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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SC — Annual Report 2015
Jul 5, 2016
52015_rns_2016-07-05_9b4d98a2-ab26-4c63-9816-7b62974a4e5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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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1)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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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張垂權
-
職 稱:副總經理
-
電 話:(03) 563-8951
-
E-MAIL:[email protected]
(2)代理發言人
-
姓 名:陳建璋
-
職 稱:股務室副經理
-
電 話:(03) 563-8951 E-MAIL:[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總公司: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創新一路8號 電 話:(03) 577-7481
-
一 廠: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創新一路8號 電 話:(03) 577-7481
-
二 廠: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五路1號 電 話:(03) 563-8951
-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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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
地 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
http://www.taishinbank.com.tw
-
電 話:(02) 2504-8125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電話 會計師姓名:李秀玲會計師、王偉臣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地 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網 址:http://www.pwc.com.
-
電 話:(02) 2729-6666
-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 無
-
六、公司網址
http://www.opto.com.tw
項 次 頁 次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 ................................................................. 4 二、公司沿革 ................................................................. 4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 5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8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8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32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32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33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 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33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 係之資訊 ................................................................. 34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 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34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 35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39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39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39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39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40 七、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40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4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46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 52 四、環保支出資訊 ............................................................. 53 五、勞資關係 ................................................................. 53 六、重要契約 ................................................................. 56
項 次 頁 次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57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63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69 四、最近年度財報 ............................................................. 70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 122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 167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 168 二、財務績效 ................................................................. 168 三、現金流量 ................................................................. 169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69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畫 ....................................................................... 169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 170 七、其他重要事項 ............................................................. 173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73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78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78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178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 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78
壹、 致股東報告書
一、 2015年度營業結果:
-
(一)2015年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
(1)在技術策略方面,以現有的技術優勢開發新的產品,滿足客戶的要求並擴展應用領 域、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
(2)以優異的整合能力和供應商的合作,提供合理價格的產品,鞏固現有客戶在市場的競 爭力和新客戶的引進,提高市場佔有率。
-
(3)透過內部的垂直整合,提昇覆晶製程產品的發光效率,並強化產品的信賴性,降低成 本,達成高性價比競爭優勢。同時進入車用照明的市場,與國際大廠的材料供應商合 作,量產高瓦數的LED產品。
-
(4)總體而言,2015年全年營業收入達到新台幣56.30億元,稅後淨利為新台幣573,373 仟元,每股稅後盈餘1.05元。
-
(二)2015年預算執行情形:
| 2015年預算執行情形: | ||
|---|---|---|
| 單位: 佰萬個 2015 年銷售數量 預計 實際 35,783 23,931 26,652 24,013 62,435 47,944 |
||
| 主要產品 | 2015 年銷售數量 | |
| 預計 | 實際 | |
| 發光元件 | 35,783 | 23,931 |
| 感測元件 | 26,652 | 24,013 |
| 合 計 | 62,435 | 47,944 |
- (三)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2015 年度 5,630,540 565,554 709,276 46,111 8.15% |
|
| 項目 | 2015 年度 |
| 營業收入淨額 | 5,630,540 |
| 營業利益 | 565,554 |
| 稅前純益 | 709,276 |
| 利息費用 | 46,111 |
| 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例(%) | 8.15%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項目 | 2015 年度 | |
|---|---|---|
| 基本資料表 | 負債總額 | 4,057,899 |
| 財務結構 | 自有資本比率 | 65.53%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4.47%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87.31%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70.23% |
| 速動比率 | 225.46%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6.38 |
1
(四)研究發展狀況
-
(1)光電產品藉由既有紅外線產品基礎,朝向長波段(1000nm)以上開發,並向短波段延伸 開發紫外至深紫外的產品。
-
(2)深化現有產品技術以符合市場的變化,同時發展市場差異化的產品。
二、 2016年營業計畫:
(一)經營方針:
-
(1)持續深耕紅外線產品領域領域,擴大高階市場市佔率,提升高階紅外線LED產品比 重,並增加紅外線面射型雷射、InGaAs檢光器等產品組合,提高毛利率及市占率。
-
(2)持續推動現有的技術優勢,致力於利基型產品開發,以增進產品的功能與滿足客戶 的需要。
-
(3)深化多年垂直整合的優勢,一方面以市場為主導,開發具價格競爭力的差異化產品; 另一方面持續提升現有產品性能,為客戶提供最具競爭力的解決方案。
-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
儘管LED照明需求不斷攀升,並大量取代傳統照明應用,但供過於求使平均LED單價下滑 幅度達30~40%不等,廠商面臨虧損、甚至逐漸退出市場。
-
預估2016年LED照明市場規模將達到305億美金,滲透率提升至36%,照明應用成長爆發。 (來源:LEDinside)
本公司估計營業目標如下:
| 本公司估計營業目標如下: | |
|---|---|
| 單位:佰萬個 2016年預計銷售量 23,198 23,759 46,957 |
|
| 主要產品 | 2016年預計銷售量 |
| 發光元件 | 23,198 |
| 感測元件 | 23,759 |
| 合計 | 46,957 |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
(1) 光電產品持續提升紅外線產品與高亮度LED產品品質,滿足日、韓與歐美等高階應用。
-
(2)矽電產品部分為配合公司業務的推展及客戶需求的成長,適時提高生產量,增加產 品市占率。
三、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一)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藉由既有產品的發展優勢,積極投入新產品的開發,包括長波段及短波段等各類 不同的發光元件研發,用以布局固化光通訊及醫美市場。並且整合光電的自主材料(磊 晶、晶粒)與先進的封裝製程技術優勢,提供客戶高性價之封裝產品,同時整合各事業處 照明應用產品,以達LED終端應用產品之競爭力,及透過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技術支援和 合理的價格,鞏固現有客戶和通路在市場的競爭力;同時開拓新市場與客戶,提昇市場 佔有率。
2
(二)受到外部競爭環境之影響:
- 展望2016年LED照明需求將持續增加,產品價格下降,由於中國政府政策扶植,中國廠商 積極進行海外併購行動,加以歐、美、日等國持續發展專業照明,致LED照明市場價格競 爭激烈;惟新興市場,如印度、非洲、東南亞等國,受當地政策影響,鼓勵汰換照明設 備及加強基礎建設,預期新興市場發展,可帶動一定之需求量。
(三)法規環境之影響:
在法令規範與世界各國推行政策下,受到美國、日本、中國大陸等國家陸續禁售白熾燈 泡,及新興市場持續加強公共建設,改採LED照明設備,皆大幅增加LED於工程照明、商 業照明與建築照明之需求。於我國則有經濟部藉由「組織團隊以建置產業供應鏈」、「透 過示範場域以強健廠商競爭力」及「接軌國際以掌握海外市場商機」之三大推動策略, 促進軟、硬體實力,提升產業價值;加以LED利基型應用前景看好,預期將皆成為市場成 長動力。
(四)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2015年受到能源供過於求,使原物料價格下跌,致總體經濟疲弱,連帶LED市場受到衝擊; 總觀2016年LED市場仍將持續淪為價格競爭,產品價格依舊存有壓力,加以受到紅色供應 鏈衝擊,許多廠商則面臨淘汰及整併階段,預期不具競爭力之廠商將會陸續退出LED市 場,長期供需情形將逐漸重整。光磊長期以來持續深耕LED產業,雖有內、外部環境挑戰, 但仍努力尋求突破與把握機會,以創新、客製化、永續經營態度面對,達產品差異化用 以區別市場。
綜上,LED產業雖面臨嚴峻考驗,但受到各位股東、客戶、供應商及同仁們持續肯定與支持, 光磊仍可於此環境中獲得佳績;未來本公司亦以審慎態度關注市場發展,配合政府政策與開 發海外通路,全力追求營收及獲利成長,落實公司治理,為全體利害關係人創造最大利益。
董事長 黃勇強 總經理 王虹東 會計主管 林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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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貳、 公司簡介
一、 設立日期: 民國72年12月21日
二、 公司沿革:
72年12月:公司正式成立
73年 1月:交通銀行參與投資,開始建廠,安裝機器設備
-
73年 6月:開工試車
-
73年 7月:開始生產銷售發光二極體晶粒
-
75年 2月:營運突破損益平衡
-
76年 9月:開發完成高亮度發光二極體晶粒,大量生產
-
80年12月:發光二極體大型顯示幕開始生產
-
81年 8月:財政部證管會核准本公司補辦公開發行
-
82年 3月:發光二極體大型顯示幕獲美國17年專利
-
82年12月:光磊一廠廠房土木建築完工
-
84年 5月:股票上市掛牌買賣
-
85年 8月:通過 ISO-9001管理系統認證
-
88年12月:與工研院材料所簽訂「有機發光二極體材料及元件技術」開發計畫
-
89年 9月:光磊二廠廠房土木建築完工,各部門陸續遷往力行路二廠
-
90年12月:開發完成新一代高亮度磷化鋁鉀銦LED晶粒
-
91年 1月:本公司與前進國際公司簽約,進行「ERP+MES導入專案」計畫
-
(Advanced TEK International Corp.)
-
91年 5月:通過ISO 14001及OHSAS 18001管理系統認證
-
93年 8月:半導體事業處通過ISO/TS16949管理系統認證
-
94年 7月:成功引進日資日亞參與公司增資,促進雙方合作交流
-
95年 6月:台灣日亞公司榮任本公司董事,參與本公司董事會
-
95年 8月:通過 IECQ HSPM(QC080000)管理系統認證
-
97年 1月:正式啟用全新企業識別系統(CIS),塑造企業品牌新形象與強化國際競爭力
-
97年12月:參與LED國際大廠日本日亞化學公司現金增資
-
101年9月:LED產品通過碳足跡查驗
-
102年2月:啟用新的品牌形象
-
102年8月:取得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使用證書(道路照明燈具)
-
102年9月:通過 CNS 15506(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認證
-
104年1月:通過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ISO/IEC 17025(光電測試實驗室)認證
4
參、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一)組織結構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組織系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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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
監察人
董事會
稽核室 策略長
董事長
董事長室
總經理
法務室 股務室
總經理室
管理處 業務處 光電處 系統處 工安室
資材處 廠務設備處 矽電處 研發中心
----- End of picture text -----
5
(二)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1. 董事長兼策略長
-
對外代表本公司主持一切業務。
-
提供公司中長期發展策略供董事會參考。
-
董事長室
-
協助董事長履行公司法賦予之權責,及協助召開董事會,討論公司重大議案與策略, 以執行董事會之決議,並確保公司所有施為,皆符合法令與股東利益,對全體股東 負責。
-
法務室:公司合約審查與管理、法務與智慧財產權之規劃與管理。
-
股務室:股務作業、籌辦董事會及股東會等相關事宜。
-
總經理室
-
總體經營目標之制訂、規劃、經營分析與目標管理推行、年度經營計劃之調整與 彙編,及中長期經營發展等相關規劃與管理。
-
轉投資事業相關之規劃與管理。
-
品牌策略規劃與品牌相關事項之推行與管理。
-
管理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管理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關 事宜。
-
督導管理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管理處權責範圍事務。
-
業務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業務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關 事宜。
-
督導業務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業務處權責範圍事務。
-
資材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資材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關 事宜。
-
督導資材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資材處權責範圍事務。
7. 廠務設備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廠務設備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 相關事宜。
-
督導廠務設備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廠務設備處權責範圍事務。
6
8. 光電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光電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關 事宜。
-
督導光電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光電處權責範圍事務。
-
矽電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矽電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關 事宜。
-
督導矽電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矽電處權責範圍事務。
10.系統處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系統處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關 事宜。
-
督導系統處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負責LED 相關市場、客戶、技術等應用之相關業務事宜。
-
有關系統處權責範圍事務。
-
11.研發中心
-
承接公司願景及總體目標,規劃研發中心之目標政策,並執行各項規劃運作之相 關事宜。
-
督導研發中心下轄各單位之相關業務。
-
有關研發中心權責範圍事務。
-
12.工安室
-
釐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與環境保護管理計畫。
-
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與環境保護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 施。
-
其他交辦事項。
13.稽核室
-
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所有相關業務,並提供改善建議事項,定期追蹤 報告。
-
其他交辦事項。
7
二、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5 年4 月26 日
| 具配偶或二 | 具配偶或二 | 具配偶或二 | ||||||||||||||||
|---|---|---|---|---|---|---|---|---|---|---|---|---|---|---|---|---|---|---|
| 配偶、未成年 | 親等以內關 | |||||||||||||||||
| 選任時 | 現在 | 利用他人名 | ||||||||||||||||
| 係之其他主 | ||||||||||||||||||
| 子女現在 | ||||||||||||||||||
| 職稱 | 國籍或 | 選(就) | 初次選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數 |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管、董事或監 | |||||||||
姓名 |
任期 | 持有股份 | ||||||||||||||||
| 註冊地 | 任日期 | 任日期 | (學)歷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察人 | |||||||||||||
| 股 | 持股 | 股 | 持股 | 股 | 持股 | 股 | 持股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數 | 比率 | 數 | 比率 | 數 | 比率 | 數 | 比率 | |||||||||||
| 董事長 | 中華 民國 |
黃勇強 | 103.06.17 | 三年 | 79.05.26 | 2,625,600 | 0.48 | 2,625,600 | 0.48 | 512,891 | 0.09 | 0 | 0.00 | 中原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 光磊科技董事長 |
光磊科技董事長 光頡科技董事長兼任 總經理 合眾投資董事長 巨鑫投資董事長 信越光電董事 巨鎵科技董事 |
無 | 無 | 無 |
| 董 事 | 中華 民國 |
王虹東 | 103.06.17 | 三年 | 91.05.29 | 2,219,743 | 0.41 | 2,219,743 | 0.41 | 13,790 | 0.00 | 0 | 0.00 | 彰化師範大學 化學系 光磊科技總經理 |
興華電子董事長 光普電子董事長 歐柏斯董事長 光頡科技董事 合眾投資董事 巨鑫投資董事 光磊科技(澳門)董事 光磊科技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 董 事 | 中華 民國 |
張垂權 | 103.06.17 | 三年 | 97.06.13 | 377,503 | 0.07 | 800,503 | 0.15 | 0 |
0.00 | 0 | 0.00 | 臺灣大學 國際企業碩士 光磊科技副總經理 |
興華電子董事 光普電子董事 歐柏斯董事 光磊科技副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 董 事 | 中華 民國 |
陳順治(註1) | 103.06.17 | 三年 | 97.06.13 | 250,694 | 0.05 | 499,694 | 0.09 | 0 |
0.00 | 0 | 0.00 | 彰化師範大學 工教系電機工程組 光磊科技協理 |
興華電子董事 光聯科技董事 光普電子董事 光磊科技協理 |
無 | 無 | 無 |
| 董 事 | 中華 民國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103.06.17 | 三年 | 95.06.14 | 31,755,947 | 5.82 | 31,755,947 | 5.82 | 0 |
0.00 | 0 | 0.00 | - | - | 無 | 無 | 無 |
日本 |
法人代表:石上幸志(註2) | 104.09.09 | 三年 | 104.09.09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近畿大學商経学部 商学科 台灣日亞副總經理 |
台灣日亞副總經理 深圳日亞副總經理 上海日亞總經理輔佐 香港日亞總經理輔佐 |
無 | 無 | 無 |
8
| 具配偶或二 | 具配偶或二 | 具配偶或二 | ||||||||||||||||
|---|---|---|---|---|---|---|---|---|---|---|---|---|---|---|---|---|---|---|
| 配偶、未成年 | 親等以內關 | |||||||||||||||||
| 選任時 | 現在 | 利用他人名 | ||||||||||||||||
| 係之其他主 | ||||||||||||||||||
| 子女現在 | ||||||||||||||||||
| 職稱 | 國籍或 | 選(就)任 | 初次選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數 |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管、董事或監 | |||||||||
姓名 |
任期 | 持有股份 | ||||||||||||||||
| 註冊地 | 日期 | 任日期 | (學)歷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察人 | |||||||||||||
| 股 | 持股 | 股 | 持股 | 股 | 持股 | 股 | 持股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數 | 比率 | 數 | 比率 | 數 | 比率 | 數 | 比率 | |||||||||||
| 董 事 | 中華 民國 |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 103.06.17 | 三年 | 100.06.17 | 2,020,000 | 0.37 | 2,231,000 | 0.41 | 0 |
0.00 | 0 | 0.00 | - | - | 無 | 無 | 無 |
中華 民國 |
法人代表:吳宗興 | 103.06.17 | 三年 | 100.06.17 | 0 | 0.00 | 8,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淡江大學國貿系 | 巨晶科技董事長 巨鎵科技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
| 董 事 | 中華 民國 |
信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103.06.17 | 三年 | 103.06.17 | 930,232 | 0.17 | 930,232 | 0.17 | 0 |
0.00 | 0 | 0.00 | - | - | 無 | 無 | 無 |
日本 |
法人代表:小笠原修治 | 103.06.17 | 三年 | 103.06.17 | 0 | 0.00 | 21,006 | 0.00 | 0 |
0.00 | 0 | 0.00 | 酪農學園大學 酪農學部農業 經濟學科 |
信越光電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
| 監察人 | 中華 民國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03.06.17 | 三年 | 94.06.10 | 5,361,681 | 0.98 | 5,361,681 | 0.98 | 0 |
0.00 | 0 | 0.00 | - | - | 無 | 無 | 無 |
中華 民國 |
法人代表:倪昌德 | 103.06.17 | 三年 | 94.06.10 | 0 | 0.00 | 298,548 | 0.05 | 66,642 | 0.01 | 0 | 0.00 | 美國Drexel 大學 電機博士 |
晶翔微系統董事 興華電子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 監察人 | 中華 民國 |
韓之華 | 103.06.17 | 三年 | 94.06.10 | 245,000 | 0.04 | 245,000 | 0.04 | 60,000 |
0.01 | 0 | 0.00 | 空軍技術學院 雷達工程系 |
光聯科技董事長 朗天科技董事長 勤思投資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註1:陳順治先生於100 年6 月17 日任期屆滿卸任本公司董事,並於103 年6 月17 日選任為本公司董事,中斷擔任董事期間自100 年6 月17 日起至103 年6 月16 日止。 註2:石上幸志先生於104 年9 月9 日改派就任。
9
1.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 年 3 月 31 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持股比例 (%) |
|---|---|---|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99.74 |
| 顏甘霖 | 0.13 | |
| 張柔理 | 0.13 | |
|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 吳宗興 | 18.40 |
| 陳郁慧 | 38.46 | |
| 吳妃玉 | 21.57 | |
| 吳芊樺 | 21.57 | |
| 信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信越半導体株式會社 | 80.00 |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 崇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邵廷琥 | 25.00 |
| 蔡邱如玫 | 14.50 | |
| 倪鳳崗 | 12.00 | |
| 趙艾迪 | 9.90 | |
| 萬英 | 9.50 | |
| 劉桂貞 | 7.60 | |
| 張英 | 7.00 | |
| 邵友循 | 6.00 | |
| 王林美玲 | 5.50 | |
| 楊祥筠 | 2.00 |
10
105 年 3 月 31 日
2. 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 持股比例 | ||
|---|---|---|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
| (%) | ||
|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日亜持株組合 | 13.3 |
| 株式会社協同医薬研究所 | 5.9 | |
| 株式会社徳島銀行 | 4.7 | |
| 株式会社阿波銀行 | 4.7 | |
| 株式会社四国銀行 | 4.7 | |
| シチズンホールデイングス株式會社 | 4.0 | |
| 株式会社みずほ銀行 | 3.4 | |
| 大塚ホールディングス株式会社 | 3.0 | |
| 株式會社依予銀行 | 3.0 | |
| 株式会社三菱東京UFJ銀行 | 2.8 | |
| 信越半導体株式會社 | 信越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 100.00 |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5.82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
2.96 | |
| 美商花旗銀行託管次元 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
1.50 |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
1.49 | |
| 匯豐銀行託管AP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1.31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 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
1.29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 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
1.03 | |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0.98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 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 資專戶 |
0.96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DFA投資多元集 團之新興市場核心證券組合投資專戶 |
0.70 | |
| 崇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郭智輝 | 6.16 |
|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5.47 | |
| 嘉品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2.98 | |
| 張邱桂玉 | 2.48 | |
| 匯豐銀行託管HSBCGIF 亞洲小型企業 | 1.31 | |
| 三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21 | |
| 大通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 1.05 | |
| 潘重良 | 1.03 | |
| 中國信託商銀受崇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員工持股會 |
0.97 | |
| 張佩芬 | 0.81 |
11
3.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 | ||||||||||||
| 他公開 | ||||||||||||||
| 條件 | 商務、法務、財務、會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 | 商務、法務、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發行公 | ||||||||||||||
| 姓名 | 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 | 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 | 務、會計或公司 | 司獨立 | ||||||||||
| 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 | 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 | 業務所須之工 | 董事家 | |||||||||||
| 院校講師以上 | 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作經驗 | 數 | |||||||||||
| 黃勇強 | | | | | | | | | | 0 | ||||
| 王虹東 | | | | | | | | | | 0 | ||||
| 張垂權 | | | | | | | | | | 0 | ||||
| 陳順治 | | | | | | | | | | 0 | ||||
| 石上幸志-台灣日亞 | | | | | | | | | 0 | |||||
| 吳宗興-巨晶科技 | | | | | | | | | | 0 | ||||
| 小笠原修治-信越光電 | | | | | | | | | | 0 | ||||
| 倪昌德-美勝投資 | | | | | | | | | | 0 | ||||
| 韓之華 | | | | | | | | | | | 0 |
-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 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12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5 年4 月26 日
| 具配偶或二 | 具配偶或二 | 具配偶或二 |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 利用他人名義 | |||||||||||||
| 親等以內關 | ||||||||||||||
| 選(就)任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目前兼任其他 | ||||||||||
|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係之經理人 | ||||||||||
| 日 期 | 公司之職務 | |||||||||||||
| 持股 | 持股 | 持股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股數 | 股數 | 股數 | ||||||||||||
| 比率 | 比率 | 比率 | ||||||||||||
| 策略長 | 中華民國 | 黃勇強 | 97.06.13 | 2,625,600 | 0.48 | 512,891 | 0.09 | 0 | 0.00 | 中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光磊科技董事長 |
光磊科技董事長 光頡科技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合眾投資董事長 巨鑫投資董事長 信越光電董事 巨鎵科技董事 |
無 | 無 | 無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王虹東 | 97.06.16 | 2,219,743 | 0.41 | 13,790 | 0.00 | 0 | 0.00 | 彰化師範大學化學系 光磊科技總經理 |
興華電子董事長 光普電子董事長 歐柏斯董事長 光頡科技董事 合眾投資董事 巨鑫投資董事 光磊科技(澳門)董事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張垂權 | 97.06.16 | 800,503 | 0.15 | 0 | 0.00 | 0 | 0.0 | 臺灣大學 國際企業碩士 光磊科技副總經理 |
興華電子董事 光普電子董事 歐柏斯董事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財務暨 會計主管) |
中華民國 |
林姿君 | 101.01.01 | 300,548 |
0.06 | 0 | 0.00 | 0 | 0.00 | 新竹高商 綜合商業科 光磊科技副總經理 |
興華電子董事 合眾投資監察人 巨鑫投資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協 理 | 中華民國 | 李榮寰 | 95.01.01 | 304,442 | 0.06 | 2,000 | 0.00 | 0 | 0.00 | 淡江大學 化學工程學系 光磊科技矽電處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協 理 | 中華民國 | 陳順治 | 97.01.01 | 499,694 | 0.09 | 0 | 0.00 | 0 | 0.00 | 彰化師範大學 工教系電機工程組 光磊科技系統處協理 |
興華電子董事 光聯科技董事 光普電子董事 |
無 | 無 | 無 |
| 協 理 | 中華民國 | 馬金龍 | 98.01.01 | 91,639 | 0.02 | 48 | 0.00 | 0 | 0.00 | 大華技術學院 電子工程系 光磊科技廠務設備處協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13
(三) 104年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董事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
|---|---|---|---|---|---|---|---|---|---|---|---|---|---|---|---|---|---|---|---|---|---|---|---|---|---|---|
| A、B、 C 及D 等 | A、B、C、D、E、F | |||||||||||||||||||||||||
| 報酬 | 退職 | 董事酬勞 | 業務執行費用 | 四項總額占稅後 | 薪資、獎金及 | 退職退休金 | 員工認股權 | 取得限制員 | 及G 等七項總額占 | |||||||||||||||||
| (A) | 退休金 | (C) | (D) | 純益之比例 | 特支費等(E) | (F) | 員工酬勞(G) | 憑證得認購 | 工權利新股 | 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B) | 股數(H) | 股數 (I) | 所有轉 | |||||||||||||||||||||||
| 職稱 | 姓名 | 財務 | 投資事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本 | 財務報 | 本 | 報告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業 | ||||||
| 公 司 |
告內所 | 公 司 |
內所 | 公 | 告內所 | 公 司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公 司 |
告內所 | 公 司 |
告內所 | 公 司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
| 現金 | 股票 | 現金 | 股票 | |||||||||||||||||||||||
| 有公司 | 有公 |
司 | 有公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有公司 | 有公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司 | ||||||||||||||||||||||||||
| 董事長 | 黃勇強 | 0 |
0 | 0 | 0 |
26,924 | 26,924 | 1,440 | 1,440 | 4.95% | 4.95% | 20,382 | 20,744 | 845 | 845 |
18,059 | 0 | 18,059 | 0 | 0 | 0 | 0 | 0 | 11.80% | 11.86% | 16,086 |
| 董事 | 王虹東 | |||||||||||||||||||||||||
| 董事 | 張垂權 | |||||||||||||||||||||||||
| 董事 | 陳順治 | |||||||||||||||||||||||||
| 董事 | 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代表人:庄野征夫(註1) 代表人:勝瀨英明(註2) 代表人:石上幸志(註3) |
|||||||||||||||||||||||||
| 董事 |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宗興 |
|||||||||||||||||||||||||
| 董事 | 信越光電(股)公司 代表人:小笠原修治 |
註1:庄野征夫先生於104 年9 月1 日解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乙職。
註2:勝瀨英明先生於104 年9 月1 日改派就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乙職,並於104 年9 月9 日解任。
註3:石上幸志先生於104 年9 月9 日改派就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乙職。
|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2,000,000 元 | 庄野征夫、勝瀨英明、石上幸志 小笠原修治、、吳宗興 |
庄野征夫、勝瀨英明、石上幸志 小笠原修治、、吳宗興 |
庄野征夫、勝瀨英明、石上幸志 小笠原修治、、吳宗興 |
庄野征夫、勝瀨英明、石上幸志 小笠原修治、、吳宗興 |
| 2,000,000 元(含)~ 5,000,000 元(不含) | 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信越光電(股)公司、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王虹東、張垂權、陳順治、 |
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信越光電(股)公司、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王虹東、張垂權、陳順治、 |
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信越光電(股)公司、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信越光電(股)公司、巨 晶科技有限公司 |
| 5,000,000 元(含)~ 10,000,000 元(不含) | 黃勇強 | 黃勇強 | 陳順治 | 陳順治 |
| 10,000,000 元(含)~ 15,000,000 元(不含) | - | - | 張垂權 | 張垂權 |
| 15,000,000 元(含)~ 30,000,000 元(不含) | - | - | 黃勇強、王虹東 | 黃勇強、王虹東 |
| 30,000,000 元(含)~ 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12 人 | 12 人 | 12 人 | 12 人 |
14
2. 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監察人酬金 | A、B 及C 等三項總額占稅 | A、B 及C 等三項總額占稅 | |||
|---|---|---|---|---|---|---|---|---|---|---|
| 報酬(A) | 酬勞(B) | 業務執行費用(C) | 後純益之比例 | 所有轉 投資事業 |
||||||
| 職稱 | 姓名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 公 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監察人 | 美勝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倪昌德 |
0 | 0 | 7,180 | 7,180 | 360 | 360 | 1.32% | 1.32% | 346 |
| 監察人 | 韓之華 |
| 監察人姓名 | 監察人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2,000,000 元 | 倪昌德 | 倪昌德 |
| 2,000,000 元(含)~ 5,000,000 元(不含)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韓之華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韓之華 |
| 5,000,000 元(含)~ 10,000,000 元(不含) | - | - |
| 10,000,000 元(含)~ 15,000,000 元(不含) | - | - |
| 15,000,000 元(含)~ 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30,000,000 元(含)~ 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總計 | 3 人 | 3 人 |
15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A、B、 C 及D 等 | A、B、 C 及D 等 | 取得員工 | 取得員工 | ||||||||||||||||
|---|---|---|---|---|---|---|---|---|---|---|---|---|---|---|---|---|---|---|---|
| 薪資 | 退職退休金 | 獎金及特支費等 | 員工酬勞金額 | 取得限制員工 | |||||||||||||||
| 四項總額占稅後 | 認股權憑 | ||||||||||||||||||
| (A) | (B) | (C) | (D) | 權利新股股數 | |||||||||||||||
| 純益之比例(%) | 證數額 | ||||||||||||||||||
| 所有轉投 | |||||||||||||||||||
| 職稱 | 姓名 | ||||||||||||||||||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本 | 財務報 | 資事業 |
|||||
| 公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所有公司 | 公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公 | 告內所 | |||||||
| 現金 | 股票 | 現金 | 股票 | ||||||||||||||||
| 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司 | 有公司 |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策略長 | 黃勇強 | 14,469 | 14,831 | 940 |
940 | 7,026 | 7,026 | 20,299 | 0 | 20,299 | 0 | 7.45% | 7.52% | 0 | 0 | 0 | 0 | 4,989 | |
| 總經 理 | 王虹東 | ||||||||||||||||||
| 副總經理 | 張垂權 | ||||||||||||||||||
| 副總經理 | 林姿君 |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2,000,000元 | - | - | |||||||||||||||||
| 2,000,000元(含)~ 5,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元(含)~ 10,000,000元(不含) | 張垂權、林姿君 | 張垂權、林姿君 | |||||||||||||||||
| 10,000,000元(含)~ 15,000,000元(不含) | 黃勇強、王虹東 | 黃勇強、王虹東 | |||||||||||||||||
| 15,000,000元(含)~ 30,000,000元(不含) | - | - | |||||||||||||||||
| 30,000,000元(含)~ 50,000,000元(不含) |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 總計 | 4 人 | 4 人 |
16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總額占稅後純 | ||||||
|---|---|---|---|---|---|---|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
| 益之比例(%) | ||||||
| 經 理 人 |
董事長兼策略長 | 黃勇強 | 0 | 27,400 | 27,400 | 4.78% |
| 總經理 | 王虹東 | |||||
| 副總經理 | 張垂權 | |||||
| 副總經理 (財務暨會計主管) |
林姿君 | |||||
| 協理 | 李榮寰 | |||||
| 協理 | 陳順治 | |||||
| 協理 | 馬金龍 |
註:本公司104 年度經理人配發之員工酬勞尚未經薪酬委員會同意通過,此部分為擬分配之預估數字。
- (四)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 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資訊
1.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 項 目 |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 104度 | 103 | 年度 | ||
| 職 稱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
| 所有公司 | ||||
| 董事 | 4.95% | 4.95% | 3.84% | 3.84% |
| 監察人 | 1.32% | 1.32% | 1.02% | 1.02%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7.45% | 7.52% | 6.90% | 7.02% |
-
2.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 104 年度董事與監察人酬金總額,係依據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提撥,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提股東會報告。(註)
-
(2) 員工及董監酬勞係以當年獲利狀況提撥,惟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當年獲利狀 況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
-
(3)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已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27 條及公司法第29 條規定辦理。
-
(4) 本公司已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將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 效評估與薪酬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註:依增修後「公司法」第235、235-1、240 條,與臺證上一字第1041802730 號函及經商字第10402427800 號函規定辦理,本公司業於董事會修正公司章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請105 年股東常會討 論。104 年員工及董監酬勞,係按前述新修正之公司章程草案規定分配,經董事會-三分之二董事 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決議行之,並提股東會報告。
17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
104年度董事會共計開會10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列) 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黃勇強 | 10 | 0 | 100% | |
| 董 事 | 王虹東 | 10 | 0 | 100% | |
| 董 事 | 張垂權 | 10 | 0 | 100% | |
| 董 事 | 陳順治 | 10 | 0 | 100% | |
| 董 事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庄野征夫 |
6 | 0 | 85.71% | 104.09.01 辭任, 應出席7次。 |
| 董 事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勝瀨英明 |
0 | 0 | - | 104.09.01 改派就 任,104.09.09 辭 任,期間無召開董 事會。 |
| 董 事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石上幸志 |
3 | 0 | 100% | 104.09.09 改派就 任,應出席3次。 |
| 董 事 |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吳宗興 |
10 | 0 | 100% | |
| 董 事 | 信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小笠原修治 |
10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證交法第14 條之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 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本公司尚未設 置獨立董事。 二、 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 104 年8 月11 日第十一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本公司議定經理人薪酬案,董事張垂權先生及董事陳順治先 生,因利害關係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 2. 104 年8 月11 日第十一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本公司議定經理人員工紅利分配金額案,董事長黃勇強先生、 董事王虹東先生、董事張垂權先生、董事陳順治先生因利害關係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 三、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1. 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以資遵循,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輸入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 2. 本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執行其職責,請參閱本年報「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 及運作情形」(第22 頁)。 3. 本公司為促進各董事具備公司治理相關能力,公司不定期提供符合「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課程 資訊供董事、監察人參考。 4. 本公司重視股東權益,並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每次董事會後將其重要決議公告於公司網站。 5. 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並已告知所有董監事、經理人及全體員工,並將此程序制度 置於公司網站http://www.opto.com.tw 以供查閱。 |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尚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三)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4年度董事會共計開會10次,監察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實際列席率(%) | 備註 |
|---|---|---|---|---|
| 監察人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倪昌德 |
8 | 80% | |
| 監察人 | 韓之華 | 1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1. 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 監察人得適時行使監察權,必要時可適時與本公司員工及股東溝通,監察人得查閱本公司內部稽核報告,追蹤 公司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之執行情行,並透過代理發言人藉由電話、E-MAIL、股東會與員工及股東溝通。 2. 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監察人定期至公司核閱稽核單位之報告,並藉由電話、E-MAIL 回覆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 (2). 會計師每季定期將財務報告查核結果呈報監察人。 二、 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 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
18
(四)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運作情行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 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否 | 本公司雖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但已依「上市上 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落實公司治理精神,分散於各內控當 中。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 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 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 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 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是 是 是 是 |
(一)本公司除委由股務代理機構代為處理外,另設有發言人 與代理發言人,負責處理股東相關問題,必要時委請法 律顧問協助處理。 (二)本公司依據股務代理之股東名冊掌握主要股東及其最終 控制者,並定期申報董監事及經理人股權異動情形。 (三)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保證、資 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管,另依金管會「公開發行 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有「對子公司監 控作業辦法」作業,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 (四)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程序」確保本公司對外 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以避免資訊不當洩漏, 及防範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 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 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 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
是 | 否 否 |
(一)本公司董事會係以不同專業背景及外籍董事成員組成, 以客觀、專業角度評估董事會之各項決策。 (二)本公司已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於未來設置審計 委員會外,將配合公司實務營運情形,評估設立其他各 類功能性委員會。 (三)本公司雖尚未訂有董事會績效評估方式,但董事會執行 運作皆符合法令規定及公司治理精神。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19
| 運作情行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 |||
|---|---|---|---|---|
| 評估項目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是 | (四)本公司每年定期由會計單位及稽核單位分別評估簽證會 計師之獨立性,以及取得「會計師獨立性聲明書」;檢 查其與本公司及關係企之間是否無共同投資或分享利 益之關係、檢視其是否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職位, 以及是否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之情形。並 上述評估結果報告於本公司董事會。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 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 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是 | 本公司於對外網站建有利害關係人專區,對於各利害關係 人,皆設置各對應窗口及溝通管道,可即時、妥適回應利害 關係人所關切之議題。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 務? |
是 | 本公司已委任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專業辦理股東 會相關事宜。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 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 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 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 等)? |
是 是 |
(一)本公司已依規定定期及不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各 項財務、業務資訊及公司治理資訊,並設有公司網 http://www.opto.com.tw,供股東及社會大眾等參考。 (二)本公司已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依規 定落實發言人制度,投資人亦可藉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本公司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 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 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 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 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是 | (一)員工權益、僱員關懷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本著誠信、創新、務實之精神來永續經營公司、對 待公司員工及往來客戶,對社會盡應有之責任,並對員工 權益及雇員關懷採行下列措施: 1.本公司採用性別平等法將生理假、家庭照顧假、產假、 陪產假、產檢假等納入員工應有之假別。 2.辦理員工勞健保、醫療保險、定期員工免費健康檢查。 3.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員工旅遊及各項員工福利。 4.依法提撥退休金。 5.提供員工在職訓練。 6.性騷擾暨不合理管理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7.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20
| 運作情行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二)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設有專責人員處理投資者建議或問題,與供應商及利害關係 人間之財務業務往來關係良好,均以平等互惠為原則,以期雙方創 造最大利益。 (三)董事及監察人進修情形: 職稱 姓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董事長 黃勇強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 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 循宣導說明會 · 上市櫃公司董監事論壇-企業誠信 風險控管與社會責任新視界 · 專業董監事的公司治理觀與有效 能董事會的建構 · 獨立董事職能發揮與審計委員會 運作實務 · 董事會最佳實務 3 3 3 3 3 6 董事 王虹東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董事 張垂權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董事 陳順治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董 事 石上幸志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研習 班_台中班 12 董事 小笠原修治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董事 吳宗興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監察人 倪昌德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監察人 韓之華 · 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介紹 3 |
