過《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建立重大資訊之辨識、核決、對外發表與留存管理,以確保資訊揭露之正確、完整、即時與一致性。
114年度本公司依程序發佈重大訊息共計38件,均依權責分工完成檢核、核決、對外發布及紀錄留存;經稽核查核結果,未發現重大資訊洩漏或內線交易等違規情事。 | 無差異情形。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於111年07月22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作為公司推動誠信經營之準則,且採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推動,目前運作與所定守則無重大差異情形。 |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一)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共計有九席董事,其中獨立董事四席,約佔全體董事比率44%(超過三分之一),並設有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
(二)為具體呈現治理層及內部人對誠信與法遵之承諾,本公司就董事、經理人、重要主管及新任董事設有宣導與簽署承諾機制,114年度履行情形如下: | | | | | |
| 宣導、承諾項目 | 簽署承諾人次 | | | | |
| 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問題集 | 董事、經理人、重要主管,共 19 人 | | | | |
| 內線交易一點通 | 董事、經理人、重要主管,共 19 人 | | | | |
| 遵循證券交易法之內部人聲明書 | 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共 10 人 | | | | |
| 未有違反誠信原則行為聲明書 | 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共 10 人 | | | | |
- 80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內線交易防範暨內部重大資訊保密協定書 | 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共10人 | | | | |
| | 新任董事(獨立董事)宣導手冊資料簽收表 | 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共10人 | | | | |
(八)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已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或至本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https://www.tricorntech.com/investor/) 查詢。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辭任日期 | 辭職解任原因 |
|---|---|---|---|---|
| 內部稽核主管 | 龍俊男 | 111.04.12 | 114.08.31 | 辭職 |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可參考公司網站(https://www.tricorntech.com/investor/Corporate/)所揭露之相關資訊。
- 81 -
附件一
114 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第一條、發行目的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高階主管及關鍵專業人才,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發行期間
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申報,並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及相關作業事項由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第三條、員工之資格條件、獲配股數及發放審核程序
(一) 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本辦法所指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規定認定之。
(二) 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以及個人職級、工作績效及其他適當參考因素擬定分配標準並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該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及該員工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之1條規定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加計該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同法第56條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本項所揭單一員工得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如主管機關更新相關規定,悉依更新後之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預計發行總額
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額為新台幣9,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發行普通股900,000股。
第五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條件及股份權利內容受限情形
(一) 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二) 發行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 既得條件:
-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方可既得:(1) 於各既得期限屆滿日仍在職;(2) 於各既得期間內未曾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簽訂之合約及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工作規則等情事;(3) 達成本公司所設定員工績效評核指標(即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績效考核至少為「satisfactory 令人滿意的」。
- 各年度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 獲配後任職屆滿 1 年:獲配股數之 20%。
- 獲配後任職屆滿 2 年:獲配股數之 20%。
- 獲配後任職屆滿 3 年:獲配股數之 30%。
- 獲配後任職屆滿 4 年:獲配股數之 30%。
(四) 員工獲配限制型員工權利股票後未達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 員工未達本條第(三)項所定之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 員工自願離職、資遣、解雇: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合既得條件,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 留職停薪: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權利義務不受影響;惟各年度可既得之實際股份,除本條第(三)項所定既得條件外,需再依員工於各既得日前一年之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算之。
既得日當天若為留職停薪之狀態,則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
退休:
員工退休後,完全符合以下要求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權利義務不受影響;若違反以下任一要求,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視為未達既得條件,個別情況之豁免,由董事長核定:
(1) 未從事全職的工作。
(2) 未從事任何與創控公司競爭之事項,包含但不限於:加入競爭公司、提供任何與創控公司競爭的服務、建立任何涉及提供氣體分析檢測或服務之公司或事業,或聘僱、誘導、或試圖誘使任何創控公司的員工從事與創控公司競爭的服務。退休員工各年度可既得之實際股份,依本條第(三)項所定之既得條件辦理,個人績效考核等第視為「satisfactory 令人滿意的」。 -
一般死亡或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繼續任職:
若為死亡,則由繼承人完成必要法定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若為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則仍由該員工領受其應既得之股份。 -
調職:
(1) 員工請調至控制或從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本項第 2 款「自願離職」之方式處理。
(2) 經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指派轉任控制或從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惟仍需受本條第(三)項既得條件之限制,且既得日仍需繼續在所指派轉任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服務,否則視為未符合既得條件,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而其個人績效評核由本公司之董事長參考轉任之控制或從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提供之績效評核核定是否達成既得條件。 -
員工向本公司以書面聲明自願放棄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本公司將無償收
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
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任何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簽訂之合約及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工作規則等情事,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
員工終止或解除對本公司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信託/保管帳戶之代理授權(詳本條第五項第一款和第七項),就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銷。
(五) 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
除前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相關作業方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
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
既得期間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減資彌補虧損等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因此退還之現金須交付信託/保管,於達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六) 併購之處理: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的權利義務不受影響,或得由併購相關契約或計畫約定變更之。
(七) 其他約定事項: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期間應由本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保管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第六條、簽約及保密
(一)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需簽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同意書」與辦理相關信託/保管程序。未依規定完成相關文件簽署者,視同放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二) 任何經本辦法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相關權益之所有人,皆應遵守本辦法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受領同意書」之規定,違者視為未達既得條件;且應遵守相關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數量及內容,或將本案相關內容及個人權益告知他人。若有違反之情事,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第七條、稅賦
依本辦法所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相關之稅賦,按當時中華民國及員工所在國家法令規定辦理。
第八條、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本辦法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向主管機
關申報生效後實行,發行前修訂時亦同。嗣後如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訂必要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
附件二
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
查核報告
-1-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3 年度及 112 年度
(股票代碼 6909)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6-8 號 17 樓
電話:(02)2223-0707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度及112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錄
| 項 | 目 | 頁次/編號/索引 |
|---|---|---|
| 一、封面 | 1 | |
| 二、目錄 | 2 ~ 3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 ~ 7 | |
| 四、資產負債表 | 8 ~ 9 | |
| 五、綜合損益表 | 10 | |
| 六、權益變動表 | 11 | |
| 七、現金流量表 | 12 | |
| 八、財務報表附註 | 13 ~ 46 | |
| (一)公司沿革 | 13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3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3 ~ 14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4 ~ 20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1 | |
|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21 ~ 38 | |
| (七)關係人交易 | 38 | |
| (八)質押之資產 | 38 | |
| (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38 |
-2-
項
目
頁次/編號/索引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9
(十二)其他 39~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4~45
(十四)部門資訊 45~46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 明細表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收帳款 明細表三
存貨 明細表四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六)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八)
其他應付款 附註六(九)
營業成本 明細表六
製造費用 明細表七
推銷費用 明細表八
管理及總務費用 明細表九
研究發展費用 明細表十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明細表十一
-3-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4)財審報字第24004546號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pwc 資誠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存貨備抵跌價之說明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四)。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氣體檢測機台之製造及銷售,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依據預計銷售計劃及材料安全存量備料,當預計銷售計劃與實際有差異時,將發生備料去化緩慢,而可能發生呆滯狀態。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進行存貨評價,輔以存貨庫齡評估其價值;對於個別辨認有過時陳舊之存貨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估計不確定性,故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評價列為本年度查核中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取得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之提列政策,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係一致採用,並評估管理階層決定淨變現價值及存貨去化所使用之假設係屬合理。
- 瞭解存貨淨變現價值及貨齡報表邏輯之適當性,評估報表最後異動日資訊之正確性及與其政策一致。
- 瞭解倉儲管理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存貨盤點觀察,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理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5-
pwc 資誠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6-
pwc 資誠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鄧聖偉 郭彰偉
會計師
顏裕芳 戴筱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1378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93號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创拍创业创业创业创业公司
1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 附註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112 年 12 月 31 日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426,580 | 42 | $ | 483,643 | 53 |
| 1136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二) | 106,828 | 11 | 2,500 | - | ||
| 1140 | 合約資產-流動 | 六(十六) | 170,210 | 17 | 99,715 | 11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三) | 8,172 | 1 | 531 | -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52,256 | 5 | 69,263 | 8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995 | - | 814 | -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105,438 | 10 | 98,925 | 11 | ||
| 1410 | 預付款項 | 6,844 | 1 | 4,430 | -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877,323 | 87 | 759,821 | 83 | |||
| 非流動資產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 | 28,121 | 3 | 30,154 | 4 | ||
| 1755 | 使用權資產 | 六(六) | 10,350 | 1 | 20,852 | 2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七) | 36,175 | 4 | 45,820 | 5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一) | 45,918 | 5 | 48,047 | 5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5,561 | - | 5,413 | 1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26,125 | 13 | 150,286 | 17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1,003,448 | 100 | $ | 910,107 | 100 |
(續次頁)
创拍创业股票交易所公号
民國11月1日(日)至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112 年 12 月 31 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 六(十六) | $ 20,401 | 2 | $ 14,510 | 2 |
| 2170 應付帳款 | 27,560 | 3 | 8,248 | 1 | |
| 2200 其他應付款 | 六(八) | 85,763 | 8 | 64,413 | 7 |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一) | 1,017 | - | - | - |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 六(十二) | 9,334 | 1 | 6,837 | 1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 9,759 | 1 | 10,472 | 1 | |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六(九) | - | - | 1,667 | - |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824 | - | 723 | - | |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 154,658 | 15 | 106,870 | 12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一) | 4,444 | 1 | 1,880 | - |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 784 | - | 10,681 | 1 | |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 5,228 | 1 | 12,561 | 1 | |
| 2XXX 負債總計 | 159,886 | 16 | 119,431 | 13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三) | ||||
| 3110 普通股股本 | 610,640 | 61 | 602,347 | 66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四) | ||||
| 3200 資本公積 | 72,757 | 7 | 55,295 | 6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五) | ||||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 17,340 | 2 | 8,028 | 1 | |
| 3350 未分配盈餘 | 160,822 | 16 | 125,006 | 14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其他權益 | ( 17,997 ) ( 2 ) | - | - | ||
| 3XXX 權益總計 | 843,562 | 84 | 790,676 | 87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003,448 | 100 | $ 910,107 | 100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琪
創控
民國113年
公司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3 | 度 | 112 | 度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六) | $ | 496,062 | 100 | $ | 406,637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 | ( | 190,690) | (38) | ( | 152,356) | (37) |
| 5900 | 營業毛利 | 305,372 | 62 | 254,281 | 63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九)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77,094) | (16) | ( | 65,226) | (16)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54,834) | (11) | ( | 47,351) | (12)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93,409) | (19) | ( | 86,788) | (21)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十二(二) | ( | 1,300) | - | 2,046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226,637) | (46) | ( | 197,319) | (49) | |
| 6900 | 營業利益 | 78,735 | 16 | 56,962 | 14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6,760 | 1 | 8,503 | 2 | |||
| 7010 | 其他收入 | 931 | - | 849 |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七) | 13,643 | 3 | 2,947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十八) | ( | 339) | - | ( | 537)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0,995 | 4 | 11,762 | 3 | |||
| 7900 | 稅前淨利 | 99,730 | 20 | 68,724 | 17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六(二十一) | ( | 6,414) | (1) | 24,393 | 6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93,316 | 19 | $ | 93,117 | 2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93,316 | 19 | $ | 93,117 | 23 | |
| 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二)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55 | $ | 1.55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1.53 | $ | 1.53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瓊
中
創控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 | 註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員工 | ||
|---|---|---|---|---|---|---|---|
| 未賺得酬勞 | 合計 | ||||||
| 112 年 度 | |||||||
| 112年1月1日餘額 | $ 558,753 | $ 49,142 | $ - | $ 80,280 | $ - | $ 688,175 | |
| 本期淨利 | - | - | - | 93,117 | - | 93,117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93,117 | - | 93,117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2,149 | - | - | - | 2,149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六(十三) | 7,267 | 4,004 | - | - | - | 11,271 |
| 1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五)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8,028 | ( 8,028) | - | - | |
| 提撥現金股利 | - | - | - | ( 4,036) | - | ( 4,036) | |
| 提撥股票股利 | 36,327 | - | - | ( 36,327) | - | - | |
| 112年12月31日餘額 | $ 602,347 | $ 55,295 | $ 8,028 | $ 125,006 | $ - | $ 790,676 | |
| 113 年 度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602,347 | $ 55,295 | $ 8,028 | $ 125,006 | $ - | $ 790,676 | |
| 本期淨利 | - | - | - | 93,316 | - | 93,31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93,316 | - | 93,316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556 | - | - | - | 556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六(十三) | 2,493 | 1,246 | - | - | - | 3,739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三) | 6,000 | 16,200 | - | - | ( 22,200)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離職失效註銷減資 | 六(十一)(十三) | ( 200) | ( 540) | - | - | 740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 | - | - | 3,463 | 3,463 |
|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五)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9,312 | ( 9,312) | - | - | |
| 提撥現金股利 | - | - | - | ( 48,188) | - | ( 48,188)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610,640 | $ 72,757 | $ 17,340 | $ 160,822 | ($ 17,997) | $ 843,562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琪