||||
|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 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 有,請敍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 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 情形) |
否 | 本公司雖尚未有公司治理評估報告及委託外部機構評鑑公司治理情形, 但本公司實務運作皆符合法令規定及公司治理精神。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無差異 |
21
(五)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備 註 |
|||||||||||
|---|---|---|---|---|---|---|---|---|---|---|---|---|---|---|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
| 及下列專業資格 | ||||||||||||||
商務、法 |
法官、檢察官、 | 具有商 | 兼任其他 | |||||||||||
| 條件 | ||||||||||||||
務、財務、 |
律師、會計師或 | 務、法 | 公開發行 | |||||||||||
| 身 | ||||||||||||||
| 會計或公司 | 其他與公司業 | 務、財 | 公司薪資 | |||||||||||
| 份 | ||||||||||||||
| 業務所需相 | 務所需之國家 | 務、會計 | ||||||||||||
| 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報酬委員 | |||||
| 關料系之公 | 考試及格領有 | 或公司 | 會成員家 | |||||||||||
| 姓名 | ||||||||||||||
| 私立大專院 | 證書之專門職 | 業務所 | 數 | |||||||||||
| 校講師以上 | 業及技術人員 | 需之工 | ||||||||||||
| 作經驗 | ||||||||||||||
| 其他 | 吳學良 | | | | | | | | | | 1 | |||
| 其他 | 黃崇興 | |
| | | | | | | | 0 | |||
| 其他 | 許煙明 | |
| | | | | | | | 0 |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 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 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 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 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 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
(2)本屆委員任期:103 年7 月9 日至106 年6 月16 日,104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 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召集人 | 吳學良 | 3 | 0 | 100% | |
| 委員 | 黃崇興 | 3 | 0 | 100% | |
| 委員 | 許煙明 | 3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 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 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 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22
(六)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評估項目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落實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 檢討實施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 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 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 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 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是 是 |
否 否 |
(一) 本公司尚未訂有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但一直秉持落實推動企 業實現社會責任之理念,維護生態環境、實施節能減碳,積 極參與社區活動為社會盡一份心力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 之工作環境。 (二)管理階層及員工每年定期舉辦內訓管理課程,並制訂員工績 效管理辦法同時明確制訂獎勵及懲戒制度於員工工作規則 中,讓員工充分了解。 (三)本公司尚未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專職單位,但除環保、安全衛 生由工安室負責外,其餘社會公益、人權等皆由行政部統籌。 (四)公司定期參考國內業界市場薪資水準訂定合理薪資報酬,並 制訂員工績效管理辦法同時明確制訂獎勵及懲戒制度於員工 工作規則中,讓員工充分了解。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 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 制度? |
是 是 |
(一)本公司實施水回收,每月監控用水量及回收率,室內外照明 亦計畫性的汰換成LED燈具,且提升廠務設施用電效能,實施 節電措施,達到節省資源效果,廢棄物在合格處理的原則下, 推動資源再利用之處理途徑。同時在物料之使用上符合公司 促進環境危害物質之禁用及削減政策,減少環境衝擊。 (二)執行ISO 14001管理系統,定期鑑別公司各製程、作業活動、 產品及服務的環境考量面,以評估其對員工、利害相關者、 有害物質使用、工作場所、環境所造成的環境衝擊,並作為 訂定環安衛目標、作業管制或教育訓練等環境衝擊控制措施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
23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評估項目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 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 氣體減量策略? |
是 | 之依據。每年檢討目標,考量環境衝擊影響、安全衛生的風 險高低、法規及國際規範要求、技術可行性、經濟可行性及 利害相關者意見,包括對持續改善及污染預防的承諾。 (三)實施節能減碳,取得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使用證書,定期 盤查溫室效應氣體之排放,通過國際驗證公司之查證,並取 得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聲明書,作為制定節能策略依 據,以減緩造成全球暖化。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 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 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 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 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 動? |
是 是 是 是 |
(一)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定,制訂管理規章制度,並將相關 資訊透過公開管道,讓員工充分了解,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 並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勞動人權原則,不得有危害勞工基本 權利之情事。 (二)本公司制訂性騷擾暨不合理管理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提供員工申訴管道,以便妥適處理員工申訴問題。 (三)本公司重視安全衛生與職場健康的管理,已取得CNS15506(臺 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OHSAS 18001之驗證,持續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在安 全衛生相關業務執行部份,除依照法令要求執行外,亦持續 辦理危害預知活動及推動機台安全標準機制,以提昇員工安 衛意識及維護工廠安全;在健康管理部份,每年亦持續規劃 及推動各項健康促進活動,如:母性保護、人因性危害預防 計畫、健康講座、婦女保健活動、骨質密度檢測等,降低企 業經營的安衛風險。 (四)溝通管道除每季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外,另於員工入口網站設 定員工信箱,廣泛與員工之間的溝通。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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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評估項目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 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 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 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 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 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 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 條款? |
是 是 是 是 是 |
(五)每年進行訓練需求調查,並依公司人才長期發展方向擬定年 度訓練計劃後執行,再依訓練後結果作效能評核,藉以強化 員工職能,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及競爭力。 (六)雖本公司之客戶非為最終消費者,但致力於實行IECQ–QC - 080000之規範,以達成減少產品中之有害物質,以保障消費 者使用之安全。 (七)本公司產品之行銷及標示皆遵循法令規定。 (八)本公司注重環保節能,亦選擇重視環境保護之供應商,以善 盡企業社會責任。 (九)本公司與供應商之合作皆依據法規及國際法令規範,若供應 商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本公司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 約之條款。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 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是 | (一)公司不定期於公司企業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 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無差異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致力於公司治理之強化,持續督促及實踐社會責任,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1. 環保: (1) 以減量、再利用、提高使用效能之原則,致力於與環境共存之永續經營,期許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2) 引進最佳污染防治技術,加強廢污水淨化,以利水資源再利用並改善河川水體維護水質。 (3) 加強廢棄物管理減量,做好垃圾分類及倡導辦公室電子化減少紙類使用,並且通過廢棄物再利用個案申請,使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4) 發展節能之LED產品及使用綠色原物料,使產品對於環境之衝擊與影響能持續減少,最終達到與大自然相互調和友善之產品。 |
25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 |
|---|---|---|---|---|
| 評估項目 |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2. 社區參與: 參與智邦圓夢計畫,號召員工認養弱勢孩童們的聖誕禮物,一起來幫助週遭的弱勢孩童們,積極為社會的弱勢團體盡一份心力並獲贈「感謝狀」。 3. 社會貢獻 提升LED產品效益的研發,減少資源的浪費。 4. 社會服務、社會公益 (1) 積極參與104年度熱心捐血活動,響應捐血救人的公益活動。 (2) 持續推動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避免產生對週遭鄰居的環境污染,及危害的風險。 (3) 親送聖誕禮物至偏遠地區給弱勢孩童,善盡社會公益,獲贈感謝狀。 5. 消費者權益:雖本公司之客戶為非最終消費者但致力於實行IECQ-QC-080000之規範,以達成減少產品中之有害物質,以保障消費者使用之安全. 6. 人權:與員工維持良好勞資關係並提供以下福利 (1) 辦理員工健保、勞保、醫療保險及意外險。 (2) 各項獎金及分紅入股計劃。 (3) 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4) 完整之進修及訓練措施。 (5) 完整之退休制度。 7. 安全衛生 關注員工之健康,實施職場母性保護、人因性危害預防、防止異常工作負荷等計畫,建立健康職場。 |
||||
|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94年 9月:獲SGS推薦通過ISO14001:2004年版環境管理系統驗證 95年 8月:獲SGS推薦通過IECQ HSPM(QC080000)管理系統驗證 97年10月:獲SGS推薦通過OHSAS 18001:2007管理系統驗證 99年 7月:光電處/矽電處獲SGS 推薦通過ISO/TS16949:2009管理系統認證 99年10月:獲SGS 推薦通過ISO 9001:2008管理系統驗證 101年8月:系統產品 MR-16獲SGS 推薦通過 ISO/DIS 14067 驗證證書 102年9月:獲SGS 推薦通過CNS 15506:2011管理系統驗證 104年1月:獲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ISO/IEC 17025:2005(光電測試實驗室)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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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 | |||
|---|---|---|---|---|
| 評 估 項 目 | 誠信經營守則差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 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 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 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 制度,且落實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 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 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
是 是 是 |
(一)公司經營均遵循法令並制訂各項作業程序、規章等公告於公司 內部網站。董事會、管理階層內部管理積極落實誠信之經營理 念。 (二)本公司不定期舉辦公司工作規則等相關課程,並將相關規章公 告於內部網站以資遵循。 (三)本公司於工作規則明訂員工應忠勤職守、遵奉公司一切規章、 員工不得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人、員工不得違背職務上之行 為,接受招待,或受餽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等條文,嚴格 要求全體同仁遵守,並設有專責單位監督執行。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 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 (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 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 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 核,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是 是 是 |
否 | (一)本公司與他人簽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並宜 將誠信經營納入合約條款、明訂誠信事項。 (二)公司尚未設置推行企業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但本公司董監 事、經理人及全體同仁,其行為道德皆以符合法規及誠信經營 之規範。 (三)本公司董事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有利害關係之 虞時,於討論及表決時皆予以迴避;同仁於執行業務時遇有利 害衝突時,應陳報直屬主管及專責單位。 (四)本公司已依循相關法規制定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稽核室 以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並按稽核計畫執行查核作 業,據以評估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
27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 | |
|---|---|---|---|---|
| 評 估 項 目 | 誠信經營守則差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異情形及原因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 練? |
是 | (五)本公司每年定期舉辦一次內部宣導,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 階管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 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 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 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 處置之措施? |
是 是 |
否 | (一)本公司訂有 「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工作規 則」等相關規章明訂懲戒及申訴制度,並公司於公司內部網站 公告宣達。 (二)本公司已積極評估處理檢舉情事之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 制。 (三)本公司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 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是 | (一)本公司經營均遵循法令並制訂各項作業程序、規章等公告於公 司內部網站。且於工作規則明訂員工應忠勤職守、遵奉公司一 切規章、員工不得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人、員工不得違背職 務上之行為,接受招待,或受餽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等條 文,並嚴格要求全體同仁遵守。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無差異 |
|
| 五、 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但係基於公平、誠實、守信、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以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 |
||||
| 六、 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將持續注意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加以檢討改進本公司相關規範,以提升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成效。 |
(八) 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尚未制訂公司治理守則,有關公司治理精神包含於內部控制及各項管理辦理中,並已確實執行,控管功能尚稱健全。
28
- 1.本公司已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下列相關規章及辦法:
(1)股東會議事規則 (2)董事會議事規範
(3)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4)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
(5)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6)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
(7)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8)對子公司監控作業辦法
-
(9)轉投資事業管理辦法 (10)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11)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12)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
-
2.查詢方式:本公司網站 http://www.opto.com.tw,揭露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九)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1.經理人進修之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副總經理 (財務暨 會計主管) |
林姿君 | 104/09/08 - 104/09/10 |
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 持續進修班 |
12 |
| 稽核主管 | 周庭卉 | 104/09/02 | 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美國COSO 新修訂「內部控制-整體 架構」專題研討:有效性評估的作 法解析 |
6 |
| 104/09/09 | 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從ISO 制度運作談內控經營管理 | 6 | ||
| 104/09/21 | 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內稽人員「蒐集證據」作法解析與 檢調單位搜索查扣犯罪證據實況觀 摩 |
6 | ||
| 104/11/23 | 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企業採購、銷售過程中違法「收受 回扣」之法律責任與檢調偵辦實務 案例解析 |
3 |
2.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本公司董事會為管理公司內部重大訊息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已E-Mail 轉 知所有董監事、經理人及全體員工,並將此程序制度及注意事項置於公司網站以供全體同仁 遵循之,以避免違反或發生內線交易之情事。
(十)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本年報第31 頁)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本公司無此情形。
-
(十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 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本公司無此情形。
29
-
(十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04 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 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 承認通過本公司103 |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 本公司103 年度營業收入為6,317,383 仟元, 稅後淨利為561,691仟元,每股淨利為1.03 元 |
| 除息基準日訂於104.7.26,於104.8.28 發放現 | ||
| 承認通過本公司103 | 年度盈餘分配 | 金股利,實際配發情形請參閱本年報「前一年 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
| (第38頁) |
2.董事會重要決議:
| 年度 | 重要決議 |
執行情形 |
|---|---|---|
| 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 已依決議 | |
| 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 結果執行 | |
| 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盈餘分配。 | ||
| 104 年度 |
議定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處所。 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訂定本公司配息基準日。 |
|
| 本公司99 年度員工認股權認股價格自104 年7 月27 日起由新台幣18.4 元調整 | ||
| 為新台幣17.2 元。 | ||
| 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稽核計畫。 | ||
| 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 已依決議 | |
|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 結果執行 | |
|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 ||
|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 ||
| 通過本公司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案。 | ||
| 105 | 通過本公司104 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
|
| 年度 | 通過本公司104 年度盈餘分配。 |
|
| 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 ||
| 議定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處所。 | ||
| 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 ||
| 通過本公司104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
-
(十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 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本公司無此情形。
-
(十四)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105年3月31日 | ||||
|---|---|---|---|---|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稽核主管 | 陳建璋 | 81.07.28 | 104.08.03 | 職務調整 |
30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5年03月25日
-
本公司民國10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 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 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 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 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 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 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 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 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 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 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 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 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 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 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 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 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5年03月25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7人中,有0人持反 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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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黃勇強 簽章
總經理:王虹東 簽章
31
四、 會計師公費資訊: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李秀玲 | 王偉臣 | 104.01.01-104.12.31 | - |
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 1 | 低於2,000 仟元 | v | ||
| 2 | 2,000 仟元(含)~4,000 仟元 | |||
| 3 | 4,000 仟元(含)~6,000 仟元 | v | v | |
| 4 | 6,000 仟元(含)~8,000 仟元 | |||
| 5 | 8,000 仟元(含)~10,000 仟元 | |||
| 6 | 10,000 仟元(含)以上 |
-
(一)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 之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無。
-
(二)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 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 無。
-
(三)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 及原因: 無。
五、 更換會計師資訊:
-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 (一) 關於前任會計師 | |||
|---|---|---|---|
| 更換日期 更換原因及說明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 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 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其他揭露事項(本準則第十條第 五款第一目第四點應加以揭露 者) |
105年1月7 日經董事會通過。 | ||
| 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職務輪調,自民國105 年第 一季起財務報告簽證/核閱會計師由李秀玲會計師、王偉臣 會計師變更為林玉寬會計師、賴宗羲會計師。 |
|||
| 當事人 情況 |
會計師 | 會計師 | |
| 主動終止委任 | 李秀玲 | 王偉臣 |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
| 無 | |||
| 無 | |||
| 無 |
32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事務所名稱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計師姓名 | 林玉寬、賴宗羲 |
| 委任之日期 | 105 年1 月7 日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 | 不適用 |
| 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
|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 不適用 |
-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及第二目第三點事項之復函: 不適用。
-
六、 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 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不適用,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尚無上述情形。
- 七、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104 | 年度 | 當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當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
|---|---|---|---|---|---|
| 職稱 | 姓 名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董事長兼策略長 | 黃勇強 | 0 | 0 | 0 | 0 |
| 董事兼總經理 | 王虹東 | 0 | 0 | 0 | 0 |
| 董事兼副總經理 | 張垂權 | 217,000 | 0 | 166,000 | 0 |
| 董事兼協理 | 陳順治 | 249,000 | 0 | 0 | 0 |
| 董事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 法人代表人:庄野征夫(註2) | 0 | 0 | - | - | |
| 法人代表人:勝瀨英明(註3) | 0 | 0 | - | - | |
| 法人代表人:石上幸志(註4) | 0 | 0 | 0 | 0 | |
| 董事 | 巨晶科技有限公司 | 259,000 | 0 | 0 | 0 |
| 法人代表人:吳宗興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信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 法人代表人:小笠原修治 | 0 | 0 | 0 | 0 | |
| 監察人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 法人代表人:倪昌德 | 0 | 0 | 0 | 0 | |
| 監察人 | 韓之華 | 0 | 0 | 0 | 0 |
| 副總經理 (財務暨會計主管) |
林姿君 | 0 | 0 | 0 | 0 |
| 協理 | 李榮寰 | 0 | 0 | 0 | 0 |
| 協理 | 馬金龍 | 0 | 0 | 0 | 0 |
註 1: 本公司無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
註 2: 庄野征夫先生於104年9月1日解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乙職,股權變動為截至當時之資訊。
-
註 3: 勝瀨英明先生於104年9月1日改派就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乙職,並於104年9月9日解任,股權變動為截至當時 之資訊。
-
註 4: 石上幸志先生於104年9月9日改派就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乙職,股權變動為就任當時之資訊。
33
(二)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 無。
(三)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 無。
- 八、 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之資訊
105年4月26日(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 屬關係者,其名稱或 姓名及關係 |
備 註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 關係 | ||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31,755,947 | 5.82 | 0 | 0.00 | 0 | 0.00 |
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 株式會社投資 專戶 |
母公司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
16,163,760 | 2.96 | 0 | 0.00 | 0 | 0.00 | 台灣日亞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
| 美商花旗銀行託管次元 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
8,205,000 |
1.50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
8,155,400 | 1.49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匯豐銀行託管AP投資 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7,121,000 | 1.31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 梵加德集團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 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
7,027,000 | 1.29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 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
5,640,007 | 1.03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361,681 | 0.98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 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 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5,260,000 | 0.96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DFA投資多元集團之新興市場 核心證券組合投資專戶 |
3,802,713 | 0.70 | 0 | 0.00 | 0 | 0.00 | 無 | 無 |
- 九、 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 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綜合持股比例
104 年 12 月31 日;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註) 光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 ||||
|---|---|---|---|---|---|---|
| 本公司投資 | 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 | 綜合投資 | ||||
| 之投資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9,189,994 | 7.83 | 11,580,883 | 9.87 | 20,770,877 | 17.70 |
註:係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4
肆、 募資情形
一、 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 敘明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發行之股份種類:本公司自102 年度起截至年報 刊印日止無股本變動之情事。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員工認股權 憑證(股) |
轉換公司債 可轉換股份 數額(股) |
|
| 普通股 (已上市) |
545,662,115 | 454,337,885 | 1,000,000,000 | 60,000,000 | 150,000,000 |
- 2.經核准以總括申報制度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者,另應揭露核准金額、預定發行及已發行有價 證券之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股東結構
105 年 4 月 26 日(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 股東 結構 數量 |
||||||
|---|---|---|---|---|---|---|
| 外國機構 |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人 | 合計 | ||
| 及外國人 | ||||||
| 人數 | 2 | 13 | 63 | 61,216 | 117 | 61,411 |
| 持有股數 | 254,483 | 398,484 | 47,762,545 | 403,842,839 | 93,403,764 | 545,662,115 |
| 持股比例 | 0.05% | 0.07% | 8.75% | 74.01% | 17.12% | 100.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105 年 4 月 26 日(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1 至 999 | 17,760 | 3,879,232 | 0.71% |
| 1,000至5,000 | 29,762 | 70,328,601 | 12.89% |
| 5,001至10,000 | 7,230 | 59,538,123 | 10.91% |
| 10,001 至 15,000 | 1,927 | 24,942,682 | 4.57% |
| 15,001 至 20,000 | 1,611 | 30,591,368 | 5.61% |
| 20,001 至 30,000 | 1,137 | 29,758,864 | 5.45% |
| 30,001 至 50,000 | 916 | 37,548,098 | 6.88% |
| 50,001至100,000 | 607 | 45,296,380 | 8.30% |
| 100,001至200,000 | 258 | 36,888,358 | 6.76% |
| 200,001 至 400,000 | 115 | 32,063,529 | 5.88% |
| 400,001 至 600,000 | 27 | 13,623,531 | 2.50% |
| 600,001 至 800,000 | 16 | 11,272,773 | 2.07% |
| 800,001 至 1,000,000 | 12 | 10,517,960 | 1.93% |
| 1,000,001至999,999,999 | 33 | 139,412,616 | 25.55% |
| 合計 | 61,411 | 545,662,115 | 100.00% |
35
(四)主要股東名單
| 105年4月26 日(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1,755,947 5.8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16,163,760 2.96% 美商花旗銀行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8,205,000 1.50%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8,155,400 1.49% 匯豐銀行託管AP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7,121,000 1.31%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 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7,027,000 1.29%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5,640,007 1.03%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361,681 0.98%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 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5,260,000 0.96%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DFA投資多元集團之新興市場 核心證券組合投資專戶 3,802,713 0.70% |
105年4月26 日(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1,755,947 5.8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16,163,760 2.96% 美商花旗銀行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8,205,000 1.50%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8,155,400 1.49% 匯豐銀行託管AP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7,121,000 1.31%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 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7,027,000 1.29%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5,640,007 1.03%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361,681 0.98%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 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5,260,000 0.96%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DFA投資多元集團之新興市場 核心證券組合投資專戶 3,802,713 0.70% |
105年4月26 日(股東名簿記載為準)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1,755,947 5.8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16,163,760 2.96% 美商花旗銀行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8,205,000 1.50%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8,155,400 1.49% 匯豐銀行託管AP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7,121,000 1.31%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 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7,027,000 1.29%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5,640,007 1.03%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361,681 0.98%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 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5,260,000 0.96%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DFA投資多元集團之新興市場 核心證券組合投資專戶 3,802,713 0.70% |
|---|---|---|
| 股份 | ||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主要股東名稱 | ||
| 台灣日亞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31,755,947 | 5.82%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投資專戶 |
16,163,760 | 2.96% |
| 美商花旗銀行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基金投資專戶 | 8,205,000 |
1.50% |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 波露寧新興市場基金公司投資專戶 |
8,155,400 | 1.49% |
| 匯豐銀行託管AP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7,121,000 | 1.31%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梵加德集團 公司經理之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
7,027,000 | 1.29%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 5,640,007 | 1.03% |
| 美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5,361,681 | 0.98% |
| 美商摩根大通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 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5,260,000 | 0.96% |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DFA投資多元集團之新興市場 核心證券組合投資專戶 |
3,802,713 | 0.70%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年度 | 年度 | 當年度截至 | ||||
|---|---|---|---|---|---|---|
| 103 年 | 104 年 | |||||
| 項目 | 3月31 日 | |||||
| 每股 市價 |
最高 | 17.55 | 14.65 |
11.80 |
||
| 最低 | 11.60 | 6.80 |
8.81 |
|||
| 平均 | 14.57 | 11.50 |
10.22 |
|||
| 每股 淨值 (註1) |
分配前 | 13.89 | 14.16 | 14.42 |
||
| 分配後 | 13.14 | (註2) | -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544,554,839 | 544,554,839 | 544,554,839 |
||
| 每股盈餘 | 1.03 | 1.05 |
0.21 |
|||
| 每股 股利 (註2) |
現金股利 | 0.75 | 1.00 |
-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 | - | -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
| 投資報酬 分析 |
本益比(註1) | 13.96 | 9.95 | - |
||
| 本利比 | 19.43 | (註2)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5.15% | (註2) | - |
註1: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2:104 年股利分配擬提報股東會決議。
註3: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4: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5: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36
(六)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股利政策(註):
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分配如下:
一、彌補累積虧損。
-
二、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直至累積金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止。
-
三、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四、扣除一至三款規定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除酌予保留外,餘作為股 東紅利,並由董事會擬定分派數額,並提股東會決議之。
-
本公司基於資本支出需要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得依成長率及資本支出情
-
形,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配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股利分配總額之50%為限。
-
註:章程內容尚待105 年股東常會通過。
-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情形:
本公司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經105 年3 月25 日董事會中擬訂如下表所示,本案送請監察人 查核同意並提請股東常會承認,再由董事會另訂配股(息)基準日辦理。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目 | 金額 |
|---|---|
| 上期未分配盈餘 | 631,776,479 |
| 減:對被投資公司依權益法認列之保留盈餘調整數 | 0 |
| 減:庫藏股註銷之保留盈餘調整數 | 0 |
| 加:本年度精算損益 | 13,653,812 |
| 小計 | 645,430,291 |
| 本期稅後淨利 | 573,375,135 |
| 減: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 | (57,337,514) |
|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0 |
| 截至本期可分配盈餘 | 1,161,467,912 |
| 分配項目: | |
| 股東股票股利 | 0 |
| 股東現金股利(1.00/股) | (545,662,115)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615,805,797 |
-
註1:上市、上櫃公司並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含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未認列為退 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如有未實現利益可合併計算),依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九年一月三 日(八九)台財證(一)字第一OO 一一六號函說明二方式計提特別盈餘公積。
-
註2: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由大至 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37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經本公司105年3月25日董事會決議104年度擬不配發股東股票股利及員工股票酬勞。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註):
-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以當年獲利狀況提撥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作為員工酬勞及提撥 不高於百分之五作為董監事酬勞。惟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方式為之,分派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第一項所稱之當年獲利狀況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 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 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
(註):章程內容尚待105 年股東常會通過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 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 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本公司105 年3 月25 日董事會決議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案,結果如下:
-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董監事酬勞 | $34,103,882 |
| 員工酬勞 | $102,331,647 |
| 合 計 | $136,435,529 |
-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 數之比例:
經本公司105 年3 月25 日董事會決議不配發員工股票酬勞。
- 4.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 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103 年度盈餘分配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
| 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數 | 原董事會通過擬議配發數 | 差異 | |
|---|---|---|---|
| 股東紅利 | 409,246,586 | 409,246,586 | 0 |
| 董監酬勞 | 25,577,912 | 25,577,912 | 0 |
| 員工紅利 | 76,733,735 | 76,733,735 | 0 |
註:上開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與原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情形並無不同。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無。
38
二、 公司債辦理情形: 無。
三、 特別股辦理情形: 無。
四、 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無。
五、 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一) 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 105年3月31日 99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99年08月09 日 99年08月26 日 13,910,000 單位 (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 股) 2.55% 至106年12月31 日止 發行新股 認股權憑證 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100% 0 0 10,863,250 單位 (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 股) 17.2 元 1.99% 此認購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13,910 仟股,對原股 東權益稀釋及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
105年3月31日 99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99年08月09 日 99年08月26 日 13,910,000 單位 (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 股) 2.55% 至106年12月31 日止 發行新股 認股權憑證 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100% 0 0 10,863,250 單位 (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 股) 17.2 元 1.99% 此認購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13,910 仟股,對原股 東權益稀釋及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種類 | 99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 |
| 申報生效日期 | 99年08月09 日 | |
| 發行(辦理)日期 | 99年08月26 日 | |
| 13,910,000 單位 (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 股) |
||
| 發行單位數 | ||
| 發行得認購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2.55% | |
| 認股存續期間 | 至106年12月31 日止 | |
| 履約方式 | 發行新股 | |
| 認股權憑證 授予期間 |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
| 限制認股期間及比率(%) |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75% 屆滿四年100% |
|
| 已執行取得股數 | 0 | |
| 已執行認股金額 | 0 | |
| 10,863,250 單位 (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 股) |
||
| 未執行認股數量 | ||
| 未執行認股者其每股認購價格 | 17.2 元 | |
| 未執行認股數量占已發行 | 1.99% | |
| 股份總數比率(%) | ||
| 此認購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13,910 仟股,對原股 東權益稀釋及股東權益影響不大。 |
||
| 對股東權益影響 | ||
39
2. 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
105年3月31日
| 已執行 | 已執行 | 已執行 | 已執行 | 未執行 | 未執行 | 未執行 | 未執行 | |||||
|---|---|---|---|---|---|---|---|---|---|---|---|---|
| 認股數量 | ||||||||||||
| 取得 | 取得 | 認股數量占 | 認股數量占 | |||||||||
| 職稱 | 姓名 | 占已發行股份 | 認股 | 認股 | 認股 | 認股 | 認股 | 認股 | ||||
| 認股數量 | 已發行股份 | 已發行股份 | ||||||||||
| 總數比率 | 數量 | 價格 | 金額 | 數量 | 價格 | 金額 | ||||||
| 總數比率 | 總數比率 | |||||||||||
| 經 理 人 |
董事長兼策略長 | 黃勇強 | 2,830,000 | 0.52% | - | - | - | - | 2,830,000 | 17.2 | 48,676,000 | 0.52% |
| 總經理 | 王虹東 | |||||||||||
| 副總經理 | 張垂權 | |||||||||||
| 副總經理 (財務暨會計主管) |
林姿君 | |||||||||||
| 協理 | 李榮寰 | |||||||||||
| 協理 | 陳順治 | |||||||||||
| 協理 | 馬金龍 | |||||||||||
| 子公司總經理 | 顏志遠 | |||||||||||
| 子公司財會主管 | 鄧克英 | |||||||||||
| 員 工 |
經理 | 黃千宴 | 1,388,000 | 0.25% | - | - | - | - | 1,388,000 | 17.2 | 23,873,600 | 0.25% |
| 經理 | 陳姻叡 | |||||||||||
| 經理 | 游淑貞 | |||||||||||
| 經理 | 游如淵 | |||||||||||
經理 |
李鴻吉 | |||||||||||
| 經理 | 張紹成 | |||||||||||
| 經理 | 莫運強 | |||||||||||
| 專案經理 | 陳輝超 | |||||||||||
| 經理 | 曾秀桃 | |||||||||||
| 經理 | 賴文聰 | |||||||||||
| 經理 | 謝佳璋 | |||||||||||
| 經理 | 謝明松 | |||||||||||
| 經理 | 鍾坤泰 |
(二)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無。
六、 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無。
七、 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無。
40
伍、 營運概況
一、 業務內容
(一) 業務範圍:
-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
(1).有關光電半導體元件製造與銷售:
-
(a)發光二極體 (b)紅外線發射二極體 (c)檢光二極體 (d)檢光電晶體
-
(e)光電耦合器 (f)雷射二極體 (g)光積體電路。
-
-
(2).有關半導體電子元件製造與銷售:
-
(a)變容二極體 (b)場效電晶體 (c)微波電晶體 (d)二極體 (e)電晶體
-
(f)各類半導體電子元件。
-
-
(3).無線通信設備製造與銷售:特高頻無線跳頻通信機。
-
(4).有線通信設備製造與銷售:戰砲甲車車內通話系統。
-
(5).以上各項目及其系統產品之研究、發展、設計、製造、銷售、租賃(限自有產品)、 推廣及售後服務。
-
(6).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2. 營業比重:
| 2. 營業比重: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比例% 38.47 34.47 21.75 5.31 100.00 |
||
| 主要商品 | 104 年度營收淨額 | 比例% |
| 發光元件 | 2,166,415 | 38.47 |
| 感測元件 | 1,940,798 | 34.47 |
| 系統產品 | 1,224,508 | 21.75 |
| 封裝產品 | 298,819 | 5.31 |
| 合計 | 5,630,540 | 100.00 |
3. 公司目前之商品項目:
光電產品部門在發光二極體(LED)產品,以完善的資源和製程用心服務每位客戶,提供創新 的解決方案。因應各種需求,產品有GaP(紅色、黃綠、標準綠、純綠)、VPE(紅色、橘色、 淡橘色、黃色)、AlGaAs(SH, DH, DDH)、IR(紅外線發光二極體)、AlGaInP(紅色、橘 色、黃色、黃綠色、純綠)、InGaN(綠色、青藍、藍色、紫色)、覆晶技術(綠色、藍色) 二極體晶粒,將不斷專注發光亮度及效率之提升,開發出更高階的LED 晶粒產品。
矽電產品部門結合現有的技術,整合未來成長發展資源,採用最先進的製程,為客戶提供彈 性的服務與整體解決方案。短短幾年內,這項新的整合技術,深獲客戶肯定與支持,矽電產 品部門力求交期準時、品質穩定及低瑕疵,以期成為客戶「最可靠的合作夥伴」,尤其更受 日本客戶好評。
系統產品部門全彩顯示屏,運用獨特的科技技術,以16 位元的紅、綠、藍色階,達到最佳化 的珈瑪曲線,使得顯示屏的色彩分布細膩、生動,並同時克服了低階色彩亮度的閃爍與干擾 效應,讓畫面的呈現更加清晰;除此之外,畫素分享技術,更能改善整體顯示屏的解析度, 產生出超高品質影像。照明產品(含路燈、投射燈、天井燈、T8、LED 燈、崁燈),採用模組 化的設計使拆卸方便,獨特散熱技術,快速有效降低光學模組所產生的熱源,搭配優良電源 模組,轉換效率高達90%以上,且擁有恆定電流輸出特點,可降低LED 長期工作衰減。其他 系統產品還有LED 車燈照明、可變資訊標誌板、LED 交通燈等。
41
- 計畫開發之新產品
(1).發光元件
| (1).發光元件 | |
|---|---|
| a.高功率UV LED | b.1000nm 以上紅外線LED |
| c.高功率面射型雷射二極體 |
(2).感測元件
| (2).感測元件 | |
|---|---|
| a.配合Encoder 應用的光偵檢二極體產品 開發 |
b.IR band-pass 光偵檢二極體產品開發 |
| c.Ambient light光電晶體產品開發 | d.無極性電阻產品開發 |
| e.Mesa-type TVS 二極體產品開發 | f. Planar-type整流二極體產品開發 |
| g.Pressure sensor產品開發 | h.III-V based Schottkydiode產品開發 |
(3).系統產品
| (3).系統產品 | (3).系統產品 |
|---|---|
| 研一 | |
| a.捷運旅客資訊顯示系統開發 | b.高解析度全彩控制系統開發 |
| c.FHD顯示控制系統開發 | d.軟性模塊顯示控制系統開發 |
| e.高刷新率LED Driver 導入 | |
| 研二 | |
| a.高穿透玻璃屏全彩LED顯示板開發 | b.高解析度全彩LED顯示板開發 |
| c.鏡面全彩顯示屏開發 | d.2K/4K LED Display 控制系統開發 |
| e.吊掛式LED顯示模組開發 | f. 特殊用途LED燈具開發 |
| g.智慧燈光控制系統 | |
| 研三 | |
| a.感測模組開發 |
(4).LED 封裝元件
| (4).LED 封裝元件 | |
|---|---|
| a. 四元紅光/黃光Flip chip 款LED 晶粒及 封裝開發,應用於車燈及特殊用途市場。 |
b. 紫外光UVC 波長 LED 封裝之技術開發, 應用於殺菌、生物科技領域。 |
| c. 車用高瓦數系列各式光源開發與技術建 立。 |
d. 高功率多晶混光或白光產品,主要應用於 舞台光效燈具或高瓦數投射燈。 |
(二) 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2015 年為LED 低迷的一年,隨著中國政府政策扶植,中國廠商積極進行海外併購行動,大 者恆大之下,中小型廠商獲利空間急速下降,及陸續面臨的虧損問題,許多廠商已逐漸退 出市場。惟紅色供應鏈仍持續威脅本土業者,使得近年來本土LED 廠商逐漸減少重心在背 光與照明產品比重,解決方法之一,僅有揮別價格競爭,尋求產品技術變革,跨界應用及 合作將才是市場未來主角,例如車用照明、醫療設備等利基型應用,皆是解套方案。
根據DIGITIMES Research 預估,2016 年全球高亮度LED 產值年增率將為3.4%、達128.2 億美元,以使用顆數來看,2016 年將達2,452 億顆、年增率為31.8%,其中,使用量年增 率最高者仍將為照明應用、達57.1%。以LED 使用量比重分布來看,2016 年照明應用佔比 將達58.7%,其中,以LED 燈泡用的光源佔比最高,佔照明類比重將達35.9%,其次則為 燈管用LED 光源、比重將達34.7%。
42
2.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
現階段LED 供應鏈相當冗長,從上游原料、單晶、磊晶片、中游製作電極、晶粒切割、晶 粒測試,到下游固晶、打線到封裝,最後走入應用端。近年來,LED 產業競爭激烈,使得 整體產業鏈上、中、下游所有層面不斷變化,尤其照明市場需求不如預期,這導致封裝端 供過於求造成LED 成長緩慢,加上中國廠商之價格競爭,LED 整體產業鏈已逐漸出現以投 資、合資、併購,或策略結盟等經營型態,迫使中小型廠商漸漸退出市場,但放眼長期, 或許這也是促成LED 整體產業鏈恢復供需正常的方式之一。
-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
由於LED 屬冷發光,耗電量低、元件壽命長、不須暖燈、反應快速,且因其體積小、耐震 動及適合量產等優點,使得LED 在不同的電子產品均有其發展,發展概況如下:
-
◎背光源之應用
- 在不斷訴求輕薄省空間的訴求下,LED 隨著技術的進步,發揮其冷發光、體積小之特性, 應用於手機面板、LCD TV、NB 面板等電子產品螢幕背光源。
◎燈具之應用
-
LED 耗電量低、冷發光的特性隨著溫室效應及節能的環保議題,應用於路燈、交通號誌 燈、車燈及家庭照明等燈具。
-
◎大型顯示屏
-
由於LED 體積小商品外型可塑性大,加上技術的進步達到全彩化,透過系統控制在大型 的LED DISPLAY 也不斷被應用在娛樂場所、商場及演唱會上。
-
◎感應偵測產品
-
此類產品為不可見光LED,應用於家電、通訊、電腦等消費性產品遙控接收器上,以及 耳溫槍、快速溫度量測、家電汽車溫度感測器內。
-
產品之競爭情形:
-
2016 年仍是LED 產業辛苦的一年,面臨手機薄化趨勢,面板規格將有不同變化,以及伴隨 著OLED 技術逐漸成熟、面板良率與產能持續提升,正面迎擊了LED 背光市場。但由於OLED 光耗損較大、亮度和色彩表現也較弱、使用壽命短以及取得成本皆較傳統LED 高等種種因 素,皆使得OLED 普及率短期內無法大幅成長,這也是唯一使得LED 產業能稍加喘息之處, 不過放眼長期OLED 仍持續威脅LED 面板市場,反觀之LED 產業更應尋求更佳技術、較低 成本之對策以尋求出路。
-
而LED 照明市場,根據LEDinside「2016 全球LED 照明市場趨勢」研究報告指出,替代性 光源產品價格大幅下跌,獲利不佳,因此照明廠商將開始把重心移往專業照明領域,更期 望各國政府能推出內需政策,刺激公共建設支出與新建案發展,屆時工程照明、商業照明、 建築照明成長潛力仍將不容小覷。
43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投入之研發費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額 282,029 77,263 |
|
|---|---|
| 年度 | 金額 |
| 104年度 | 282,029 |
| 105年截至3月31 日 | 77,263 |
2. 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研發成果
研發與創新始終是光磊不斷成長的動力,故於各事業處之下皆設有研發工程單位,其主要 功能為新產品之開發、既有產品之創新改善以及以客戶服務為導向的客製產品之開發等, 而各處研發工程單位之技術及研發成果說明如下:
◎光電處
A、組織
- 負責重點為化合物半導體發光二極體、雷射及感測材料、元件產品之開發與其特性改善 並協助發光二極體及感測元件產品製程穩定量產。目前依產品特性將組織分組,分別執 掌磊晶材料開發、新元件與新製程之研發設計與規格制定、並負責量產製程參數之設定、 製程技術之改善與提升、製程能力管控以及良率改善等,以滿足客戶的需求為依歸。
B、策略
-
(1).持續投入四元磊晶開發與生產,由既有紅外線產品基礎,朝向長波段(1000nm)以上 開發LED。
-
(2).對基板材料及磊晶片供應商進行策略聯盟,達成磊晶片與晶粒產品的垂直整合 與互補性,以期穩定的擴大市場占有率。
-
(3).持續開發紅外線面射型雷射滿足照明、光通訊及感測市場。
-
(4).因應未來高功率LED 的市場,除了既有高功率LED 效率持續改進,並重視專利 的布局與結盟,以突破LED 專利局限的窘境。
-
(5).擴展傳統LED 與紅外線產品市占率,積極爭取LED 市場訂單。
-
(6).持續與公司研發中心以及矽電處、系統處之研發單位合作,開發新利基產品。
-
(7).持續與日亞化學、上游磊晶廠合作,開拓市場。
-
(8).持續深化藍光覆晶技術及與先進封裝技術及晶圓級封裝之垂直整合。
-
(9).開發GaN UV-LED 利基型產品。
C、績效與成果
-
(1).提升二元與三元產品之品質水準,爭取到日系客戶的二元、三元傳統LED 的新訂單, 擴大市場市占率,持續保持傳統LED 產能第一。
-
(2).調整四元LED 高階與低階產品比重,並以紅外線新產品提升毛利率及市占率。
-
(3).配合客戶新的應用需求,完成客戶需求之紅外線新產品開發,並擴展紅外線新 市場,達成占有率持續增加。目前紅外線晶粒在光電耦合器與CCD Camera 應用 中仍為市占率第一,日系市場中已經穩定出貨,後續將持續爭取更多的客源與 訂單。
-
(4).透過內部的垂直整合,提昇覆晶製程產品的發光效率,並強化產品的信賴性, 降低成本,達成高性價比競爭優勢。同時進入車用照明的市場,與國際大廠的 材料供應商合作,量產高瓦數的LED 產品。
44
◎矽電處
A、組織
- 主要職責為協助矽電產品的量產及負責新產品的開發。在既有的基礎下,以增進產品的 功能與滿足客戶的要求為依歸,擴展應用領域並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B、策略
-
(1).在技術策略方面,以現有的技術優勢,包括高壓MOS 製程、高壓電晶體製程、光感 測元件的光學技術、蕭特基製程及微機電製程。綜合以上技術發展出高壓,高功率 及高感度光感測元件。
-
(2).利用目前高壓製程能力,與合作廠商技術交流,提升高壓產品品質與市場占有率。 (3).因應消費性電子產品需求,並結合IC 設計廠商,因應不同應用需求提供全方位解決 方案。
-
(4).因應LED 照明與背光及車用市場需求,開發出相關的半導體保護及感測元件。
-
(5).與國外廠商技術合作,結合彼此優勢,開發具競爭力產品。
-
C、績效與成果
-
(1).高壓Rbe 光電晶體: 已開發完成,客戶認證中。
-
(2).Visible light 光偵檢二極體:已量產,應用於車用市場。
-
(3).符合THB 驗證的800V zero-crossing & non-zero-crossing 光閘流體:已量產,應 用於AC 控制元件。
-
(4).高功率(600V 1A) 閘流體:已開發完成,客戶認證中。
-
(5).N side up 80V 稽納二極體:已開發完成,客戶認證中。
◎系統處
-
A.組織
-
(1).研發一部在光磊所扮演的角色在大型LED 全彩看板應用產品之開發,分為軟體、硬 體、韌體設計。
-
(2).研發二部在光磊所扮演的角色在燈光系統、LED 看板及車用燈具產品之開發。
-
(3).研發三部在光磊所扮演的角色在照明及感測應用產品之開發。
-
B.策略
-
(1). 堅持提供高品質產品與完整售前售後服務。
-
(2). 整合上中下游供應鏈,創造集團最高利益。
-
(3). 技術優先,滿足高端客戶工程與產品需求。
-
(4). 落實材料與零件驗證,確保產品品質。
-
(5). 結合全球客戶需求,發展未來產品。
-
(6). 逐步擴大生產能量,建立台灣製造聲譽。
C.績效與成果
- (1).Landmark P20 顯示屏及燈光控制系統(2).香港太平山P6.4 顯示屏
(3).巴黎歌劇院P8 顯示屏 (4).SEIKO P6.4 Rental Type 顯示屏
- (5).赫士盟P6.4 大直店顯示屏 (6).台中捷運車載旅客資訊顯示系統
(7).台中捷運大廳月台旅客資訊顯示系統(8).醫院特殊燈具出口日本 (10).快速道路用路燈出口至印尼
◎研發中心
A、組織
主要負責封裝新產品與新技術之評估與開發。其中研發中心一部:主要負責有關LED 先 進封裝與技術研究開發,另封裝製造部:主要負責承接LED 先進封裝的量產技術。
45
B、策略
-
整合光電的自主材料(磊晶、晶粒)與先進的封裝製程技術優勢,提供客戶高性價之封裝 產品,同時整合各事業處照明應用產品,以達LED 終端應用產品之競爭力。
-
C、績效與成果
-
(1).LED 白光晶粒封裝體的技術開發與模 (2).開發完成高功率VCSEL IR 波段LED 組化的技術開發完成。 封裝體,及建立量產技術。
-
(3).完成獨立lens COB 模組之製程開發 (4).LED 紫外線UV-A系列各式陶瓷封裝 與驗證( W30L30T 3mm)。 開發完成及建立量產技術。
-
(5).PoD 白光晶粒製程開發&技術建立。
(四)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短期發展計劃
-
A、本公司穩健踏實的企業文化,至今累積了豐富的經驗與專業。秉持著以客為尊的信念, 以LED 為核心事業,提供多元的產品,客製化的服務、為客戶量身打造解決方案。
-
B、本公司與日亞公司成功達成策略聯盟的目標,在藍光方面也與日亞共同建立一個合作 平台,由光磊生產磊晶粒,在取得日亞具有專利權材料的情形下,生產無侵權疑慮的 LED 磊晶粒。
-
C、因應市場的需求,藉由瓶頸區域的分析,擴充重點的生產設備,提升LED 及矽電產品 產能。對於擴產之後的潛在風險,除了硬體擴充方式有所選擇外,也藉由客戶下單與 全球景氣的觀察,做為危險狀況的預警。
2. 長期發展計劃
-
A、本公司為求產品革新、技術精進、提升品質及降低成本,故不斷努力於新產品之研發, 更積極開發高亮度晶粒、高響應速度發光元件產品、高頻高功率矽電產品市場發展, 以期更進一步提升整體競爭力。
-
B、本公司多項的LED 國際技術專利,來自研發團隊多年來的專業和創意,在晶粒製程技 術與應用產品設計方面,更是累積了豐富經驗與成果,而且為因應全球產業趨勢變化, 結合積極的企業管理理念以及優越的技術能量,致力於推展節能環保的創新性產品。
二、 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 主要商品之銷售及提供地區
本公司主要產品為LED 發光元件、感測元件及系統產品,104 年銷售狀況如下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度 小計 合計 1,844,197 1,844,197 176,732 588,450 2,505,977 434,599 80,585 3,786,343 5,630,54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年度 小計 合計 1,844,197 1,844,197 176,732 588,450 2,505,977 434,599 80,585 3,786,343 5,630,540 |
|
|---|---|---|
| 年度 | 104年度 | |
| 項目 | 小計 | 合計 |
| 國內地區(即台灣)內銷之營業收入 | 1,844,197 | 1,844,197 |
| 國內地區(即台灣)外銷之營業收入 | ||
| 歐 洲 | 176,732 | |
| 美 洲 | 588,450 | |
| 東南亞 | 2,505,977 | |
| 東北亞 | 434,599 | |
| 其他地區(皆未達10%標準) | 80,585 | |
| 外銷之營業收入 | 3,786,343 | |
| 營業收入淨額 | 5,630,540 |
46
2. 市場占有率:
-
LEDinside 報導指出,2015 年全球LED 產業產值首次呈現衰退,來到143.25 億美元,年 衰退達3%。主要原因來自LED 廠商的殺價競爭,導致部分主流規格LED 平均價格跌幅高達 40%以上;而美元強勢升值也使得許多LED 廠商的營收換算成美元後呈現衰退。以本公司 2015 年發光元件、感測產品及系統產品營業收入新台幣5,613 佰萬元計算,全球市場占有 率約為1.19%。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
預估LED 未來趨勢:
-
A、隨著市場殺價競爭,紅色供應鏈崛起,預估隨著小型廠商陸續將會退出LED 市場,整 體LED 供需市場將重新整理。
-
B、利基型應用市場需求量大,如車用照明、醫療應用及智慧家電等方面可望於2016 年大 幅成長。
-
C、照明市場則有新興市場政策性需求,大量汰換公共設備,估計LED 照明需求量增加, 惟此方面已淪為殺價競爭,廠商獲利空間有限。
-
D、OLED 技術逐漸純熟,LED 面板需求量將受到影響。
4. 競爭利基:
本公司以LED 晶片為核心事業,為本公司奠定了今日的地位,亦深獲業界信賴與敬重,在 國內外的市場皆占有一席之地。本公司的優勢如下:
-
A、 擁有垂直整合供應鏈的優勢
- 本公司擁有垂直整合供應鏈的優勢,無論是材料來源、晶片或LED 相關產品線,本公 司皆和供應商、採購商或客戶建立了堅強的策略聯盟。本公司全心推動穩定成長。本 公司和合作夥伴一致認為,誠信及客戶至上的信念無疑是今日本公司的核心。
-
B、 重視專利技術研發與良率提升
- 本公司一向專注於技術研發、累積經驗與實力,以克服市場變化快速之風險。公司之 研發團隊,整合全面性的人才所組成,以期集合不同領域專長之人才,進行產品及新 技術之研發。目前公司因研發成果而在全世界申請專利獲准者超過百餘件。而且本公 司擴大並加強與日亞合作之產品策略,以期克服專利之問題。
-
C、 具有相當實力及非常彈性的客製化產品能力
- 本公司各項產品均能以客戶的需求導向,由專業團隊為客戶量身打造解決方案,能夠回 應各類廣泛的需求,製造出符合不同專案的產品。光磊客製化能力皆能實現客戶的設計 創意,也因此成為各國經銷商及代理商、甚至業主積極與光磊合作的主要原因。
-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A、 有利因素
-
◎在全球競爭的市場中,如何運用本身競爭的優勢在其中立足,是每個企業必須面對 的挑戰。展望未來,本公司將善用本身的經營優勢,包含整合競爭對手所沒有的三 大類產品:發光元件、感測元件以及系統產品,創造豐富的營收。
-
◎統合「垂直結盟」及「異業結盟」,積極策略布局,提供客人最有效率的服務;專 業的團隊合作,以豐富的人才以及深厚的經驗,不斷追求創新。
-
◎身為LED 節能產業的一員,在面對全球暖化及落實環保的需求下,本公司將竭力研 發LED 節能產品,為企業的社會責任付出一份心力。
-
47
B、 不利因素
◎專利侵權的風險
目前全球高亮度LED廠商主要為Nichia、Samsung LED、OSRAM,Philips、LG Innotek, 市占率高達75%,LED相關技術專利權亦幾乎集中於此幾家大廠手中,且多未開放授 權,造成台灣廠商發展面臨專利侵權的風險。
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研發團隊能力堅強,積極開發有別於其他廠商之產品及製程,並申請各項 專利,以交互授權及合作為目標。並擴大與日亞化學之合作,以取得具專利權之磊 晶材料。
◎陸資企業竄起,削價競爭
大陸內需市場規模愈來愈大,陸資企業逐漸設立,LED照明市場目前依舊面對中國低 價競爭,掠奪市場。
因應措施:
為了開創新市場、擴大產能,本公司設立蘇州廠,藉由低開發成本優勢和產品創新能 力,兵分兩路切入市場,就近服務市場,讓光磊科技更加成熟、茁壯。
(二)本公司之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
本公司104年光電產品之生產良率為91.00% 本公司104年矽電產品之生產良率為88.70%
(三)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重要用途
| 產品名稱 | 重要用途 | |
|---|---|---|
| 發光 元件 |
發光二極體晶粒 | 全彩發光二極體、數字顯示器、點矩陣顯示器、傳真機光源 顯示器、家電、通訊、電腦等消費性產品之指示用元件和車 用室內照明及尾燈、顯示器背光及照明。 |
| 紅外線發射二極體晶粒 | 紅外線發射二極體之遙控元件、光耦合器、光斷續器及紅外 線照明等應用。 |
|
| 感測 元件 |
檢光二極體晶粒 檢光電晶體晶粒 光閘流體晶粒 接合面場效電晶體晶粒 |
檢光二極體、光電晶體元件、供家電、通訊、電腦、汽車等 消費性產品遙控接收之元件。 AC馬達驅動,SSR(固態繼電器),調光控制。 電容式麥克風。 |
| 高功率電子元件 | 光電固態繼電器、電源供應器之元件。 | |
| 系統 產品 |
發光二極體資訊顯示幕 | 道路狀況顯示、室內顯示、戶外顯示。 |
| LED燈光系統及LED車燈 | 室內外燈光系統、各式車燈等。 |
48
2.產製過程
(1)發光元件(發光二極體晶粒)
(2)感測元件(檢光電晶體晶粒)
○磊晶片成長 ○矽晶片 | │ ○研磨 ○氧化 | │ ○蒸鍍 ○基極光罩 | │ ○光罩 ○擴散 | │ ○蝕刻 ○射極光罩 | │ ○燒結 ○擴散 | │ ○切割 ○光罩 | │ □測試 ○金屬層蒸鍍 | │ □目檢 ○光罩 | │ 入庫 ○保護層沈積 │ ○光罩 │ ○研磨 │ ○背金蒸鍍 │ □測試 │ □目檢 │ ▽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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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統產品(發光二極體顯示幕)
| ○中央 ○位址 ○電源 ○控制箱 ○發光 ○顯示 ○ASIC ○其他電子 ○驅動 |
○中央 ○位址 ○電源 ○控制箱 ○發光 ○顯示 ○ASIC ○其他電子 ○驅動 |
○中央 ○位址 ○電源 ○控制箱 ○發光 ○顯示 ○ASIC ○其他電子 ○驅動 |
○電源 供應器 300W ○線材 ○機構材料 ○機構主體 組裝 ○配線 ○電源配置 ○顯示系統 組裝 □顯示系統 測試 ○控制系統 組裝 □可靠度 測試 ▽入庫 |
|---|---|---|---|
| 控制版 |
控制版 |
供應器 300W |
|
50
(四)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 區分 | 主要原料 | 供應地區 | 供應情形 |
|---|---|---|---|
| 發光元件 | 砷化鎵、砷鋁化鎵、磷化鎵、磷砷化鎵、 磷化鋁銦鎵、氮化銦鎵等晶片 |
日本、韓國、台灣、 中國大陸 |
充足 |
| 感測元件 | 矽晶片 | 德國、日本、台灣 | 充足 |
| 系統產品 | 晶粒、控制IC、電路板 | 台灣 | 充足 |
-
(五)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 貨金額與比例
-
1.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3年 | 103年 | 103年 | 104年 | 104年 | 104年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
|---|---|---|---|---|---|---|---|---|---|---|---|---|
| 占當年 | ||||||||||||
| 占全年 | 與發 | 占全年 | 與發 | 度截至 | 與發 | |||||||
| 度銷貨 | 行人 | 度銷貨 | 行人 | 前一季 | 行人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名稱 | 金額 | 名稱 | 金額 | ||||||
| 淨額比 | 之關 | 淨額比 | 之關 | 止銷貨 | 之關 | |||||||
| 率〔%〕 | 係 |
率〔%〕 | 係 | 淨額比 | 係 | |||||||
| 率〔%〕 | ||||||||||||
| 1 | A 客戶 | 623,840 |
9.87 | 無 |
A 客戶 | 700,865 | 12.45 | 無 | A 客戶 | 162,379 | 11.97 |
無 |
| 2 | B 客戶 | - |
- | - | B 客戶 | 112,568 | 2.00 | 無 | B 客戶 | 148,513 | 10.95 |
無 |
| 3 | 其他 | 5,693,543 | 90.13 | - |
其他 | 4,817,107 | 85.55 | - | 其他 | 1,045,318 | 77.08 |
- |
| 銷貨 淨額 |
6,317,383 | 100.00 | 銷貨 淨額 |
5,630,540 | 100.00 | 銷貨 淨額 |
1,356,210 | 100.00 |
增減變動原因說明:104 年度主要客戶銷貨比率與103 年度相較並無顯著差異,故不另說明。
2.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3年 | 103年 | 103年 | 104年 | 104年 | 104年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105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
|---|---|---|---|---|---|---|---|---|---|---|---|---|
| 占當年 | ||||||||||||
| 占全年 | 與發 | 占全年 | 與發 | 度截至 | 與發 | |||||||
| 度進貨 | 行人 | 度進貨 | 行人 | 前一季 | 行人 | |||||||
| 項目 | 名稱 |
金額 | 名稱 | 金額 | 名稱 | 金額 | ||||||
| 淨額比 | 之關 |
淨額比 | 之關 | 止進貨 | 之關 | |||||||
| 率〔%〕 | 係 |
率〔%〕 | 係 | 淨額比 | 係 | |||||||
| 率〔%〕 | ||||||||||||
| 1 | A 廠商 | 828,864 |
24.88 |
本公 司之 法人 董事 |
A 廠商 | 476,784 | 17.13 | 本公 司之 法人 董事 |
A 廠商 | 87,473 | 13.01 |
本公 司之 法人 董事 |
| 2 | B 廠商 | 393,512 |
11.81 |
- | B 廠商 | 320,817 | 11.53 | - | B 廠商 | 74,998 | 11.16 |
- |
| 3 | 其他 | 2,108,543 | 63.31 |
- | 其他 | 1,985,419 | 71.34 | - | 其他 | 509,714 | 75.83 |
- |
| 進貨 淨額 |
3,330,919 | 100.00 | 進貨 淨額 |
2,783,020 | 100.00 | 進貨 淨額 |
672,185 | 100.00 |
增減變動原因說明:104 年度主要廠商進貨比率與103 年度相較並無顯著差異,故不另說明。
51
(六)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個
| 年度 | ||||||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 生產量值 | ||||||
| 主要產品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發光元件 | 34,000,000 | 31,253,672 | 1,858,105 | 31,000,000 | 21,583,337 | 1,440,759 |
| 感測元件 | 23,500,000 | 23,422,025 | 1,335,449 | 28,800,000 | 24,121,172 | 1,039,767 |
| 系統產品 | - | - |
738,439 | - | - | 705,582 |
| 封裝產品 | 265,525 | 131,474 |
210,947 | 312,135 | 143,802 | 206,381 |
| 其他產品 | - | - |
- | - | - | - |
| 合 計 | 57,765,525 | 54,807,171 | 4,142,940 | 60,112,135 | 45,848,311 | 3,392,489 |
註:系統產品種類繁多,各種型式大小不等,故數量無比較意義。
(七)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個
| 年度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4年度 | 104年度 | 104年度 |
|---|---|---|---|---|---|---|---|---|
| 銷售 | ||||||||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量值 | ||||||||
| 主要商品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發光元件 | 9,013,704 | 992,942 | 23,856,414 | 1,813,029 | 6,756,368 | 700,776 | 17,174,169 | 1,472,366 |
| 感測元件 | 10,869,534 | 958,516 | 11,962,239 | 1,125,064 | 12,174,780 | 837,727 | 11,838,607 | 1,101,048 |
| 系統產品 | - | 195,932 | - | 890,842 | - | 249,563 | - | 964,538 |
| 封裝產品 | 24,976 | 38,081 | 111,133 | 252,383 | 44,188 | 50,593 | 78,507 | 236,605 |
| 其他產品 | 38 | 34,244 | 16 | 16,350 | 3 | 5,538 | 343 | 11,786 |
| 合 計 | 19,908,252 | 2,219,715 | 35,929,802 | 4,097,668 | 18,975,339 | 1,844,197 | 29,091,626 | 3,786,343 |
註:系統產品種類繁多,且有組件形式銷售者,故數量無比較意義。
三、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105 年 3 月31 日
| 年度 | 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當年度截至3月31日止 | |
|---|---|---|---|---|---|
| 員工 人數 |
管理人員 | 551 | 353 |
348 |
|
| 技術人員 | 334 | 328 |
321 |
||
| 直接人員 | 868 | 983 |
985 |
||
| 合計 | 1,753 | 1,664 |
1,654 | ||
| 平均年歲 | 35.39 | 36.05 |
36.06 | ||
| 平均服務年資 | 6.74 | 8.28 |
7.69 | ||
| 學歷 分布 比率 |
博士 | 0.17 | 0.18 |
0.19 |
|
| 碩士 | 4.80 | 5.40 |
5.38 | ||
| 大專 | 52.08 | 51.86 |
50.72 |
||
| 高中 | 30.01 | 30.70 |
31.07 |
||
| 高中以下 | 12.95 | 11.86 |
12.64 |
52
四、 環保支出資訊
-
(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之總額:
-
104年並無發生因污染環境所受之包括賠償及處分等損失。
-
(二) 說明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支出: 不適用。
五、 勞資關係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 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員工福利措施與實施情形:
-
(1)本公司73 年7 月開工生產,於73 年8 月7 日依內政部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規程成 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公司員工之各種福利事項。本公司現有之福利措施如員工年 度國內外旅遊活動、年度健康檢查、生日禮券、年節禮品發放、婚喪喜慶補助、生育 補助及社團輔導等均由職工福利委員依公司狀況及員工需求所設定之,並確實依規定 執行。
-
(2)本公司除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外,另對全體人員投保團體人壽保險,意外保險, 重大疾病及住院醫療險,保險費用全部由公司負擔,並協助員工之配偶,子女,父母 投保醫療保險,保險費用半數由公司負擔。
2. 員工進修及訓練:
-
本公司對於人才培育,一向不遺餘力,秉持著終生學習、生涯發展之教育訓練理念,致 力提高人力素質、未來經營管理人才,以塑造良好文化,創造公司更高的經營績效;為 了培育公司經營發展所需的人才,每年視其業務狀況,規劃了完善之教育訓練體系,制 定年度教育訓練規劃及提供同仁良好之學習環境,並據以辦理訓練,藉由人才培育制度 以強化才能發展及專業技能,同時鼓勵同仁自我進修。
-
(1)本公司訓練執行方式分為在職訓練及職外訓練,訓練體系架構分為管理、專業、自我 發展訓練及共同訓練等,本公司員工報到後,進行新進人員職前訓練課程,及在職訓 練,並依每年訓練需求調查,擬定年度訓練計劃後執行,並依訓練後結果作效能評核, 以運用工作職務與工作改善,藉以強化員工職能,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及競爭力。
-
(2)本公司教育訓練體系如下圖所示:
| 管理訓練 | 高階主管訓練 中階主管訓練 一般管理訓練 基層主管訓練 |
高階主管訓練 中階主管訓練 一般管理訓練 基層主管訓練 |
高階主管訓練 中階主管訓練 一般管理訓練 基層主管訓練 |
高階主管訓練 中階主管訓練 一般管理訓練 基層主管訓練 |
高階主管訓練 |
|---|---|---|---|---|---|
| 一般管理訓練 | 基層主管訓練 | ||||
| 專業訓練 | 進階技能訓練 | ||||
| 基礎技能訓練 | |||||
| 自我發展訓練 共同訓練 |
語文、電腦等 公司政策與使命 品管訓練、新進人員訓練、安全衛生訓練等 |
||||
| 一般員工 | 主任、課長級 | 經/副理 | 協理、副總級(含) 以上主管 |
53
- (3)本公司104 年教育訓練課程共有5 大類,實際參與訓練員工人數為4,840 人次,其包 括本公司自辦及各項主管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及業界舉辦之訓練課程,課程名稱與執 行狀況如下列:
| 課程名稱 | 班次 | 總人數 | 總時數 | 總費用 |
|---|---|---|---|---|
| 通識 | 153 | 1,535 |
3,500 | 5,350 |
| 管理 | 17 | 311 |
1,600 | 395,300 |
| 電腦 | 21 | 132 |
540 | 0 |
| 專業課程 | 138 | 913 |
2,792 | 274,519 |
| 環安衛生 | 157 | 1,949 |
6,277 | 342,670 |
| 合計 | 486 | 4,840 |
14,709 | 1,017,839 |
-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於75 年11 月19 日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勞工退休準備金 之提撥及支付事項;本公司於94 年7 月1 日配合法令規範實行勞退新制,讓舊員工有多 元選擇,新進員工依新規範施行;此外本公司亦制定優於勞基法之退休制度並已向主管 機關核備。為獎勵職工專業服務,安定其退休後之生活,本公司從業人員達退休資格, 若從業人員自願留任且公司認為有必要時,亦得申請繼續延長工作年資。
-
勞資間之協議:無。
-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本公司工作規則內之「服務守則」專章用以規範員工行為及倫理守則,摘錄從業人員工 作規則摘錄條文如下:
第三章 服務守則
-
第十八條:員工應忠勤職守、遵奉本公司一切規章,服從各級主管之合理指揮,不得敷 衍塞責或陽奉陰違。各級主管對員工應親切指導,諄諄教誨。
-
第十九條: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耗損、提高品質、增加生產,對外應 保守業務或職務上之機密。
-
第二十條:員工對於職務或公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殊情況不 在此限。
第二十一條:員工到職並經合法合理分派工作後,不得藉故請求更動。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第二十三條:員工未經核准不得私帶親友進工作場所。
第二十四條:員工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之違禁品及用品進入工作場所。
- 第二十五條:員工未經核准,不得攜離公物出廠,攜帶公物出廠時,均應按規定辦妥手 續後方可攜出。
第二十六條:員工不得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人。
第二十七條:員工不得參加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
-
第二十八條:員工不得違背職務上之行為,接受招待,或受餽贈、回扣或其他不法利益。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公司規章,維護工作場所及其四周環境之 安全衛生及清潔,並防止竊盜、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
-
第三十條:員工應按規定穿著工作服及佩帶識別證。工作服、識別證於換發或離職時應 繳回公司。
54
-
第三十一條:員工不得任意翻閱不屬於個人職務相關之文件、函電、帳簿表冊,且不得 將個人經管文件出示與該工作無關之他人。
-
第三十二條:員工在下班前,應將所用工具收拾清楚,始得離開工作地點,如為輪班工 作,須與接班者交待清楚,始可離去。
第三十三條:員工除全日公差假外,均應依規定時間出退勤,並依規定親自刷卡。
-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1)環安衛管理符合公司管理系統政策
-
A.全方位的品質要求 永續的環保概念
- 光磊科技重視產品、環境、安全及衛生的全方位品質。除了持續流程及作業活動效能 的改善、推動環境危害物質之禁用及削減,光磊科技致力落實公民企業之概念,力行 節能減廢,為創造友善的生活空間努力。
-
B.透過自我要求 展現管理績效
- 透過員工內部教育訓練及溝通,光磊科技對於提升員工對產品品質、環境危害物質禁 用及環安衛之認知,以高標準自我要求。經由產品及環安衛相關法令的教育及落實, 光磊科技能夠製造超越顧客期望的產品,而整體的管理績效,更展現在企業內部安 全、無污染的生活環境中。
-
(2)安全衛生管理具體措施
-
A.危害鑑別、風險評估與防範對策
- 各單位鑑別風險評估後之不可接受風險、可接受高風險、不符合法規事項…等,以規 劃、訂定管理方案或控制風險措施,來預防意外事故之發生,後續執行進度提報於環 安委員會議進行追蹤,以保護員工健康及公司財產。
-
B.健康管理
- 依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分別實施一般作業及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健康檢查,對於 游離輻射、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等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工作人員進行多項特殊檢 查,經特殊健康檢查結果後實施分級管理,每年實施健康檢查時,除法規規定之健檢 項目外,額外加入癌症篩檢、腹部超音波…等項目,以優於法規及關懷同仁健康而設 想,並與醫院合作辦理提供免費健康諮詢、婦幼健康、營養諮詢等服務,落實身體保 健習慣。
C.作業環境測定
-
依據「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實施化學性因子及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測定,化 學性因子為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重金屬…等,物理性因子為噪音,且委託合格 之作業環境測定機構實施,並判定檢驗結果是否符合法令規範,如發現異常狀態者, 即進行改善矯正,以維護同仁之健康。
-
D.危害預防教育訓練
-
為使同仁正確認知各項作業危害因子之危害及預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危害預防 教育訓練,充分了解進行各項危害作業時,除配戴應有之防護具外,更要有預知危害 之觀念,提升同仁之職業安全衛生專業知識,在工作環境中,亦能防止職業災害之發 生。
55
E.承攬商管理
-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要求,規範承攬作業之施工單位進行安衛作業管制,除承攬商進 場危害告知及教育訓練外,對一般工作許可及特殊作業亦實施管制,另進行高風險作 業時,指派安衛人員全程監督,確認施工作業安全,另要求開工前應事前提出施工申 請經簽核後始得開工。為落實承攬人安衛監督,制定相關作業管制及宣導安衛經驗, 使各單位及所有同仁有所遵循。
-
F.自動檢查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訂定年度自動檢查計畫表,實施廠區之機械、 設備定期檢查,其項目、頻率…等皆符合法令規範外,亦依各單位需求新增危害預防 之檢查項目,執行監督查核機制,防範事故發生。
-
G.安衛巡檢
- 為落實安衛管理系統之要求,建立安衛人員廠區巡檢,機動巡查廠區之作業情況,能 有效防杜意外事件之發生或降低意外事件發生的頻率,除監測周遭之作業活動環境 外,對於廠區突發之意外、緊急搶救事故…等,亦可協助支援搶救,以減少財產損失 及人員傷亡。
-
H.輻射防護管理
- 為確保作業人員不受輻射危害,除確實執行設備定期偵測、檢查…等工作,避免設備 異常,造成作業人員之輻射傷害,並規定人員工作時均需佩戴防護具及參加輻射作業 健康檢查,以確實掌握作業人員之健康狀態。
-
目前勞資關係:
-
本公司秉持照顧員工之信念,各項福利措施、退休制度及管理制度,均依勞基法或優於 勞基法制定,且於勞資問題多採雙向協調之溝通方式處理,故員工對公司具有高度向心 力,勞資關係互諒和諧,並無勞資糾紛。
-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 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勞資糾紛情事發生。
六、 重要契約
| 105年3月31日 限制條款 限目的事業 用途使用 限目的事業 用途使用 |
||||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土地租賃 | 科學園區管理局 | 99.11.25 ~ 118.12.31 |
租用科管段土地 | 限目的事業 用途使用 |
| 土地租賃 | 科學園區管理局 | 86.06.16 ~ 106.06.15 |
租用園區三期土地 | 限目的事業 用途使用 |
56
陸、 財務概況
一、 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一) 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 1.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 1.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 1.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當年度截至 105 年3 月31 日 財務資料 (註2) 104年 7,384,082 7,575,060 3,146,759 3,061,975 9,932 9,232 1,232,674 1,244,769 11,773,447 11,891,036 2,732,491 2,753,790 - - 1,325,408 1,285,602 4,057,899 4,039,392 - - 7,711,998 7,848,091 5,456,621 5,456,621 641,656 641,656 1,612,768 1,728,860 - - 27,652 47,653 (26,699) (26,699) 3,550 3,553 7,715,548 7,851,644 - - |
||||||
| 年度 | 當年度截至 | |||||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 105 年3 月31 日 | ||||||
| 項目 | 財務資料 |
|||||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年 | |||
| (註2) | ||||||
| 流動資產 | 6,272,497 | 7,038,371 |
7,402,548 | 7,384,082 | 7,575,06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789,902 | 3,601,183 |
3,398,412 | 3,146,759 | 3,061,975 | |
| 無形資產 | 11,648 | 13,498 |
12,930 | 9,932 | 9,232 | |
| 其他資產 | 1,395,411 | 1,328,081 |
1,331,993 | 1,232,674 | 1,244,769 | |
| 資產總額 | 11,469,458 | 11,981,133 |
12,145,883 | 11,773,447 | 11,891,036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220,433 | 2,798,072 |
2,963,709 | 2,732,491 | 2,753,790 |
| 分配後 | 3,465,981 | 3,125,469 |
3,372,956 | - | - | |
| 非流動負債 | 1,230,406 | 1,922,766 |
1,616,066 | 1,325,408 | 1,285,602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4,450,839 | 4,720,838 |
4,579,775 | 4,057,899 | 4,039,392 |
| 分配後 |
4,696,387 | 5,048,235 |
4,989,022 | - | -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之權益 |
7,015,085 | 7,256,768 |
7,562,554 | 7,711,998 | 7,848,091 | |
| 股本 | 5,456,621 | 5,456,621 |
5,456,621 | 5,456,621 | 5,456,621 | |
| 資本公積 | 610,447 | 624,100 |
640,826 | 641,656 | 641,656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031,380 | 1,203,440 |
1,434,986 | 1,612,768 | 1,728,860 |
| 分配後 | 785,832 | 876,043 |
1,025,739 | - | - | |
| 其他權益 | (56,664) | (694) | 56,820 | 27,652 | 47,653 | |
| 庫藏股票 | (26,699) | (26,699) | (26,699) | (26,699) | (26,699) | |
| 非控制權益 | 3,534 | 3,527 |
3,554 | 3,550 | 3,553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7,018,619 | 7,260,295 |
7,566,108 | 7,715,548 | 7,851,644 |
| 分配後 | 6,773,071 | 6,932,898 |
7,156,861 | - | - |
註1: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5年第1季財務資料已經會計師核閱。
57
2.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IFRS)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
|---|---|---|---|---|---|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 | |||||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
| 項目 | |||||
| 流動資產 | 5,576,697 | 6,303,350 | 6,731,584 | 6,460,765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76,684 | 2,925,116 | 2,814,558 | 2,854,442 | |
| 無形資產 | 10,408 | 12,443 | 12,048 | 9,333 | |
| 其他資產 | 2,245,593 | 2,166,371 | 2,004,246 | 1,875,637 | |
| 資產總額 | 11,009,382 | 11,407,280 | 11,562,436 | 11,200,177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2,787,838 | 2,243,957 | 2,396,306 | 2,172,356 |
| 分配後 | 3,033,386 | 2,571,354 | 2,805,553 | - | |
| 非流動負債 | 1,206,459 | 1,906,555 | 1,603,576 | 1,315,823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3,994,297 | 4,150,512 | 3,999,882 | 3,488,179 |
| 分配後 | 4,239,845 | 4,477,909 | 4,409,129 | - | |
| 股本 | 5,456,621 | 5,456,621 | 5,456,621 | 5,456,621 | |
| 資本公積 | 610,447 | 624,100 | 640,826 | 641,656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031,380 | 1,203,440 | 1,434,986 | 1,612,768 |
| 分配後 | 785,832 | 876,043 | 1,025,739 | - | |
| 其他權益 | (56,664) | (694) | 56,820 | 27,652 | |
| 庫藏股票 | (26,699) | (26,699) | (26,699) | (26,699)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7,015,085 | 7,256,768 | 7,562,554 | 7,711,998 |
| 分配後 | 6,769,537 | 6,929,371 | 7,153,307 | - |
註: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58
(二) 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GAAP)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二年 度 財 |
務 資 料(註) |
|---|---|---|---|
| 100 年 | 101 年 | ||
| 項目 | |||
| 流動資產 | 6,943,750 | 6,314,549 | |
| 基金及投資 | 899,527 | 906,921 | |
| 固定資產 | 3,762,529 | 3,746,919 | |
| 無形資產 | 78,271 | 75,275 | |
| 其他資產 | 406,093 | 378,280 | |
| 資產總額 | 12,090,170 | 11,421,944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585,129 | 3,199,345 |
| 分配後 | 3,914,532 | 3,444,893 | |
| 長期負債 | 1,167,590 | 849,605 | |
| 其他負債 | 163,217 | 251,775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4,915,936 | 4,300,725 |
| 分配後 | 5,245,339 | 4,546,273 | |
| 股本 | 5,481,881 | 5,456,621 | |
| 資本公積 | 677,539 | 716,671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088,283 | 1,093,988 |
| 分配後 | 758,880 | 848,440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40,058) | (27,534)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67,992 | 38,836 | |
| 庫藏股票 | (26,699) | (26,699)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78,296) | (134,198) | |
| 少數股權 | 3,592 | 3,534 | |
| 股東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7,174,234 | 7,121,219 |
| 分配後 | 6,844,831 | 6,875,671 |
註: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59
2. 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GAAP)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年度 | ||
|---|---|---|---|
| 最近 二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項目 | 100 年 | 101 年 | |
| 流動資產 | 6,021,408 | 5,618,749 | |
| 基金及投資 | 1,939,349 | 1,839,304 | |
| 固定資產 | 3,256,946 | 3,133,701 | |
| 無形資產 | 1,964 | 1,745 | |
| 其他資產 | 382,164 | 365,593 | |
| 資產總額 | 11,601,831 | 10,959,092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3,104,233 | 2,767,824 |
| 分配後 | 3,433,636 | 3,013,372 | |
| 長期負債 | 1,167,590 | 849,605 | |
| 其他負債 | 159,366 | 223,978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4,431,189 | 3,841,407 |
| 分配後 | 4,760,592 | 4,086,955 | |
| 股本 | 5,481,881 | 5,456,621 | |
| 資本公積 | 677,539 | 716,671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1,088,283 | 1,093,988 |
| 分配後 | 758,880 | 848,440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40,058) | (27,534)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67,992 | 38,836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78,296) | (134,198) | |
| 股東權益總額 | 分配前 | 7,170,642 | 7,117,685 |
| 分配後 | 6,841,239 | 6,872,137 |
註: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0
(三) 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 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IFRS)
| 1. 合併簡明綜合損益 | 表(IFRS)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當年度截至 | ||||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 105 年3 月31 日 | |||||
| 項目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財務資料(註2) |
| 營業收入 | 6,844,325 | 6,391,594 |
6,317,383 | 5,630,540 | 1,356,210 |
| 營業毛利 | 1,278,316 | 1,409,113 |
1,671,922 | 1,519,536 | 400,176 |
| 營業損益 | 407,548 | 487,047 |
746,399 | 565,554 | 155,35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5,737 | 31,155 |
(78,649) | 143,722 | (14,372) |
| 稅前淨利 | 423,285 | 518,202 |
667,750 | 709,276 | 140,979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341,100 |
420,047 |
561,691 | 573,373 | 116,095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341,100 | 420,047 |
561,691 | 573,373 | 116,09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65,369) | 53,524 | 67,439 | (15,516) | 20,001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75,741 |
473,571 |
629,130 | 557,857 | 136,096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341,167 |
420,061 |
561,682 | 573,375 | 116,092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57) |
(14) | 9 | (2) | 3 |
|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275,799 | 473,578 |
629,119 | 557,861 | 136,093 |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58) | (7) | 11 | (4) | 3 |
| 每股盈餘 | 0.63 | 0.77 |
1.03 | 1.05 | 0.21 |
註1: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105年第1季財務資料已經會計師核閱。
2.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IFRS)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 | 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註) |
|---|---|---|---|---|
| 項目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 營業收入 | 6,586,467 | 6,113,156 | 5,986,572 | 5,289,803 |
| 營業毛利 | 1,259,566 | 1,384,592 | 1,633,905 | 1,459,119 |
| 營業損益 | 488,306 | 556,790 | 847,120 | 638,056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77,796) | (30,750) | (179,451) | 67,964 |
| 稅前淨利 | 410,510 | 526,040 | 667,669 | 706,020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341,167 |
420,061 | 561,682 | 573,375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341,167 | 420,061 | 561,682 | 573,375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65,368) | 53,517 | 67,437 | (15,514)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75,799 | 473,578 | 629,119 | 557,861 |
| 每股盈餘 | 0.63 | 0.77 | 1.03 | 1.05 |
註: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1
(四) 簡明損益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合併簡明損益表(GAAP)
| (四) 簡明損益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簡明損益表(GAAP) |
(四) 簡明損益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簡明損益表(GAAP) |
(四) 簡明損益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簡明損益表(GAAP)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最 近二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項目 | 100年 | 101年 |
| 營業收入 | 7,343,116 | 6,844,325 |
| 營業毛利 | 1,554,629 | 1,278,316 |
| 營業損益 | 617,496 | 401,358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73,451 | 103,897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257,792 | 88,199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553,155 | 417,056 |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 453,402 | 335,987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本期損益 | 453,402 | 335,987 |
| 淨利於母公司業主 | 453,423 | 336,044 |
| 淨利歸屬於少數股權 | (21) | (57) |
| 每股盈餘 | 0.83 | 0.62 |
註: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個體簡明損益表(GAAP)
| 2. 個體簡明損益表(GAAP) | 2. 個體簡明損益表(GAAP) | 2. 個體簡明損益表(GAAP)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 最 近二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 | |
| 項目 | 100年 | 101年 |
| 營業收入 | 7,062,718 | 6,586,467 |
| 營業毛利 | 1,482,389 | 1,259,423 |
| 營業損益 | 674,614 | 481,842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65,669 | 40,128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210,466 | 117,689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529,817 | 404,281 |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 453,423 | 336,044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非常損益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本期損益 | 453,423 | 336,044 |
| 每股盈餘 | 0.83 | 0.62 |
註: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2
(五) 最近五年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簽證會計師 | 意見內容 | 備註 |
|---|---|---|---|
| 100 年 | 賴宗羲、王偉臣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
| 101 年 | 賴宗羲、王偉臣 | 無保留意見 | |
| 102 年 | 李秀玲、王偉臣 | 無保留意見 | 自本年度起,由於內部作業調整之需 要,改由李秀玲暨王偉臣會計師查核 簽證。 |
| 103 年 | 李秀玲、王偉臣 | 無保留意見 | |
| 104 年 | 李秀玲、王偉臣 | 無保留意見 |
二、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財務分析-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 合併財務分析(IFRS)
| 年度 | 年度 | |||||
|---|---|---|---|---|---|---|
| 最近四年度財務分析 | 當年度截至 | |||||
| 分析項目 | ||||||
| 105 年3 月31 日 | ||||||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註2) | ||
| 財務 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8.81 | 39.40 | 37.71 | 34.47 | 33.97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07.61 | 244.30 | 270.19 | 287.31 | 298.41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194.77 | 251.54 | 249.77 | 270.23 | 275.08 |
| 速動比率 | 154.99 | 207.19 | 207.96 | 225.46 | 227.4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0.07 | 11.74 | 12.78 | 16.38 | 14.65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50 | 3.23 | 3.42 | 3.35 | 3.46 |
| 平均收現日數 | 104 | 113 | 107 | 109 | 105 |
|
| 存貨週轉率(次) | 4.16 | 4.01 | 3.82 | 3.48 | 3.3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87 | 3.61 | 3.86 | 3.99 | 4.43 |
|
| 平均銷貨日數 | 88 | 91 | 96 | 105 | 11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1.80 | 1.73 | 1.81 | 1.72 | 1.7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58 | 0.55 | 0.52 | 0.47 | 0.46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3.22 | 3.92 | 5.05 | 5.11 | 4.21 |
| 權益報酬率(%) | 4.85 | 5.88 | 7.58 | 7.5 | 5.97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7.76 | 9.50 | 12.24 | 13.00 | 2.58 |
|
| 純益率(%) | 4.98 | 6.57 | 8.89 | 10.18 | 8.56 |
|
| 每股盈餘(元) | 0.63 | 0.77 | 1.03 | 1.05 | 0.21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36.38 | 22.17 | 36.06 | 31.61 | 17.92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24.31 | 139.03 | 123.16 | 113.34 | 140.66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5.46 | 2.25 | 4.33 | 2.85 | 3.08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3.25 | 2.92 | 1.79 | 2.09 | 2.06 |
財務槓桿度 |
1.13 | 1.11 | 1.08 | 1.09 | 1.07 |
|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 利息保障倍數:主要係本年度稅前淨利增加、利息費用減少所致。 2. 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本期投資活動現金流出減少所致。 |
註1: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係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2:105 年第1 季財務資料係依據會計師核閱之財報計算而得。
63
2. 個體財務分析(IFRS)
| 年度 | 年度 | ||||
|---|---|---|---|---|---|
| 最近四年度財務分析 | |||||
| 分析項目 | |||||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
| 財務 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6.28 | 36.38 | 34.59 | 31.14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247.58 | 300.64 | 312.62 | 316.27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200.04 | 280.90 | 280.92 | 297.41 |
| 速動比率 | 157.97 | 230.94 | 232.36 | 243.17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5.24 | 17.76 | 18.49 | 26.20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52 | 3.28 | 3.48 | 3.35 |
| 平均收現日數 | 104 | 111 | 105 | 109 |
|
| 存貨週轉率(次) | 4.44 | 4.26 | 3.86 | 3.39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82 | 3.58 | 3.79 | 3.89 |
|
| 平均銷貨日數 | 82 | 86 | 95 | 108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2.03 | 2.00 | 2.09 | 1.87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58 | 0.55 | 0.52 | 0.46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3.22 | 3.98 | 5.17 | 5.24 |
| 權益報酬率(%) | 4.85 | 5.89 | 7.58 | 7.51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7.52 | 9.64 | 12.24 | 12.94 |
|
| 純益率(%) | 5.18 | 6.87 | 9.38 | 10.84 |
|