-11-
創控
民國113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2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99,730 | $ 68,724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十二(二) | 1,301 | ( 2,046 ) |
| 折舊費用 | 六(五)(六) | ||
| (十九) | 22,438 | 24,868 | |
| 撇銷費用 | 六(七)(十九) | 10,740 | 11,478 |
| 利息收入 | ( 6,760 ) | ( 8,503 ) | |
| 利息費用 | 六(十八) | 340 | 537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撇銷數 | 六(十一) | 4,019 | 2,149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十七) | - | ( 38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合約資產 | ( 70,495 ) | 6,167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7,641 ) | ( 471 ) | |
| 應收帳款淨額 | 15,706 | 32,056 | |
| 存貨 | ( 7,809 ) | ( 14,189 ) | |
| 其他應收款 | 404 | ( 1,051 ) | |
| 預付款項 | ( 2,414 ) | 13,856 | |
|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 - | 8,03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5,891 | ( 6,397 ) | |
| 應付帳款 | 19,312 | ( 7,971 ) | |
| 其他應付款 | 21,545 | ( 19,064 ) | |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2,497 | ( 536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101 | 56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08,905 | 107,311 | |
| 收取之利息 | 6,001 | 8,503 | |
| 支付之利息 | ( 340 ) | ( 542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530 ) |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4,036 | 115,272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三) | ( 8,802 ) | ( 11,188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 1,874 | |
| 購置無形資產 | 六(七) | ( 1,095 ) | ( 1,812 ) |
| 按撥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 106,828 ) | - | |
| 按撥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 2,500 |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345 ) | ( 5,586 )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97 | 3,355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14,373 ) | ( 13,357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四) | ( 10,610 ) | ( 9,513 )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四) | ( 1,667 ) | ( 10,000 )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六(十一) | 3,739 | 11,271 |
| 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 六(十五) | ( 48,188 ) | ( 4,036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56,726 ) | ( 12,278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57,063 ) | 89,637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3,643 | 394,006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426,580 | $ 483,643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禕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 科技財團法人 台灣科技
民國114年度及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99年1月15日奉准設立,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將公司名稱由原創控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經營項目為氣體檢測及污染防治設備之研發及產銷等業務。
本公司已於民國111年7月18日補辦公開發行,且於民國112年3月30日登錄為興櫃公司。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4年3月11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3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供應商融資安排」 | 民國113年1月1日 |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民國114年1月1日 |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13-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持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民國115年1月1日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本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14-
(三) 外幣換算
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四) 資產負債區分為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五)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六)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 本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15-
-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收入,及認列減損損失,並於除列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 本公司持有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七)應收帳款及票據
-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八)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十)存貨
存貨以取得之實際成本入帳,成本之計算採加權平均法。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16-
- 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機器設備 | 3~8 年 |
|---|---|
| 租賃改良 | 1~5 年 |
| 其他設備 | 3~6 年 |
(十二)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係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係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三)無形資產
-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依估計經濟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銷。
-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攤銷。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17-
(十五)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八)負債準備
保固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十九)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 退休金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
-18-
(二十)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於給與日以所給與之權益工具公允價值基礎於既得期間認列酬勞成本。
-
未限制參與股利分配之權利且員工於既得期間內離職無須返還其已取得之股利,於股利宣告日對屬於預計將於既得期間內離職員工之股利部分按股利之公允價值認列酬勞成本。
-
員工無須支付價款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迴轉已認列之酬勞成本及其他權益。
(二十一)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十二)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三)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19-
(二十四)收入認列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1)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空氣品質監測器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公司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2) 部分客戶合約中包含整合設備銷售及安裝服務,設備及安裝不可區分,故辨認為一個隨時間逐步滿足之履約義務。本公司以投入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認列收入。客戶依照所協議之付款時間表支付合約價款,當本公司已提供之服務超過客戶應付款時認列為合約資產,若客戶應付款超過本公司已提供之服務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3) 本公司對收入、成本及完工程度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因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理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 服務收入
本公司提供空氣品質監測器相關產品之維運服務及監測數據服務,勞務收入於服務提供予客戶之財務報導期間內認列為收入。客戶的合約中若有包含變動對價,於預期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消除,高度很有可能不會導致重大收入迴轉時,則將變動對價包含在交易價格中。
(二十五)政府補助收入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公司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
(二十六)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2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1.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變動。
民國1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為$105,438。
2.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民國1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45,918。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250 | $ 86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273,545 | 376,090 |
| 定期存款 | 152,785 | 107,467 |
| 合計 | $ 426,580 | $ 483,643 |
- 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本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21-
(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項目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流動項目: | ||
| 超過3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 $ 106,828 | $ 2,500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1,579 | $ 32 |
-
本公司未有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
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本公司投資定期存單之交易對象為信用品質良好之金融機構,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三)應收帳款及票據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8,172 | $ 531 |
| 應收帳款 | $ 53,622 | $ 69,329 |
| 減:備抵損失 | ( 1,366) | ( 66) |
| $ 52,256 | $ 69,263 |
- 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分析如下: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未逾期 | $ 55,439 | $ 61,804 |
| 30天內 | - | - |
| 31-90天 | 1,766 | 5,557 |
| 91-180天 | - | 1,218 |
| 181-360天 | 3,279 | 1,250 |
| 361天以上 | 1,310 | 31 |
| $ 61,794 | $ 69,860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112年1月1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餘額為$109,481。
-
本公司未持有任何作為應收帳款之擔保品。
-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於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2-
(四)存貨
| 113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42,286 | ($ 13,616) | $ 28,670 |
| 在製品 | 22,733 | - | 22,733 |
| 半成品 | 35,496 | ( 7,849) | 27,647 |
| 製成品 | 35,611 | ( 9,223) | 26,388 |
| 合計 | $ 136,126 | ($ 30,688) | $ 105,438 |
| 112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49,828 | ($ 11,593) | $ 38,235 |
| 在製品 | 16,024 | - | 16,024 |
| 半成品 | 41,602 | ( 8,665) | 32,937 |
| 製成品 | 22,460 | ( 10,731) | 11,729 |
| 合計 | $ 129,914 | ($ 30,989) | $ 98,925 |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105,406 | $ 64,928 |
| 勞務成本 | 78,945 | 72,325 |
| 保固成本 | 6,640 | 9,326 |
|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 ( 301) | 5,712 |
| 存貨盤虧 | - | 65 |
| $ 190,690 | $ 152,356 |
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因出售以前年度已提列跌價損失之存貨,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認列為存貨成本減少。
- 本公司存貨未有提供作質或擔保之情形。
-23-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機器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113年1月1日 | |||||
| 成本 | $ 58,550 | $ 17,032 | $ 15,539 | $ 41 | $ 91,162 |
| 累計折舊 | ( 32,486) | ( 14,687) | ( 13,835) | - | ( 61,008) |
| $ 26,064 | $ 2,345 | $ 1,704 | $ 41 | $ 30,154 | |
| 113年 | |||||
| 1月1日 | $ 26,064 | $ 2,345 | $ 1,704 | $ 41 | $ 30,154 |
| 增添 | 2,314 | 436 | 1,072 | 4,785 | 8,607 |
| 重分類 | - | 41 | - | ( 41) | - |
| 存貨轉入 | 1,296 | - | - | - | 1,296 |
| 折舊費用 | ( 8,502) | ( 1,916) | ( 1,518) | - | ( 11,936) |
| 12月31日 | $ 21,172 | $ 906 | $ 1,258 | $ 4,785 | $ 28,121 |
| 11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56,018 | $ 17,509 | $ 16,325 | $ 4,785 | $ 94,637 |
| 累計折舊 | ( 34,846) | ( 16,603) | ( 15,067) | - | ( 66,516) |
| $ 21,172 | $ 906 | $ 1,258 | $ 4,785 | $ 28,121 | |
| 機器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待驗設備 | 合計 | |
| 112年1月1日 | |||||
| 成本 | $ 46,644 | $ 14,529 | $ 16,996 | $ - | $ 78,169 |
| 累計折舊 | ( 24,878) | ( 10,444) | ( 12,724) | - | ( 48,046) |
| $ 21,766 | $ 4,085 | $ 4,272 | $ - | $ 30,123 | |
| 112年 | |||||
| 1月1日 | $ 21,766 | $ 4,085 | $ 4,272 | $ - | $ 30,123 |
| 增添 | 8,777 | 2,576 | - | 41 | 11,394 |
| 處分 | ( 1,486) | - | - | - | ( 1,486) |
| 存貨轉入 | 5,098 | - | - | - | 5,098 |
| 折舊費用 | ( 8,091) | ( 4,316) | ( 2,568) | - | ( 14,975) |
| 12月31日 | $ 26,064 | $ 2,345 | $ 1,704 | $ 41 | $ 30,154 |
| 112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58,550 | $ 17,032 | $ 15,539 | $ 41 | $ 91,162 |
| 累計折舊 | ( 32,486) | ( 14,687) | ( 13,835) | - | ( 61,008) |
| $ 26,064 | $ 2,345 | $ 1,704 | $ 41 | $ 30,154 |
-24-
(六)租賃交易-承租人
-
本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建物、公務車,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1到6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帳面金額 | 帳面金額 | |
| 辦公室 | $ 10,017 | $ 19,947 |
| 運輸設備(公務車) | 333 | 905 |
| $ 10,350 | $ 20,852 | |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折舊費用 | 折舊費用 | |
| 辦公室 | $ 9,930 | $ 9,493 |
| 運輸設備(公務車) | 572 | 400 |
| $ 10,502 | $ 9,893 |
-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及112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分別為$0及$25,458。
-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335 | $ 396 |
|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 1,764 | $ 2,927 |
|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 $ 89 | $ 86 |
-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及112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12,798及$12,922。
-25-
(七)無形資產
|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 電腦軟體 | 合計 | |
|---|---|---|---|
| 113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7,798 | $ 142,695 |
| 累計攤銷 | ( 89,131) | ( 6,222) | ( 95,353)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44,244 | $ 1,576 | $ 45,820 | |
| 113年 | |||
| 1月1日 | $ 44,244 | $ 1,576 | $ 45,820 |
| 本期增加 | - | 1,095 | 1,095 |
| 本期攤銷 | ( 9,570) | ( 1,170) | ( 10,740) |
| 12月31日 | $ 34,674 | $ 1,501 | $ 36,175 |
| 11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8,893 | $ 143,790 |
| 累計攤銷 | ( 98,701) | ( 7,392) | ( 106,093)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34,674 | $ 1,501 | $ 36,175 | |
|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 電腦軟體 | 合計 | |
| 112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5,986 | $ 140,883 |
| 累計攤銷 | ( 79,562) | ( 4,313) | ( 83,875)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53,813 | $ 1,673 | $ 55,486 | |
| 112年 | |||
| 1月1日 | $ 53,813 | $ 1,673 | $ 55,486 |
| 本期增加 | - | 1,812 | 1,812 |
| 本期攤銷 | ( 9,569) | ( 1,909) | ( 11,478) |
| 12月31日 | $ 44,244 | $ 1,576 | $ 45,820 |
| 112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7,798 | $ 142,695 |
| 累計攤銷 | ( 89,131) | ( 6,222) | ( 95,353)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44,244 | $ 1,576 | $ 45,820 |
-26-
-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管理費用 | $ 840 | $ 1,394 |
| 研究發展費用 | 9,900 | 10,084 |
| 合計 | $ 10,740 | $ 11,478 |
- 本公司於民國 102 年及 106 年分次向關係人 TRICORNTECH CORPORATION 取得氣體檢測分析專利及專門技術。
(八)其他應付款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37,969 | $ 30,061 |
|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 15,057 | 8,494 |
| 應付佣金 | 17,652 | 13,987 |
| 應付勞務費 | 5,218 | 4,324 |
| 應付設備款 | 11 | 206 |
| 其他 | 9,856 | 7,341 |
| $ 85,763 | $ 64,413 |
(九)長期借款
| 借款性質 |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112年12月31日 |
|---|---|---|---|---|
| 分期償付之借款 | ||||
| 擔保借款 | 自110年2月23日至113年2月23日,本金分36個月平均攤還,並按月付息 | 2.06% | 無 | $ 1,667 |
| 1,667 |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1,667) | |||
| $ - |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無此情形。
-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度,認列於損益之利息費用分別為 $3 及 $141。
- 上述長期借款額度由本公司董事長連帶保證。
(十)退休金
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5,766 及 $5,486。
-27-
(十一)股份基礎給付
- 截至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如下: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給與數量 (單位)(註1) | 既得條件 | 合約期間 |
|---|---|---|---|---|
| 員工認股權計畫J | 105.12.30 | 2,000.00 | 1~4年服務 | 10年(註2) |
| 員工認股權計畫M | 110.07.01 | 2,464.20 | 1~4年服務 | 10年(註2) |
| 員工認股權計畫O | 111.06.06 | 506.80 | 1~4年服務 | 10年(註3)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A | 113.08.30 | 600.00 | 1~4年服務及績效條件之達成 | 4年 |
註 1:每單位可認購 1,000 股。
註 2: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經董事會同意,若遇本公司申請股票公開發行或申請興櫃掛牌,員工符合本公司另定之條件得提前既得並行使,本公司董事會業於民國 110 年 12 月同意上述條件,並授權董事長處理,本公司董事長業於民國 110 年 12 月核准公告相關提早執行辦法並訂分批基準日介於民國 111 年 2~3 月。
註 3:本公司董事長業於民國 112 年 1 月核准公告相關提早執行辦法並訂分批基準日介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1)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均係以權益交割。
(2)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且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達成既得條件前所獲配之股份,其權利受有限制,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詳細資訊如下:
(1) 員工認股權
| 113年 | 112年 | |||
|---|---|---|---|---|
| 認股權數量(仟股) | 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 | 認股權數量(仟股) | 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 | |
|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729 | $ 15.00 | 1,462 | $ 15.91 |
| 本期放棄及失效認股權 | - | - | ( 6) | 15.00 |
| 本期執行認股權 | ( 249) | 15.00 | ( 727) | 15.51 |
|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股數 | 480 | 15.00 | 729 | 15.00 |
| 12月31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175 | 169 |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113年
認股權數量(仟股) |
| --- | --- |
| 1月1日期初未既得股數 | - |
| 本期發行股數 | 600 |
| 本期失效股數(註) | ( 20) |
| 12月31日期末未既得股數 | 580 |
註:請詳附註六(十三)2.註之說明。
3.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到期日及履約價格如下:
| 核准發行日 | 到期日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股數 | |||||
| (仟股) | 履約價格 | ||||
| (元)(註) | 股數 | ||||
| (仟股) | 履約價格 | ||||
| (元)(註) | |||||
| 105年12月30日 | 115年12月29日 | 19 | 15.0 | 22 | 15.0 |
| 110年7月1日 | 120年6月30日 | 274 | 15.0 | 513 | 15.0 |
| 111年6月6日 | 121年6月5日 | 187 | 15.0 | 194 | 15.0 |
註:因民國112年7月本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依員工認股權認股辦法之規定調整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履約價格。
4.本公司給與日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使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股價
(元) | 每股履約價格(元) | 預期加權平均波動率 | 預期存續期間(年) | 預期股利率 | 無風險利率 | 每股公平價值(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員工認股權計畫J | 105.12.30 | 16.44
(註1) | 16.0 | 32.47%
(註3) | 6.25 | 0.00% | 1.08%-
1.14% | 5.7319 |
| 員工認股權計畫M | 110.07.01 | 14.20
(註1) | 16.0 | 31.04%
(註3) | 6.25 | 0.00% | 0.31%-
0.35% | 3.8075 |
| 員工認股權計畫O | 111.06.06 | 15.63
(註1) | 16.0 | 31.4%
(註3) | 6.25 | 0.00% | 1.10%-
1.15% | 5.0229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A | 113.08.30 | 37.00
(註2) | - | NA | NA | NA | NA | 37.00 |
註1:本公司於發行認股憑證時均非上市櫃公司,故採用現金流量收益法等並考慮流動性折價因素推算加權平均股價。