| 每股盈餘(元) | 0.63 | 0.77 | 1.03 | 1.05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41.72 | 28.92 | 44.16 | 40.35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31.86 | 153.76 | 134.01 | 127.42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5.52 | 2.47 | 4.39 | 3.00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1.97 | 1.23 | 1.60 | 1.84 |
| 財務槓桿度 | 1.06 | 1.06 | 1.05 | 1.05 |
|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 利息保障倍數:主要係本年度稅前淨利增加、利息費用減少所致。 2. 現金再投入比率:主係本期投資活動現金流出減少所致。 |
註:最近四年度財務資料係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4
財務比例公式列式如下: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 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 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65
(二) 財務分析-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財務分析(GAAP)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二年度財務分析 | 最近二年度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 | 100年 | 101年 | ||
| 財務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40.66 | 37.65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221.71 | 212.73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193.68 | 197.37 | |
| 速動比率 | 153.59 | 157.32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2.22 | 9.93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70 | 3.50 | |
| 平均收現日數 | 99 | 104 | ||
| 存貨週轉率(次) | 3.99 | 4.16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64 | 3.87 | ||
| 平均銷貨日數 | 91 | 88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2.06 | 1.82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60 | 0.58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4.01 | 3.19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6.36 | 4.70 |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11.26 | 7.36 | |
| 稅前純益 | 9.73 | 7.64 | ||
| 純益率(%) | 6.17 | 4.91 | ||
| 每股盈餘(元) | 0.83 | 0.62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32.81 | 36.73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31.99 | 123.97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4.52 | 6.04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1.96 | 2.34 | |
| 財務槓桿度 | 1.08 | 1.13 |
註: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6
2. 個體財務分析(GAAP)
| 年度 | 年度 | 最近二年度財務分析 | 最近二年度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 | 100年 | 101年 | ||
| 財務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8.19 | 35.05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256.01 | 254.25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192.96 | 203.00 | |
| 速動比率 | 151.32 | 160.63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7.87 | 15.03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3.42 | 3.38 | |
| 平均收現日數 | 107 | 108 | ||
| 存貨週轉率(次) | 3.43 | 3.40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3.65 | 3.82 | ||
| 平均銷貨日數 | 106 | 107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2.23 | 2.06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60 | 0.58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4.07 | 3.19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6.37 | 4.70 |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12.31 | 8.83 | |
| 稅前純益 | 9.66 | 7.41 | ||
| 純益率(%) | 6.42 | 5.10 | ||
| 每股盈餘(元) | 0.83 | 0.62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40.52 | 42.15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15.05 | 131.52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5.03 | 5.85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49 | 2.69 | |
| 財務槓桿度 | 1.05 | 1.06 |
註: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67
財務比例公式列式如下: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
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包
-
(2)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 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3) 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4)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5)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6) 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7)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
(8)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 股利)。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 資金)。
-
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68
三、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監察人查核報告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盈餘分配表及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李秀玲會計師及王偉臣會計師查核簽證之104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移由本 監察人等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備具報告 書。
此致
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韓之華 監察人:倪昌德
==> picture [50 x 10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
69
四、最近年度財報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4 年度(自104 年1 月1 日至104 年12 月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 號公報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負 責 人:黃勇強
==> picture [49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9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民國105 年3 月25 日
70
(105)財審報字第15002958 號
==> picture [159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 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 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 金流量。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4 年度及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 picture [275 x 7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65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7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38033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 picture [254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1
| 資 | 資 | 資 | 資 | 資 |
|---|---|---|---|---|
| 產 | ||||
| 附註 六(一) 六(二) 七 六(四) 七 六(五) 六(九) 八 六(三) 六(六) 六(七)及八 六(八) 六(二十六) 六(十)及八 |
||||
| 金 額 $ 3,919,862 625,462 13,406 - 1,436,428 107,216 31,763 1,144,204 50,571 28,572 26,598 7,384,082 606,684 432,915 3,146,759 9,932 126,819 66,256 4,389,365 $ 11,773,447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 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
(續 次 頁)
72
| 光 磊 科 | 光 磊 科 | 技 股 | 份 有 限 公 | 份 有 限 公 | 份 有 限 公 | 份 有 限 公 | 份 有 限 公 | 司 及 | 子 | 公 | 司 | ||||||
|---|---|---|---|---|---|---|---|---|---|---|---|---|---|---|---|---|---|
| 合 併 | 資 產 | 負 | 債 表 | ||||||||||||||
| 民國104 年及103 | 年12 月31 |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4 | 年12 月31 日 | 103 | 年12 月31 | 日 |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一)及八 | $ | 917,151 | 8 |
$ | 924,225 | 8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六(二) | |||||||||||||||
| 之金融負債-流動 | - | - | 2,492 | - | |||||||||||||
| 2150 | 應付票據 |
219 | - | 3,402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六(十二) | 611,739 | 5 | 770,006 | 6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270,460 | 2 | 406,982 | 4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552,187 | 5 | 457,922 | 4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72,161 | 1 | 8,128 | -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 |
六(十六) | 10,207 | - | 11,411 |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六(十三) | 298,367 | 2 | 379,141 | 3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2,732,491 | 23 | 2,963,709 | 25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三)、八及 | |||||||||||||||
| 九 | 1,014,625 | 9 | 1,236,418 | 10 | |||||||||||||
| 2550 | 負債準備-非流動 |
六(十六) | 49,327 | - | 47,644 | -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六) | 969 | - | 2,892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四) | 260,487 | 2 | 329,112 | 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325,408 | 11 | 1,616,066 | 13 | ||||||||||||
| 2XXX | 負債總計 |
4,057,899 | 34 | 4,579,775 | 38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十五)(十七) | 5,456,621 | 47 | 5,456,621 | 45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八) | ||||||||||||||||
| 3200 | 資本公積 |
641,656 | 6 | 640,826 | 5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九)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93,962 | 3 | 337,793 | 3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3,333 |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218,806 | 10 | 1,083,860 | 9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二十) | 27,652 | - | 56,820 | - | |||||||||||
| 3500 | 庫藏股票 |
六(十七) | ( | 26,699) | - ( | 26,699) | -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
||||||||||||||||
| 益合計 | 7,711,998 | 66 | 7,562,554 | 62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3,550 | - | 3,554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7,715,548 | 66 | 7,566,108 | 62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773,447 | 100 |
$12,145,883 | 100 |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董事長:黃勇強 | 經理人:王虹東 | 會計主管:林姿君 |
73
| 光 磊 科 技 | 光 磊 科 技 | 股 | 份 | 有 限 公 | 有 限 公 | 司 及 子 公 | 司 及 子 公 | 司 及 子 公 | 司 | |||||
|---|---|---|---|---|---|---|---|---|---|---|---|---|---|---|
| 合 併 | 綜 | 合 損 | 益 表 | |||||||||||
| 民國104 年及103 | 年1 月1 | 日至12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104年度 | 103年 |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七 | $ | 5,630,540 | 100 | $ | 6,317,383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四) | ||||||||||||
| (二十五)及七 | ( | 4,111,004)( | 73) | ( | 4,645,461) ( | 73)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1,519,536 | 27 | 1,671,922 | 27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四)(二十五)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168,982) ( | 3) | ( | 159,566) ( | 3)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502,971) ( | 9) | ( | 482,701) ( | 8)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282,029)( | 5) | ( | 283,256) ( | 4)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953,982)( | 17) | ( | 925,523) ( | 15) | |||||||
| 6900 | 營業利益 | 565,554 | 10 | 746,399 | 1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一) | 58,149 | 1 | 61,010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二) | 107,504 | 2 | ( | 107,011) ( | 2)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三) | ( | 47,929) ( | 1) | ( | 58,483) ( | 1)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 | 六(六) | ||||||||||||
| 損益之份額 | 25,998 | 1 | 25,835 | 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43,722 | 3 | ( | 78,649)(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709,276 | 13 | 667,750 | 1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六) | ( | 135,903)( | 3) | ( | 106,059) ( | 2)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573,373 | 10 | $ | 561,691 | 9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16,479 | - | $ | 11,969 |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2,825) | - | ( | 2,046)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 | |||||||||||||
| 差額 | ( | 37,051) | - | 25,203 | -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8,088 | - | 31,893 | 1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 |||||||||||||
|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 | ||||||||||||||
| 損益之項目 | ( | 207) | - | 420 | -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利益之稅後淨額 | ($ | 15,516) | - | $ | 67,439 | 1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557,857 | 10 | $ | 629,130 | 10 | |||||||
| 8610 |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 573,375 | 10 | $ | 561,682 | 9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 | 2) | - | 9 | - | ||||||||
| $ | 573,373 | 10 | $ | 561,691 | 9 | |||||||||
| 871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 557,861 | 10 | $ | 629,119 | 10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 | 4) | - | 11 | - | ||||||||
| $ | 557,857 | 10 | $ | 629,130 | 10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750 | 本期淨利 | 六(二十七) | $ | 1.05 | $ | 1.03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50 | 本期淨利 | 六(二十七) | $ | 1.03 | $ | 1.02 |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董事長:黃勇強 | 經理人:王虹東 | 會計主管:林姿君 | ||||||||||||
74
| 103 年度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 資本公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度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 資本公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董事長:黃勇強 |
附 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
之 權 益 |
之 權 益 |
||
|---|---|---|---|---|---|---|---|---|---|---|---|---|---|---|
| 母 | 公 司 |
業 | ||||||||||||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 | 留 盈 餘 |
其 他 |
權 益 |
庫藏股票 | 總 計 |
|||||||
| 法定盈餘 公 積 |
特別盈餘 公 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益 |
||||||||||
| 六(十九) 六(十九) 六(十九) 六(六) 六(二十) 六(十五) 六(十九) 六(十九) 六(十九) 六(二十) |
$5,456,621 - - - - - - - - - $5,456,621 $5,456,621 - - - - - - $5,456,621 |
$624,100 - - - ( 1,861 ) 12,646 665 - - 5,276 $640,826 $640,826 - - - 830 - - $641,656 |
$ 16,448 - - - - - - - 25,621 - $ 42,069 $ 42,069 - - - - - ( 37,256 ) $4,813 |
( $26,699 ) - - - - - - - - - ($26,699 ) ( $26,699 ) - - - - - - ( $26,699 ) |
75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司 及 子 | 公 司 | |
|---|---|---|---|---|---|---|
| 合 併 | 現 金 流 | 量 表 | ||||
|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 0 4 | 年 度 1 0 3 年 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合併稅前淨利 | $ | 709,276 $ | 667,750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七)(二十四) | 397,431 | 428,171 | |||
| 攤銷費用 | 六(八)(二十四) | 13,563 | 11,628 | |||
| 呆帳提列數(備抵呆帳轉列收入數) | 13,182 ( | 12,634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 六(二) | |||||
| 之淨利益 | ( | 5,541 ) ( | 808 )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三) | 46,111 | 56,670 |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一) | ( | 25,502 ) ( | 24,226 )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一) | ( | 13,020 ) ( | 14,720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六(二十五) | - | 5,276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六(六) | ( | 25,998 ) ( | 25,835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損失 | 六(二十二) | ( | 1,476 ) | 176 |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 六(二十二) | ( | 25,385 ) | - | ||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六(二十二) | ( | 89,582 ) | 824 | ||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 | 六(二十二) | 28,945 | -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六(二十二) | 756 | 16,776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六(二十二) | ( | 10,746 ) | 91,90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
| 產 | ( | 160,000 ) ( | 239,680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13,156 ( | 5,658 ) | ||||
|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 252 ( | 252 ) | ||||
| 應收帳款淨額 | 172,305 | 64,502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48,733 | 44,647 | ||||
| 其他應收款 | ( | 3,239 ) | 120 | |||
| 存貨 | 73,857 ( | 3,215 ) | ||||
| 預付款項 | ( | 29,278 ) ( | 3,163 ) | |||
| 其他流動資產 | 512 | 2,021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586 | 7,499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 | 3,207 ) ( | 18,189 ) | |||
| 應付帳款 | ( | 158,267 ) | 2,682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136,522 ) ( | 31,856 ) | |||
| 其他應付款 | 94,581 | 26,297 | ||||
| 負債準備 | 867 ( | 8,585 )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8,421 ) | 14,862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 52,150) | 2,267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866,779 | 1,055,256 | ||||
| 收取之利息 | 26,500 | 30,789 | ||||
| 收取之股利 | 33,331 | 45,187 | ||||
| 支付之利息 | ( | 46,403 ) ( | 56,754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16,539) ( | 5,901)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863,668 | 1,068,577 |
(續 次 頁)
76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 司 及 子 公 司 | 司 及 子 公 司 | 司 及 子 公 司 | |
|---|---|---|---|---|---|---|---|
| 合 | 併 | 現 金 流 | 量 | 表 | |||
|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 0 4 | 年 度1 0 3年 度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 ($ | 18,626 )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72,209 | -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74,429 ) |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 314,875 |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 | 444,085 ) ( | 288,853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六(七) | 3,270 | 321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21,481 ) ( | 1,530 )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八) | ( | 11,026 ) ( | 11,042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86,238 ) ( | 394,159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1,539,093 | 2,337,053 | |||||
| 短期借款減少 | ( | 1,546,167 ) ( | 2,263,179 ) | ||||
| 舉借長期借款 | 154,635 | - | |||||
| 償還長期借款 | ( | 448,781 ) ( | 200,980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4 | 130 | |||||
| 發放現金股利 | ( | 408,417 ) ( | 326,732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709,633 ) ( | 453,708 )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1,857 | 5,295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79,654 | 226,005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840,208 | 3,614,203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919,862 $ | 3,840,208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 董事長:黃勇強 | 經理人:王虹東 會計主管:林姿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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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04 年度及103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並自民國84 年5 月2 日 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 半導體元件之製造、銷售及系統產品之研究發展、設計、製造與銷售等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5 年3 月25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之影響
-
依據金管會民國103 年4 月3 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 號令,上市、上櫃及興 櫃公司應自民國104 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 年版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金融工具」)及民國104 年起適用之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統稱「2013 年版IFRSs」)編製財務報告,本 集團適用上述2013 年版IFRSs 之影響如下:
-
1.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掲露規定。
-
2.國際會計準則第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類為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以稅 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本集 團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為: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須支付之價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須以市場參與者之觀 點;對於非金融資產之衡量須基於最高及最佳使用狀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相關 揭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依規定增加公允 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經評估後適用2013 年版IFRSs 將不致對本集團造成重大變動。
-
、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78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合併例外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折舊及攤銷可接受方 民國105年1月1日 法之釐清」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繼續」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集團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 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 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具)。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
2.編製符合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 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 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79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控制 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 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 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 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 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 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 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 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 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 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 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 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 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子公司: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說明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投資事業 投資事業 投資事業 國際貿易 投資事業 投資事業 投資事業 各種發光二 極體之設 計、製作及 銷售 國際貿易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99.87 100.00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0.00 99.87 100.00 |
註1 - - - - - - - - |
80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說明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Cayman Opto Grand 興華電子 Bright Everyung |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光普電子) 寧波光磊半導體 科技有限公司 (光磊寧波)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Bright)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Everyung)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紹興歐柏斯) |
研發、設計、 生產超大型平 面顯示器、光 電半導體元件 及其相關應用 產品,無線低 功率對講機及 其相關元件之 銷售並提供相 關的技術和售 後服務 發光二極管及 數碼管等電子 產品之生產及 銷售 投資事業 投資事業 發光二極管及 數碼管等電子 產品之生產及 銷售 |
100.00 - 100.00 50.00 100.00 |
100.00 100.00 100.00 50.00 100.00 |
- 註2 - - - |
-
註1:合眾投資自民國87 年至89 年間陸續買進持有光磊科技公司發行之普通股計1,107 仟股, 約占光磊科技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0.2%。
-
註2:Opto Grand 已於民國104 年11 月收回光磊寧波出售價款並處分完畢。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
5.本集團取得或使用集團資產及清償集團負債之能力所受之重大限制:無此情形。
-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
7.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請詳附註十三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 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 表達貨幣列報。
-
1.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 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 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 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 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81
2.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 (1)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及關聯企業,其經營結果和財務 狀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A.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 算;
- B.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 C.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2)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關聯企業時,將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 兌換差額按比例重分類於當期損益作為出售利益或損失之一部分。惟當本集 團即使仍保留對前關聯企業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關聯企 業之重大影響,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 (3)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惟當本集團 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 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 到限制者除外。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 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 取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 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 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 益。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 資產。
82
-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按公允價 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 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九)放款及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生 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 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金融資產減損
-
1.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示某一 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項」),且該損失 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2.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可能考 量之讓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某個別金融資 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 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之重大 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
3.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類別處 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 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 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 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減除任何已償付之本金及攤銷數)與現時公允價值 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綜合損益重 分類至當期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 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直接自資產之帳面金額調整。
-
-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83
-
2.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
-
3.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十二)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在製品 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 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分類逐項比較法,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 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三)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當非流動資產之帳面金額主要係透過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用來回收,且高度很有 可能出售時,分類為待出售資產,以其帳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 量。
-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
1.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 持有其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 得時依成本認列。
-
2.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 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 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集團不 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 代其支付款項。
-
3.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業之持 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
4.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 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 消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5.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集團未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 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本公積」及「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若致使投資比例下降者,除上述調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 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 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
-
(十五)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 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該項 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 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 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 單獨提列折舊。
-
4.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 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 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
84
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 屋 及 建 築 10年 ~ 50年 機 器 設 備 8年 ~ 10年 水 電 設 備 6年 ~ 25年 防 治 污 染 設 備 8年 ~ 20年 運 輸 設 備 3年 ~ 5年 辦 公 設 備 3年 ~ 7年 其 他 設 備 3年 ~ 25年
(十六)租賃資產/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 列為當期損益。
(十七)無形資產
- 無形資產主係電腦軟體費用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2~10 年攤銷。
(十八)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 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 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 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 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九)借款
-
1.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交易 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借款期間 內衡量。
-
2.設立借款額度時支付之費用,當很有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該費用認 列為借款之交易成本,予以遞延至動支發生時認列為有效利率之調整;當不 太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認列該費用為預付款項,並在額度相關之期 間內攤銷。
(二十)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之義 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惟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十一)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分類為持 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之衍生工具,於原 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 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二十二)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三)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以淨 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 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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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續後按公允價值衡 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二十五)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主係產品保固,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 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 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 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 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二十六)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 為費用。
- 2.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 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 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劃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 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 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 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 表達於保留盈餘。
-
-
3.離職福利
-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 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 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 日後12 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
4.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 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
(二十七)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衡 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益。權益 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 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 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十八)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 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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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 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 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 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 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 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併資產 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 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 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 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 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 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 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 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6.因研究發展支出而產生之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 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二十九)股本
-
1.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 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
2.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 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時,所收取 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面價值之差額 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三十)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 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三十一)收入認列
-
1.銷貨收入
-
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集團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 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 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 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品既不 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 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
2.勞務收入
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完工程度 係以截至財務報導日止已履行之勞務占應履行總勞務之比例估計。當交易 結果無法可靠估計時,於已認列成本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
3.銷售協議包含多項組成部分
-
本集團提供之銷售協議中,可能同時包含銷售商品及後續期間之維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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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組成部分。當協議中含有多項可單獨辨認之組成部分時,該協議之已收 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係依據各項組成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以決定 各組成部分之收入金額,並依據個別組成部分適用之收入認列標準認列為 當期損益。各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依照其獨立出售時之市場價值決定。
(三十二)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 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集 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已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所作出之 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 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 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
金融資產-權益投資之減損
-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權益投資是否發生減損,於 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的時間 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 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
當個別權益投資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之情況係屬大幅度或持久性時,本集團將於財 務報告認列減損損失,對於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者,將自其認列累計公允 價值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轉列於當期損益。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度之財務報告中 認列損失$756。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1.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損評估
-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 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 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團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 大減損。
-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對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認列減損損失$37,927。
-
2.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收,本 集團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集團係依據享有被投資公司預期未來現金流量 之折現值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 本集團未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認列減損損失。
-
3.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衡量
-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參考近 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所 做估計。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響其公允價值之衡量。有關金融工 具公允價值之說明,請詳附註十二(三)。
-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之帳面金額為 $56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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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附買回公債 合計 |
104年12月31日 521 $ 867,779 2,586,562 465,000 3,919,862 $ |
103年12月31日 797 $ 937,678 2,279,733 622,000 3,840,208 $ |
|---|---|---|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 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本集團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 ||
|---|---|---|
| 項 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國內基金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國內基金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評價調整 遠期外匯 |