註2:本公司於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為興櫃公司,故股價為給與日興櫃市場股票收盤價。
註3:預期波動率係採用同產業可參考上市櫃公司之最近期與該認股權預期存續期間約當之期間作為樣本區間之股價,並以該期間內股票報酬率之標準差估計而得。
5.本公司因上述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民國113年及112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4,019及$2,149。
-29-
(十二)負債準備
保固準備變動如下:
| 113年 | 112年 | |||
|---|---|---|---|---|
| 1月1日餘額 | $ | 6,837 | $ | 7,373 |
|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6,640 | 9,326 | ||
|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 | 4,143) | ( | 9,862) |
| 12月31日餘額 | $ | 9,334 | $ | 6,837 |
本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氣體檢測設備之銷售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十三)股本
-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額定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200,000 及 $610,640,分為 61,064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單位:仟股
| 113年 | 112年 | |||
|---|---|---|---|---|
| 1月1日 | $ | 60,235 | $ | 55,875 |
| 執行員工認股權 | 249 | 727 | ||
| 盈餘轉增資 | - | 3,633 |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600 |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註) | ( | 20) | - | |
| 12月31日 | $ | 61,064 | $ | 60,235 |
註:依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規定,未符合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予以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業已於民國 114 年 1 月 15 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 本公司於民國 113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請詳附註六(十一)),新股發行基準日為民國 113 年 8 月 30 日,每股認購價格為 0 元,本次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於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前除限制股份之轉讓權利外,餘與其他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十四)資本公積
-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30-
- 資本公積變動如下:
| 113年 | |||||
|---|---|---|---|---|---|
| 發行溢價 | 員工認股權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其他 | 合計 | |
| 1月1日 | $ 51,713 | $ 2,215 | $ - | $ 1,367 | $ 55,295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556 | - | - | 556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2,228 | ( 982) | - | - | 1,246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 | 16,200 | - | 16,200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 - | - | ( 540) | - | ( 540) |
| 12月31日 | $ 53,941 | $ 1,789 | $ 15,660 | $ 1,367 | $ 72,757 |
| 112年 | |||||
| --- | --- | --- | --- | --- | |
| 發行溢價 | 員工認股權 | 其他 | 合計 | ||
| 1月1日 | $ 40,394 | $ 8,321 | $ 427 | $ 49,142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2,149 | - | 2,149 |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11,319 | ( 7,315) | - | 4,004 | |
| 員工認股權失效 | - | ( 940) | 940 | - | |
| 12月31日 | $ 51,713 | $ 2,215 | $ 1,367 | $ 55,295 |
(十五)保留盈餘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股息及紅利之分派,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 提繳稅捐。
(2)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3) 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4)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 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全部或一部分,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並由董事會視實際營運狀況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配之。
- 本公司產業發展階段屬於成長期,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將視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依據相關營運需求保留適當額度後,提撥可供分配盈餘以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且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以現金股利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後股東會中報告。
- 本公司於民國 113 年 5 月 27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12 年度盈餘分派案暨民國 112 年 5 月 29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11 年度盈餘分派案,相關明細如下:
| 112年度 | 111年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9,312 | $ 8,028 | ||
| 股東股票股利 | - | $ - | 36,327 | $ 0.64 |
| 股東現金股利 | 48,188 | 0.8 | 4,036 | 0.07 |
| $ 57,500 | $ 48,391 |
-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1 日經董事會提議通過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相關明細如下:
| 113年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9,332 | |
| 股東現金股利 | 67,170 | 1.1 |
| $ 76,502 |
(十六)營業收入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 315,246 | $ 226,546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180,816 | 180,091 |
| 合計 | $ 496,062 | $ 406,637 |
-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及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勞務,收入可細分為下列:
| 113年度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合計 |
|---|---|---|---|
| 台灣地區 | $ 111,884 | $ 125,283 | $ 237,167 |
| 中國大陸 | 98,483 | 25,107 | 123,590 |
| 日本 | 25,644 | 7,663 | 33,307 |
| 新加坡 | 5,018 | 6,810 | 11,828 |
| 北美地區 | 74,217 | 15,185 | 89,402 |
| 馬來西亞 | - | 768 | 768 |
| $ 315,246 | $ 180,816 | $ 496,062 |
-33-
2.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112年1月1日 | |
|---|---|---|---|
| 合約資產: | |||
| 合約資產-銷售及安裝氣體檢測設備 | $ 118,678 | $ 54,422 | $ 58,589 |
| 合約資產-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51,532 | 45,293 | 47,293 |
| $ 170,210 | $ 99,715 | $ 105,882 | |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112年1月1日 | |
| 合約負債: | |||
| 合約資產-銷售及安裝氣體檢測設備 | $ 15,384 | $ 2,461 | $ 11,222 |
| 合約資產-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5,017 | 12,049 | 9,685 |
| 合計 | $ 20,401 | $ 14,510 | $ 20,907 |
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 | ||
| 本期認列收入 | $ 14,510 | $ 19,656 |
(十七)其他利益及損失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 13,723 | $ 2,559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 388 |
| 其他 | ( 80) | - |
| 合計 | $ 13,643 | $ 2,947 |
(十八)財務成本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 租賃負債利息 | $ 335 | $ 396 |
| 借款利息 | 3 | 141 |
| 其他 | 1 | - |
| $ 339 | $ 537 |
(十九)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183,385 | $ 164,363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
| (含使用權資產) | $ 22,438 | $ 24,868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 10,740 | $ 11,478 |
(二十)員工福利費用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薪資費用 | $ 149,694 | $ 128,252 |
| 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4,019 | 2,149 |
| 勞健保費用 | 11,400 | 11,141 |
| 退休金費用 | 5,766 | 5,486 |
| 董事酬金 | 5,740 | 4,572 |
| 其他用人費用 | 6,766 | 6,849 |
| $ 183,385 | $ 158,449 |
- 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1) 員工酬勞應提撥比例不低於前述計算基礎的百分之五;
(2) 董事酬勞應提撥比例不高於前段所述計算基礎的百分之三。
(3)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之方式為之,分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從屬公司之員工。
(4) 前項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公司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11,449 及 $6,177;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3,435 及 $2,316,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 113 年 3 月 8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民國 112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與 112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34-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一)所得稅
- 所得稅利益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547 | 703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174 | ( 2)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721 | 701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迴轉 | 4,693 | ( 25,094)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6,414 | ($ 24,393)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19,946 | $ 13,745 |
|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52 | 236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174 | ( 2)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547 | 703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 15,305) | ( 39,075)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6,414 | ($ 24,393) |
- 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 113年 |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權益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備抵評價 | $ 6,198 | ($ 60) | $ - | $ 6,138 |
| 保固負債準備 | 1,368 | 499 | - | 1,867 |
| 備抵呆帳 | - | 150 | - | 150 |
| 其他 | 905 | ( 4) | 901 | |
| 課稅損失 | 39,576 | ( 2,714) | - | 36,862 |
| 小計 | $ 48,047 | ($ 2,129) | $ - | $ 45,918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1,880) | ( 2,564) | - | ( 4,444) |
| 合計 | $ 46,167 | ($ 4,693) | $ - | $ 41,474 |
| 112年 |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權益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備抵評價 | $ 5,343 | $ 855 | $ - | $ 6,198 |
| 保固負債準備 | 1,475 | ( 107) | - | 1,368 |
| 備抵呆帳 | 203 | ( 203) | - | - |
| 其他 | 718 | 187 | 905 | |
| 課稅損失 | 15,198 | 24,378 | - | 39,576 |
| 小計 | $ 22,937 | $ 25,110 | $ - | $ 48,047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1,864) | ( 16) | - | ( 1,880) |
| 合計 | $ 21,073 | $ 25,094 | $ - | $ 46,167 |
- 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如下:
113年12月31日
| 發生年度 | 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 | 最後扣抵年度 |
|---|---|---|---|---|
| 106年度 | $ 87,010 | $ 60,429 | $ - | 116年度 |
| 107年度 | 64,610 | 64,610 | - | 117年度 |
| 108年度 | 59,269 | 59,269 | - | 118年度 |
| 合計 | $ 210,889 | $ 184,308 | $ - |
112年12月31日
| 發生年度 | 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 | 最後扣抵年度 |
|---|---|---|---|---|
| 105年度 | $ 73,038 | $ 63,532 | $ - | 115年度 |
| 106年度 | 87,010 | 87,010 | - | 116年度 |
| 107年度 | 64,610 | 64,610 | 17,272 | 117年度 |
| 108年度 | 59,269 | 59,269 | 59,269 | 118年度 |
| 合計 | $ 283,927 | $ 274,421 | $ 76,541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11 年度。
(二十二)每股盈餘
| 113年度 | |||
|---|---|---|---|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93,316 | 60,321 | $ 1.55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93,316 | 60,321 | |
| 員工認股權 | - | 404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46 | |
| 員工酬勞 | - | 313 | |
| $ 93,316 | 61,084 | $ 1.53 | |
| 112年度 | |||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93,117 | 60,021 | $ 1.55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93,117 | 60,021 | |
| 員工認股權 | - | 542 | |
| 員工酬勞 | - | 338 | |
| $ 93,117 | 60,901 | $ 1.53 |
(二十三)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8,607 | $ 11,394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206 |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11 ) | ( 206 ) |
| 本期支付現金 | $ 8,802 | $ 11,188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籌資活動: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提撥股票股利 | $ - | $ 36,327 |
(二十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 長期借款 | 租賃負債 | |
|---|---|---|
| 113年1月1日 | $ 1,667 | $ 21,153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1,667) | ( 10,610) |
| 支付之利息 | - | ( 335) |
| 利息費用 | - | 335 |
| 113年12月31日 | $ - | $ 10,543 |
| 長期借款 | 租賃負債 | |
| 112年1月1日 | $ 11,667 | $ 5,208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10,000) | ( 9,513) |
| 支付之利息 | - | ( 396) |
| 利息費用 | - | 396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使用權資產增加數 | - | 25,458 |
| 112年12月31日 | $ 1,667 | $ 21,153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王禮鵬 | 本公司之董事長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為取得台新銀行之借款,由本公司董事長提供銀行連帶保證,相關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請詳附註六(九)之說明。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薪資及短期員工福利 | $ 35,385 | $ 30,118 |
| 股份基礎給付 | 1,464 | 725 |
| 總計 | $ 36,849 | $ 30,843 |
八、質押之資產
無。
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3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請詳附註六(十五)。
-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1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初次上市前提出公開承銷之需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079 仟股,實際募發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高階主管及關鍵專業人才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1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900 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幣 10 元,共計 9,000 仟元。相關議案預計於民國 114 年 5 月提股東會討論。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現階段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得以降低資金成本,於未來營運轉虧為盈後,還需兼顧提供股東持續穩健之報酬。為了達成前述目標,本公司藉由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增資、特定人士或機構短期融資、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處分資產以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股利發放及減資等方式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利用負債權益比率以監控及管理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權益總額」計算,期中債務淨額之計算為「負債總額」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而「權益總額」之計算則為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總計」。
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之策略維持與民國 112 年度相同,均致力將負債權益比率維持 60% 以下。於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負債總額小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故負債權益比率為 0。
(二)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426,580 | $ 483,643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6,828 | 2,500 |
| 應收票據 | 8,172 | 531 |
| 應收帳款 | 52,256 | 69,263 |
| 其他應收款 | 995 | 814 |
| 存出保證金 | 5,561 | 5,413 |
| $ 600,392 | $ 562,164 |
-39-
| 113年12月31日 | 112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負債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
| 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 27,560 | $ 8,248 |
| 其他應付款 | 85,763 | 64,413 |
| 長期借款 | ||
| (包含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 | 1,667 |
| $ 113,323 | $ 74,328 | |
| 租賃負債 | $ 10,543 | $ 21,153 |
2. 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3.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13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2,997 | 32.785 | $ 98,252 |
| 歐元:新台幣 | 504 | 34.140 | 17,209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459 | 32.785 | $ 15,034 |
| 112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9,714 | 30.71 | $ 298,280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336 | 30.71 | $ 10,309 |
B.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3年及112年度認列之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13,723及$2,559。
C. 本公司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 113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983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72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50 | $ - |
| 112年度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2,983 |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15 | $ - |
-41-
價格風險
由於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於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公司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公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長期借款係按固定利率發行,故無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2)信用風險
A.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的合約現金流量。
B. 本公司係以公司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依核決權限管理辦法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C. 本公司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61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D. 本公司採用 IFRS 9 提供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0 天,視為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E. 本公司用以判定債務工具投資為信用減損之指標如下:
(A) 發行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B) 發行人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C) 發行人延滯或不償付利息或本金;
(D) 導致發行人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之變化。
F. 本公司按客戶評等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分組,採用簡化作法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42-
G.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合約資產並無重大之備抵損失,本公司納入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的備抵損失,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 群組A | 個別評估 | 合計 | |
|---|---|---|---|
| 113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0-100% | 0.00-100%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38,123 | $ 23,671 | $ 61,794 |
| 備抵損失 | 7 | 1,359 | 1,366 |
| 群組A | 個別評估 | 合計 | |
| 112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0-100% | 0.00-1.402%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47,588 | $ 22,272 | $ 69,860 |
| 備抵損失 | 54 | 12 | 66 |
群組 A:個別評估以外之客戶,該群組客戶營運良好,且以往交易收款情形正常,並經本公司內部信用評等良好廠商。本公司納入其貨幣時間價值考量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的備抵損失。
H. 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3年 | 112年 | |
|---|---|---|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1月1日 | $ 66 | $ 2,112 |
| 減損損失提列(迴轉) | 1,300 | ( 2,046) |
| 12月31日 | $ 1,366 | $ 66 |
(3)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公司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公司財務部予以彙總。公司財務部監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
B. 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3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帳款 | $ 27,560 |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85,763 | - | - | - |