104年12月31日 620,000 $ 5,462 625,462 $ - $ |
103年12月31日 |
| 460,000 $ 2,413 |
||
| 462,413 $ |
||
| 2,492 $ |
-
1.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認列之淨利益分別計 $5,541 及$808。
-
2.有關非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之交易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104 年12 月31 日:無此情形。
| 金融商品 流動項目: 遠期外匯合約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美金 3,000 $ 合約金額(名目本金) |
契約期間 | |
| 美金 | 103.11.19~ 104.01.20 |
本集團簽訂之遠期外匯交易係預售美金之遠期交易(賣美金買新台幣),係為規 避外銷價款之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 3.本集團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三)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
|---|---|---|
| 項目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小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
104年12月31日 11,988 $ 571,857 583,845 22,839 606,684 $ |
103年12月31日 |
| 35,414 $ 572,621 |
||
| 608,035 14,751 |
||
| 622,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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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因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利益之金額分別 為$8,088 及$31,893。
-
2.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對所持有股權投資-餘姚市金米薩節能科技有限公司認列 $756 之減損損失﹙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及103 年度對所持有股權投資-光 聯科技(股)公司認列$16,776 之減損損失﹙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係評估 其投資收益無法收回而認列。
(四)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 | $ | 1,537,539 |
$ | 1,720,927 |
| 減:備抵呆帳 | ( | 101,111) |
( | 100,337) |
| $ | 1,436,428 |
$ | 1,620,590 |
-
1.本集團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之信用品質良好。
-
2.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80天內 181~365天 365天以上 |
104年12月31日 80,847 $ 22,184 47,075 150,106 $ |
103年12月31日 |
|---|---|---|
| 117,208 $ 14,479 46,667 |
||
| 178,354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3.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
(1)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已個別評估減損之應收帳款金額 分別為$46,713 及$57,168。
-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
|---|---|---|---|---|---|
| 1月1日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本期沖銷未能收回之款項 匯率影響數 12月31日 |
104年 | 103年 | |||
| 個別評估之 減損損失 |
群體評估之 減損損失 |
個別評估之 減損損失 |
群體評估之 減損損失 |
||
| 57,168 $ 627 - 11,082) ( - 46,713 $ |
43,169 $ 12,684 780) ( - 675) ( 54,398 $ |
55,700 $ 1,468 - - - 57,168 $ |
63,049 $ - 14,815) ( 6,185) ( 1,120 43,169 $ |
4.本集團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五)存貨
| 存貨 | |||
|---|---|---|---|
| 原料 物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525,650 $ 251,051) ($ 206,822 21,479) ( 374,607 18,682) ( 210,817 118,143) ( 298,573 62,910) ( 1,616,469 $ 472,265) ($ |
帳面金額 | ||
| 274,599 $ 185,343 355,925 92,674 235,663 |
|||
| 1,144,204 $ |
90
| 原料 物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103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532,757 $ 250,887) ($ 207,244 22,381) ( 323,186 13,763) ( 188,270 93,322) ( 419,103 72,146) ( 1,670,560 $ 452,499) ($ |
帳面金額 | ||
| 281,870 $ 184,863 309,423 94,948 346,957 |
|||
| 1,218,061 $ |
本集團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分別為$4,111,004 及$4,645,461, 其中包含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銷貨成本$21,963 及$17,922。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104年 | 103年 | |||||
| 1月1日 | $ | 427,435 |
$ | 359,052 |
||
| 增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74,429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 | 25,998 | 25,835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盈餘分派 | ( | 20,311) |
( | 30,467) |
||
| 資本公積變動 | - | ( | 1,861) |
|||
| 其他權益變動(附註六(二十)) | ( | 207) |
420 |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27 | ||||
| 12月31日 | $ | 432,915 |
$ | 427,435 |
||
| 關聯企業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 | 432,915 |
$ | 427,435 |
||
| VML TECHNOLOGIES B.V. | - | - | ||||
| $ | 432,915 |
$ | 427,435 |
1.本集團重大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流動資產 | $ | 2,006,010 |
$ | 2,126,474 |
| 非流動資產 | 1,394,767 | 1,328,735 | ||
| 流動負債 | ( | 801,836) |
( | 874,313) |
| 非流動負債 | ( | 97,225) |
( | 110,386) |
| 淨資產總額 | $ | 2,501,716 |
$ | 2,470,510 |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收入 | $ | 1,549,394 |
$ | 1,437,079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 | 149,715 |
$ | 148,095 |
| 停業單位損益 | - | - |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1,169) |
2,661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48,546 |
$ | 150,756 |
|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 | - |
$ | - |
-
2.本集團投資光頡科技(股)公司公開報價,其公允價值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分別為$513,874 及$480,361。
-
3.本集團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光頡科技(股)公司綜合持股為17.30%,持股比 例未超過20%,因對該公司持股為最高者且佔有該公司二席董事,具有重大影響 力,故採權益法評價。
91
-
4.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9 月22 日與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風華高科」)簽署應賣協議書,將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光頡科技 (股)公司股份共計20,311 仟股參與公開收購,風華高科預計將以每股29.8 元之收購價格,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光頡科技(股)公司已發行 普通股之35%~40%股份。風華高科將於取得台灣投資主管機關及大陸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公開收購,並於公開收購 申報日起始正式開始進行公開收購,若風華高科未取得所有主管機關就本次公開收購所需的核准,風華高科將不會進行本次公開收購。 本集團所持有之應賣股份,將於風華高科或指定之人對光頡科技(股)公司股份進行公開收購時,於法令許可之範圍內,依據應賣協議書所 定之條件應賣及出售應賣股份予風華高科,本集團與風華高科約定如下:
-
(1)股東應賣股數如於公開收購期間未達到預定收購數量,本集團並無依照本協議書完成交割之義務。
-
(2)如股東應賣之股份數量達到最低收購數量,但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風華高科將向本集團購買全數應賣股份。
-
(3)如股東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風華高科將按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收購(亦即本集團應賣股份並非全數賣出)。 風華高科已於民國104 年12 月29 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函。惟本次公開收購案尚待風華高科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後依實際 申報公開收購之期間進行,倘若風華高科未於核准函有效期間內進行公開收購申報,則本集團將無法將所持有之光頡科技股份參與應賣出 售予風華高科。
、 (七)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未完工程 |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水電設備 | 污染防治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 | 及待驗設備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405,338 |
$ | 5,889,255 |
$ | 1,094,708 |
$ | 638,006 |
$ | 14,810 |
$ | 79,136 |
$ | 1,737,425 |
$ | 124,063 |
$ | 11,982,741 |
|||||
| 累計折舊 | ( | 925,524) |
( | 3,721,459) |
( | 891,829) |
( | 550,698) |
( | 11,180) |
( | 69,150) |
( | 1,353,256) |
- | ( | 7,523,096) |
||||||
| 累計減損 | ( | 93,636) | ( | 966,924) |
- | - | ( | 424) | ( | 33) | ( | 216) |
- | ( | 1,061,233) | ||||||||
| $ | 1,386,178 |
$ | 1,200,872 |
$ | 202,879 |
$ | 87,308 |
$ | 3,206 |
$ | 9,953 |
$ | 383,953 |
$ | 124,063 |
$ | 3,398,412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 1,386,178 |
$ | 1,200,872 |
$ | 202,879 |
$ | 87,308 |
$ | 3,206 |
$ | 9,953 |
$ | 383,953 |
$ | 124,063 |
$ | 3,398,412 |
|||||
| 增添 | 25,408 | 40,247 | 17,930 | 4,681 | 2,060 | 7,648 | 23,660 | 322,451 | 444,085 | ||||||||||||||
| 處分 | - | ( | 248) |
- | - | ( | 1,459) |
( | 59) |
( | 28) |
- | ( | 1,794) |
|||||||||
| 重分類 | 5,049 | 153,531 | 1,563 | 1,301 | 786 | 1,458 | 21,011 | ( | 196,240) |
( | 11,541) |
||||||||||||
| 重分類至待出售 | ( | 166,736) |
( | 28,572) |
( | 65,326) |
- | - | ( | 16) |
( | 4,875) |
( | 18,686) |
( | 284,211) |
|||||||
| 非流動資產 | |||||||||||||||||||||||
| 折舊費用 | ( | 69,528) |
( | 256,547) |
( | 14,294) |
( | 8,508) |
( | 990) |
( | 4,397) |
( | 43,167) |
- | ( | 397,431) |
||||||
| 減損迴轉利益 | - | 16,160 | ( | 1,520) |
- | - | ( | 1,456) |
( | 1,985) |
- | 11,199 | |||||||||||
| 淨兌換差額 | ( | 8,503) | ( | 1,279) |
( | 1,518) |
- | ( | 29) | ( | 30) | ( | 148) |
( | 453) |
( | 11,960) | ||||||
| 12月31日 | $ | 1,171,868 |
$ | 1,124,164 |
$ | 139,714 |
$ | 84,782 |
$ | 3,574 |
$ | 13,101 |
$ | 378,421 |
$ | 231,135 |
$ | 3,146,759 |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143,278 |
$ | 4,744,375 |
$ | 1,046,673 |
$ | 643,988 |
$ | 10,394 |
$ | 79,071 |
$ | 1,774,667 |
$ | 231,135 |
$ | 10,673,581 |
|||||
| 累計折舊 | ( | 971,351) |
( | 3,608,716) |
( | 905,449) |
( | 559,206) |
( | 6,757) |
( | 64,490) |
( | 1,394,058) |
- | ( | 7,510,027) |
||||||
| 累計減損 | ( | 59) | ( | 11,495) |
( | 1,510) |
- | ( | 63) | ( | 1,480) | ( | 2,188) |
- | ( | 16,795) | |||||||
| $ | 1,171,868 |
$ | 1,124,164 |
$ | 139,714 |
$ | 84,782 |
$ | 3,574 |
$ | 13,101 |
$ | 378,421 |
$ | 231,135 |
$ | 3,146,759 |
92
| 未完工程 |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水電設備 | 污染防治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 | 及待驗設備 | 合計 | ||||||||||||
| 103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2,377,411 |
$ | 5,701,376 |
$ | 1,079,152 |
$ | 631,209 |
$ | 15,538 |
$ | 73,918 |
$ | 1,708,328 |
$ | 105,544 |
$ | 11,692,476 |
||
| 累計折舊 | ( | 840,155) |
( | 3,478,331) |
( | 875,701) |
( | 540,177) |
( | 10,888) |
( | 65,613) |
( | 1,311,450) |
- | ( | 7,122,315) |
|||
| 累計減損 | ( | 59) |
( | 968,247) |
- | - | ( | 423) |
( | 33) |
( | 216) |
- | ( | 968,978) |
|||||
| $ | 1,537,197 |
$ | 1,254,798 |
$ | 203,451 |
$ | 91,032 |
$ | 4,227 |
$ | 8,272 |
$ | 396,662 |
$ | 105,544 |
$ | 3,601,183 |
|||
| 103年 | ||||||||||||||||||||
| 1月1日 | $ | 1,537,197 |
$ | 1,254,798 |
$ | 203,451 |
$ | 91,032 |
$ | 4,227 |
$ | 8,272 |
$ | 396,662 |
$ | 105,544 |
$ | 3,601,183 |
||
| 增添 | 4,683 | 17,438 | 12,492 | 4,353 | 110 | 5,956 | 19,020 | 224,801 | 288,853 | |||||||||||
| 處分 | - | ( | 353) |
( | 4) |
- | - | ( | 46) |
( | 94) |
- | ( | 497) |
||||||
| 重分類 | 667 | 199,215 | 382 | 2,444 | - | - | 11,692 | ( | 206,295) |
8,105 | ||||||||||
| 折舊費用 | ( | 79,705) |
( | 273,654) |
( | 15,541) |
( | 10,521) |
( | 985) |
( | 4,291) |
( | 43,474) |
- | ( | 428,171) |
|||
| 減損損失 | ( | 93,184) |
1,275 | - | - | - | - | - | - | ( | 91,909) |
|||||||||
| 淨兌換差額 | 16,520 | 2,153 | 2,099 | - | ( | 146) |
62 | 147 | 13 | 20,848 | ||||||||||
| 12月31日 | $ | 1,386,178 |
$ | 1,200,872 |
$ | 202,879 |
$ | 87,308 |
$ | 3,206 |
$ | 9,953 |
$ | 383,953 |
$ | 124,063 |
$ | 3,398,412 |
||
| 10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 2,405,338 |
$ | 5,889,255 |
$ | 1,094,708 |
$ | 638,006 |
$ | 14,810 |
$ | 79,136 |
$ | 1,737,425 |
$ | 124,063 |
$ | 11,982,741 |
||
| 累計折舊 | ( | 925,524) |
( | 3,721,459) |
( | 891,829) |
( | 550,698) |
( | 11,180) |
( | 69,150) |
( | 1,353,256) |
- | ( | 7,523,096) |
|||
| 累計減損 | ( | 93,636) |
( | 966,924) |
- | - | ( | 424) |
( | 33) |
( | 216) |
- | ( | 1,061,233) |
|||||
| $ | 1,386,178 |
$ | 1,200,872 |
$ | 202,879 |
$ | 87,308 |
$ | 3,206 |
$ | 9,953 |
$ | 383,953 |
$ | 124,063 |
$ | 3,398,412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
| 資本化金額 資本化利率區間 |
104年度 740 $ 0.30%~0.63% |
103年度 |
|---|---|---|
| 763 $ |
||
| 0.52%~0.94% |
- 2.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93
(八)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 無形資產 | 電腦軟體成本 | 電腦軟體成本 | 電腦軟體成本 |
|---|---|---|---|
|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104年 1月1日 增添 攤銷費用 減損損失 淨兌換差額 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累計減損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103年 1月1日 增添 攤銷費用 淨兌換差額 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計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
33,099 $ 20,169) ( 12,930 $ 12,930 $ 11,026 13,563) ( 453) ( 8) ( 9,932 $ 33,799 $ 23,417) ( 450) ( 9,932 $ 電腦軟體成本 36,726 $ 23,228) ( 13,498 $ 13,498 $ 11,042 11,628) ( 18 12,930 $ 33,099 $ 20,169) ( 12,930 $ 104年度 103年度 4,040 $ 3,305 $ 721 865 6,139 4,552 2,663 2,906 13,563 $ 11,628 $ |
||
| $ | |||
| 104年度 4,040 721 6,139 2,663 13,563 |
|||
| $ | 3,305 $ 865 4,552 2,906 |
||
| $ | 11,628 $ |
(九)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12 月與曜凌光電(股)公司簽訂設備買賣合約,並取得訂金 款,故將相關之設備轉列為待出售處分資產,該項交易預期於民國105 年6 月前 完成。該待出售處分資產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為$28,572。該待出售處分群 組以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重新衡量後,將原設備所提列之累 計減損$19,212 迴轉,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相關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 十二、(三)說明。
94
- 2.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3 月23 日經董事會核准決定出售子公司寧波光磊科技半導 體有限公司所持有之廠房及附屬設備、土地使用權予非關係人,相關之房屋及建 築、水電空調設備及土地使用權轉列為待出售處分資產,該項交易已於民國104 年5 月完成。該待出售處分群組以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重新 衡量後,產生$28,945 之減損損失,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十)長期預付租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
| 土地使用權 | $ | 14,755 $ |
77,116 |
|||||||
| )短期借款 | ||||||||||
| 借款性質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 917,151 $ |
924,225 |
|||||||
| 借款利率區間 | 0.66%~7.20% | 0.65%~7.20% | ||||||||
| 上開擔保借款所提供之擔保品名稱及帳面價值,請詳附註八。 | ||||||||||
| )應付帳款 | ||||||||||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 | $ | 601,497 $ |
742,323 |
|||||||
| 暫估應付帳款 | 10,242 | 27,683 | ||||||||
| $ | 611,739 $ |
770,006 |
||||||||
| )長期借款 | ||||||||||
| 借款性質 | 貸款總額度 | 借款期間 | 利率區間 | 104年12月31日 | ||||||
| 合作金庫商銀等10家 | $ | 2,000,000 | 101.12.06~ | 1.3807%~ | ||||||
| 金融機構聯貸 | 106.12.06 | 1.9027% | $ | 1,214,625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850,000 | 100.03.29~ | 1.6058%~ | |||||||
| 105.03.29 | 1.6800% | 24,118 | ||||||||
| 1,238,743 |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 224,118) | |||||||
| $ | 1,014,625 | |||||||||
| 借款性質 | 貸款總額度 | 借款期間 | 利率區間 | 103年12月31日 | ||||||
| 合作金庫商銀等10家 | $ | 2,000,000 | 101.12.06~ | 1.5539%~ | ||||||
| 金融機構聯貸 | 106.12.06 | 2.4842% | $ | 1,412,300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850,000 | 100.03.29~ | 1.6580%~ | |||||||
| 105.03.29 | 1.6980% | 120,589 | ||||||||
| 1,532,889 |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 296,471) |
||||||||
| $ | 1,236,418 |
(十一)短期借款
(十二)應付帳款
(十三)長期借款
-
1.本公司與合作金庫等10 家金融機構所簽訂之聯貸合約規定,於聯貸存續期間 內需維持每半年度財務報表之特定財務比率請詳附註九。
-
2.上述擔保借款所提供之擔保品名稱及帳面價值請詳附註八。
(十四)退休金
- 1.(1)本公司及興華電子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 適用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 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 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 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
9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及興華電子按月就薪資總額4.88%及2%提撥退休基 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 及興華電子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 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 數額,本公司及興華電子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583,005 |
$ | 590,381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322,908) |
( | 261,655)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260,097 |
$ | 328,726 |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104年度 1月1日餘額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經驗調整 提撥退休基金 支付退休金 12月31日餘額 103年度 1月1日餘額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經驗調整 提撥退休基金 支付退休金 12月31日餘額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590,381 $ 9,818 13,282 613,481 - 893 45,914 62,156) ( 15,349) ( - 15,127) ( 583,005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261,655) ($ - 5,886) ( 267,541) ( 1,130) ( - - - 1,130) ( 69,364) ( 15,127 322,908)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328,726 $ 9,818 7,396 345,940 1,130) ( 893 45,914 62,156) ( 16,479) ( 69,364) ( - 260,097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589,011 $ 10,279 11,781 611,071 - 4) ( 13,906) ( 2,778 11,132) ( - 9,558) ( 590,381 $ |
250,583) ($ - 5,012) ( 255,595) ( 837) ( - - - 837) ( 14,781) ( 9,558 261,655) ($ |
338,428 $ 10,279 6,769 355,476 837) ( 4) ( 13,906) ( 2,778 11,969) ( 14,781) ( - 328,726 $ |
96
-
(4)本公司及興華電子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 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訂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 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 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 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 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第142 段規定揭 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民國104 及103 年12 月31 日構成該基金總 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
104年度 1.25%~1.75% 2.25%~3.00% |
103年度 2.125%~2.25% 2.25%~3.00%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壽險第五回生命表估計。 本公司及興華電子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分析如下:
| 值分析如下: | |||||||
|---|---|---|---|---|---|---|---|
| 104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103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
增加0.25% ~0.5% 減少0.25% ~0.5% 27,179 $ 24,239) ($ 28,355 $ 22,883)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25% ~0.5% |
增加0.25% ~0.5% |
||||||
| 24,521) ($ 22,927) ($ |
27,823 $ 28,725 $ |
27,179 $ 28,355 $ |
24,239) ($ 22,883)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 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 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後一年內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 $14,363。
-
(7)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及興華電子之退休金計劃的加權平均存續 期間分別為9 年及15 年。退休金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 短於1年 1~2年 2~5年 5年以上 |
427,946 $ 21,955 51,387 36,108 |
|---|---|
| 537,396 $ |
-
2.(1)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及興華電子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 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及興華電子就員工 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光普電子、紹興歐柏斯及光磊寧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養老保險 制度每月依當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金,民國104 年及 103 年度,其提撥比率分別為20%、14%及14%。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 管理統籌安排,本集團除按月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97
- (3)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 為$39,847 及$38,100。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
本集團於民國99 年8 月9 日訂定「九十九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並於 民國99 年8 月26 日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15,000 仟單位,每單位皆可認購1 股, 其認股價格以發行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與普通股面額孰高者定之。認股權 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或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得依 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7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本集團酬勞性員工 認股選擇權計畫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認列之酬勞性成本分別為$0 及$5,276。 1.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 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
| 104年 | 104年 | 103年 | 103年 | |||||
|---|---|---|---|---|---|---|---|---|
| 數量 | 加權平均 | 數量 | 加權平均 | |||||
| 認股選擇權 | (仟單位) | 行使價格(元) | (仟單位) | 行使價格(元) | ||||
|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11,158 | $ | 18.40 |
18,285 | $ | 20.99 |
||
| 本期行使 | - | - | - | - | ||||
| 本期逾期失效 | ( | 238) | ( | 7,127) | ||||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10,920 | 11,158 | ||||||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權 | 10,898 | 11,098 |
- 2.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流通在外 之資訊如下表:
| 資訊如下表: | 資訊如下表: | ||
|---|---|---|---|
| 104年12月31日 | |||
| 數量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元) 10,920 2 17.20 $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103年12月31日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 ||
| 數量 10,920 |
剩餘存續期限 2 |
數量 10,898 |
行使價格(元) |
| 17.20 $ |
|||
| 數量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元) 11,158 3 18.40 $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 ||
| 數量 11,158 |
剩餘存續期限 3 |
數量 11,098 |
行使價格(元) |
| 18.40 $ |
本集團於民國104 年7 月2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99 年度核准發行之員工 認股權,其認股價格自同年7 月27 日起由18.4 元調整為17.2 元,另本集團 於民國103 年7 月9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99 年度核准發行之員工認股權, 其認股價格自同年7 月31 日起由19.1 元調整為18.4 元。
(十六)負債準備
| 104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本期迴轉之未使用金額 兌換差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流動 非流動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
保固 59,055 $ 26,005 16,468) ( 8,670) ( 388) ( 59,534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207 $ 11,411 $ 49,327 $ 47,644 $ |
|---|---|
98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LED 產品之銷售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 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十七)股本
-
1.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0,000,000,分為1,000,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5,456,621,分為545,662 仟股,每股面額10 元。本公 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 末流通在外股數均相同。
-
2.庫藏股
-
(1)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
| 通在外股數均相同。 股 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 |
||
|---|---|---|
|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收回原因 子公司-合眾投資(股)公司子公司持有母公司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收回原因 子公司-合眾投資(股)公司子公司持有母公司 |
104年12月31日 | |
| 股數 帳面金額 1,107 26,699 $ 103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 |
| 26,699 $ |
||
| 股數 1,107 |
帳面金額 | |
| 26,699 $ |
-
(2)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發行股份 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
(3)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不得享 有股東權利。
-
(4)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因供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 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理變更登 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 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八)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 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 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 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 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十九)保留盈餘
-
1.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分配如下:
-
(1)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
(2)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直至累積金額達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止。
-
(3)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酌提特別盈餘公積。
-
(4)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
-
-
2.本公司經營高科技事業,屬企業生命周期之成長期,基於資本支出需要及健全 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得發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種,依公司成長 率及資本支出情形,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配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 度股利分配總額之20%為限。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 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之部分為限。
-
4.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 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 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99
-
5.有關員工酬勞(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五)。
-
6.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6 月24 日及103 年6 月17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103 年度及民國10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2年度 | |||||||
|---|---|---|---|---|---|---|---|---|---|---|
| 每股 | 每股 | |||||||||
| 金額 | 股利(元) | 金額 | 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56,169 |
$ | 42,006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13,333) |
( | 120,030) |
||||||
| 現金股利 | 409,247 | $ | 0.75 |
327,397 | $ | 0.60 |
||||
| 合計 | $ | 452,083 | $ | 249,373 |
上述民國103 年度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104 年3 月23 日之董事會提議 並無差異。有關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查詢。
- 7.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3 月25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4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04年度
|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合計 |
金額 57,338 $ 545,662 603,000 $ |
每股 股利(元) |
|---|---|---|
| 1.00 $ |
前述民國104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截至民國105 年3 月25 日止,尚未經股東 會決議。
(二十)其他權益項目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國外營運機構 | 備供出售 | |||||
| 財務報表換算 | 金融商品 | |||||
| 之兌換差額 | 未實現損益 | 總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42,069 |
$ | 14,751 |
$ | 56,820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 - | 8,088 | 8,088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 | 37,049) |
- | ( | 37,049) |
|
| -關聯企業 | ( | 207) |
- | ( | 207) |
|
| 104年12月31日 | $ | 4,813 |
$ | 22,839 |
$ | 27,652 |
| 國外營運機構 | 備供出售 | |||||
| 財務報表換算 | 金融商品 | |||||
| 之兌換差額 | 未實現損益 | 總計 | ||||
| 103年1月1日 | $ | 16,448 |
($ | 17,142) |
($ | 694)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 - | 31,893 | 31,893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25,201 | - | 25,201 | |||
| -關聯企業 | 420 | - | 420 | |||
| 103年12月31日 | $ | 42,069 |
$ | 14,751 |
$ | 56,820 |
100
(二十一)其他收入
| (二十一)其他收入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租金收入 | $ | 1,415 |
$ | 1,930 |
||
| 股利收入 | 13,020 | 14,720 |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利息 | 22,846 | 19,831 | ||||
| 附買回債券利息 | 2,629 | 4,386 | ||||
| 其他利息收入 | 27 | 9 | ||||
| 壞帳轉回利益 | - | 12,634 | ||||
| 什項收入 | 18,212 | 7,500 | ||||
| 合計 | $ | 58,149 |
$ | 61,010 |
||
| (二十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 | 5,541 |
$ | 808 |
||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 | ( | 28,945) |
-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 10,746 | ( | 91,909)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13,912 | 24,52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利益(損失) | 1,476 | ( | 176) |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 25,385 | - | ||||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89,582 | ( | 824)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 | 756) |
( | 16,776) |
||
| 其他損失 | ( | 9,437) |
( | 22,654) |
||
| 合計 | $ | 107,504 |
($ | 107,011) |
||
| (二十三)財務成本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 46,827 |
$ | 57,318 |
||
| 其他 | 24 | 115 | ||||
|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 | ||||||
| 資本化金額 | ( | 740) |
( | 763) |
||
| 46,111 | 56,670 | |||||
| 其他財務成本 | 1,818 | 1,813 | ||||
| 合計 | $ | 47,929 |
$ | 58,483 |
||
| (二十四)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1,207,120 |
$ | 1,180,883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397,431 | 428,171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13,563 | 11,628 | ||||
| 合計 | $ | 1,618,114 |
$ | 1,620,682 |
||
| (二十五)員工福利費用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薪資費用 | $ | 1,041,685 |
$ | 1,012,615 |
||
| 員工認股權 | - | 5,276 | ||||
| 勞健保費用 | 86,935 | 84,081 | ||||
| 退休金費用 | 57,061 | 55,148 | ||||
| 其他用人費用 | 21,439 | 23,763 | ||||
| $ | 1,207,120 |
$ | 1,180,883 |
101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於分派盈餘時,應分派員工紅利15%,董事監察 人酬勞5%。惟民國104 年5 月20 日公司法修訂後之規定,公司應以當年度 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前數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另章程得訂明前項發給股 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已於105 年1 月7 日經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修正後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 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10%~15%,董事及監 察人酬勞不高於5%,此章程修正案將提民國105 年股東會決議。
-
2.本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員工酬勞(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102,312 及 $76,734;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4,104 及$25,578,前述金額帳列薪資 費用科目。
-
民國104 年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分別以12%及4%估列。董事會決議實際 配發金額為$102,312 及$34,104,其中員工酬勞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民國103 年係依該年度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15% 及5%為基礎估列。經股東會決議之民國103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民 國103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酬勞(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六)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
|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放棄境外所得扣繳抵繳數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所得稅費用 |
104年度 65,628 $ 11,952 2,485 445 80,510 55,393 135,903 $ |
103年度 |
| 23 $ 12,704 2,133 504 |
||
| 15,364 | ||
| 90,695 | ||
| 106,059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2,825) |
($ | 2,046) |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所得稅 | $ | 121,730 |
$ | 117,614 |
|
|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項目之 | 7,723 | ( | 1,867) |
||
| 所得稅影響數 | |||||
|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所得 | ( | 8,293) |
( | 56) |
|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 |||||
| 資產 | ( | 123) |
( | 24,973)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2,485 | 2,133 | |||
| 免稅所得影響數 | ( | 16) |
- | ||
| 放棄境外所得扣繳抵繳數 | 445 | 504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1,952 | 12,704 | |||
| 所得稅費用 | $ | 135,903 |
$ | 106,059 |
102
- 3.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 額如下:
| 額如下: | |||||
|---|---|---|---|---|---|
|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呆帳損失 產品保證服務費用 投資損失 減損損失 淨退休金成本 虧損扣抵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其他 合計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呆帳損失 產品保證服務費用 投資損失 減損損失 淨退休金成本 虧損扣抵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其他 合計 |
104年度 | 12月31日 29,363 $ 10,008 7,536 - 19,034 37,494 10,057 5,617 6,741 125,850 $ |
|||
| 認列於 認列於 其他綜合 1月1日 損益 淨利 29,640 $ 277) ($ - $ 9,446 562 - 6,803 733 - 2,900 2,900) ( - 30,319 11,285) ( - 46,975 9,481) ( - 44,751 34,694) ( - 8,442 - 2,825) ( 4,792 1,949 - 184,068 $ 55,393) ($ 2,825) ($ 認列於 認列於 其他綜合 1月1日 損益 淨利 22,682 $ 6,958 $ - $ 13,075 3,629) ( - 7,429 626) ( - 11,481 8,581) ( - 15,335 14,984 - 46,637 338 - 142,971 98,220) ( - 10,488 - 2,046) ( 6,711 1,919) ( - 276,809 $ 90,695) ($ 2,046) ($ 103年度 |
|||||
| 1月1日 22,682 $ 13,075 7,429 11,481 15,335 46,637 142,971 10,488 6,711 276,809 $ |
認列於 認列於 其他綜合 損益 淨利 6,958 $ - $ 3,629) ( - 626) ( - 8,581) ( - 14,984 - 338 - 98,220) ( - - 2,046) ( 1,919) ( - 90,695) ($ 2,046) ($ |
12月31日 | |||
| 29,640 $ 9,446 6,803 2,900 30,319 46,975 44,751 8,442 4,792 |
|||||
| 184,068 $ |
- 4.本集團尚未使用之虧損扣抵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 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發生 年度 95年 96年 97年 98年 99年 100年 101年 |
申報數/核定數 49,454 $ 54,255 12,202 38,634 123,142 7,266 10,332 295,285 $ |
尚未抵減金額 49,151 $ 54,255 12,202 38,634 123,142 7,266 10,332 294,982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虧損金額 |
|---|---|---|---|
| 40,502 $ 45,607 3,553 29,986 114,494 - 1,684 |
|||
| 235,826 $ |
103
103年12月31日
| 發生 年度 94年 95年 96年 97年 98年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
申報數/核定數 210,768 $ 49,454 54,255 131,461 96,314 19,318 7,266 10,332 122,164 701,332 $ |
尚未抵減金額 54,835 $ 49,454 54,255 131,461 96,314 19,318 7,266 10,332 122,164 545,399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虧損金額 |
|---|---|---|---|
| 48,071 $ 49,454 54,255 12,202 38,634 9,659 3,633 5,166 61,082 |
|||
| 282,156 $ |
- 5.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04年12月31日 387,782 $ |
103年12月31日 |
|---|---|---|
| 391,974 $ |
-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2 年度。 7.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1,218,806 $ 1,083,860
- 8.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分別為$29,892 及$27,302,民國104 年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 2.45%及民國103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3.50%。
(二十七)每股盈餘
| 每股盈餘 | |||
|---|---|---|---|
|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4年度 | ||
| 稅後金額 573,375 $ - - 573,375 $ |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544,555 - 13,254 557,809 103年度 |
每股盈餘(元) | |
| 1.05 $ 1.03 $ |
|||
| 稅後金額 561,682 $ - - 561,682 $ |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544,555 - 7,624 552,179 |
每股盈餘(元) | |
| 1.03 $ 1.02 $ |
104
(二十八)營業租賃
本公司向科學園區管理局租用土地(租期自民國86 年至118 年),以及興華電 子向非關係人承租辦公室,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分別認列$18,868 及 $18,608 之租金費用為當期損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 如下:
|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超過5年 金流量補充資訊 |
104年12月31日 18,228 $ 25,946 30,326 74,500 $ |
103年12月31日 18,228 $ 41,286 33,022 92,536 $ |
|---|---|---|
(二十九)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超過5年 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
25,946 30,326 74,500 $ |
41,286 33,022 92,536 $ |
|---|---|---|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 其他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04年度 224,118 $ 11,541 $ 284,211 $ |
103年度 |
| 296,471 $ |
||
| - $ |
||
| - $ |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
|---|---|---|
| 商品銷售: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合計 1.營業收入 |
104年度 14,631 $ 427,530 442,161 $ |
103年度 |
| 3,391 $ 525,846 |
||
| 529,237 $ |
上述銷貨價格與一般之銷貨價格無重大差異;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關係人授信 期限分別為45~136 天及66~136 天,一般客戶平均之授信期限均為90~150 天。 2.進貨
| 進貨 | ||
|---|---|---|
| 商品購買: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合計 |
104年度 1,296 $ 668,362 669,658 $ |
103年度 |
| 158 $ 1,079,669 |
||
| 1,079,827 $ |
上列進貨價格與一般客戶之進貨價格無重大差異;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關係人 平均付款期間均為60~120 天,一般客戶平均付款期間均為90~120 天。 3.應收關係人款項
| 3.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 應收票據: -其他關係人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 合計 4.應收關係人款項 |
104年12月31日 - $ 104年12月31日 - $ 108,580 1,364) ( 107,216 $ |
103年12月31日 |
| 252 $ |
||
| 103年12月31日 | ||
| 2,659 $ 154,653 713) |
||
| 156,599 $ |
105
5.應付關係人款項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
|---|---|---|
| 應付帳款: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合計 |
104年12月31日 1,287 $ 269,173 270,460 $ |
103年12月31日 |
| 128 $ 406,854 |
||
| 406,982 $ |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離職福利 退職後福利 其他長期福利 股份基礎給付 總計 |
104年度 55,832 $ - 940 - - 56,772 $ |
103年度 47,288 $ - 752 - 836 48,876 $ |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資產項目 1 受限制資產-定存單 (表列「其他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使用權(表列 「其他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對象 種類 20,860 $ 20,860 $ 彰化商業銀行 土地及宿舍 租約保證 809,007 843,625 合作金庫商銀等10 家金融機構聯貸 長期借款 - 73,937 中信銀行 (中國大陸) 短期借款 352,670 440,32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長期借款 1,182,537 $ 1,378,742 $ 擔保用途 帳面價值 |
|---|---|
| 04年12月31日 1 20,860 $ 809,007 - 352,670 1,182,537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對外由銀行保證金額如下:
==> picture [400 x 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因進口原料及機器設備已開出而尚未使用之信 用狀金額:
==> picture [400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營業租賃協議:請詳附註六(二十八)。
-
4.應賣股權協議:請詳附註六(六)。
-
5.本公司與合作金庫商銀等10 家金融機構所簽訂之聯合貸款合約中,本公司承諾每半年 度流動比率不得低於100%、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50%、利息保障倍數不得低於300%及
106
有形淨值不得低於五十億元,如未能符合前開財務比率條件與標準者,應以合約約定 方式改善及調整利率條件,如未能於下一受檢日完成改善,則視為違反「主要承諾事 項」之財務比率限制及承諾。
-
6.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及興華電子因銀行借款、進貨履約及 為子公司背書保證等事項開立之保證票據分別為$7,032,287 及$6,860,582。
-