| 租賃負債 | 10,016 | 400 | 400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2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帳款 | $ 8,248 |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64,413 | - | - | - |
| 租賃負債 | 10,944 | 10,016 | 800 | - |
| 長期借款(包含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 1,671 | - | - | - |
(三)公允價值資訊
-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長期借款之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本公司民國 113 年及 112 年 12 月 31 日無以公允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無此情形。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此情形。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無此情形。
-44-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三)大陸投資資訊
- 基本資料:無此情形。
註:本公司於民國110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 100%持有之子公司創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截至財務報告日本公司尚未匯出投資款,該公司亦尚未開業。
-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此情形。
(四)主要股東資訊
請詳附表一。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為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後淨利(損失)衡量,並作為評估營運部門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現之部門資產、負債及稅後淨損,與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係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故無需予以調節。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請詳附註六(十五)。
-45-
(五)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237,167 | $ 74,646 | $ 216,189 | $ 96,826 |
| 中國 | 123,590 | - | 106,656 | - |
| 日本 | 33,307 | - | 22,267 | - |
| 新加坡 | 11,828 | - | 34,383 | - |
| 北美地區 | 89,402 | - | 23,497 | - |
| 馬來西亞 | 768 | - | 3,645 | - |
| 合計 | $ 496,062 | $ 74,646 | $ 406,637 | $ 96,826 |
係以客戶所在地作為歸屬至個別國家之基礎。
(六)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度單一客戶之銷售額達本公司營業收入 10%以上之明細如下: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T客戶 | $ 183,289 | $ 148,832 |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3年12月31日
附表一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
|---|---|---|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台杉水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3,832,005 | 6.28% |
| 陳慧玲 | 3,651,571 | 5.98% |
附表一第1頁
劍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摘要 | 金額 |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250 | |
| 活期存款-新台幣 | 236,766 | |
| 活期存款-外幣 | 美金$804仟元,匯率32.785 | 26,351 |
| 人民幣$36仟元,匯率4.478 | 159 | |
| 歐元$301仟元,匯率34.140 | 10,269 | |
| 定期存款-新台幣 | 120,000 | |
| 定期存款-外幣 | 美金$1,000仟元,匯率32.785 | 32,785 |
| $ 426,580 |
上開定期存款之到期日分別為民國114年1月14日及114年1月15日,利率分別為 1.61% 及 4.9% 。
明細表一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摘要 | 金額 |
|---|---|---|
| 定期存款-新台幣 | $ 100,000 | |
| -外幣 | 歐元$200仟元,匯率34.140 | 6,828 |
| $ 106,828 |
上開定期存款持有期間均為6個月,到期日分別為民國114年4月4日及114年1月15日,利率分別為 $1.6\%$ 及 $3.5\%$ 。
明細表二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客戶名稱 | 金額 | 備註 |
|---|---|---|
| T客戶 | $ 12,116 | |
| C客戶 | 7,836 | |
| P客戶 | 6,353 | |
| G客戶 | 6,196 | |
| O客戶 | 4,340 | |
| U客戶 | 4,070 | |
| 其他 | 12,711 | 各單獨客戶餘額未超過本科目總額5% |
| 小計 | $ 53,622 | |
| 減:備抵損失 | ( 1,366 ) | |
| 合計 | $ 52,256 |
明細表三第1頁
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額 | 備 註 | |
|---|---|---|---|
| 成 本 | 市 價 | ||
| 原物料 | $ 42,286 | $ 45,706 | 以重置成本或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在製品 | 22,733 | 22,733 |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半成品 | 35,496 | 35,335 |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製成品 | 35,611 | 80,503 |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136,126 | $ 184,277 | ||
| 減:備抵評價及呆滯損失(30,688) | |||
| $ 105,438 |
明細表四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113年度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 315,246 |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180,816 | |
| $ 496,062 |
明細表五第1頁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
| 期初原物料 | $ 49,828 |
| 加:本期進料 | 60,936 |
| 其他 | 227 |
| 減:期末原物料 | ( 42,286) |
| 原物料轉列機器設備 | ( 116) |
| 原物料轉列費用 | ( 2,940) |
| 耗用原物料 | 65,649 |
| 直接人工 | 13,729 |
| 製造費用 | 43,756 |
| 製造成本 | 123,134 |
| 加:期初半成品 | 41,602 |
| 期初在製品 | 16,024 |
| 購入半成品 | 72 |
| 減:期末在製品 | ( 22,733) |
| 期末半成品 | ( 35,496) |
| 半成品轉列機器設備 | ( 465) |
| 半成品轉列費用 | ( 3,480) |
| 其他 | ( 233) |
| 製成品成本 | 118,425 |
| 加:期初製成品 | 22,460 |
| 購入製成品 | 68,212 |
| 減:期末製成品 | ( 35,611) |
| 製成品轉列機器設備 | ( 715) |
| 製成品轉列費用 | ( 2,306) |
| 轉列勞務成本 | ( 65,059) |
| 本期產銷成本 | 105,406 |
| 勞務成本 | 78,945 |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 301) |
| 保固成本 | 6,640 |
| $ 190,690 |
明細表六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22,437 | |
| 保險費 | 2,800 | |
| 折舊 | 5,313 | |
| 生產性耗材 | 4,274 | |
| 其他費用 | 8,932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43,756 |
明細表七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31,235 | |
| 旅費支出 | 9,883 | |
| 佣金支出 | 10,037 | |
| 折舊費用 | 4,435 | |
| 出口費用 | 5,558 | |
| 其他費用 | 15,946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77,094 |
明細表八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及總務費用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34,742 | |
| 折舊費用 | 4,223 | |
| 勞務費 | 6,128 | |
| 其他費用 | 9,741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54,834 |
明細表九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發展費用
民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49,386 | |
| 攤銷費用 | 9,900 | |
| 試驗材料費 | 5,789 | |
| 勞務費 | 8,871 | |
| 折舊費用 | 8,467 | |
| 其他費用 | 10,996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93,409 |
明細表十第1頁
劍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3年度 | | | 112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費
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 47,694 | $ 102,000 | $ 149,694 | $ 45,000 | $ 83,252 | $ 128,252 |
| 股份基礎給付 | 844 | 3,175 | 4,019 | 151 | 1,998 | 2,149 |
| 勞健保費用 | 2,631 | 8,769 | 11,400 | 2,877 | 8,264 | 11,141 |
| 退休金費用 | 1,318 | 4,448 | 5,766 | 1,443 | 4,043 | 5,486 |
| 董事酬金 | - | 5,740 | 5,740 | - | 4,572 | 4,572 |
| 其他用人費用 | 1,579 | 5,187 | 6,766 | 1,991 | 4,858 | 6,849 |
| 合計 | 54,066 | 129,319 | 183,385 | 51,462 | 106,987 | 158,449 |
| 折舊費用 | 5,313 | 17,125 | 22,438 | 4,739 | 20,129 | 24,868 |
| 攤銷費用 | - | 10,740 | 10,740 | - | 11,478 | 11,478 |
附註:
1. 本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度之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137人及131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8人。
2. (1)民國113年及112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1,377及$1,251。
(2)民國113年及112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1,160及$1,043。
(3)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11.22%。
(4)本公司係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無監察人之情形。
(5)薪資報酬政策:
A. 本公司董事之酬金依據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酬金給付辦法」之規定,包含車馬費、業務執行費用,依適當水準給付之。如公司年度有獲利時,另依公司章程之規定提撥盈餘分配之酬勞。
B. 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及獎金係依據本公司員工薪資獎金發放標準訂定,並參照同業水準議定支給之,經提報薪酬委員會審核後,再行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
C. 本公司給付員工之酬金包括薪資、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另依據公司營運狀況,並依據個人績效評估結果,給予績效獎金及分配員工酬勞。
明細表十一第1頁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40237 號
會員姓名:
(1) 鄧聖偉
(2) 顏裕芳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3932533
事務所電話:
(02)2729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24496001
會員書字號:
(1) 北市會證字第 3561 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4176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3 年度(自民國 113 年 01 月 0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式(一) | 鄧聖偉 | 存會印鑑(二) | (印) |
|---|---|---|---|
| 簽名式(三) | 蔡美君 | 存會印鑑(四) | (印) |
理事長:


核對人:


中華民國 114 年 01 月 10 日
附件三
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
查核報告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
(股票代碼6909)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66-8號17樓
電話:(02)2223-0707
-1-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錄
| 項 | 目 | 頁次/編號/索引 |
|---|---|---|
| 一、封面 | 1 | |
| 二、目錄 | 2 ~ 3 |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 ~ 7 | |
| 四、資產負債表 | 8 ~ 9 | |
| 五、綜合損益表 | 10 | |
| 六、權益變動表 | 11 | |
| 七、現金流量表 | 12 | |
| 八、財務報表附註 | 13 ~ 48 | |
| (一)公司沿革 | 13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3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3 ~ 14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4 ~ 21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1 ~ 22 | |
|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22 ~ 40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0 | |
| (八)質押之資產 | 40 | |
| (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40 |
-2-
項
目
頁次/編號/索引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1
(十二)其他 41~4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6~47
(十四)部門資訊 47~48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 明細表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收帳款 明細表三
存貨 明細表四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六)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八)
其他應付款 附註六(九)
營業成本 明細表六
製造費用 明細表七
推銷費用 明細表八
管理及總務費用 明細表九
研究發展費用 明細表十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明細表十一
-3-
pwc
資誠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004號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www.pwc.com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pwc
資誠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政策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存貨備抵跌價之說明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五)。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氣體檢測機台之製造及銷售,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依據預計銷售計劃及材料安全存量備料,當預計銷售計劃與實際有差異時,將發生備料去化緩慢,而可能發生呆滯狀態。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進行存貨評價,輔以存貨庫齡評估其價值;對於個別辨認有過時陳舊之存貨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估計不確定性,故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評價列為本年度查核中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取得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之提列政策,比較財務報表期間係一致採用,並評估管理階層決定淨變現價值及存貨去化所使用之假設係屬合理。
- 瞭解存貨淨變現價值及貨齡報表邏輯之適當性,評估報表最後異動日資訊之正確性及與其政策一致。
- 瞭解倉儲管理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存貨盤點觀察,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理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5~
pwc
資誠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6-
pwc
資誠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鄧聖偉 郭彰偉
會計師
顔裕芳 戴筱芳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1378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93號
中華民國115年2月26日
製核:新台幣仟元
| 資產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
| 金額 | % | % | 金額 | %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348,226 | 28 | $ 426,580 | 42 |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六(三) | 365,000 | 29 | 106,828 | 11 | ||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 六(十六) | 240,543 | 19 | 170,210 | 17 |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 六(四) | - | - | 8,172 | 1 | ||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47,579 | 4 | 52,256 | 5 | ||
| 1200 其他應收款 | 1,239 | - | 995 | - | |||
| 130X 存貨 | 六(五) | 121,314 | 10 | 105,438 | 10 | ||
| 1410 預付款項 | 8,846 | 1 | 6,844 | 1 | |||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 1,132,747 | 91 | 877,323 | 8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六) | 34,254 | 3 | 28,121 | 3 | ||
| 1755 使用權資產 | 六(七) | 17,701 | 1 | 10,350 | 1 | ||
| 1780 無形資產 | 六(八) | 29,075 | 2 | 36,175 | 4 | ||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二十一) | 26,153 | 2 | 45,918 | 5 | ||
| 1920 存出保證金 | 7,611 | 1 | 5,561 | - | |||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175 | - | - | - | |||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14,969 | 9 | 126,125 | 13 | |||
| 1XXX 資產總計 | $ 1,247,716 | 100 | $ 1,003,448 | 100 |
(續次頁)
-8-
荆谷商业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 附註 | 1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 --- | --- | --- | --- | --- |
| 流動負債 | | |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六(二) | $ 49 - $ - | - -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 | 六(十六) | 5,943 - 20,401 | 2 |
| 2170 | 應付帳款 | | 47,534 4 27,560 | 3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九) | 94,335 7 85,763 | 8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一) | - - 1,017 - |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 | 六(十二) | 7,454 1 9,334 | 1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 6,965 1 9,759 | 1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 785 - 824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 163,065 13 154,658 | 15 |
| 非流動負債 | | |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一) | 399 - 4,444 | 1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 11,055 1 784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11,454 1 5,228 | 1 |
| 2XXX | 負債總計 | | 174,519 14 159,886 | 16 |
| 權益 | | | | |
| 股本 | | 六(十三) |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 672,222 54 610,640 | 61 |
| 資本公積 | | 六(十四) | | |
| 3200 | 資本公積 | | 233,665 19 72,757 | 7 |
| 保留盈餘 | | 六(十五) |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 26,672 2 17,340 | 2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 149,167 12 160,822 | 16 |
| 其他權益 | | | | |
| 3400 | 其他權益 | | ( 8,529) ( 1) ( 17,997) | ( 2) |
| 3XXX | 權益總計 | | 1,073,197 86 843,562 | 84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一 |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1,247,716 100 $ 1,003,448 | 100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禕
創控
民國114年
公司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項目 | 附註 | 114 | 年 | 度 | 113 | 年 | 度 |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六) | $ | 551,018 | 100 | $ | 496,062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 | ( | 222,701) | (40) | ( | 190,690) | (38) |
| 5900 | 營業毛利 | 328,317 | 60 | 305,372 | 62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九)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93,057) | (17) | ( | 77,094) | (16)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61,029) | (11) | ( | 54,834) | (11)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90,417) | (16) | ( | 93,409) | (19)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 十二(二) | 88 | - | ( | 1,300)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244,415) | (44) | ( | 226,637) | (46) | |
| 6900 | 營業利益 | 83,902 | 16 | 78,735 | 16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100 | 利息收入 | 8,509 | 2 | 6,760 | 1 | |||
| 7010 | 其他收入 | 91 | - | 931 |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七) | ( | 11,760) | (2) | 13,643 | 3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十八) | ( | 357) | - | ( | 339)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 | 3,517) | - | 20,995 | 4 | ||
| 7900 | 稅前淨利 | 80,385 | 16 | 99,730 | 20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一) | ( | 15,538) | (3) | ( | 6,414) | (1)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64,847 | 13 | $ | 93,316 | 19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64,847 | 13 | $ | 93,316 | 19 | |
| 每股盈餘 | 六(二十二)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01 | $ | 1.55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0.99 | $ | 1.53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 -10-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孺
中
創控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 | 註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員工 | ||
|---|---|---|---|---|---|---|---|
| 未賺得酬勞 | 合計 | ||||||
| 113 年 度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602,347 | $ 55,295 | $ 8,028 | $ 125,006 | $ - | $ 790,676 | |
| 本期淨利 | - | - | - | 93,316 | - | 93,31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93,316 | - | 93,316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556 | - | - | - | 556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六(十三) | 2,493 | 1,246 | - | - | - | 3,739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三) | 6,000 | 16,200 | - | - | ( 22,200)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離職失效註銷減資 | ( 200) | ( 540) | - | - | 740 |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 | - | - | 3,463 | 3,463 |
|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五)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9,312 | ( 9,312) | - | - | |
| 提撥現金股利 | - | - | - | ( 48,188) | - | ( 48,188) |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610,640 | $ 72,757 | $ 17,340 | $ 160,822 | ($ 17,997) | $ 843,562 | |
| 114 年 度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610,640 | $ 72,757 | $ 17,340 | $ 160,822 | ($ 17,997) | $ 843,562 | |