7.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為$25,692。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2 月以競標拍賣方式完成子公司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所持有 之廠房及土地使用權出售予非關係人,總價為人民幣52,500 仟元。
十二、其他
(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 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 東之股利金額或發行新股以降低債務。本集團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 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扣除現金及約當現 金。資本總額之計算為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之負債資本比率分別為(29.64%)及(22.37%)。
-
(二)金融工具
-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 本集團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應收票據、應收 帳款、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的帳面金 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部分)之 利率因與市場利率接近,故其帳面金額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基礎,另以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
2.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 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體風險管理政策 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 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本集團重要之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 執行財務活動期間,須確實遵循關於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規定。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
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要為 美元及日幣。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 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集團內各 公司透過財務部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行,所承作之遠期外匯合約,其 到期日皆短於六個月,並且不符合避險會計之條件。當未來商業交易、 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 險便會產生。
-
由於國外營運機構係為策略性投資,是故本公司並未對其進行避險。
107
-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台幣、部分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 民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註) 非貨幣性項目 :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註) |
104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2,334,891 $ 137,086 23,962 1,172,651 $ 241,979 240,509 |
104年度 | ||
|---|---|---|---|---|---|
| 外幣(仟元) 71,240 $ 506,413 730 35,670 $ 880,886 7,327 |
匯率 32.775 0.2707 6.5716 32.875 0.2747 6.5716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1% 1% 1% 1% 1% 1% |
影響損益 23,349 $ 1,371 240 11,727 $ 2,420 2,405 |
非貨幣性項目:無
註:由於合併個體中部分個體之功能性貨幣非為新台幣,因此於揭露時亦須予以考量,例如當某一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但有美金之外幣部位亦須列入考量。
108
|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註) 非貨幣性項目 :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註) 非貨幣性項目 :無 |
103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1,837,477 $ 219,460 262,406 1,428,180 $ 270,500 233,556 |
103年度 | ||
|---|---|---|---|---|---|
| 外幣(仟元) 58,148 $ 835,721 8,304 45,053 $ 1,014,628 7,391 |
匯率 31.600 0.2626 6.2040 31.700 0.2666 6.2040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1% 1% 1% 1% 1% 1% |
影響損益 18,375 $ 2,195 2,624 14,282 $ 2,705 2,336 |
- 註:由於合併個體中部分個體之功能性貨幣非為新台幣,因此於揭露時亦須予以考量,例如當某一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但有美金之外幣部位亦須列入考量。
價格風險
-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 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本集團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
-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 影響。若國內基金價格上升或下跌5%,國內上市櫃之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20%及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 下跌10%,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5,957 及$19,190;對於股東權益之影響因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 之利益或損失分別增加或減少$65,126 及$67,295。
109
利率風險
-
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長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集團承 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抵銷,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本集團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 新台幣、美元計價。
-
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若借款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百個基 點,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之稅 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10,282 及$12,723,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 導致利息費用增加/減少。
(2)信用風險
-
A.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 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 個體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進行 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 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衍生金融工具,及存放於銀行與 金融機構之存款,亦有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
-
B.由於本集團交易之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 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 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C.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餘額 佔本集團應收帳款餘額為63%及62%,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 對並不重大。
-
D.本集團已逾期惟未減損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
E.本集團業已發生減損之金融資產的個別分析請詳附註六各金融資產之 說明。
-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予以彙 總。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 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度。
-
B.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 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 分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 行分析。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2年 2~3年 3~5年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917,151 $ - $ - $ - $ - 應付票據 219 - - - - 應付帳款 - - - - (含關係人) 882,199 其他應付款 552,187 - - -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 - - - 內到期) 244,160 1,016,514
110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2年 2~3年 3~5年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924,225 $ - $ - $ - $ - 應付票據 3,402 - - - - 應付帳款 - - - - (含關係人) 1,176,988 其他應付款 457,922 - - -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 - - 內到期) 325,429 247,325 997,200 衍生金融負債:
民國103 年12 月31 日本集團操作之衍生金融負債皆為一年內到期。
(三)公允價值資訊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
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 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 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2.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 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一 104年12月31日 第 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 國內基金 $ 625,462 $ $ $ 625,4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權益證券 44,576 562,108 606,684 非重複性公允價值 -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註) 28,572 28,572 - 合計 $ 698,610 $ $ 562,108 $1,260,718 註: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規定,當待出售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低 價值時,須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之。 一 103年12月31日 第 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 國內基金 $ 462,413 $ $ $ 462,41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權益證券 50,165 572,621 622,786 - 合計 $ 512,578 $ $ 572,621 $1,085,199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 - 遠期外匯交易 $ $ 2,492 $ $ 2,492
111
-
3.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具之特性屬 上市櫃股票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屬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 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
-
(2)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 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
-
(3)當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本集團採用廣為市場參與者 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用之參數通常為市場可觀 察資訊。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本集團之待處分資產係採用市場法(價格對營收比,P/S ratio)之評價技 術,以市場上最近相同或類似交易之價格對營收比作為可觀察輸入值,推 算處分群組之公允價值。
-
(5)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集團持有金 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 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根據本集團之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 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及非金 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 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
(6)本集團將信用風險評價調整納入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算考 量,以分別反映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及本集團信用品質。
-
4.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5.下表列示權益證券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屬於第三等級金融工具之變動:
| 104年度 1月1日 572,621 $ 本期取得 - 減損損失 756)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損失(註) 9,749) ( 淨兌換差異 8) ( 12月31日 562,108 $ |
103年度 |
|---|---|
| 554,038 $ 18,557 - - 26 |
|
| 572,621 $ |
-
註: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6.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
7.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務部負責進行金融工 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並定期覆 核,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
8.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 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
104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
區間 (加權平均) |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
|---|---|---|---|---|---|
| $ 562,108 |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現金流量折 現法 |
本淨比乘數 加權平均資金 成本 |
0.62~1.12 10.74% |
乘數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加權平均資金 成本愈高,公 允價值愈低 |
11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請詳 附表三。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無此事項。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 四。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 附表五。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二)。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請詳 附表六。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七。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基本資訊:請詳附表八
-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 事項:請詳附表九。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一)一般性資訊
現階段LED 供應鏈相當冗長,從上游原料、單晶、磊晶片、中游製作電極、晶粒 切割、晶粒測試,到下游固晶、打線到封裝,最後走入應用端。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產品別的角度經營業務並區分為半導體產品、系統產品、封裝產品(LED 元件封 裝)等主要營業項目,其收入來源之產品類型分述如下:
- 1.半導體事業群:
半導體產品包括:
-
(1)發光元件:目前在LED 發光元件上有各種發光波長、尺寸大小及不同亮度 功率的晶粒,皆因應市場客戶需求開發,產品涵蓋有GaP、GaAs、GaAsP 、 AlGaAs、AlGaInP、InGaN 之材料對應從紅外線(IR)、紅、橘、黃、綠、到 藍色等之發光二極體晶粒。未來將不斷專注發光亮度及效率之提升,開發 更高階、高可靠度品質的LED 晶粒產品。
-
(2)感測元件:本公司採用最先進的製程,也能為客戶提供彈性的服務與整體 解決方案。力求交期準時、品質穩定,以期成為客戶「最可靠的夥伴」。簡 而言之,持續致力提升產品品質,並根據客戶需要的規格量身製造。致力 開發矽磊晶晶片技術及研發新製程,主要產品有檢光電晶體、檢光二極體、 晶粒電阻、稽納二極體、開關二極體、矽質金氧半高功率電晶體。
-
2.系統事業群:
系統產品包括:
- (1)全彩顯示屏:運用獨特的科技技術,以各16 位元的紅、綠、藍色階,達到 最佳化的珈瑪曲線,使得顯示屏的色彩分佈細膩、生動,並同時克服了低
113
階色彩亮度的閃爍與干擾效應,讓畫面的呈現更加清晰;除此之外,精準 的亮度與色度校正技術,更能改善整體顯示屏的均勻度,產生出超高品質 影像,更推出低功耗( GET ) 系列產品具有比競爭對手低50%耗電量有效提 升產品壽命與降低客戶運營成本。
-
(2)LED 舞台、建築燈具:包含洗牆燈磚、燈條、燈串、穿透式燈屏,相較於傳 統光源,此於單一光源裡混合紅光、綠光、藍光,可應用於多種用途。同 時,此系列產品可創造多達上億種色調,在創新的系統控制下,可以添加 背景文字、圖片、影片、混合色彩與創造各樣的效果。
-
(3)照明產品:包含路燈、投射燈、天井燈、T8、LED 燈、崁燈,採用模組化的 設計使拆卸方便,獨特散熱技術,快速有效降低光學模組所產生的熱源, 搭配優良電源模組,轉換效率高達90%以上,且擁有恆定電流輸出特點,可 降低LED 長期工作衰減。其他系統產品還有LED 車燈照明、可變資訊標誌 板、LED 交通燈等。
-
3.封裝事業群:
-
封裝產品包括各種顏色之七段顯示器、數碼顯示管、以及各種從小功率到大功 率,根據不同的應用場合、不同的外形尺寸、散熱方案和發光效果,將LED 晶 粒封裝成多種多樣的形式。在LED 市場中按封裝形式分類主要有Lamp-LED、 TOP-LED、Side-LED、SMD-LED、High-Power-LED
、Flip Chip-LED 等。廣泛應用於家電、消費、資訊、通信設備的顯示面板及 背光源以及室內外特殊及一般照明使用。LED 產品有省電、指向性高等特點, 本公司封裝產品特點在於根據客戶需求提供光學效率最佳化產品,能夠達到 Light On Demand 的目的。除標準化,大量產製的Lamp-LED、SMD-LED 外,針 對客製化需求的家電用LED 指示燈,數碼顯示器用途,轉投資之興華電子提供 客製化的多彩色七段顯示器以表現各類圖形以及低功率的各色直立式燈泡以 達到客戶需求的最佳化,同時可提供以日亞化學供應的藍光晶片以及螢光粉製 作的OBOL 系列藍白光產品,讓客戶可以無專利侵權疑慮的使用。在照明應用 方面,本公司提供以紅/藍/綠及白光等最新技術高效率晶片以及經過光學設計 最佳化的反射杯與透鏡組合的封裝產品,使客戶可以最低的$/lm 取得優質的 照明產品。另外,以獨有的高信賴性的驅動電源解決方案,加上COB 製程,可 以提供適用於球泡燈,筒燈等室內照明使用的一體化光源模組。本公司的封裝 產品結合上游晶片製造的優勢,下游應用市場的清楚認識,以及持續在LED 先 進封裝技術的研究發展,可以充份滿足客戶的應用需求,以最快的服務提供優 質的LED 相關產品。
-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董事會係以營運部門稅前損益衡量,並作為績效評估之基礎,且營運部門 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
- (三)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 來自外部客戶 之收入 部門損益 |
104年度 | |||
|---|---|---|---|---|
| 半導體事業群 4,107,213 $ 558,594 $ |
系統事業群 封裝事業群 1,224,508 $ 298,819 $ 48,572 $ 54,137) ($ |
其他部門 - $ 156,247 $ |
總計 | |
| 5,630,540 $ |
||||
| 709,276 $ |
114
| 來自外部客戶 之收入 部門損益 |
103年度 | ||
|---|---|---|---|
| 半導體事業群 系統事業群 封裝事業群 其他部門 4,889,476 $ 1,138,635 $ 283,534 $ 5,738 $ 812,960 $ 6,916) ($ 111,350) ($ 26,944) ($ |
總計 | ||
| 6,317,383 $ |
|||
| 667,750 $ |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
1.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
2.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部門損益,與損益表內之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採用 一致之衡量方式。
(五)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半導體、系統及封裝產品之銷售業務,收入餘額明細組成 如下:
| 如下: | ||
|---|---|---|
| 半導體產品收入 發光元件 感測元件 系統產品收入 封裝產品收入 其他 |
104年度 2,166,415 $ 1,940,798 1,224,508 298,819 - 5,630,540 $ |
103年度 |
| 2,803,057 $ 2,086,419 1,138,635 283,534 5,738 |
||
| 6,317,383 $ |
(六)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台灣 中國大陸 其他國家 |
收入 非流動資產 1,844,197 $ 2,915,778 $ 1,976,319 307,169 1,810,024 - 5,630,540 $ 3,222,947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3年度 |
|---|---|---|---|
| 收入 1,844,197 $ 1,976,319 1,810,024 5,630,540 $ |
收入 2,219,715 $ 2,091,436 2,006,232 6,317,383 $ |
非流動資產 | |
| 2,843,494 $ 662,660 - |
|||
| 3,506,154 $ |
(七)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營業收入10%以上之客戶:
甲客戶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 700,865 $ 623,840
115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金貸 有短期融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
編號 貸出資金 是否為 本 期 實際動支 利率 與性質 業務 通資金必 提列備抵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關係人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金 額 區間 (註2) 往來金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3) (註4、5) 備註 1 興華電子工業 紹興歐柏斯光電 其他應收款 是 $ 40,876 $ 40,475 $ 40,475 - 1 $202,417 無 $ - 無 $ - $202,417 $ 17,388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關係人
-
註1: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資訊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1.本公司填0。2.子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請填2。
-
註3:與本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金額為限;另與子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
註4:本公司總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金額為限;另子公司總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金額為限。\
-
註5:本公司之孫公司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資金貸與曾曾曾孫公司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時,並未有資金貸與金額超限之情事,惟因近年來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營運績效不佳,淨值減少,致本期資 金貸與金額超限。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公司名稱 關係 (註2)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3 $ 1,542,400 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3 1,542,400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3 1,542,400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3 1,542,400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 427,960 $ 79,876 65,840 197,520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 額 427,375 $ 269,605 79,863 45,000 65,750 - 197,250 171,634 |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金 額 $ - - - -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5.54 $ 1.04 0.85 2.56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3,855,999 3,855,999 3,855,999 3,855,999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 證 Y Y Y Y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 證 N N N N |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備註 Y - N - N - Y - |
|---|---|---|---|---|---|---|---|---|---|---|
| 公司名稱 | ||||||||||
| 0 0 0 0 |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
-
註1: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應分列兩表並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1.本公司填0。2.子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被投資公司。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 之公司。
-
註3:應註明最高限額之計算方法及最高限額之金額。財務報表如有認列或有損失,應註明已認列之金額。
-
依本公司之對外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其累積對外背書保證之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額之50%為限,而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20%為限。 1.$7,711,998 仟元x20%=$1,542,400 仟元。
-
2.$7,711,998 仟元x50%=$3,855,999 仟元。
116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三 |
單位:新台幣仟 | ||
|---|---|---|---|
|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 類 有價證券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AXT, Inc.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4,1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該公司為台灣日亞之母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陸竹開發(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551,625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巨鎵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3,794,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信越光電(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鼎益鑫科技(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朗天科技(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19,628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Action Media Technologies, Inc.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75,000 合眾投資(股)公司 股票 光磊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1,107,276 合眾投資(股)公司 股票 光聯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21,568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其他 餘姚市金米薩節能科技 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註:本公司持有AXT, Inc.之股數124 仟股係屬特別股。 |
期 | 末 持股比例 - 0.45 6.38 19.00 10.00 16.67 0.94 1.96 0.20 0.19 15.00 |
備註 公允價值 - 註 387,859 無 116,354 無 33,795 無 24,100 無 - 無 - 無 - 無 11,128 無 44,576 無 - 無 |
| 帳面金額 - 387,859 116,354 33,795 24,100 - - - 11,128 44,576 -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附表四 處分不動產之公司 財 產 名 稱 事實發生日 (註1) 原取得日期 帳面金額 (註2) 交易金額 寧波光磊半導體科 技有限公司 廠房及附屬設 備、土地使用權 104 年5 月 98.9.21~ 103.7.25 $315,631 $314,875 註1:係指過戶日。 註2:係包含匯兌損失影響。 註3:係包含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28,945 及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25,385。 |
價款收取情形 處分損益 (註3) 交易對象 關係 處 分 目 的 全數收取 ($ 3,560) 寧波日林電子 有限公司 無 為配合公司營運 規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價格決定 之參考依據 其他約定事項 鑑價報告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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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交易情形 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 佔總應收(付)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票據、帳款之比率 備註 光磊科技(股)公司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進貨 $ 475,786 18 120 天 與一般交易相當 - ($ 220,734) ( 26) 無 光磊科技(股)公司信越光電(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銷貨 ( 332,232) ( 6) 90 天 與一般交易相當 - 78,538 5 無 光磊科技(股)公司光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母公司 銷貨 ( 177,196) ( 3) 30 天 與一般交易相當 - - - 無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往來情形
|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1 光磊科技(股)公司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2 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3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 |
與交易人之 關係 科目 1 銷貨收入 1 應收帳款 2 銷貨收入 |
金 額 $ 177,196 69,015 202,417 |
交易條件 註四 註四 註四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
|---|---|---|---|---|---|
| 之比率 3% 1% 4%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1.母公司填0。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銷售單價與一般公司相當,關係人授信期間為30~85 天。
註五:揭露標準為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者;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其相對交易不再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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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七
| 附表七 | |||||
|---|---|---|---|---|---|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光磊科技(股)公司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光磊科技(股)公司合眾投資(股)公司 光磊科技(股)公司巨鑫投資(股)公司 光磊科技(股)公司Source Ever Limited 光磊科技(股)公司光頡科技(股)公司 合眾投資(股)公司VML TECHNOLOGIES B.V. 合眾投資(股)公司光頡科技(股)公司 巨鑫投資(股)公司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巨鑫投資(股)公司光頡科技(股)公司 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開曼群島控股公司 $1,120,084 $1,120,084 台灣 投資事業 310,300 310,300 台灣 投資事業 125,687 125,687 英屬維京 群島 國際貿易 5,725 5,725 台灣 薄膜電阻、薄膜電容、薄膜 電桿、薄膜排阻、薄膜排 容、薄膜混成、積體電路、 薄膜感測、元件等研究開 發、生產、製造及銷售 324,977 324,977 荷蘭 系統產品設計製造 37,436 37,436 台灣 薄膜電阻、薄膜電容、薄膜 電桿、薄膜排阻、薄膜排 容、薄膜混成、積體電路、 薄膜感測、元件等研究開 發、生產、製造及銷售 57,268 57,268 台灣 半導體、積體電路、電子電 話機、照相機及各種電腦週 邊設備、薄膜式按鍵等電子 組件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50,170 50,170 台灣 薄膜電阻、薄膜電容、薄膜 電桿、薄膜排阻、薄膜排 容、薄膜混成、積體電路、 薄膜感測、元件等研究開 發、生產、製造及銷售 107,604 107,604 英屬維京 群島 投資事業 171,332 171,332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帳面金額 533,092 ($ 54,590) ($ 54,590) 子公司 152,254 1,422 4,301 子公司 262,772 8,454 8,454 子公司 2,004 75 75 子公司 195,876 150,196 11,763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 - -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68,634 150,196 4,122 採用權益 法 之投資 83,389 ( 1,674) ( 1,672) 孫公司 168,405 150,196 10,113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9,788) ( 5,364) ( 5,490) 曾孫公司 |
|
| 股數 比率 34,769,906 100.00 $ 6,494,000 100.00 12,568,706 100.00 200,001 100.00 9,189,994 7.83 6,000 25.00 3,220,120 2.74 4,993,562 99.87 7,901,120 6.73 5,100,000 100.00 ( |
(接次頁)
119
(承前頁)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Opto Tech (Cayman) Co.,Ltd.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Opto Grand (Cayman) Co.,Ltd.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Opto Tech (Cayman) Co., Ltd.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
所在地區 薩摩亞 開曼群島 開曼群島 薩摩亞 澳門 |
主要營業項目 投資事業 $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投資事業 國際貿易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帳面金額 29,441 ($ 10,522) ($ 5,261) 曾曾孫公 司 84,977) ( 94,568) ( 94,568) 孫公司 585,707 45,245 45,245 孫公司 29,441 ( 10,522) ( 5,261) 曾曾孫公 司 20,909 5,670 5,670 曾孫公司 |
|
|---|---|---|---|---|---|---|
|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168,421 $ 168,421 316,203 316,203 651,721 651,721 148,910 148,910 4,096 4,096 |
股數 比率 5,000,000 50.00 $ 9,669,906 100.00 ( 20,000,000 100.00 5,000,000 50.00 - 100.00 |
120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八
| 附表八 | |||||||
|---|---|---|---|---|---|---|---|
|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寧波光磊半導體 科技有限公司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研發、設計、生產超大型平面顯 示器、光電半導體元件及其相關 應用產品,無線低功率對講機及 其相關元件之銷售並提供相關的 技術和售後服務 發光二極體及發光數碼管等電子 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發光二極體及發光數碼管等電子 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註1) $ 294,708 2 (開曼群島) 651,721 2 (開曼群島) 317,341 2 (薩摩亞)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 294,708 $ - $ - 651,721 - 651,721 317,341 - -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294,708 - 317,341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100,323) ( 1,136) ( 10,521) |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2)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100.00 ($ 100,323) ($115,312) 100.00 ( 1,136) - 99.94 ( 10,514) 58,883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 - - -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註2: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台灣母公司(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依間接加權持股比例認列。
(3)其他方式。
|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光磊科技(股)公司 $ 612,049 |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 1,264,278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 |
|---|---|---|---|
| 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4,627,199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九
| 附表九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
銷 (進) 貨 金 額 % 2,203 0.04 10,626 0.20 5,302) 0.20 |
財 產 交 易 應 收 (付) 帳 款 金 額 % 餘 額 % $ - - $ 7,740 0.53 - - 3,165 0.21 - - ( 1,668) 0.20 |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 | 資 | 金 | 融 通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其他 當期利息 $ - 無 - 無 - 無 |
|||
| 期末餘額 $ - - - |
目 的 - - - |
最高餘額 $ - - - |
期末餘額 $ - - - |
利率區間 - - - |
121
==> picture [159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
==> picture [16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及民國10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 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 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 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及民國103 年12 月31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 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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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38033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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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
|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
附註 六(一) 六(二) 七 六(四) 七 六(五) 六(九) 八 六(三) 六(六) 六(七)及八 六(八) 六(二十五) |
104 年12 月31 日 金 額 % $ 3,126,464 28 625,462 6 4,157 - - - 1,356,240 12 115,850 1 29,418 - 1,110,404 10 39,179 1 28,572 - 25,019 - 6,460,765 58 562,108 5 1,145,998 10 2,854,442 26 9,333 - 116,701 1 50,830 - 4,739,412 42 $ 11,200,177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12 月31 日 金 額 % $ 3,370,922 29 462,413 4 24,412 - 252 - 1,492,571 13 164,282 2 27,150 - 1,146,496 10 17,023 - - - 26,063 - 6,731,584 58 605,041 5 1,210,471 11 2,814,558 24 12,048 - 172,761 2 15,973 - 4,830,852 42 $11,562,436 100 |
|---|---|---|---|
| 金 額 $ 3,126,464 625,462 4,157 - 1,356,240 115,850 29,418 1,110,404 39,179 28,572 25,019 6,460,765 562,108 1,145,998 2,854,442 9,333 116,701 50,830 4,739,412 $ 11,200,177 |
金 額 $ 3,370,922 462,413 24,412 252 1,492,571 164,282 27,150 1,146,496 17,023 - 26,063 6,731,584 605,041 1,210,471 2,814,558 12,048 172,761 15,973 4,830,852 $11,562,436 |
(續 次 頁)
123
| 光 磊 科 | 光 磊 科 | 技 股 份 | 技 股 份 | 技 股 份 | 有 | 限 公 司 | |||||||
|---|---|---|---|---|---|---|---|---|---|---|---|---|---|
| 個 體 | 資 | 產 | 負 | 債 表 | |||||||||
|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104 | 年12 月31 | 日 | 103 年12 月31 | 日 |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 | $ | 436,609 | 4 | $ | 479,786 | 4 | |||||
| 212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
六(二) | |||||||||||
| 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 - | - | 2,492 | - |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 | 3,226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六(十一) | 560,640 | 5 | 710,837 | 6 |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 | 274,720 | 2 | 419,163 | 4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532,827 | 5 | 409,758 | 4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五) | 72,161 | 1 | 8,128 | -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 |
六(十五) | 4,211 | - | 3,801 |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六(十二) | 291,188 | 2 | 359,115 | 3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2,172,356 | 19 | 2,396,306 | 2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二)、八及 | |||||||||||
| 九 | 1,014,625 | 9 | 1,236,418 | 11 | |||||||||
| 2550 | 負債準備-非流動 |
六(十五) | 40,120 | 1 | 36,216 | -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二十五) | 969 | - | 2,081 | -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三) | 260,109 | 2 | 328,861 | 3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315,823 | 12 | 1,603,576 | 14 | ||||||||
| 2XXX | 負債總計 |
3,488,179 | 31 | 3,999,882 | 35 | ||||||||
| 權益 | |||||||||||||
| 股本 |
六(十四)(十六)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5,456,621 | 49 | 5,456,621 | 47 | ||||||||
| 資本公積 |
六(十七) | ||||||||||||
| 3200 | 資本公積 |
641,656 | 6 | 640,826 | 6 | ||||||||
| 保留盈餘 |
六(十八)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93,962 | 3 | 337,793 | 3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3,333 |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1,218,806 | 11 | 1,083,860 | 9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十九) | 27,652 | - | 56,820 | - | |||||||
| 3500 | 庫藏股票 |
六(十六) | ( | 26,699) | - ( | 26,699) | - | ||||||
| 3XXX | 權益總計 |
7,711,998 | 69 | 7,562,554 | 65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1,200,177 | 100 | $11,562,436 | 100 |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董事長:黃勇強 | 經理人:王虹東 | 會計主管:林姿君 | |||||||||||
| 124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
| 104 年 | 度 | 103 年 度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七 | $ | 5,289,803 | 100 | $ | 5,986,572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三) | ||||||||||||
| (二十四)及七 | ( | 3,830,455)( | 72)( | 4,352,628)( | 73) | |||||||||
| 5900 | 營業毛利 | 1,459,348 | 28 | 1,633,944 | 27 | |||||||||
| 5910 | 未實現銷貨利益 | ( | 295) | - | ( | 66) | - | |||||||
| 5920 | 已實現銷貨利益 | 66 | - | 27 | -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1,459,119 | 28 | 1,633,905 | 27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三)(二十四)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130,680) ( | 3) ( | 123,192) (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426,173) ( | 8) ( | 395,175) ( | 7)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264,210)( | 5)( | 268,418) ( | 4)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821,063)( | 16)( | 786,785) ( | 13) | ||||||||
| 6900 | 營業利益 | 638,056 | 12 | 847,120 | 14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 | 49,340 | 1 | 53,398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一) | 78,240 | 2 | ( | 14,500) | -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二) | ( | 29,619) ( | 1) ( | 39,765) ( | 1)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
六(六) | ||||||||||||
| 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 | 29,997)( | 1)( | 178,584)( | 3)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67,964 | 1 | ( | 179,451)( | 3) | ||||||||
| 7900 | 稅前淨利 |
706,020 | 13 | 667,669 | 11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二十五) | ( | 132,645)( | 2)( | 105,987)( | 1)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573,375 | 11 | $ | 561,682 | 10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16,617 | - | $ | 12,037 | - |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
|||||||||||||
|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 ||||||||||||||
| 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 | ||||||||||||||
| 益之項目 | ( | 138) | - | ( | 68) |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
|||||||||||||
| 得稅 | ( | 2,825) | - | ( | 2,046)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之兌換差額 | ( | 37,049) ( | 1) | 25,201 | -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 | 19,507) | - | 26,900 | 1 | |||||||||
| 838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
|||||||||||||
|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 | ||||||||||||||
| 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 | ||||||||||||||
| 損益之項目 | 27,388 | 1 | 5,413 | -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利益之稅 |
|||||||||||||
| 後淨額 | ($ | 15,514) | - | $ | 67,437 | 1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557,861 | 11 | $ | 629,119 | 11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六(二十六) | $ | 1.05 | $ | 1.03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
六(二十六) |
$ | 1.03 | $ | 1.02 |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 董事長:黃勇強 | 經理人:王虹東 | 會計主管:林姿君 |
125
| 103 年度 103 年1 月1 日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變動數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 價值差額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103 年12 月31 日餘額 104 年度 104 年1 月1 日餘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附 註 |
普通股股本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其 他 |
權 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庫藏股票 合 計 ( $ 26,699 ) $7,256,768 - - - - - ( 327,397 ) - ( 1,603 ) - ( 16 ) - 665 - 561,682 - 67,437 - 5,018 ($ 26,699 ) $7,562,554 ( $ 26,699 ) $7,562,554 - - - - - ( 409,247 ) - 830 - 573,375 - ( 15,514) ( $26,699 ) $7,711,998 |
||
|---|---|---|---|---|---|---|---|---|---|---|---|---|---|
| 資本公積 | 保 留 盈 |
餘 |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未實現損益 |
|||||||||
|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六) 六(六) 六(十九) 六(十四)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十八) 六(六) 六(十九) |
$ 5,456,621 - - - - - - - - - $ 5,456,621 $ 5,456,621 - - - - - - $ 5,456,621 |
$624,100 - - - ( 1,603 ) 12,646 665 - - 5,018 $640,826 $640,826 - - - 830 - - $641,656 |
$ 295,787 42,006 - - - - - - - - |
$ 133,363 - ( 120,030 ) - - - - - - - $ 13,333 $ 13,333 - ( 13,333 ) - - - - $ - |
$ 774,290 ( 42,006 ) 120,030 ( 327,397 ) - ( 12,662 ) - 561,682 9,923 - $ 1,083,860 $ 1,083,860 ( 56,169 ) 13,333 ( 409,247 ) - 573,375 13,654 $1,218,806 |
$ 16,448 - - - - - - - 25,621 - $ 42,069 $ 42,069 - - - - - ( 37,256 ) $ 4,813 |
( $ 17,142 ) - - - - - - - 31,893 - $ 14,751 $ 14,751 - - - - - 8,088 $ 22,839 |
( $ 26,699 ) - - - - - - - - - ($ 26,699 ) ( $ 26,699 ) - - - - - - ( $26,699 ) |
|||||
| $ 337,793 | |||||||||||||
| $ 337,793 56,169 - - - - - |
|||||||||||||
| $ 393,962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黃勇強 經理人:王虹東 會計主管:林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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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光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提列數(備抵呆帳轉列收入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之淨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損失之份額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回升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4年度 1 0 3 年度 $ 706,020 $ 667,669 六(七)(二十三) 355,272 370,479 六(八)(二十三) 12,919 10,900 6,165 ( 9,891 ) 六(二) ( 5,541 ) ( 808 ) 六(二十二) 28,021 38,167 六(二十) ( 19,347 ) ( 20,734 ) 六(二十) ( 13,020 ) ( 14,720 ) 六(十四) - 5,018 六(六) 29,997 178,584 六(二十一) ( 2,034 ) ( 158 ) 六(二十一) ( 48,783 ) 838 六(二十一) - 11,866 六(二十一) ( 19,212 ) - ( 160,000 ) ( 239,680 ) 20,255 ( 13,127 ) 252 ( 252 ) 130,817 25,037 47,781 73,375 ( 2,442 ) ( 218 ) 36,092 ( 40,586 ) ( 22,156 ) ( 1,779 ) 1,044 ( 481 ) ( 840 ) 7,743 ( 3,250 ) ( 4,647 ) ( 150,197 ) 79 ( 144,443 ) ( 24,861 ) 123,467 15,641 4,314 ( 3,683 ) 4,426 18,609 ( 52,145 ) 2,272 230 38 863,662 1,050,690 19,521 20,760 38,297 30,771 ( 28,395 ) ( 38,214 ) ( 16,489 ) ( 5,873 ) 876,596 1,058,134 |
|---|---|
(續 次 頁)
127
| 光 磊 科 | 光 磊 科 | 技 | 股 份 有 | 限 公 司 | 限 公 司 | 限 公 司 | ||
|---|---|---|---|---|---|---|---|---|
| 個 體 | 現 | 金 流 | 量 | 表 | ||||
| 民國104 年及10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04 | 年度 |
1 | 0 3年度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 ($ | 18,557 )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72,209 | -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68,676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 | 416,073 ) ( | 260,023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2,050 | 260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22,476 ) ( | 494 ) | |||||