| 本期淨利 | - | - | - | 64,847 | - | 64,847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 64,847 | - | 64,847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8,881 | - | - | - | 8,881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六(十三) | 1,172 | 586 | - | - | - | 1,758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六(十一) | - | - | - | - | 8,062 | 8,062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離職失效註銷減資 | 六(十三) | ( 380) | ( 1,026) | - | - | 1,406 | - |
| 現金增資 | 六(十三) | 60,790 | 152,102 | - | - | - | 212,892 |
| 員工信託持股失效返還 | - | 365 | - | - | - | 365 | |
|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六(十五)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9,332 | ( 9,332) | - | - | |
| 提撥現金股利 | - | - | - | ( 67,170) | - | ( 67,170)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672,222 | $ 233,665 | $ 26,672 | $ 149,167 | ($ 8,529) | $ 1,073,197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璞

荆棘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 113年1月1日 | |
|---|---|---|---|
| 至12月31日 | 至12月31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80,385 | $ 99,730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六)(七)(十九) | 22,777 | 22,438 |
| 攤銷費用 | 六(八)(十九) | 10,845 | 10,740 |
|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 十二(二) | ( 88 ) | 1,300 |
| 利息費用 | 六(十八) | 357 | 339 |
| 利息收入 | ( 8,509 ) | ( 6,760 ) |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攤銷數 | 六(十一) | 16,943 | 4,019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十七) | ( 48 ) | - |
|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 | 16 | - |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十七) | ( 22 )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評價調整 | 49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合約資產 | ( 70,333 ) | ( 70,495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8,172 | ( 7,641 ) | |
| 應收帳款淨額 | 4,765 | 15,707 | |
| 其他應收款 | ( 867 ) | 404 | |
| 存貨 | ( 22,053 ) | ( 7,809 ) | |
| 預付款項 | ( 2,002 ) | ( 2,414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 14,458 ) | 5,891 | |
| 應付帳款 | 19,974 | 19,312 | |
| 其他應付款 | 8,582 | 21,545 | |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 1,880 ) | 2,497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39 ) | 101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52,566 | 108,904 | |
| 收取之利息 | 9,132 | 6,001 | |
| 支付之利息 | ( 357 ) | ( 339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835 ) | ( 530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60,506 | 114,036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103 | - | |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784,040 ) | ( 106,828 )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25,868 | 2,500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三) | ( 10,622 ) | ( 8,802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3,074 ) | 345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024 | 197 | |
| 購置無形資產 | 六(八) | ( 3,745 ) | ( 1,095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增加 | ( 175 ) |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274,661 ) | ( 114,373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四) | - | ( 1,667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四) | ( 12,044 ) | ( 10,610 ) |
| 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 六(十五) | ( 67,170 ) | ( 48,188 ) |
| 現金增資 | 六(十四) | 212,892 | -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六(十一) | 1,758 | 3,739 |
| 員工信託持股失效返還 | 365 |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35,801 | ( 56,726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78,354 ) | ( 57,063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26,580 | 483,643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348,226 | $ 426,580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王禮鵬
經理人:王禮鵬
會計主管:呂秀禕
-12-
創控科技發明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 科技發明 社
民國114年度及年度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99年1月15日奉准設立,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將公司名稱由原創控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經營項目為氣體檢測及污染防治設備之研發及產銷等業務。
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21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5年2月26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民國114年1月1日 |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5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13-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民國115年1月1日 |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 民國1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 民國116年1月1日 |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117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用IFRS 18規定。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具)。
-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外幣換算
本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四)資產負債區分為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五)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15-
(六)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
本公司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收入,及認列減損損失,並於除列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
本公司持有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七)應收帳款及票據
-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八)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公司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十)存貨
存貨以取得之實際成本入帳,成本之計算採加權平均法。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16-
-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機器設備 | 3~8 年 |
|---|---|
| 租賃改良 | 1~5 年 |
| 其他設備 | 3~6 年 |
(十二)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係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係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三)無形資產
-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依估計經濟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銷。
-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攤銷。
-17-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五)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公司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本公司於金融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 係混合(結合)合約;或
(2) 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3) 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政策,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之工具。 -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認列於損益,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十八)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九)非避險之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
-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 嵌入衍生工具之金融資產混合合約,於原始認列時按合約之條款決定整體混合工具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8-
- 嵌入衍生工具之非金融資產混合合約,於原始認列時按合約之條款判斷嵌入式衍生工具與主契約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緊密關聯,以決定是否分離處理。當屬緊密關聯時,整體混合工具依其性質按適當之準則處理。當非屬緊密關聯時,衍生工具與主契約分離,按衍生工具處理,主契約依其性質按適當之準則處理;或整體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二十)負債準備
-
保固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
依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其子法課徵之碳費不適用國際財務報表準則解釋第21號「公課」,而係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規定認列及衡量。若估計全年排放量很有可能超過起徵點門檻,則於期中財務報告應按已發生之排放量佔估計全年排放量之比例為基礎估列碳費相關負債。
(二十一)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 退休金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
(二十二)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益。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19-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 於給與日以所給與之權益工具公允價值基礎於既得期間認列酬勞成本。
(2) 未限制參與股利分配之權利且員工於既得期間內離職無須返還其已取得之股利,於股利宣告日對屬於預計將於既得期間內離職員工之股利部分按股利之公允價值認列酬勞成本。
- 員工無須支付價款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迴轉已認列之酬勞成本及其他權益。
(二十三)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十四)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五)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20-
(二十六)收入認列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1)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空氣品質監測器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公司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2) 部分客戶合約中包含整合設備銷售及安裝服務,設備及安裝不可區分,故辨認為一個隨時間逐步滿足之履約義務。本公司以投入成本占估計總成本之比例認列收入。客戶依照所協議之付款時間表支付合約價款,當本公司已提供之服務超過客戶應付款時認列為合約資產,若客戶應付款超過本公司已提供之服務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3) 本公司對收入、成本及完工程度之估計隨情況改變進行修正。任何導因於估計變動之估計收入、成本增加或減少,於導致修正之情況被管理階層所知悉之期間內反映於損益。
- 服務收入
本公司提供空氣品質監測器相關產品之維運服務及監測數據服務,勞務收入於服務提供予客戶之財務報導期間內認列為收入。客戶的合約中若有包含變動對價,於預期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消除,高度很有可能不會導致重大收入迴轉時,則將變動對價包含在交易價格中。
(二十七)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變動。
民國1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貨之帳面金額為$121,314。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563 | $ 250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147,663 | 273,545 |
| 定期存款 | 200,000 | 152,785 |
| $ 348,226 | $ 426,580 |
- 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本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項 | 目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流動項目: | |||
|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衍生工具 | $ | 49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 ||
| 衍生工具 | ($ 786) | $ |
-22-
- 本公司承作未適用避險會計之衍生金融負債之交易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
|---|---|---|
| 衍生金融資產/負債 | 合約金額 | |
| (名目本金)(註) | 契約期間 | |
| 流動項目: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預售遠期外匯 | 美金 40 | 114.10.01-115.01.15 |
註:單位仟元。
本公司從事上開遠期外匯交易,係為規避外銷價款之匯率風險,惟並不符合避險會計之所有條件,故不適用避險會計。
(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項目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流動項目: | ||
| 超過3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 $ 365,000 | $ 106,828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3,624 | $ 1,579 |
-
本公司未有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
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本公司投資定期存單之交易對象為信用品質良好之金融機構,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四)應收帳款及票據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應收票據 | $ - | $ 8,172 |
| 應收帳款 | $ 48,857 | $ 53,622 |
| 減:備抵損失 | ( 1,278) | ( 1,366) |
| $ 47,579 | $ 52,256 |
- 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之帳齡分析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未逾期 | $ 40,897 | $ 55,439 |
| 30天内 | 419 | - |
| 31-90天 | 5,282 | 1,766 |
| 91-180天 | 1,003 | - |
| 181-360天 | - | 3,279 |
| 361天以上 | 1,256 | 1,310 |
| $ 48,857 | $ 61,794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餘額為 $69,860。
-
本公司未持有任何作為應收帳款之擔保品。
-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五)存貨
| 114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46,432 | ($ 11,322) | $ 35,110 |
| 在製品 | 25,296 | - | 25,296 |
| 半成品 | 31,523 | ( 8,104) | 23,419 |
| 製成品 | 47,559 | ( 10,070) | 37,489 |
| $ 150,810 | ($ 29,496) | $ 121,314 | |
| 11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42,286 | ($ 13,616) | $ 28,670 |
| 在製品 | 22,733 | - | 22,733 |
| 半成品 | 35,496 | ( 7,849) | 27,647 |
| 製成品 | 35,611 | ( 9,223) | 26,388 |
| $ 136,126 | ($ 30,688) | $ 105,438 |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121,251 | $ 105,406 |
| 勞務成本 | 98,133 | 78,945 |
| 保固成本 | 1,833 | 6,640 |
| 存貨跌價迴轉利益 | ( 1,192) | ( 301) |
| 存貨報廢損失 | 2,676 | - |
| $ 222,701 | $ 190,690 |
-
本公司於本期及去年同期因出售以前年度已提列跌價損失之存貨,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而認列為存貨成本減少。
-
本公司存貨未有提供作質或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機器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11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56,018 | $ 17,509 | $ 16,325 | $ 4,785 | $ 94,637 |
| 累計折舊 | ( 34,846) | ( 16,603) | ( 15,067) | - | ( 66,516) |
| $ 21,172 | $ 906 | $ 1,258 | $ 4,785 | $ 28,121 | |
| 114年 | |||||
| 1月1日 | $ 21,172 | $ 906 | $ 1,258 | $ 4,785 | $ 28,121 |
| 增添 | 6,042 | 2,083 | 1,453 | 1,033 | 10,611 |
| 處分 | - | - | ( 55) | - | ( 55) |
| 重分類(註) | 4,419 | - | 351 | ( 4,786) | ( 16) |
| 存貨轉入 | 6,081 | - | 83 | 14 | 6,178 |
| 折舊費用 | ( 9,019) | ( 931) | ( 635) | - | ( 10,585) |
| 12月31日 | $ 28,695 | $ 2,058 | $ 2,455 | $ 1,046 | $ 34,254 |
| 11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70,238 | $ 19,592 | $ 12,863 | $ 1,046 | $ 103,739 |
| 累計折舊 | ( 41,543) | ( 17,534) | ( 10,408) | - | ( 69,485) |
| $ 28,695 | $ 2,058 | $ 2,455 | $ 1,046 | $ 34,254 |
註:本期自待驗設備轉入費用。
| 機器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113年1月1日 | |||||
| 成本 | $ 58,550 | $ 17,032 | $ 15,539 | $ 41 | $ 91,162 |
| 累計折舊 | ( 32,486) | ( 14,687) | ( 13,835) | - | ( 61,008) |
| $ 26,064 | $ 2,345 | $ 1,704 | $ 41 | $ 30,154 | |
| 113年 | |||||
| 1月1日 | $ 26,064 | $ 2,345 | $ 1,704 | $ 41 | $ 30,154 |
| 增添 | 2,314 | 436 | 1,072 | 4,785 | 8,607 |
| 重分類 | - | 41 | - | ( 41) | - |
| 存貨轉入 | 1,296 | - | - | - | 1,296 |
| 折舊費用 | ( 8,502) | ( 1,916) | ( 1,518) | - | ( 11,936) |
| 12月31日 | $ 21,172 | $ 906 | $ 1,258 | $ 4,785 | $ 28,121 |
| 11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56,018 | $ 17,509 | $ 16,325 | $ 4,785 | $ 94,637 |
| 累計折舊 | ( 34,846) | ( 16,603) | ( 15,067) | - | ( 66,516) |
| $ 21,172 | $ 906 | $ 1,258 | $ 4,785 | $ 28,121 |
(七)租賃交易-承租人
- 本公司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建物、公務車等,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 2 到 6 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本公司承租之建物、公務車之租賃期間不超過 12 個月,及承租屬低價值之標的資產為事務機。
-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 |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
| --- | --- | --- |
| 辦公室 | $ 17,225 | $ 10,017 |
| 運輸設備(公務車) | 476 | 333 |
| | $ 17,701 | $ 10,350 |
| | 114年度
折舊費用 | 113年度
折舊費用 |
| 辦公室 | $ 11,799 | $ 9,930 |
| 運輸設備(公務車) | 393 | 572 |
| | $ 12,192 | $ 10,502 |
-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增添分別為 $19,938 及 $0。
-26-
-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357 | $ 335 |
|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 2,516 | $ 1,764 |
|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 $ 89 | $ 89 |
| 租賃修改利益 | $ 22 | $ - |
- 本公司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15,006 及 $12,798。
(八)無形資產
|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 電腦軟體 | 合計 | |
|---|---|---|---|
| 11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8,893 | $ 143,790 |
| 累計攤銷 | ( 98,701) | ( 7,392) | ( 106,093)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34,674 | $ 1,501 | $ 36,175 | |
| 114年 | |||
| 1月1日 | $ 34,674 | $ 1,501 | $ 36,175 |
| 本期增加 | - | 3,745 | 3,745 |
| 本期攤銷 | ( 9,570) | ( 1,275) | ( 10,845) |
| 12月31日 | $ 25,104 | $ 3,971 | $ 29,075 |
| 11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12,638 | $ 147,535 |
| 累計攤銷 | ( 108,271) | ( 8,667) | ( 116,938)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25,104 | $ 3,971 | $ 29,075 |
|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 電腦軟體 | 合計 | |
|---|---|---|---|
| 113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7,798 | $ 142,695 |
| 累計攤銷 | ( 89,131) | ( 6,222) | ( 95,353)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44,244 | $ 1,576 | $ 45,820 | |
| 113年 | |||
| 1月1日 | $ 44,244 | $ 1,576 | $ 45,820 |
| 本期增加 | - | 1,095 | 1,095 |
| 本期攤銷 | ( 9,570) | ( 1,170) | ( 10,740) |
| 12月31日 | $ 34,674 | $ 1,501 | $ 36,175 |
| 11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134,897 | $ 8,893 | $ 143,790 |
| 累計攤銷 | ( 98,701) | ( 7,392) | ( 106,093) |
| 累計減損 | ( 1,522) | - | ( 1,522) |
| $ 34,674 | $ 1,501 | $ 36,175 |
- 無形資產攤銷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管理費用 | $ 732 | $ 840 |
| 研究發展費用 | 10,113 | 9,900 |
| $ 10,845 | $ 10,740 |
- 本公司於民國 102 年及 106 年分次向關係人 TRICORNTECH CORPORATION 取得氣體檢測分析專利及專門技術。
(九)其他應付款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40,325 | $ 37,969 |
| 應付員工及董事酬勞 | 11,725 | 15,057 |
| 應付佣金 | 28,360 | 17,652 |
| 應付勞務費 | 2,782 | 5,218 |
| 其他 | 11,143 | 9,867 |
| $ 94,335 | $ 85,763 |
(十)退休金
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5,993 及 $5,766。
(十一)股份基礎給付
-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如下: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給與數量
(單位)(註1) | 合約期間 | 既得條件 |
| --- | --- | --- | --- | --- |
| 員工認股權計畫J | 105.12.30 | 2,000.00 | 10年(註2) | 1~4年服務 |
| 員工認股權計畫M | 110.07.01 | 2,464.20 | 10年(註2) | 1~4年服務 |
| 員工認股權計畫O | 111.06.06 | 506.80 | 10年(註3) | 1~4年服務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A | 113.08.30 | 600.00 | 4年 | 1~4年服務及績效條件之達成 |
|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 114.05.13 | 803.00 | 不適用 | 立即既得 |
註 1:每單位可認購 1,000 股。
註 2: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經董事會同意,若遇本公司申請股票公開發行或申請興櫃掛牌,員工符合本公司另定之條件得提前既得並行使,本公司董事會業於民國 110 年 12 月同意上述條件,並授權董事長處理,本公司董事長業於民國 110 年 12 月核准公告相關提早執行辦法並訂分批基準日介於民國 111 年 2~3 月。
註 3:本公司董事長業於民國 112 年 1 月核准公告相關提早執行辦法並訂分批基準日介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1)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均係以權益交割。
(2)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且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達成既得條件前所獲配之股份,其權利受有限制,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9-
-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詳細資訊如下:
(1)員工認股權
| 114年 | 113年 | |||
|---|---|---|---|---|
| 認股權數量(仟股) | 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 | 認股權數量(仟股) | 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 | |
|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480 | $ 15.00 | 729 | $ 15.00 |
| 本期執行認股權 | ( 117) | 15.00 | ( 249) | 15.00 |
| 本期放棄及失效認股權 | ( 88) | 15.00 | - | |
|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股數 | 275 | 15.00 | 480 | 15.00 |
| 12月31日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225 | 175 |
(2)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14年認股權數量(仟股) | 113年認股權數量(仟股) | |
|---|---|---|
| 1月1日期初未既得股數 | 580 | - |
| 本期發行股數 | - | 600 |
| 本期失效股數(註) | ( 38) | ( 20) |
| 本期已既得股數 | ( 115) | - |
| 12月31日期末未既得股數 | 427 | 580 |
註:請詳附註六(十三)2.註之說明。
-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執行之認股權於執行日之加權平均股價分別為 48.54 及 37.26 元。
-
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到期日及履約價格如下:
| 核准發行日 | 到期日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股數(仟股) | 履約價格(元)(註) | 股數(仟股) | 履約價格(元)(註) | ||
| 105年12月30日 | 115年12月29日 | - | $ 15.0 | 19 | $ 15.0 |
| 110年7月1日 | 120年6月30日 | 96 | $ 15.0 | 274 | $ 15.0 |
| 111年6月6日 | 121年6月5日 | 179 | $ 15.0 | 187 | $ 15.0 |
- 本公司給與日給與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使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品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發展約 價格(元) 預期加權 預期存續期間(年) 預期 股利率 無風險 利率 每股公平 價值(元)
員工認股權 105.12.30 16.44 16.0 32.47% 6.25 0.00% 1.08%~ 1.14%
計畫J 100.07.01 14.20 16.0 31.04% 6.25 0.00% 0.31%~ 0.35%
員工認股權 110.06.06 15.63 16.0 31.4% 6.25 0.00% 1.10%~ 1.15%
計畫O 111.06.06 16.0 31.4% 6.25 0.00% 1.10%~ 1.15%
限制員工權 113.08.30 37.00 - NA NA NA NA 37.00
利新股A 114.05.13 43.25 32.0 44.91% 0.01 0.00% 1.22% 11.2539
註 1:本公司於發行認股憑證時均非上市櫃公司,故採用現金流量收益法等並考慮流動性折價因素推算加權平均股價。
註 2:本公司於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時為興櫃公司,故股價為給與日興櫃市場股票收盤價。
註 3:預期波動率係採用同產業可參考上市櫃公司之最近期與該認股權預期存續期間約當之期間作為樣本區間之股價,並以該期間內股票報酬率之標準差估計而得。
註 4:預期波動率係採用標的公司自給與日起往回1個月之每日收盤價並經還原期間之除權息影響後所估計之歷史波動率估計而得。
- 本公司因上述權益交割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16,943 及$4,019。
(十二)負債準備
保固準備變動如下:
| 114年 | 113年 | |||
|---|---|---|---|---|
| 1月1日餘額 | $ | 9,334 | $ | 6,837 |
|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6,603 | 9,334 | ||
|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 | 3,713) | ( | 4,143) |
| 本期迴轉之未使用負債準備 | ( | 4,769) | ( | 2,694) |
| 12月31日餘額 | $ | 7,455 | $ | 9,334 |
本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氣體檢測設備之銷售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十三)股本
-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之額定資本額及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200,000 及 $672,222,分為 67,222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31~
-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單位:仟股
| 114年 | 113年 | |
|---|---|---|
| 1月1日 | $ 61,064 | $ 60,235 |
| 執行員工認股權 | 117 | 249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600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 | ||
| 減資 | ( 38 ) | ( 20 ) |
| 現金增資 | 6,079 | - |
| 12月31日 | $ 67,222 | $ 61,064 |
-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3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初次上市前提出公開承銷之需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79仟股,每股面額10元。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4年5月19日,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十四)資本公積
-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資本公積變動如下:
| 114年 | |||||
|---|---|---|---|---|---|
| 發行溢價 | 員工認股權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其他 | 合計 | |
| 1月1日 | $ 53,941 | $ 1,789 | $ 15,660 | $ 1,367 | $ 72,757 |
| 現金增資 | 161,139 | ( 9,037) | - | - | 152,102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8,881 | - | - | 8,881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1,096 | ( 510) | - | - | 586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已既得 | 3,100 | - | ( 3,100) | - |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失效 | - | - | ( 1,026) | - | ( 1,026) |
| 員工信托持股失效返還 | - | - | - | 365 | 365 |
| 12月31日 | $219,276 | $ 1,123 | $ 11,534 | $ 1,732 | $233,665 |
| 113年 | |||||
|---|---|---|---|---|---|
| 發行溢價 | 員工認股權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其他 | 合計 | |
| 1月1日 | $ 51,713 | $ 2,215 | $ - | $ 1,367 | $ 55,295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556 | - | - | 556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2,228 | ( 982) | - | - | 1,246 |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 | 16,200 | - | 16,200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 - | - | ( 540) | - | ( 540) |
| 12月31日 | $ 53,941 | $ 1,789 | $ 15,660 | $ 1,367 | $ 72,757 |
(十五)保留盈餘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股息及紅利之分派,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 提繳稅捐。
(2) 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3) 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4) 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 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全部或一部分,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並由董事會視實際營運狀況擬具盈餘分配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配之。
-
本公司產業發展階段屬於成長期,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將視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依據相關營運需求保留適當額度後,提撥可供分配盈餘以股利之方式分配予股東,且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以現金股利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後股東會中報告。
-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2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暨民國113年5月27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案,相關明細如下:
| 113年度 | 112年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9,332 | $ 9,312 | ||
| 股東現金股利(註) | 67,170 | $ 1.00 | 48,188 | $ 0.80 |
| $ 76,502 | $ 57,500 |
註:本公司於民國114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113年盈餘分配案,授權董事長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而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本公司民國114年7月10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因股本變動致影響發行在外流通股份數量每股配息由每股 1.10 元調整為每股 1.00 元
- 本公司於民國 115 年 2 月 26 日經董事會提議通過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相關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
|---|---|---|
| 金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6,485 | |
| 股東現金股利(註) | 67,222 | 1.0 |
| $ 73,707 |
註:本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 1.0 元,其中優先分派 114 年度盈餘 40,333 仟元(每股 0.6 元),其餘 26,889 仟元(每股 0.4 元),由以前年度盈餘分派。
(十六)營業收入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 330,842 | $ 315,246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220,176 | 180,816 |
| $ 551,018 | $ 496,062 |
-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公司之收入源於提供隨時間逐步移轉及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勞務,收入可細分為下列:
| 114年度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合計 |
|---|---|---|---|
| 台灣地區 | $ 157,822 | $ 147,600 | $ 305,422 |
| 中國大陸 | 143,990 | 34,951 | 178,941 |
| 日本 | 115 | 7,032 | 7,147 |
| 新加坡 | 3,286 | 10,007 | 13,293 |
| 北美地區 | 23,718 | 19,868 | 43,586 |
| 歐洲地區 | 1,911 | - | 1,911 |
| 馬來西亞 | - | 718 | 718 |
| $ 330,842 | $ 220,176 | $ 551,018 |
-35-
2.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本公司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 |
|---|---|---|---|
| 合約資產: | |||
| 合約資產-銷售及安裝氣體檢測設備 | $ 162,831 | $ 118,678 | $ 54,422 |
| 合約資產-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77,712 | 51,532 | 45,293 |
| $ 240,543 | $ 170,210 | $ 99,715 | |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 |
| 合約負債: | |||
| 合約負債-銷售及安裝氣體檢測設備 | $ - | $ 15,384 | $ 2,461 |
| 合約負債-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5,943 | 5,017 | 12,049 |
| 合計 | $ 5,943 | $ 20,401 | $ 14,510 |
期初合約負債本期認列收入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 | ||
| 本期認列收入 | $ 17,456 | $ 14,510 |
(十七)其他利益及損失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 11,003) | $ 13,723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48 | - |
| 租賃修改利益 | 22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 ( 786) | - |
| 其他 | ( 41) ( | 80) |
| ($ 11,760) | $ 13,643 |
(十八)財務成本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 租賃負債利息 | $ 357 | $ 335 |
| 借款利息 | - | 3 |
| 其他 | - | 1 |
| $ 357 | $ 339 |
(十九)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203,733 | $ 183,385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
| (含使用權資產) | $ 22,777 | $ 22,438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 10,845 | $ 10,740 |
(二十)員工福利費用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薪資費用 | $ 155,980 | $ 149,694 |
| 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16,943 | 4,019 |
| 勞健保費用 | 12,474 | 11,400 |
| 退休金費用 | 5,993 | 5,766 |
| 董事酬金 | 5,085 | 5,740 |
| 其他用人費用 | 7,258 | 6,766 |
| $ 203,733 | $ 183,385 |
- 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廿五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方式發放之。
- 前述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8,221 及 $11,449;董事酬勞估列金額為 $2,740 及 $3,435,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 115 年 2 月 26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民國 114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與 114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一致。
-36-
- 民國 114 年 3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民國 113 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與 113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一致。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一)所得税
- 所得税利益
(1) 所得税費用組成部分: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336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3 | 1,547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521) | 174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 182) | 1,721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迴轉 | 15,720 | 4,693 |
| 所得稅費用 | $ 15,538 | $ 6,414 |
(2) 所得税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16,077 | $ 19,946 |
|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 70 | 52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 521) | 174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3 | 1,547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 102) | ( 15,305) |
| 其他 | 11 | - |
| 所得稅費用 | $ 15,538 | $ 6,414 |
- 因暫時性差異及課稅損失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 114年 |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權益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備抵評價 | $ 6,138 | ($ 238) | $ - | $ 5,900 |
| 保固負債準備 | 1,867 | ( 376) | - | 1,491 |
| 備抵呆帳 | 150 | 8 | - | 158 |
| 其他 | 901 | ( 45) | 856 | |
| 課稅損失 | 36,862 | ( 19,114) | - | 17,748 |
| 小計 | $ 45,918 | ($ 19,765) | $ - | $ 26,153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4,444) | 4,045 | - | ( 399) |
| 合計 | $ 41,474 | ($ 15,720) | $ - | $ 25,754 |
| 113年 | ||||
| 1月1日 | 認列於損益 | 認列於權益 | 12月31日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存貨備抵評價 | $ 6,198 | ($ 60) | $ - | $ 6,138 |
| 保固負債準備 | 1,368 | 499 | - | 1,867 |
| 備抵呆帳 | - | 150 | - | 150 |
| 其他 | 905 | ( 4) | 901 | |
| 課稅損失 | 39,576 | ( 2,714) | - | 36,862 |
| 小計 | $ 48,047 | ($ 2,129) | $ - | $ 45,918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 1,880) | ( 2,564) | - | ( 4,444) |
| 合計 | $ 46,167 | ($ 4,693) | $ - | $ 41,474 |
- 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
|---|---|---|---|---|
| 發生年度 | 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 | 最後扣抵年度 |
| 107年度 | $ 64,610 | $ 29,470 | $ - | 117年度 |
| 108年度 | 59,269 | 59,269 | - | 118年度 |
| 合計 | $ 123,879 | $ 88,739 | $ - |
113年12月31日
| 發生年度 | 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 | 最後扣抵年度 |
|---|---|---|---|---|
| 106年度 | $ 87,010 | $ 60,429 | $ - | 116年度 |
| 107年度 | 64,610 | 64,610 | - | 117年度 |
| 108年度 | 59,269 | 59,269 | - | 118年度 |
| 合計 | $ 210,889 | $ 184,308 | $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 112 年度。
(二十二)每股盈餘
| 114年度 | |||
|---|---|---|---|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64,847 | 64,338 | $ 1.01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64,847 | 64,338 | |
| 員工認股權 | - | 236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363 | |
| 員工酬勞 | - | 246 | |
| $ 64,847 | 65,183 | $ 0.99 | |
| 113年度 | |||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 93,316 | 60,321 | $ 1.55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93,316 | 60,321 | |
| 員工認股權 | - | 404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46 | |
| 員工酬勞 | - | 313 | |
| $ 93,316 | 61,084 | $ 1.53 |
-39-
(二十三)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10,611 | $ 8,607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11 | 206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 11) |
| 本期支付現金 | $ 10,622 | $ 8,802 |
(二十四)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 租賃負債 | |
|---|---|
| 114年1月1日 | $ 10,543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12,044)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417) |
| 使用權資產增加數 | 19,938 |
| 114年12月31日 | $ 18,020 |
| 長期借款 | |
| --- | --- |
| 113年1月1日 | $ 1,667 |
|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1,667) |
| 支付之利息 | - |
| 利息費用 | - |
| 113年12月31日 | $ - |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度與關係人間皆無重大交易。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薪資及短期員工福利 | $ 38,712 | $ 35,385 |
| 股份基礎給付 | 5,226 | 1,464 |
| $ 43,938 | $ 36,849 |
八、質押之資產
無。
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無。
-4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現階段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得以降低資金成本,於未來營運轉虧為盈後,還需兼顧提供股東持續穩健之報酬。為了達成前述目標,本公司藉由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增資、特定人士或機構短期融資、銀行借款、發行公司債、處分資產以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股利發放及減資等方式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利用負債權益比率以監控及管理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權益總額」計算,其中債務淨額之計算為「負債總額」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權益總額」之計算則為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總計」。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策略維持與民國113年度相同,均致力將負債權益比率維持 60% 以下。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負債總額小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故負債權益比率為0。
(二)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之種類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資產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48,226 | 426,580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65,000 | 106,828 |
| 應收票據 | - | 8,172 |
| 應收帳款 | 47,579 | 52,256 |
| 其他應收款 | 1,239 | 995 |
| 存出保證金 | 7,611 | 5,561 |
| $ 769,655 | $ 600,392 |
-41-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融負債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49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47,534 | 27,560 |
| 其他應付款 | 94,335 | 85,763 |
| $ 141,869 | $ 113,323 | |
| 租賃負債 | $ 18,020 | $ 10,543 |
- 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538 | 31.430 | $ 48,327 |
| 歐元:新台幣 | 132 | 36.900 | 4,858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1,375 | 31.430 | $ 43,204 |
| 113年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帳面金額 | |
| (新台幣)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2,997 | 32.785 | $ 98,252 |
| 歐元:新台幣 | 504 | 34.140 | 17,209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459 | 32.785 | $ 15,034 |
B.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14年及113年度認列之兌換(損失)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11,003)及$13,723。
C. 本公司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 114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483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49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432 | $ - |
| 113年度 | |||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983 | $ - |
| 歐元:新台幣 | 1% | 172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50 | $ - |
D. 本公司以遠期匯率交易規避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負債,請詳附註六(二)。
價格風險
無此情形。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無此情形。
(2)信用風險
A.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的合約現金流量。
B. 本公司係以公司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依核決權限管理辦法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C. 本公司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61 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D. 本公司採用 IFRS 9 提供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0 天,視為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E. 本公司用以判定債務工具投資為信用減損之指標如下:
(A) 發行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B) 發行人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C) 發行人延滯或不償付利息或本金;
(D) 導致發行人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之變化。
F. 本公司按客戶評等之特性將對客戶之應收帳款分組,採用簡化作法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G.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合約資產並無重大之備抵損失,本公司納入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的備抵損失,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群組A:個別評估、合計
| 114年12月31日 | |||
|---|---|---|---|
| 預期損失率 | 0.00-100% | 0.00-100%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39,052 | $ 9,805 | $ 48,857 |
| 備抵損失 | 22 | 1,256 | 1,278 |
| 群組A | 個別評估 | 合計 | |
| 113年12月31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00-100% | 0.00-100%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38,123 | $ 23,671 | $ 61,794 |
| 備抵損失 | 7 | 1,359 | 1,366 |
群組 A:個別評估以外之客戶,該群組客戶營運良好,且以往交易收款情形正常,並經本公司內部信用評等良好廠商。本公司納入其貨幣時間價值考量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的備抵損失。
H. 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14年 | 113年 | |
|---|---|---|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1月1日 | $ 1,366 | $ 66 |
| 減損損失(迴轉)提列 | ( 88) | 1,300 |
| 12月31日 | $ 1,278 | $ 1,366 |
(3)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公司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公司財務部予以彙總。公司財務部監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
B. 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4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應付帳款 | $ 47,534 |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94,335 | - | - | - |
| 租賃負債 | 7,580 | 7,157 | 4,245 |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13年12月31日 | 1年內 | 1至2年內 | 2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應付帳款 | $ 27,560 | $ - | $ - | $ - |
| 其他應付款 | 85,763 | - | - | - |
| 租賃負債 | 10,016 | 400 | 400 | - |
(三)公允價值資訊
-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本公司投資之大部分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均屬之。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之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
本公司民國113年12月31日無以公允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
-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 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114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負債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
| 量之金融負債 | ||||
| 衍生工具 | $ | - | $ | 49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無此交易。
(2) 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民國114年及113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民國114年及113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無此情形。
-46-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無此情形。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三)大陸投資資訊
- 基本資料:無此情形。
註:本公司於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 100%持有之子公司創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截至財務報告日本公司尚未匯出投資款,該公司亦尚未開業。
-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此情形。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為一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
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故應報導資訊與財務報表相同。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本公司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稅前淨利,與損益表內之收入、費用等係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故與稅前淨利之調節項目同損益表。
(四)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請詳附註六(十六)。
-47-
(五)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305,423 | $ 81,205 | $ 237,167 | $ 74,646 |
| 中國 | 178,941 | - | 123,590 | - |
| 日本 | 7,147 | - | 33,307 | - |
| 新加坡 | 13,292 | - | 11,828 | - |
| 北美地區 | 43,586 | - | 89,402 | - |
| 歐洲地區 | 1,911 | - | - | - |
| 馬來西亞 | 718 | - | 768 | - |
| 合計 | $ 551,018 | $ 81,205 | $ 496,062 | $ 74,646 |
係以客戶所在地作為歸屬至個別國家之基礎。
(六)重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單一客戶之銷售額達本公司營業收入 10%以上之明細如下: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T客戶 | $ 229,848 | $ 183,289 |
劍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摘要 | 金額 | ||
|---|---|---|---|---|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563 | |||
| 活期存款-新台幣 | 117,046 | |||
| 活期存款-外幣 | 美金 | $800仟元,匯率31.430 | 25,134 | |
| 人民幣 | $139仟元,匯率4.496 | 625 | ||
| 歐元 | $132仟元,匯率36.900 | 4,858 | ||
| 定期存款-新台幣 | 200,000 | |||
| $ 348,226 |
上開定期存款之到期日為民國115年1月21日,利率為1.57%。
明細表一第1頁
创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明細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摘要 | 金額 |
|---|---|---|
| 定期存款-新台幣 | $ 365,000 |
上開定期存款持有期間均為12個月,到期日皆為民國115年11月16日,利率分別為1.70%及1.68%。
明細表二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客戶名稱 | 金額 | 備註 |
|---|---|---|
| T客戶 | $ 19,273 | |
| C客戶 | 8,549 | |
| B客戶 | 3,222 | |
| Y客戶 | 3,114 | |
| V客戶 | 2,520 | |
| 其他 | 12,179 | 各單獨客戶餘額未超過本科目總額5% |
| 小計 | $ 48,857 | |
| 減:備抵損失 | ( 1,278 ) | |
| 合計 | $ 47,579 |
明細表三第1頁
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
民國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額 | 備 註 | |
|---|---|---|---|
| 成 本 | 市 價 | ||
| 原物料 | $ 46,432 | $ 49,224 | 以重置成本或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在製品 | 25,296 | 25,296 |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半成品 | 31,523 | 31,340 |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製成品 | 47,559 | 78,033 |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 150,810 | $ 183,893 | ||
| 減:備抵評價及呆滯損失(29,496) | |||
| $ 121,314 |
明細表四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114年度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金額 | 備註 |
|---|---|---|
| 氣體檢測設備收入 | $ 330,842 | |
| 維運及其他服務收入 | 220,176 | |
| $ 551,018 |
明細表五第1頁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額 |
|---|---|
| 期初原物料 | $ 42,286 |
| 加:本期進料 | 91,309 |
| 其他 | 204 |
| 減:期末原物料 | ( 46,432) |
| 本期報廢 | ( 419) |
| 原物料轉列未完工程及代驗設備 | ( 14) |
| 原物料轉列機器設備 | ( 1,240) |
| 原物料轉列費用 | ( 2,789) |
| 耗用原物料 | 82,905 |
| 直接人工 | 15,121 |
| 製造費用 | 48,939 |
| 製造成本 | 146,965 |
| 加:期初半成品 | 35,496 |
| 期初在製品 | 22,733 |
| 購入半成品 | 407 |
| 減:期末在製品 | ( 25,296) |
| 期末半成品 | ( 31,523) |
| 半成品轉列機器設備 | ( 1,894) |
| 半成品轉列費用 | ( 4,347) |
| 本期報廢 | ( 2,239) |
| 製成品成本 | 140,302 |
| 加:期初製成品 | 35,611 |
| 購入製成品 | 85,190 |
| 減:期末製成品 | ( 47,559) |
| 製成品轉列機器設備 | ( 3,030) |
| 製成品轉列費用 | ( 1,600) |
| 本期報廢 | ( 18) |
| 轉列勞務成本 | ( 87,645) |
| 本期產銷成本 | 121,251 |
| 勞務成本 | 98,133 |
| 存貨報廢 | 2,676 |
|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 | ( 1,192) |
| 保固成本 | 1,833 |
| $ 222,701 |
明細表六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26,641 | |
| 折舊 | 5,760 | |
| 生產性耗材 | 5,274 | |
| 保險費 | 3,129 | |
| 其他費用 | 8,135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48,939 |
明細表七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41,429 | |
| 佣金支出 | 16,981 | |
| 出口費用 | 7,208 | |
| 旅費支出 | 5,027 | |
| 其他費用 | 22,412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93,057 |
明細表八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及總務費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39,644 | |
| 勞務費 | 5,323 | |
| 折舊費用 | 3,699 | |
| 保險費 | 3,019 | |
| 其他費用 | 9,344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61,029 |
明細表九第1頁
朝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發展費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金 額 | 備 註 |
|---|---|---|
| 薪資支出 | $ 48,785 | |
| 攤銷費用 | 10,113 | |
| 折舊費用 | 10,053 | |
| 試驗材料費 | 5,082 | |
| 勞務費 | 4,538 | |
| 其他費用 | 11,846 | 每一零星科目餘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 $ 90,417 |
明細表十第1頁
劍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4年度 | | | 113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費
用者 | 合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 48,548 | $ 107,432 | $ 155,980 | $ 47,694 | $ 102,000 | $ 149,694 |
| 股份基礎給付 | 4,143 | 12,800 | 16,943 | 844 | 3,175 | 4,019 |
| 勞健保費用 | 2,902 | 9,572 | 12,474 | 2,631 | 8,769 | 11,400 |
| 退休金費用 | 1,452 | 4,541 | 5,993 | 1,318 | 4,448 | 5,766 |
| 董事酬金 | - | 5,085 | 5,085 | - | 5,740 | 5,740 |
| 其他用人費用 | 1,682 | 5,576 | 7,258 | 1,579 | 5,187 | 6,766 |
| 合計 | 58,727 | 145,006 | 203,733 | 54,066 | 129,319 | 183,385 |
| 折舊費用 | 5,760 | 17,017 | 22,777 | 5,313 | 17,125 | 22,438 |
| 攤銷費用 | - | 10,845 | 10,845 | - | 10,740 | 10,740 |
附註:
1. 本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平均員工人數分別為138人及137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皆為8人。
2. (1)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分別為$1,528及$1,377。
(2)民國114年及113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分別為$1,200及$1,160。
(3)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3.45%。
(4)本公司係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無監察人之情形。
(5)薪資報酬政策:
A. 本公司董事之酬金依據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酬金給付辦法」之規定,包含車馬費、業務執行費用,依適當水準給付之。如公司年度有獲利時,另依公司章程之規定提撥盈餘分配之酬勞。
B. 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及獎金係依據本公司員工薪資獎金發放標準訂定,並參照同業水準議定支給之,經提報薪酬委員會審核後,再行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
C. 本公司給付員工之酬金包括薪資、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另依據公司營運狀況,並依據個人績效評估結果,給予績效獎金及分配員工酬勞。
明細表十一第1頁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1)鄧聖偉
北市財證字第 1150246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2)顏裕芳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03932533
事務所電話:(02)2729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24496001
(1)北市會證字第 3561 號
會員證書字號:(2)北市會證字第 4176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簽名式(一) | 鄧聖偉 | 存會印鑑(二) | (印) |
|---|---|---|---|
| 簽名式(三) | 蔡美君 | 存會印鑑(四) | (印) |
理事長:


核對人:


中華民國 115 年 01 月 12 日
附件四
內部控制制度審查確信報告
pwc 資誠
內部控制制度審查確信報告
資會綜字第 24006446 號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後附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貴公司」)謂經評估其與外部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於民國 113 年 9 月 30 日係有效設計及執行之聲明書,業經本會計師執行合理確信審查程序竣事。
標的、標的資訊與適用基準
本確信案件之標的及標的資訊係 貴公司與外部財務報導和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於民國 113 年 9 月 30 日之設計及執行情形,及 貴公司於民國 113 年 11 月 6 日所出具謂經評估其與外部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係有效設計及執行之聲明書(以下併稱確信標的)。
用以衡量或評估上開確信標的之適用基準係「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
先天限制
由於任何內部控制制度均有其先天上之限制,故 貴公司上述內部控制制度仍可能未能預防或偵測出業已發生之錯誤或轟弊。此外,未來之環境可能變遷,遵循內部控制制度之程度亦可能降低,故在本期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並不表示在未來亦必有效。
管理階層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據相關法令規章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且隨時檢討,以維持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並於評估其有效性後,據以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會計師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確信準則 3000 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對確信標的執行必要程序以取得合理確信,並對確信標的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遵循適用基準及是否允當表達作成結論。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12,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pwc 資誠
獨立性及品質管理規範
本會計師及所隸屬會計師事務所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及其他道德規範之規定,該規範之基本原則為正直、公正客觀、專業能力及專業上應有之注意、保密及專業行為。此外,本會計師所隸屬會計師事務所遵循品質管理準則,維持完備之品質管理制度,包含與遵循職業道德規範、專業準則及所適用法令相關之書面政策及程序。
所執行程序之彙總說明
本會計師係基於專業判斷規劃及執行必要程序,以獲取相關確信標的之證據。所執行之程序包括瞭解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管理階層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過程、測試及評估其與外部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以及本會計師認為必要之其他審查程序。本會計師相信此項審查工作可對所表示之結論提供合理之依據。
確信結論
依本會計師意見,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判斷,貴公司與外部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於民國113年9月30日之設計及執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可維持有效性;貴公司於民國113年11月6日所出具謂經評估其與外部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係有效設計及執行之聲明書,在所有重大方面則屬允當。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鄧聖偉 劉耀漢

會計師
顔裕芳 顏紹燮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1378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93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
附件五
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
檢查表彙總意見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案件檢查表
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
資會綜字第 26001826 號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900,000 股,每股面額 10 元,共計 9,000,000 元,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會計師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複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意見,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案件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顏裕芳

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11 日
2-1
11205
2-2
企業會計師檢查有限公司發行115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件檢查表
填表及複核注意事項:
一、發行人應適當填報本案件檢查表,並視其應經一位簽證會計師逐項複核表示意見並出具複核彙總意見。
二、簽證會計師複核本案件檢查表及出具複核彙總意見時,應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且均應查明事實,書面資料亦應核對正本,並就複核結果依參考格式出具適當之複核彙總意見。如遇公司拒絕提供資料,發現有異常或違反法令等情事,請於複核彙總意見中另以中間段逐項敘明,並於末段明確表示是否影響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無償配發新股或減少資本。
三、發行人應據實填報,簽證會計師應確實複核並加註參照頁數(申報書件之頁次),如有錯誤、疏漏、虛偽不實或隱匿之情事者,本會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發行人填報異常或不適用之項目,應於備註欄確實說明其原因。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 | | 會計師複核意見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 | --- | --- | --- | --- |
| | 正 常 | 異 常 | 不 適 用 | 備 註 | |
| 一、本次申報書件是否完備,並統一用A4用紙裝訂成冊、編製目錄及標明頁次。 | ☑ | | | | 同意
(請詳申報書件) |
| 二、本次申報書件是否依規定填報,並經申報人及負責人蓋章。 | ☑ | | | | 〃 |
| 三、本次申報人及負責人印鑑是否與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印鑑相符。 | ☑ | | | | 〃 |
| 四、本次申報之案件是否經合法決議,另特許事業應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是否已取具核准函。 | ☑ | | | 申報案件於民國114年3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另公司所營事業非屬特許事業 | 〃 |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五、如有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情事,是否已依處理準則第五條規定檢附相關書件一併提報本會。 | ☑ | 無此情形 | 同意 | ||
| 六、公司若有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是否已依下列規定辦理: | |||||
| (一)前各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是否已依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九款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規定辦理。 | ☑ | 同意 | |||
| (二)前各次發行之轉換、附認股權有價證券、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轉換或認購以新股交付者,是否依本會處理準則規定,於交付股票當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向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告申報前一季新增發行之股數,並於新股發行後,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 | ☑ | 〃 | |||
| (三)前次募集資金有無依規定簽訂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及收足股款。 | ☑ | 〃 | |||
| 七、公司若有私募有價證券者,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
| (一)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私募之公司債或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私募之有價證券,應於價款或股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申報相關發行資料。 | ☑ | 無此情形 | 同意 | ||
| (二)對私募有價證券嗣後無償配發股票,公司如有印製股票並實體交付者,對配發予同一股東之股票如有限制轉讓及非限制轉讓股票,應分開印製。 | ☑ | 〃 | 〃 | ||
| (三)是否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 ☑ | 〃 | 〃 |
2-3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八、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
| (一)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有無依本會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督促子公司依上開準則規定訂定並執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 | 同意 | |||
| (二)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有無違反所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 ☑ | 無此情形 | 〃 | ||
| (三)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取得或處分資產,是否依所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並依規定公告申報。 | ☑ | 〃 | 〃 | ||
| (四)最近三年度及至申報日止,如有從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所列之關係人交易,是否依規定將相關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 ☑ | 〃 | 〃 | ||
| (五)最近三年度及至申報日止如有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否已依規定設算資產取得成本並取具不動產估價師與會計師意見,並依規定完成公告申報。 | ☑ | 〃 | 〃 | ||
| (六)按上述規定設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成本結果,如較實際交易價格為低者,是否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九、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赴大陸地區直接或間接投資者,有無違反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及本會相關規定。 | ☑ | 〃 | 〃 | ||
| 十、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轉投資總額有無超過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若有,是否符合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 | ☑ | 〃 | 〃 | ||
| 十一、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有關資金貸與他人之相關事項,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2-4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 | | 會計師複核意見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 | --- | --- | --- |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
| (一)依本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其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者,應命該子公司依上開準則規定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 | ☑ | | | 已訂定相關作業程序,惟無資金貸與他人之情形 | 同意 |