| 取得無形資產 | 六(八) | ( | 10,204 ) ( | 10,505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374,494 ) ( | 357,995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1,534,469 | 2,137,172 | ||||||
| 短期借款減少 | ( | 1,577,646 ) ( | 2,088,868 ) | |||||
| 舉借長期借款 | 154,635 | - | ||||||
| 償還長期借款 | ( | 448,781 ) ( | 200,980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 10 ( | 57 )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八) | ( | 409,247 ) ( | 327,397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746,560 ) ( | 480,130 )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244,458 ) | 220,009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370,922 | 3,150,913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126,464 | $ | 3,370,922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黃勇強 經理人:王虹東 會計主管:林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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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04 年度及103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設立,並自民國84 年5 月2 日 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半導體元件之製造、銷售及系統 產品之研究發展、設計、製造與銷售等業務。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 本個體財務報表已於民國105 年3 月25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103 年4 月3 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 號令,上市、上櫃及興櫃 公司應自民國104 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金融工具」)及民國104 年起適用之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統稱「2013 年版IFRSs」)編製財務報告,本公司適用 上述2013 年版IFRSs 之影響如下:
-
1.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員工福利」
-
該準則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掲露規定。
-
2.國際會計準則第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 規定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 獨列示。本公司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
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為: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 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須支付之價格。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須以市場參 與者之觀點;對於非金融資產之衡量須基於最高及最佳使用狀態;並規範公允 價值衡量相關揭露。經評估該準則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無重大影響, 並依規定增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經評估後適用2013 年版IFRSs 將不致對本公司造成重大變動。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無。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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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民國105年1月1日 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例外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 民國105年1月1日 計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6年1月1日 之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折舊及攤銷可接受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釐清」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 民國105年1月1日 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 民國103年1月1日 會計之繼續」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 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 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 具)。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公司的會計政策
130
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 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外幣換算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1.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 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 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 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 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
2.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
(1)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 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A.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 算;
-
B.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
C.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
(2)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關聯企業時,將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 兌換差額按比例重分類於當期損益作為出售利益或損失之一部分。惟當本公 司即使仍保留對前關聯企業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關聯企 業之重大影響,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
(3)當部分處分或出售之國外營運機構為子公司時,係按比例將認列為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惟當本公司 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 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
-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 到限制者除外。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影響其分類。
-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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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約當現金
-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 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 取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
2.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 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 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 益。
-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任何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 資產。
-
2.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續後按公允價 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 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公司將其列報為「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八)放款及應收款
-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生 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 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九)金融資產減損
-
1.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示某一 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項」),且該損失 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2.本公司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公司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可能考 量之讓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某個別金融資 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 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之重大 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
132
-
3.本公司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類別處 理:
-
(1)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 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 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 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減除任何已償付之本金及攤銷數)與現時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綜合損益重分 類至當期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當 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直接自資產之帳面金額調整。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1.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2.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 風險及報酬。
-
3.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十一)存貨
-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在製品 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按正常產能 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分類逐項比較法,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 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二)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當非流動資產之帳面金額主要係透過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用來回收,且高度很有可 能出售時,分類為待出售資產,以其帳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量。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
1.子公司指受本公司控制之個體,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 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 時,本公司即控制該個體。
-
2.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 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本公司對子公司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 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公司對子公司所認列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 過在該子公司之權益時,本公司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
4.關聯企業指所有本公司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 有其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 時依成本認列。
-
5.本公司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公司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 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公司不認列 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 付款項。
133
-
6.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業之持 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
7.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 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 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
8.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 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 權益法之投資」。若致使投資比例下降者,除上述調整外,與該所有權益之減 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 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
9.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原則」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 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分攤數相同,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 (十四)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 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 提列折舊。
-
4.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 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 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 耐用年限如下:
| 房 屋 及 建 築 | 10年 ~ | 50年 |
|---|---|---|
| 機 器 設 備 | 8年 ~ | 10年 |
| 水 電 設 備 | 6年 ~ | 25年 |
| 防 治 污 染 設 備 | 8年 ~ | 20年 |
| 運 輸 設 備 | 3年 ~ | 5年 |
| 辦 公 設 備 | 3年 ~ | 7年 |
| 其 他 設 備 | 3年 ~ | 25年 |
(十五)租賃資產/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 為當期損益。
- (十六)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係電腦軟體費用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2~10 年攤銷。
(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 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
134
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 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 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
(十八)借款
-
1.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交易成 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借款期間內 衡量。
-
2.設立借款額度時支付之費用,當很有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該費用認列 為借款之交易成本,予以遞延至動支發生時認列為有效利率之調整;當不太可 能提取部分或全部額度,則認列該費用為預付款項,並在額度相關之期間內攤 銷。
-
(十九)應付帳款及票據
-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之義 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惟屬 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十)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分類為持有供 交易之金融負債係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之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 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 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 (二十一)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時,除列金融負債。
- (二十二)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以淨 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 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 (二十三)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續後按公允價值衡 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 (二十四)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主係產品保固,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 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 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 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 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二十五)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 為費用。
2.退休金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 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 認列為資產。
135
(2)確定福利計畫
- A.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 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 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 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 達於保留盈餘。
-
3.離職福利
-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 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公司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 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 日後12 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
4.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時,列為費 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 動處理。
(二十六)員工股份基礎給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衡 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益。權益 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 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 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十七)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 係認列於損益。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 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 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 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 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 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 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 異,本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 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 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 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 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 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
136
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6.因研究發展支出而產生之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 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
-
(二十八)股本
-
1.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 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
2.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 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時,所收取 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面價值之差額 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二十九)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 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
(三十)收入認列
-
1.銷貨收入
- 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 業稅、銷貨退回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 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 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公司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 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 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
2.勞務收入
- 提供勞務之交易結果能可靠估計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完工程度係以 截至財務報導日止已履行之勞務占應履行總勞務之比例估計。當交易結果無法 可靠估計時,於已認列成本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
3.銷售協議包含多項組成部分
- 本公司提供之銷售協議中,可能同時包含銷售商品及後續期間之維修服務等組 成部分。當協議中含有多項可單獨辨認之組成部分時,該協議之已收或應收對 價之公允價值係依據各項組成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以決定各組成部分之 收入金額,並依據個別組成部分適用之收入認列標準認列為當期損益。各組成 部分之公允價值依照其獨立出售時之市場價值決定。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 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設。所作出之 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 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 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金融資產-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權益投資是否發生減損,於 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公司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的時間 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 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當個別權益投資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之情況係屬大幅度或持久性時,本公司對於分
137
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者,將自其認列累計公允價值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轉 列於當期損益。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
1.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減損評估
-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 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 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公司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 大減損。
民國104 年度本公司未對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認列減損損失。
-
2.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收,本 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公司係依據享有被投資公司預期未來現金流量 之折現值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未 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認列減損損失。
-
3.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衡量
-
本公司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參考近 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所 做估計。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響其公允價值之衡量。有關金融工 具公允價值之說明,請詳附註十二(三)。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之帳面金額為 $562,10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 104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100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715,169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1,946,195 -附買回債券 465,000 合計 3,126,464 $ 項 目 104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國內基金 620,000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國內基金 5,462 合計 625,462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評價調整 遠期外匯 -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 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本公司未有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供質押之情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
103年12月31日 104 $ 786,666 1,962,152 622,000 3,370,922 $ 103年12月31日 金融機構往來以分 |
| 項 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國內基金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國內基金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評價調整 遠期外匯 |
|
| 460,000 $ 2,413 |
|
| 462,413 $ |
|
| 2,492 $ |
- 1.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 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138
-
1.本公司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認列之淨利益分別計 $5,541 及$808。
-
2.有關非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之交易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
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無此情形。
| 金融商品 流動項目: 遠期外匯合約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美金 3,000 $ 合約金額(名目本金) |
契約期間 | |
| 美金 | 103.11.19~ 104.01.20 |
本公司簽訂之遠期外匯交易係預售美金之遠期交易(賣美金買新台幣),係為規 避外銷價款之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 3.本公司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三)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 |
|---|---|
| 項目 104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 571,857 小計 571,85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9,749) ( 合計 562,108 $ |
103年12月31日 |
| 23,426 $ 571,857 |
|
| 595,283 9,758 |
|
| 605,041 $ |
-
1.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因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失)利益之金 額分別為($19,507)及$26,900。
-
2.本公司於民國103 年度對所持有股權投資-光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認列$11,866 之減損損失(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係評估其投資收益無法收回而認列。
(四)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應收帳款 | $ | 1,421,805 |
$ | 1,563,704 |
||
| 減:備抵呆帳 | ( | 65,565) | ( | 71,133) | ||
| $ | 1,356,240 |
$ | 1,492,571 |
-
1.本公司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之信用品質良好。
-
2.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80天內 181~365天 365天以上 |
104年12月31日 66,762 $ 209 1,117 68,088 $ |
103年12月31日 |
|---|---|---|
| 79,005 $ 1,292 1,290 |
||
| 81,587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3.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
(1)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個別評估減損之 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46,713 及$5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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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個別評估之群體評估之個別評估之 | 群體評估之 | ||||||||
| 減損損失 | 減損損失 | 減損損失 | 減損損失 | ||||||
| 1月1日 | $ | 57,168 |
$ | 13,965 |
$ | 55,700 |
$ | 26,037 |
|
|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627 | 4,887 | 1,468 | - | |||||
|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 - | - | - | ( | 12,072) |
||||
| 本期沖銷未能收回之款項 | ( | 11,082) |
- | - | - | ||||
| 12月31日 | $ | 46,713 |
$ | 18,852 | $ | 57,168 |
$ | 13,965 |
4.本公司並未持有任何的擔保品。
(五)存貨
| 存貨 | |||
|---|---|---|---|
| 原料 物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原料 物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492,910 $ 224,224) ($ 205,444 21,479) ( 366,011 18,454) ( 162,910 77,305) ( 242,262 17,671) ( 1,469,537 $ 359,133) ($ 103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 ||
| 268,686 $ 183,965 347,557 85,605 224,591 |
|||
| 1,110,404 $ |
|||
|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497,997 $ 230,028) ($ 205,754 22,381) ( 315,898 13,509) ( 139,000 56,309) ( 350,141 40,067) ( 1,508,790 $ 362,294) ($ |
帳面金額 | ||
| 267,969 $ 183,373 302,389 82,691 310,074 |
|||
| 1,146,496 $ |
本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分別為$3,830,455 及 $4,352,628,其中包含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銷貨成本分別為$0 及$18,518,以及因產品售價上升及低單價產品庫存量下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 升而認列為銷貨成本減少之金額分別為$3,161 及$0。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104年 | 103年 | |||
| 1月1日 | $ | 1,210,471 |
$ | 1,290,034 |
| 增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68,676 | ||
| 以股作價投資數 | - | 16,830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益份額 | ( | 29,997) |
( | 178,584)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盈餘分派 | ( | 25,277) |
( | 16,051) |
| 資本公積變動 | - | 11,043 | ||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830 | 665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 27,595 | 4,993 | ||
|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 | ||||
| 差額 | - | ( | 12,662) |
|
| 其他權益變動(詳附註六(十九)) | ( | 37,256) |
25,621 | |
| 其他 | ( | 368) |
( | 94) |
| 12月31日 | $ | 1,145,998 |
$ | 1,210,471 |
140
| 子公司 關聯企業 |
104年12月31日 950,122 $ 195,876 1,145,998 $ |
103年12月31日 1,017,075 $ 193,396 1,210,471 $ |
|---|---|---|
1.子公司
-
有關本公司之子公司資訊,請參見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 (三)。
-
2.關聯企業
-
(1)本公司主要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流動資產 | $ | 2,006,010 |
$ | 2,126,474 |
|
| 非流動資產 | 1,394,767 | 1,328,735 | |||
| 流動負債 | ( | 801,836) |
( | 874,313) |
|
| 非流動負債 | ( | 97,225) | ( | 110,386) |
|
| 淨資產總額 | $ | 2,501,716 |
$ | 2,470,510 |
|
| 光頡科技(股)公司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收入 | $ | 1,549,394 |
$ | 1,437,079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 | 149,715 |
$ | 148,095 |
|
| 停業單位損益 | - | - |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1,169) | 2,661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48,546 |
$ | 150,756 |
|
| 自關聯企業收取之股利 | $ | - |
$ | - |
-
(2)本公司投資光頡科技(股)公司公開報價,其公允價值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 12 月31 日分別為$232,507 及$217,343。
-
(3)本公司直接及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光頡科技(股)公司綜合持股為17.30%,持 股比例未超過20%,因對該公司持股為最高者且占有該公司二席董事,具有重 大影響力,故採權益法評價。
-
(4)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9 月22 日與廣東風華高新科技(股)公司(以下簡稱「風 華高科」)簽署應賣協議書,將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光頡科技(股)公司股份 共計20,311 仟股參與公開收購,風華高科預計將以每股29.8 元之收購價格, 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光頡科技(股)公司已發行普通股之35%~40%股份。風華高 科將於取得台灣投資主管機關及大陸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向證券主管機 關申報公開收購,並於公開收購申報日起始正式開始進行公開收購,若風華 高科未取得所有主管機關就本次公開收購所需的核准,風華高科將不會進行 本次公開收購。
-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之應賣股份,將於風華高科或指定之人對光頡科技(股) 公司股份進行公開收購時,於法令許可之範圍內,依據應賣協議書所定之條 件應賣及出售應賣股份予風華高科,本公司及子公司與風華高科約定如下:
-
A.股東應賣股數如於公開收購期間未達到預定收購數量,本公司及子公司並 無依照本協議書完成交割之義務。
-
B.如股東應賣之股份數量達到最低收購數量,但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風 華高科將向本公司及子公司購買全數應賣股份。
-
C.如股東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風華高科將按同一比例向所 有應賣人收購(亦即本公司及子公司應賣股份並非全數賣出)。
141
風華高科已於民國104 年12 月29 日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函。惟本次公開收購案尚待風華高科向證券主管機 關申報後依實際申報公開收購之期間進行,倘若風華高科未於核准函有效期間內進行公開收購申報,則本公司及子公司將 無法將所持有之光頡科技股份參與應賣出售予風華高科。
、 (七)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水電設備 污染防治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104年1月1日 成本 1,728,930 $ 5,638,106 $ 1,011,066 $ 638,006 $ 6,834 $ 55,003 $ 1,715,690 $ 累計折舊 756,820) ( 3,544,786) ( 873,455) ( 550,698) ( 4,811) ( 47,558) ( 1,338,863) ( 累計減損 59) ( 966,279) ( - - 424) ( 33) ( 216) ( 972,051 $ 1,127,041 $ 137,611 $ 87,308 $ 1,599 $ 7,412 $ 376,611 $ 104年 1月1日 972,051 $ 1,127,041 $ 137,611 $ 87,308 $ 1,599 $ 7,412 $ 376,611 $ 增添 8,695 34,820 14,262 4,681 451 7,075 23,639 處分 - - - - - 7) ( 9) ( 重分類 5,049 153,531 1,563 1,301 786 1,458 21,011 重分類至待出售 非流動資產 - 28,572) ( - - - - - 折舊費用 48,187) ( 237,791) ( 13,722) ( 8,508) ( 575) ( 3,658) ( 42,831) ( 減損迴轉利益 - 19,212 - - - - - 12月31日 937,608 $ 1,068,241 $ 139,714 $ 84,782 $ 2,261 $ 12,280 $ 378,421 $ 104年12月31日 成本 1,742,674 $ 4,495,211 $ 1,031,590 $ 643,988 $ 7,552 $ 55,307 $ 1,758,671 $ 累計折舊 805,007) ( 3,419,141) ( 891,876) ( 559,206) ( 5,227) ( 42,994) ( 1,380,034) ( 累計減損 59) ( 7,829) ( - - 64) ( 33) ( 216) ( 937,608 $ 1,068,241 $ 139,714 $ 84,782 $ 2,261 $ 12,280 $ 378,421 $ |
|
|---|---|
142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水電設備 污染防治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103年1月1日 成本 1,724,344 $ 5,465,782 $ 1,000,522 $ 631,209 $ 7,829 $ 50,445 $ 1,691,782 $ 累計折舊 710,118) ( 3,325,400) ( 861,245) ( 540,177) ( 5,326) ( 45,079) ( 1,297,578) ( 累計減損 59) ( 966,317) ( - - 424) ( 33) ( 216) ( 1,014,167 $ 1,174,065 $ 139,277 $ 91,032 $ 2,079 $ 5,333 $ 393,988 $ 103年 1月1日 1,014,167 $ 1,174,065 $ 139,277 $ 91,032 $ 2,079 $ 5,333 $ 393,988 $ 增添 3,919 16,164 10,544 4,353 110 5,386 13,884 處分 - 71) ( - - - - 31) ( 重分類 667 191,110 - 2,444 - - 11,692 折舊費用 46,702) ( 254,227) ( 12,210) ( 10,521) ( 590) ( 3,307) ( 42,922) ( 12月31日 972,051 $ 1,127,041 $ 137,611 $ 87,308 $ 1,599 $ 7,412 $ 376,611 $ 103年12月31日 成本 1,728,930 $ 5,638,106 $ 1,011,066 $ 638,006 $ 6,834 $ 55,003 $ 1,715,690 $ 累計折舊 756,820) ( 3,544,786) ( 873,455) ( 550,698) ( 4,811) ( 47,558) ( 1,338,863) ( 累計減損 59) ( 966,279) ( - - 424) ( 33) ( 216) ( 972,051 $ 1,127,041 $ 137,611 $ 87,308 $ 1,599 $ 7,412 $ 376,611 $ |
|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
| 資本化金額 資本化利率區間 |
104年度 740 $ 0.30%~0.63% |
103年度 |
|---|---|---|
| 763 $ |
||
| 0.52%~0.94% |
2.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143
(八)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 無形資產 | 電腦軟體成本 | 電腦軟體成本 |
|---|---|---|
|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104年 1月1日 增添 攤銷費用 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103年 1月1日 增添 攤銷費用 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計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
29,561 $ 17,513) ( 12,048 $ 12,048 $ 10,204 12,919) ( 9,333 $ 31,584 $ 22,251) ( 9,333 $ 電腦軟體成本 33,200 $ 20,757) ( 12,443 $ 12,443 $ 10,505 10,900) ( 12,048 $ 29,561 $ 17,513) ( 12,048 $ 104年度 103年度 4,040 $ 3,305 $ 532 645 5,813 4,170 2,534 2,780 12,919 $ 10,900 $ |
|
| 3,305 $ 645 4,170 2,780 |
||
| 10,900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九)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12 月與曜凌光電(股)公司簽訂設備買賣合約,並取得訂金 款,故將相關之設備轉列為待出售處分資產,該項交易預期於民國105 年6 月前 完成。該待出售處分資產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為$28,572。
-
2.該待出售處分群組以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重新衡量後,將原 設備所提列之累計減損$19,212 迴轉,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相關公允價 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說明。
144
(十)短期借款
| 短期借款 | ||||
|---|---|---|---|---|
| 借款性質 | 104年12月31日 436,609 $ 0.66%~1.70% 104年12月31日 554,749 5,891 560,640 |
103年12月31日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借款利率區間 應付帳款 暫估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 |
479,786 $ |
|||
| 0.65%~2.80% | ||||
| 103年12月31日 687,565 23,272 710,837 |
||||
| $ | $ | |||
| $ | $ |
(十一)應付帳款
(十二)長期借款
| 長期借款 | $ | 560, |
640 $ |
710,837 |
710,837 |
|---|---|---|---|---|---|
| 借款性質 | 貸款總額度 | 借款期間 | 利率區間 | 104年12月31日 | |
| 合作金庫商銀等10家 | $ 2,000,000 | 101.12.06~ | 1.3807%~ | ||
| 金融機構聯貸 | 106.12.06 | 1.9027% | $ | 1,214,625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850,000 | 100.03.29~ | 1.6058%~ | ||
| 105.03.29 | 1.6800% | 24,118 | |||
| 1,238,743 |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 224,118) |
|||
| $ | 1,014,625 |
| 借款性質 | 貸款總額度 | 借款期間 | 利率區間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合作金庫商銀等10家 | $ 2,000,000 | 101.12.06~ | 1.5539%~ | ||
| 金融機構聯貸 | 106.12.06 | 2.4842% | $ | 1,412,300 |
|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 850,000 | 100.03.29~ | 1.6580%~ | ||
| 105.03.29 | 1.6980% | 120,589 | |||
| 1,532,889 |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 296,471) |
|||
| $ | 1,236,418 |
-
1.本公司與合作金庫等10 家金融機構所簽訂之聯貸合約規定,於聯貸存續期間 內需維持每半年度財務報表之特定財務比率請詳附註九。
-
2.上述擔保借款所提供之擔保品名稱及帳面價值請詳附註八。
(十三)退休金
-
1.(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 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 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 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 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 月就薪資總額4.88%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 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 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 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581,733 |
$ | 589,277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321,686) |
( | 260,468)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260,047 |
$ | 328,809 |
145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104年度 1月1日餘額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經驗調整 提撥退休基金 支付退休金 12月31日餘額 103年度 1月1日餘額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影響數 財務假設變動影響數 經驗調整 提撥退休基金 支付退休金 12月31日餘額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589,277 $ 9,818 13,259 612,354 - 881 45,854 62,229) ( 15,494) ( - 15,127) ( 581,733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260,468) ($ - 5,861) ( 266,329) ( 1,123) ( - - - 1,123) ( 69,361) ( 15,127 321,686)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328,809 $ 9,818 7,398 346,025 1,123) ( 881 45,854 62,229) ( 16,617) ( 69,361) ( - 260,047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588,000 $ 10,279 11,760 610,039 - - 13,887) ( 2,683 11,204) ( - 9,558) ( 589,277 $ |
249,426) ($ - 4,989) ( 254,415) ( 833) ( - - - 833) ( 14,778) ( 9,558 260,468) ($ |
338,574 $ 10,279 6,771 355,624 833) ( - 13,887) ( 2,683 12,037) ( 14,778) ( - 328,809 $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資運 用計畫所訂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 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 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 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 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 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 號第142 段規定揭露計劃 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104 及103 年12 月31 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 價值,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146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
104年度 1.25% 3.00% |
103年度 2.25% 3.00%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壽險第五回生命表估計。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 增加0.5% 減少0.5% 104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24,481) ($ 27,781 $ 103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 22,890) ($ 28,686 $ 折現率 |
增加0.5% 減少0.5% 27,138 $ 24,200) ($ 28,317 $ 22,846)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 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 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後一年內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 $14,361。
-
(7)截至104 年12 月31 日,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9 年。退休金 支付之到期分析如下:
短於1年 $ 427,946 1~2年 21,955 2~5年 51,083 5年以上 34,951 $ 535,935
- 2.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 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 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 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 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 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31,526 及$30,068。
(十四)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民國99 年8 月9 日訂定「九十九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並於民 國99 年8 月26 日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15,000 仟單位,每單位皆可認購1 股, 其認股價格以發行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與普通股面額孰高者定之。認股權 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或發放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得依 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7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本公司酬勞性員工 認股選擇權計畫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認列之酬勞性成本分別為$0 及$5,018。 1.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 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
147
| 104年度 | 104年度 | 103年度 | 103年度 | |||||
|---|---|---|---|---|---|---|---|---|
| 數量 | 加權平均 | 數量 | 加權平均 | |||||
| 認股選擇權 | (仟單位) | 行使價格(元) | (仟單位) | 行使價格(元) | ||||
|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11,158 | $ | 18.40 |
18,285 | $ | 20.99 |
||
| 本期行使 | - | - | - | - | ||||
| 本期逾期失效 | ( | 238) |
( | 7,127) | ||||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10,920 | 11,158 | ||||||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 10,898 | 11,098 |
- 2.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流通在外 之資訊如下表:
| 之資訊如下表: | 之資訊如下表: | 之資訊如下表: | 之資訊如下表: | 之資訊如下表: |
|---|---|---|---|---|
| 104年12月31日 | ||||
|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 |||
| 數量 | 行使價格(元) | |||
| 17.20 $ |
||||
|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 |||
| 數量 | 剩餘存續期限 | 行使價格(元) | 數量 行使價格(元) 11,098 18.40 $ |
|
| 11,158 | 3 | 18.40 $ |
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7 月2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99 年度核准發行之員工 認股權,其認股價格自同年7 月27 日起由18.4 元調整為17.2 元;另本公司 於民國103 年7 月9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99 年度核准發行之員工認股權, 其認股價格自同年7 月31 日起由19.1 元調整為18.4 元。
(十五)負債準備
| 負債準備 | |||
|---|---|---|---|
| 104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104年12月31日餘額 流動 非流動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
$ ( $ 104年12月31日 4,211 $ 40,120 $ |
保固 40,017 13,152 8,838) 44,331 103年12月31日 |
|
| 3,801 $ |
|||
| 36,216 $ |
本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LED 產品之銷售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 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
(十六)股本
-
1.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10,000,000,分為1,000,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5,456,621,分為545,662 仟股,每股面額10 元,本公 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本公司普通股期初及 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均相同。
-