| (二)有無違反公司法第十五條或所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 ☑ | | | 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未有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 | 〃 |
| 十二、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有關背書保證之相關事項,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 | | | |
| (一)依本會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規定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其子公司擬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者,應命該子公司依上開準則規定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 | ☑ | | | 已訂定相關作業程序,惟無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 | 〃 |
| (二)有無違反公司法第十六條或所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 ☑ | | | 最近年度及至申報日止,未有替他人背書保證之情事 | 〃 |
| 十三、除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外,有無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將公司本身之股份收回、收買、或收為質物之情事。 | | | ☑ | 無此情形 | 〃 |
| 十四、公司若為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三項或第四項所稱之「從屬公司」或「他公司」,於前述法規修正後,有無下列行為: | | | | | |
| (一)將控制公司之股份收買或收為質物。或因持有控制公司轉換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轉換或認股而取得控制公司股份。 | | | ☑ | 無此情形 | 同意 |
| (二)將控制公司或其從屬公司之股份收買或收為質物。 | | | ☑ | 〃 | 〃 |
2-5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十五、公司之子公司有無違反前條規定,且迄未改善或提出改善計畫者。 | ☑ | 無此情形 | 同意 | ||
| 十六、最近三年度有無重大違章欠稅或重大租稅行政救濟情事,其會計處理是否正常。 | ☑ | 無重大違章欠稅或重大租稅行政救濟情形 | 〃 | ||
| 十七、有無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之情事,致股東會之決議可能無效者。 | ☑ | 無此情形 | 〃 | ||
| 十八、公司如有應變更登記事項,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
| (一)公司應向經濟部變更登記事項是否均已辦妥登記。(請於備註欄填列最近經濟部變更登記核准函之日期及文號) | ☑ | 民國114年12月19日經授商字第11430190930號 | 同意 | ||
| (二)公司最近之變更登記表所載實收資本額與財務報表之股本是否相符。 | ☑ | 〃 | |||
| 十九、董事會或股東會議事錄中之財務報表金額與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所列金額是否相符。 | ☑ | 〃 | |||
| 二十、公司若發生公司法第二百十一條規定之情事,是否已依規定辦理。 | ☑ | 無此情形 | 〃 | ||
| 二十一、上市公司是否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五十條之一規定不宜繼續上市買賣之情事。 | ☑ | 〃 | 〃 | ||
| 二十二、上櫃公司是否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十二條之二規定不宜繼續櫃檯買賣之情事。 | ☑ | 非屬上櫃公司 | 〃 | ||
| 二十三、上市(櫃)公司買回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規定應辦理變更登記者,是否已辦理變更登記。 | ☑ | 無此情形 | 〃 |
2-6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二十四、公司如未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由股東會選任二人以上之監察人,有無提出改善計畫。(但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於申報案件時即應符合前揭監察人之人數規定。) | ☑ | 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 同意 | ||
| 二十五、前次辦理增資公開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是否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辦理公告。 | ☑ | 〃 | |||
| 二十六、是否已於最近年度股東會日前將年報之電子檔上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並書面抄送相關單位(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者,應抄送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應抄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 | 〃 | |||
| 二十七、有關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方面,是否依本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辦理。 | ☑ | 〃 | |||
| 二十八、最近年度及申報日止有關董事會運作情形,是否符合下列規定(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案件不適用第(三)至(六)): | |||||
| (一)是否已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 | ☑ | 同意 | |||
| (二)董事會議事規範內容有無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 ☑ | 本公司未有違反相關規定之情形 | 〃 | ||
| (三)董事會之召集程序有無違反董事會議事規範。 | ☑ | 〃 | 〃 | ||
| (四)應提董事會討論事項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七條及第三條第四項規定。 | ☑ | 〃 | 〃 | ||
| (五)董事會議事錄應記載事項是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 ☑ | 〃 |
2-7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六)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有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情事之一者,是否已依同項規定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 ☑ | 無此情形 | 同意 | ||
| 二十九、最近年度及申報日止有關董事會成員,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
| (一)董事會之董事成員是否未少於五人,若不足五人之原因係董事因故解任者,有無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計畫,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有無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但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於申報案件時即應符合前揭董事成員人數規定。) | ☑ | 本公司設有董事八席,已符合規定 | 同意 | ||
| (二)政府或法人為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時,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是否未由其代表人同時當選或擔任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及是否符合本會九十九年二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九九○○○五八七五號令之規定)。但依規定得自現任董事或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者,不在此限。(但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於申報案件時即應符合前揭獨立性規定。) | ☑ | 未有政府或法人代表人同時擔任董事及監察人或獨立董事之情形 | 〃 | ||
| (三)董事間是否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但依規定得自現任董事或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者,不在此限。(但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於申報案件時即應符合前揭獨立性規定。) | ☑ | 本公司董事間未有超過半數之席次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 | ||
| (四)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是否有至少一席不得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但依規定得自現任董事或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者,不在此限。(但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者,於申報案件時即應符合前揭獨立性規定。) | ☑ | 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 〃 |
2-8
11205
| 項目 | 發行人填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註 | ||
| 三十、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件: | |||||
| (一)本次檢具公開說明書是否符合下列規定: | |||||
| 1.公開說明書(含簡式公開說明書)內容已依本會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或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編製(例如:檢附最近二年度及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等),並已於申報書件併同檢附簡式公開說明書。 | ☑ | 已依相關程序辦理 | 同意 | ||
| (請參閱申報書附件) | |||||
| 2.公開說明書之稿本已依規定將其電子檔案上傳至本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並取得電子郵件確認證明。 | ☑ | 此項目會計師可免出具複核意見 | |||
| (二)有無處理準則第七條規定,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之情事: | |||||
| 1.簽證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者。 | ☑ | 會計師對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財務報表係出具無保留意見 | 同意 | ||
| 2.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其保留意見影響財務報告之允當表達者。 | ☑ | 〃 | 〃 | ||
| 3.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致影響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者。 | ☑ | 無此情形 | 〃 | ||
| 4.上市、上櫃公司或興櫃股票公司未依本法第十四條之六第一項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未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情節重大者。 | ☑ | 〃 | 〃 | ||
| 5.未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項但書規定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者。 | ☑ | 本公司已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 〃 | ||
| 6.違反或不履行申請股票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時之承諾事項,情節重大者。 | ☑ | 〃 |
2-9
11205
| 項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 | | 會計師複核意見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 | --- | --- | --- | --- |
| | 正 常 | 異 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
| (三)有無處理準則第五十條規定,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之情事:
1.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者。但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 | | | ☑ | 無此情形 | 同意 |
| 2.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 | | | ☑ | 〃 | 〃 |
| 3.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或了結後尚未逾三年者。 | | | ☑ | 〃 | 〃 |
| 4.對已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未履行發行及認股辦法約定事項之情事,迄未改善或經改善後尚未滿三年者。 | | | ☑ | 〃 | 〃 |
| (四)本次以發行新股支應員工認股權憑證持有人請求履約者是否已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於公司章程中載明公司所定認股辦法之可認購股份數額,並於額度內發行。 | | | ☑ | 係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故不適用 | 〃 |
| (五)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給與對象是否以本公司及其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為限(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指符合本會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管證發字第一〇七〇一二一〇六八號函釋規定。);或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給與對象是否以本公司及其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並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十一項規定,已於章程中訂明(所稱「控制或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第二項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之標準認定之)。 | ☑ | | | | 〃 |
2-10
11205
| 項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 | | 會計師複核意見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 | --- | --- | --- | --- |
| | 正 常 | 異 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
| (六)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可認購股數(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加計已發行股份總數、已發行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份總數及已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份總數,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五項之規定。 | ☑ | | | | 同意 |
| (七)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依同條規定發行且流通在外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總數,加計依第六十條之二申報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數,是否未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流通在外餘額,是否未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五。(請於附註一或二列示計算式) | ☑ | | | 請詳附註二計算公式 | 〃 |
| (八)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是否未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是否未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如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超過前開比例者,是否已取具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 | ☑ | | | | 〃 |
| (九)發行及認股辦法中是否明訂認股權人認股資格與數量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而非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決定。(未設置相關委員會者須經董事會同意) | ☑ | | | | 〃 |
2-11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十)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之訂定是否符合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但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規定辦理者,不在此限): | |||||
| 1.上市或在上櫃公司申報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 | ☑ | 非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故不適用 | 同意 | ||
| 2.興櫃股票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 ☑ | 非興櫃公司,故不適用 | 〃 | ||
| 3.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並應洽會計師對發行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但發行日已為興櫃股票公司者,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 ☑ | 〃 | 〃 | ||
| (十一)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是否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 ☑ | 非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故不適用 | 〃 | ||
| (十二)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是否符合處理準則第五十四條之規定: | |||||
| 1.員工認股權憑證自發行日起是否屆滿二年後,持有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發行人所定之認股辦法請求履約。 | ☑ | 〃 | 〃 | ||
| 2.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是否未超過十年。 | ☑ | 〃 | 〃 | ||
| (十三)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是否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 ☑ | 〃 | 〃 | ||
| (十四)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是否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於發行及認股辦法中訂定下列有關事項: | |||||
| 1.發行期間。 | ☑ | 〃 | 〃 |
2-12
11205
| 項 |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正 常 | 異 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
| 2.認股權人資格條件及發放審核程序。(認股權人資格條件,至少應包括員工個人表現及績效等事項,並應敘明將依相關事項訂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發放審核程序至少應包括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 ☑ | 非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故不適用 | 同意 | ||||
| 3.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及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 ☑ | 〃 | 〃 | ||||
| 4.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 ☑ | 〃 | 〃 | ||||
| 5.履約方式: | |||||||
| (1)以發行新股或交付已發行股份履約,應擇一為之。 | |||||||
| (2)興櫃股票、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其履約應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 | ☑ | 〃 | 〃 | ||||
| 6.認股價格之調整: | |||||||
| (1)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價格調整方式,包括:普通股股份增加及因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包含減資彌補虧損及現金減資)等情事。 | |||||||
| (2)若訂有發放現金股利調整認股價格者,是否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為合理之修正。 | ☑ | 〃 | 〃 |
2-13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 | | 會計師複核意見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 | --- | --- | --- | --- |
| | 正 常 | 異 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
| 7. 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得增發員工認股權憑證或調整認股股數,以認股時公司章程載明有足以供認購股份數額者為限。 | | | ☑ | 非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故不適用 | 同意 |
| 8. 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 | | ☑ | 〃 | 〃 |
| 9. 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 | | ☑ | 〃 | 〃 |
| 10.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包括發行前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變更,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 | | | ☑ | 〃 | 〃 |
| (十五)發行人發行認股價格不受處理準則第五十三條規定限制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是否符合同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之規定:
1.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 | | ☑ | 〃 | 〃 |
| 2. 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且未以臨時動議提出: | | | | | |
| (1)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及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 | | ☑ | 非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故不適用 | 同意 |
| (2) 認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 | ☑ | 〃 | 〃 |
| (3) 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 | | ☑ | 〃 | 〃 |
| (4) 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必要理由。 | | | ☑ | 〃 | 〃 |
| (5) 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含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及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已發行股份為履約方式者,應說明對公司造成之財務負擔等)。 | | | ☑ | 〃 | 〃 |
2-14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
| 3.公司依本條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已於章程中訂定,應經股東會決議後,始得發行。 | ☑ | 非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故不適用 | 同意 | ||
| (十六)發行人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是否符合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二之規定: | |||||
| 1.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
| 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 ☑ | 申報案件於民國114年5月28日經股東會照案通過 | 〃 | ||
| 2.於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下列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 |||||
| (1)發行總額。 | ☑ | 同意 | |||
| (2)發行條件。 | ☑ | 〃 | |||
| (3)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 ☑ | 〃 | |||
| (4)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 ☑ | 〃 | |||
| (5)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 ☑ | 〃 | |||
| (十七)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是否依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四之規定於發行辦法中訂定下列有關事項: | |||||
| 1.發行條件(含發行價格、既得條件、發行股份之種類及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 | ☑ | 〃 | |||
| 2.發行總額。 | ☑ | 〃 |
2-15
11205
| 項 目 | 發 行 人 填 報 | 會計師複核意見 | |||
|---|---|---|---|---|---|
| 正常 | 異常 | 不適用 | 備 註 | 並註明參照頁數 | |
| 3.員工之資格條件及發放審核程序。(員工之資格條件,至少應包括員工個人表現及績效等事項,並應敘明將依相關事項訂定分配標準或原則;發放審核程序至少應包括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 ☑ | 同意 | |||
| 4.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 ☑ | 〃 | |||
| 5.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 ☑ | 〃 | |||
| (十八)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依最近三年度會計師在查核簽證時所出具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書及本會函令之建議,確實改進。 | ☑ | 無此情形 | 〃 |
附註一: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股份總數額,是否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條之1及第60條之8規定
(一)未折價發行
不適用。
(二)折價發行
不適用。
2-16
11205
附註二: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額,是否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條之8規定
| 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額(A) | 已發行股份總數(B) | 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C) | 前各次以折價發行且流通在外得認購股數總額(D) | 本次及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數,加計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折價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合計數上限(E)=已發行股份總數(B)×5% | 前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流通在外得認購股份餘額(含折價及非折價)(F) | 本次及前各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流通在外餘額得認購股份總數,加計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合計數上限(G)=已發行股份總數(B)×15% |
|---|---|---|---|---|---|---|
| 900,000 | 67,222,200 | 427,200 | 0 | 3,361,110 | 275,300 | 10,083,330 |
(A) + (C) + (D) = 1,327,200 股 ≤ (E) = 3,361,110 股
(A) + (C) + (F) = 1,602,500 股 ≤ (G) = 10,083,330 股
製表 李冉光
主管 呂秀
負責人 王禮
簽證會計師 顏裕芳

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禮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