2.庫藏股
-
(1)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
| 流通在外股數均相同。 股 股份收回原因及其數量: |
||
|---|---|---|
|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收回原因 子公司-合眾投資(股)公司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 |
104年12月31日 | |
| 股數 1,107 |
帳面金額 | |
| 26,699 $ |
148
103年12月31日 持有股份之公司名稱 收回原因 股數 帳面金額 子公司-合眾投資(股)公司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 1,107 $ 26,699 (2)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發行股份 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
(3)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不得享 有股東權利。
-
(4)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因供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 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理變更登 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 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
(十七)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 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 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 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 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十八)保留盈餘
-
1.本公司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分配如下:
-
(1)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
(2)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直至累積金額達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止。
-
(3)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酌提特別盈餘公積。
-
(4)分配股東股息及紅利。
-
-
2.本公司經營高科技事業,屬企業生命週期之成長期,基於資本支出需要及健全 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發展,本公司得發放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兩種,依公司成長 率及資本支出情形,以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配之,惟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 度股利分配總額之20%為限。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 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25%之部分為限。
-
4.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 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 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5.有關員工酬勞(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四)。
-
6.本公司於民國104 年6 月24 日及103 年6 月17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 103 年度及10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 103年度 | 103年度 | 102年度 | 102年度 | |||||||
|---|---|---|---|---|---|---|---|---|---|---|
| 每股 | 每股 | |||||||||
| 金額 | 股利(元) | 金額 | 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56,169 |
$ | 42,006 |
||||||
|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13,333) |
( | 120,030) |
||||||
| 現金股利 | 409,247 | $ | 0.75 |
327,397 | $ | 0.60 |
||||
| 合計 | $ | 452,083 | $ | 249,373 |
上述民國103 年度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民國104 年3 月23 日之董事會提議並 無差異。有關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49
7.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3 月25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4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04年度
|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合計 |
金額 57,338 $ 545,662 603,000 $ |
每股 股利(元) |
|---|---|---|
| 1.00 $ |
前述民國104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截至民國105 年3 月25 日止,尚未經股東 會決議。
(十九)其他權益項目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國外營運機構 | 備供出售 | ||||||||
| 財務報表換算 | 金融商品 | ||||||||
| 之兌換差額 | 未實現損益 | 合計 | |||||||
| 104年1月1日 | $ | 42,069 |
$ | 14,751 |
$ | 56,820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
| 損益之變動: | |||||||||
| -本公司 | - | ( | 19,507) |
( | 19,507) |
||||
| -子公司 | - | 27,595 | 27,595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子公司 | ( | 37,049) |
- | ( | 37,049) |
||||
| -關聯企業 | ( | 207) |
- | ( | 207) |
||||
| 104年12月31日 | $ | 4,813 |
$ | 22,839 |
$ | 27,652 |
|||
| 國外營運機構 | 備供出售 | ||||||||
| 財務報表換算 | 金融商品 | ||||||||
| 之兌換差額 | 未實現損益 | 合計 | |||||||
| 103年1月1日 | $ | 16,448 |
($ | 17,142) |
($ | 694)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 |||||||||
| 損益之變動: | |||||||||
| -本公司 | - | 26,900 | 26,900 | ||||||
| -子公司 | - | 4,993 | 4,993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子公司 | 25,201 | - | 25,201 | ||||||
| -關聯企業 | 420 | - | 420 | ||||||
| 103年12月31日 | $ | 42,069 |
$ | 14,751 |
$ | 56,820 |
|||
| 其他收入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租金收入 | $ | 1,415 |
$ | 1,410 |
|||||
| 股利收入 | 13,020 | 14,720 |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利息 | 16,691 | 16,339 | |||||||
| 附買回債券利息 | 2,629 | 4,386 | |||||||
| 其他利息收入 | 27 | 9 | |||||||
| 壞帳轉回利益 | - | 9,891 | |||||||
| 什項收入 | 15,558 | 6,643 | |||||||
| 合計 | $ | 49,340 |
$ | 53,398 |
(二十)其他收入
150
(二十一)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 金融資產淨利益 | $ | 5,541 |
$ | 808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10,166 | 18,39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利益 | 2,034 | 158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 | |||||
| 利益 | 19,212 | ||||
| 處分投資利益(損失) | 48,783 | ( | 838)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 | ( | 11,866) |
||
| 其他損失 | ( | 7,496) |
( | 21,156) |
|
| 合計 | $ | 78,240 |
($ | 14,500) |
|
| 財務成本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利息 | $ | 28,737 |
$ | 38,815 |
|
| 其他 | 24 | 115 | |||
|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 | |||||
| 資本化金額 | ( | 740) | ( | 763) |
|
| 28,021 | 38,167 | ||||
| 其他財務成本 | 1,598 | 1,598 | |||
| 合計 | $ | 29,619 |
$ | 39,765 |
|
|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1,083,529 |
$ | 1,066,32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355,272 | 370,479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12,919 | 10,900 | |||
| 合計 | $ | 1,451,720 |
$ | 1,447,699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薪資費用 | $ | 936,608 |
$ | 918,744 |
|
| 員工認股權 | - | 5,018 | |||
| 勞健保費用 | 80,278 | 77,777 | |||
| 退休金費用 | 48,742 | 47,118 | |||
| 其他用人費用 | 17,901 | 17,663 | |||
| $ | 1,083,529 |
$ | 1,066,320 |
(二十二)財務成本
(二十三)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二十四)員工福利費用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於分派盈餘時,應分派員工紅利15%,董事監察 人酬勞5%。惟依民國104 年5 月20 日公司法修訂後之規定,公司應以當年 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 補。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另章程得訂明前項發 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已於105 年1 月7 日經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修正後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 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10%~15%,董事 及監察人酬勞不高於5%,此章程修正案將提民國105 年股東會決議。
151
-
2.本公司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員工酬勞(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102,312 及 $76,734;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34,104 及$25,578,前述金額帳列薪資 費用科目。
-
民國104 年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分別以12%及4%估列。董事會決議實際 配發金額為$102,312 及$34,104,其中員工酬勞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民國103 年係依該年度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15% 及5%為基礎估列。經股東會決議之民國103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民 國103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酬勞(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五)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稅費用 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
|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放棄境外所得扣繳抵繳數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所得稅費用 |
104年度 65,622 $ 11,952 2,503 445 80,522 52,123 132,645 $ |
103年度 |
| - $ 12,704 2,133 504 |
||
| 15,341 | ||
| 90,646 | ||
| 105,987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 | 2,825) |
($ | 2,046) |
|
|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 $ | 120,023 |
$ | 113,504 |
|
| 所得稅 | |||||
|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項目之 | 7,279 | ( | 944) |
||
| 所得稅影響數 | |||||
|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所得 | ( | 8,293) |
( | 56) |
|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 ( | 1,264) |
( | 21,858) |
|
| 資產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2,503 | 2,133 | |||
| 放棄境外所得扣繳抵繳數 | 445 | 504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11,952 | 12,704 | |||
| 所得稅費用 | $ | 132,645 |
$ | 105,987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152
- 3.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 額如下:
| 額如下: | ||||||
|---|---|---|---|---|---|---|
|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呆帳損失 產品保證服務費用 投資損失 減損損失 淨退休金成本 虧損扣抵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其他 合計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呆帳損失 產品保證服務費用 投資損失 減損損失 淨退休金成本 虧損扣抵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其他 合計 |
104年度 | 12月31日 | ||||
| 1月1日 29,639 $ 9,446 6,803 2,900 30,319 46,351 31,229 8,438 5,555 170,680 $ |
認列於 損益 |
認列於 其他綜合 淨利 |
||||
| 29,362 $ 10,008 7,536 - 19,034 37,486 - 5,613 6,693 115,732 $ 12月31日 |
||||||
| 1月1日 22,681 $ 13,075 7,429 11,481 15,335 45,965 129,448 10,484 7,474 263,372 $ |
認列於 損益 |
認列於 其他綜合 淨利 |
||||
| 6,958 $ 3,629) ( 626) ( 8,581) ( 14,984 386 98,219) ( - 1,919) ( 90,646) ($ |
- $ - - - - - - 2,046) ( - 2,046) ($ |
29,639 $ 9,446 6,803 2,900 30,319 46,351 31,229 8,438 5,555 170,680 $ |
- 4.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虧損扣抵之有效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 如下:
104 年度:無此情況
| 103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發生 年度 94年 97年 98年 |
申報數/核定數 162,697 119,259 57,680 339,636 $ |
尚未抵減金額 6,764 119,259 57,680 183,703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虧損金額 |
| - - - - $ |
153
- 5.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04年12月31日 349,762 $ |
103年12月31日 |
|---|---|---|
| 348,800 $ |
-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2 年度。 7.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
|---|---|---|
| 87年度以後 | 104年12月31日 1,218,806 $ |
103年12月31日 |
| 1,083,860 $ |
-
8.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分別為$29,892 及$27,302,民國104 年度盈餘分配之預計稅額扣抵比率為 2.45%及民國103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3.50%。
-
(二十六)每股盈餘
| 每股盈餘 | |||
|---|---|---|---|
|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04年度 | ||
| 稅後金額 573,375 $ - - 573,375 $ |
544,555 - 13,254 557,809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103年度 |
每股盈餘(元) | |
| 1.05 $ 1.03 $ |
|||
| 稅後金額 561,682 $ - - 561,682 $ |
544,555 - 7,624 552,179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
每股盈餘(元) | |
| 1.03 $ 1.02 $ |
(二十七)營業租賃
本公司向科學園區管理局租用土地(租期自民國86 年至118 年),截至民國 104 年及103 年度分別認列$17,063 及$17,063 之租金費用為當期損益。另因 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未超過5年 超過5年 |
104年12月31日 16,423 $ 24,291 30,326 71,040 $ |
103年12月31日 |
|---|---|---|
| 16,423 $ 37,826 33,022 |
||
| 87,271 $ |
154
(二十八)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 其他非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04年度 224,118 $ 11,541 $ 28,572 $ |
103年度 296,471 $ - $ - $ |
|---|---|---|
七、關係人交易
(一)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 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營業收入 |
||
|---|---|---|
| 商品銷售: -子公司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合計 |
104年度 190,025 $ 14,631 427,530 632,186 $ |
103年度 |
| 14,790 $ 3,391 525,846 |
||
| 544,027 $ |
上述銷貨價格與一般之銷貨價格無重大差異;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關係人授信 期限均為30~136 天,一般客戶平均之授信期限均為90~150 天。 2.進貨
| 進貨 | ||
|---|---|---|
| 商品購買: -子公司 -關聯企業 -其他關係人 合計 |
104年度 22,969 $ 1,296 667,364 691,629 $ |
103年度 |
| 26,304 $ 158 1,077,807 |
||
| 1,104,269 $ |
上列進貨價格與一般客戶之進貨價格無重大差異;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關係人 平均付款期間均為60~120 天,一般客戶平均之付款期間均為90~120 天。 3.應收票據
| 3.應收票據 |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其他關係人 | $ | - |
$ | 252 |
||
| 4.應收帳款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子公司 | $ | 10,905 |
$ | 9,864 |
||
| -關聯企業 | - | 2,659 | ||||
| -其他關係人 | 106,309 | 152,472 | ||||
| 減:備抵呆帳 | ( | 1,364) | ( | 713) | ||
| 合計 | $ | 115,850 |
$ | 164,282 |
||
| 5.應付帳款 | ||||||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
| -子公司 | $ | 4,805 |
$ | 13,073 |
||
| -關聯企業 | 1,287 | 128 | ||||
| -其他關係人 | 268,628 | 405,962 | ||||
| 合計 | $ | 274,720 |
$ | 419,163 |
155
6.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 6.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 |||
|---|---|---|---|
| 子公司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離職福利 退職後福利 其他長期福利 股份基礎給付 合計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4年12月31日 770,238 $ 104年度 55,469 $ - 940 - - 56,409 $ |
103年12月31日 712,495 $ 103年度 46,580 $ - 752 - 836 48,168 $ |
|
| 46,580 $ - 752 - 836 |
|||
| 48,168 $ |
(二)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資產項目 受限制資產-定存單(表列 「其他流動資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機器設備 |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對象 種類 20,860 $ 20,860 $ 彰化商業銀行 土地及宿舍 租約保證 809,007 843,625 合作金庫商銀等10 家金融機構聯貸 長期借款 352,670 440,320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長期借款 1,182,537 $ 1,304,805 $ 擔保用途 帳面價值 |
|---|---|
| 104年12月31日 20,860 $ 809,007 352,670 1,182,537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對外由銀行保證金額如下:
| 保證機構 彰化商業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性 質 關稅記帳保證 履約及保固保證 " " " |
金 額 |
|---|---|---|
| 15,000 $ 296 1,767 800 468 |
||
| 18,331 $ |
- 2.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因進口原料及機器設備已開出而尚未使用之信 用狀金額:
==> picture [404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營業租賃協議:請詳附註六(二十七)。
-
4.應賣股權協議:請詳附註六(六)。
-
5.本公司與合作金庫商銀等10 家金融機構所簽訂之聯合貸款合約中,本公司承諾每半年 度流動比率不得低於100%、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50%、利息保障倍數不得低於300%及 有形淨值不得低於五十億元,如未能符合前開財務比率條件與標準者,應以合約約定 方式改善及調整利率條件,如未能於下一受檢日完成改善,則視為違反「主要承諾事 項」之財務比率限制及承諾。
-
6.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因銀行借款、進貨履約及為子公司背 書保證等事項開立之保證票據分別為$6,952,440 及$6,781,102。
-
7.截至民國104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為$25,692。
156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2 月以競標拍賣方式完成子公司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所持有 之廠房及土地使用權出售予非關係人,總價為人民幣52,500 仟元。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 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 予股東之股利金額或發行新股以降低債務。本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 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扣除現金 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之計算為個體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之負債資本比率分別為(23.18%)%及 (21.89%)。
-
(二)金融工具
-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 本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應收票據、應收 帳款、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的帳面金 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部分)之 利率因與市場利率接近,故其帳面金額應屬估計公允價值之合理基礎,另以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
2.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 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 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 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本公司重要之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 於執行財務活動期間,須確實遵循關於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規 定。
-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本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要為美 元及日幣。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 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本公司透過 財務部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行,所承作之遠期外匯合約,其到期日皆短 於六個月,並且不符合避險會計之條件。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 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
由於國外營運機構係為策略性投資,是故本公司並未對其進行避險。
-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 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
157
|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金: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無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金: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無 |
104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新台幣) 1,709,872 $ 129,093 535,096 1,175,314 $ 241,979 帳面金額 (新台幣) 1,792,858 $ 214,976 626,256 1,427,863 $ 270,500 |
變動幅度 1% 1% 1% 1% 1% |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 外幣(仟元) 52,170 $ 476,887 16,301 35,751 $ 880,886 |
匯率 32.775 0.2707 32.825 32.875 0.2747 103年12月31日 |
敏感度分析 | ||||
|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17,099 $ - $ 1,291 - 5,351 - 11,753 $ - $ 2,420 - 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外幣(仟元) 56,736 $ 818,646 19,787 45,043 $ 1,014,628 |
匯率 31.600 0.2626 31.650 31.700 0.2666 |
敏感度分析 | ||||
| 變動幅度 1% 1% 1% 1% 1% |
影響損益 17,929 $ 2,150 6,263 14,279 $ 2,705 |
|||||
158
價格風險
-
由於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公司暴露於權益工 具之價格風險。本公司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
-
本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 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國內基金價格上 升或下跌5%,國內上市櫃之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20%及未上市櫃之 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0%,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 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5,957 及$19,190;對於股東權 益之影響因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分別增加或減少 $56,211 及$63,823。
利率風險
-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來自長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公司承受 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抵 銷,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本公司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 幣、美元計價。
-
於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若借款利率增加或減少一百個基點, 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之稅後淨利 將分別減少或增加$10,282 及$12,723,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 費用增加/減少。
-
(2)信用風險
-
A.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 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個體 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進行管理及 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 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 風險來自現金及約當現金、衍生金融工具,及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構之 存款,亦有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
-
B.由於本公司交易之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 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 重大之信用風險。
-
C.截至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止,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總額佔 本公司應收帳款總額為68%及67%,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 不重大。
-
D.本公司已逾期惟未減損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
E.本公司業已發生減損之金融資產的個別分析請詳附註六各金融資產之說 明。
(3)流動性風險
-
A.本公司財務部監控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 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度。
-
B.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 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 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 析。
159
非衍生金融負債:
5年 104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2年 2~3年 3~5年 以上 短期借款 $ 436,609 $ - $ - $ - $ - 應付票據 - - - - - 應付帳款 - - - - (含關係人) 835,360 其他應付款 532,827 - - -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或一 - - - 營業週期內到期) 244,160 1,016,514 非衍生金融負債: 5年 103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2年 2~3年 3~5年 以上 短期借款 $ 479,786 $ - $ - $ - $ - 應付票據 3,226 - - - - 應付帳款 - - - - (含關係人) 1,130,000 其他應付款 409,758 - - -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或一 - - 營業週期內到期) 325,429 247,325 997,200 衍生金融負債:
民國103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操作之衍生金融負債為一年內到期。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 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 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 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2.民國104 年及103 年12 月31 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 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非重複性公允價值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註) 合計 |
第一等級 625,462 $ - 28,572 654,034 $ |
第二等級 - $ - - - $ |
第三等級 - $ 562,108 - 562,108 $ |
合計 |
|---|---|---|---|---|
| 625,462 $ 562,108 28,572 |
||||
| 1,216,142 $ |
- 註: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規定,當待出售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低於 價值時,須按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衡量之。
160
| 103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基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合計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交易 |
第一等級 462,413 $ 33,184 495,597 $ - $ |
第二等級 - $ - - $ 2,492 $ |
第三等級 - $ 571,857 571,857 $ - $ |
合計 |
|---|---|---|---|---|
| 462,413 $ 605,041 |
||||
| 1,067,454 $ |
||||
| 2,492 $ |
-
3.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公司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具之特性屬上 市櫃股票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屬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 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
-
(2)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
-
(3)當評估非標準化且複雜性較低之金融工具時,本公司採用廣為市場參與者使 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用之參數通常為市場可觀察資 訊,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本公司之待處分資產係採用市場法(價格對營收比,P/S ratio)之評價技術, 以市場上最近相同或類似交易之價格對營收比作為可觀察輸入值,推算處分 群組之公允價值。
-
(5)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公司持有金融 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 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性風險等。根據本公司之公允價值 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合併資產負 債表中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 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 況調整。
-
(6)本公司將信用風險評價調整納入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算考量, 以分別反映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及本公司信用品質。
-
4.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5.下表列示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第三等級金融工具之變動:
| 104年度 1月1日 571,857 $ 本期取得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損失(註) 9,749) ( 12月31日 562,108 $ |
103年度 |
|---|---|
| 553,300 $ 18,557 - |
|
| 571,857 $ |
-
註: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6.民國104 年及103 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161
-
7.本公司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務部門負責進行金融工 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並定期覆核, 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
8.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 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104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562,108 可類比上市 本淨比乘數 0.62~1.12 乘數愈高,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公允價值愈高 現金流量折 加權平均 10.74% 加權平均資金成 現法 資金成本 本愈高,公允價 值愈低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請 詳附表三。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無此事項。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表 四。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 附表五。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事項。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六。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七。
-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 事項:請詳附表八。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資訊已依規定於合併報告中揭露。
162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金貸 有短期融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
編號 貸出資金 是否為 本 期 實際動支 利率 與性質 業務 通資金必 提列備抵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關係人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金 額 區間 (註2) 往來金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3) (註4、5) 備註 1 興華電子工業 紹興歐柏斯光電 其他應收款 是 $ 40,876 $ 40,475 $ 40,475 - 1 $202,417 無 $ - 無 $ - $202,417 $ 17,388 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關係人
-
註1: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資訊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1.本公司填0。2.子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如下:1.有業務往來者請填1。 2.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請填2。
-
註3:與本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金額為限;另與子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
註4:本公司總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金額為限;另子公司總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金額為限。\
-
註5:本公司之孫公司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資金貸與曾曾曾孫公司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時,並未有資金貸與金額超限之情事,惟因近年來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營運績效不佳,淨值減少,致本期資 金貸與金額超限。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公司名稱 關係 (註2)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3 $ 1,542,400 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3 1,542,400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3 1,542,400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3 1,542,400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 427,960 $ 79,876 65,840 197,520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 額 427,375 $ 269,605 79,863 45,000 65,750 - 197,250 171,634 |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金 額 $ - - - -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5.54 $ 1.04 0.85 2.56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3,855,999 3,855,999 3,855,999 3,855,999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 證 Y Y Y Y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 證 N N N N |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備註 Y - N - N - Y - |
|---|---|---|---|---|---|---|---|---|---|---|
| 公司名稱 | ||||||||||
| 0 0 0 0 |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
-
註1: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應分列兩表並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1.本公司填0。2.子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 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 被投資公司。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 之公司。
-
註3:應註明最高限額之計算方法及最高限額之金額。財務報表如有認列或有損失,應註明已認列之金額。
-
依本公司之對外背書保證管理辦法,其累積對外背書保證之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額之50%為限,而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責任總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之20%為限。 1.$7,711,998 仟元x20%=$1,542,400 仟元。
-
2.$7,711,998 仟元x50%=$3,855,999 仟元。
163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三 |
單位:新台幣仟 | ||
|---|---|---|---|
|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 類 有價證券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AXT, Inc.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4,1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 該公司為台灣日亞之母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陸竹開發(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551,625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巨鎵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3,794,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信越光電(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鼎益鑫科技(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000,000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朗天科技(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19,628 光磊科技(股)公司 股票 Action Media Technologies, Inc.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75,000 合眾投資(股)公司 股票 光磊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1,107,276 合眾投資(股)公司 股票 光聯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21,568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其他 餘姚市金米薩節能科技 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註:本公司持有AXT, Inc.之股數124 仟股係屬特別股。 |
期 | 末 持股比例 - 0.45 6.38 19.00 10.00 16.67 0.94 1.96 0.20 0.19 15.00 |
備註 公允價值 - 註 387,859 無 116,354 無 33,795 無 24,100 無 - 無 - 無 - 無 11,128 無 44,576 無 - 無 |
| 帳面金額 - 387,859 116,354 33,795 24,100 - - - 11,128 44,576 -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事實發生日 帳面金額 處分損益 價格決定 處分不動產之公司 財 產 名 稱 (註1) 原取得日期 (註2) 交易金額 價款收取情形 (註3) 交易對象 關係 處 分 目 的 之參考依據 其他約定事項 寧波光磊半導體科 廠房及附屬設 104 年5 月 98.9.21~ $315,631 $314,875 全數收取 ($ 3,560) 寧波日林電子 無 為配合公司營運 鑑價報告 無 技有限公司 備、土地使用權 103.7.25 有限公司 規劃 註1:係指過戶日。 註2:係包含匯兌損失影響。 註3:係包含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減損損失$28,945 及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25,385。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交易情形 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 佔總應收(付)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票據、帳款之比率 備註 光磊科技(股)公司 台灣日亞化學(股)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進貨 $ 475,786 18 120 天 與一般交易相當 - ($ 220,734) ( 26) 無 光磊科技(股)公司 信越光電(股)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銷貨 ( 332,232) ( 6) 90 天 與一般交易相當 - 78,538 5 無 光磊科技(股)公司 光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母公司 銷貨 ( 177,196) ( 3) 30 天 與一般交易相當 - - - 無
164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六
| 附表六 | |||||
|---|---|---|---|---|---|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光磊科技(股)公司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光磊科技(股)公司合眾投資(股)公司 光磊科技(股)公司巨鑫投資(股)公司 光磊科技(股)公司Source Ever Limited 光磊科技(股)公司光頡科技(股)公司 合眾投資(股)公司VML TECHNOLOGIES B.V. 合眾投資(股)公司光頡科技(股)公司 巨鑫投資(股)公司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巨鑫投資(股)公司光頡科技(股)公司 興華電子工業(股) 公司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開曼群島控股公司 $1,120,084 $1,120,084 台灣 投資事業 310,300 310,300 台灣 投資事業 125,687 125,687 英屬維京 群島 國際貿易 5,725 5,725 台灣 薄膜電阻、薄膜電容、薄膜 電桿、薄膜排阻、薄膜排 容、薄膜混成、積體電路、 薄膜感測、元件等研究開 發、生產、製造及銷售 324,977 324,977 荷蘭 系統產品設計製造 37,436 37,436 台灣 薄膜電阻、薄膜電容、薄膜 電桿、薄膜排阻、薄膜排 容、薄膜混成、積體電路、 薄膜感測、元件等研究開 發、生產、製造及銷售 57,268 57,268 台灣 半導體、積體電路、電子電 話機、照相機及各種電腦週 邊設備、薄膜式按鍵等電子 組件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50,170 50,170 台灣 薄膜電阻、薄膜電容、薄膜 電桿、薄膜排阻、薄膜排 容、薄膜混成、積體電路、 薄膜感測、元件等研究開 發、生產、製造及銷售 107,604 107,604 英屬維京 群島 投資事業 171,332 171,332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帳面金額 533,092 ($ 54,590) ($ 54,590) 子公司 152,254 1,422 4,301 子公司 262,772 8,454 8,454 子公司 2,004 75 75 子公司 195,876 150,196 11,763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 - -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68,634 150,196 4,122 採用權益 法 之投資 83,389 ( 1,674) ( 1,672) 孫公司 168,405 150,196 10,113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9,788) ( 5,364) ( 5,490) 曾孫公司 |
|
| 股數 比率 34,769,906 100.00 $ 6,494,000 100.00 12,568,706 100.00 200,001 100.00 9,189,994 7.83 6,000 25.00 3,220,120 2.74 4,993,562 99.87 7,901,120 6.73 5,100,000 100.00 ( |
(接次頁)
165
(承前頁)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Opto Tech (Cayman) Co.,Ltd.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Opto Grand (Cayman) Co.,Ltd.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Opto Tech (Cayman) Co., Ltd. 光磊科技(澳門) 有限公司 |
所在地區 薩摩亞 開曼群島 開曼群島 薩摩亞 澳門 |
主要營業項目 投資事業 $ 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 投資事業 國際貿易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帳面金額 29,441 ($ 10,522) ($ 5,261) 曾曾孫公 司 84,977) ( 94,568) ( 94,568) 孫公司 585,707 45,245 45,245 孫公司 29,441 ( 10,522) ( 5,261) 曾曾孫公 司 20,909 5,670 5,670 曾孫公司 |
|
|---|---|---|---|---|---|---|
|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168,421 $ 168,421 316,203 316,203 651,721 651,721 148,910 148,910 4,096 4,096 |
股數 比率 5,000,000 50.00 $ 9,669,906 100.00 ( 20,000,000 100.00 5,000,000 50.00 - 100.00 |
166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七
| 附表七 | |||||||
|---|---|---|---|---|---|---|---|
|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光普電子(蘇州) 有限公司 寧波光磊半導體 科技有限公司 紹興歐柏斯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研發、設計、生產超大型平面顯 示器、光電半導體元件及其相關 應用產品,無線低功率對講機及 其相關元件之銷售並提供相關的 技術和售後服務 發光二極體及發光數碼管等電子 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發光二極體及發光數碼管等電子 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註1) $ 294,708 2 (開曼群島) 651,721 2 (開曼群島) 317,341 2 (薩摩亞)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 294,708 $ - $ - 651,721 - 651,721 317,341 - -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294,708 - 317,341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100,323) ( 1,136) ( 10,521) |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2)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100.00 ($ 100,323) ($115,312) 100.00 ( 1,136) - 99.94 ( 10,514) 58,883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 - - -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台灣母公司(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依間接加權持股比例認列。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 公司名稱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光磊科技(股)公司 $ 612,049 $ 1,264,278 $ 4,627,199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附表八
| 附表八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
銷 (進) 貨 金 額 % 2,203 0.04 10,626 0.20 5,302) 0.20 |
財 產 交 易 應 收 (付) 帳 款 金 額 % 餘 額 % $ - - $ 7,740 0.53 - - 3,165 0.21 - - ( 1,668) 0.20 |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 | 資 | 金 | 融 通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其他 當期利息 $ - 無 - 無 - 無 |
|||
| 期末餘額 $ - - - |
目 的 - - - |
最高餘額 $ - - - |
期末餘額 $ - - - |
利率區間 - - -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未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167
柒、 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 財務狀況:
(一)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
財務狀況之檢討與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差異 | 差異 | ||
|---|---|---|---|---|
| 項目 | 104年度 | 103年度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7,384,082 | 7,402,548 | (18,466) | (0.25) |
| 基金及投資 | 1,039,599 | 1,050,221 | (10,622) | (1.01) |
| 固定資產 | 3,146,759 | 3,398,412 | (251,653) | (7.41) |
| 其他資產 | 203,007 | 294,702 | (91,695) | (31.11) |
| 資產總額 | 11,773,447 | 12,145,883 | (372,436) | (3.07) |
| 流動負債 | 2,732,491 | 2,963,709 | (231,218) | (7.80) |
| 長期負債 | 1,325,408 | 1,616,066 | (290,658) | (17.99) |
| 負債總額 | 4,057,899 | 4,579,775 | (521,876) | (11.40) |
| 股本 | 5,456,621 | 5,456,621 | - | - |
| 資本公積 | 641,656 | 640,826 | 830 | 0.13 |
| 保留盈餘 | 1,612,768 | 1,434,986 | 177,782 | 12.39 |
| 其他權益 | 953 | 30,121 | (29,168) | (96.84) |
| 非控制權益 | 3,550 | 3,554 | (4) | (0.11) |
| 股東權益總額 | 7,715,548 | 7,566,108 | 149,440 | 1.98 |
| 本年度增減比率超過20%之變動項目,說明如下: 其他資產減少31.11%,主要係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所致。 |
二、 財務績效:
(一)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
|---|---|---|---|---|
項 目 |
104年度 |
103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營業收入淨額 | 5,630,540 | 6,317,383 | (686,843) | (10.87) |
| 營業成本 | 4,111,004 | 4,645,461 | (534,457) | (11.50) |
| 營業毛利 | 1,519,536 | 1,671,922 | (152,386) | (9.11) |
| 營業費用 | 953,982 | 925,523 | 28,459 | 3.07 |
| 營業利益 | 565,554 | 746,399 | (180,845) | (24.23) |
| 營業外收入(支出) | 143,722 | (78,649) | 222,371 | 282.74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 | 709,276 | 667,750 | 41,526 | 6.22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135,903 | 106,059 | 29,844 | 28.14 |
| 停業部門利益(損失)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純益 | 573,373 | 561,691 | 11,682 | 2.08 |
| 最近二年度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 營業利益減少:主係營業收入減少所致。 2. 營業外收入(支出)增加:主要係處分投資利益增加所致。 3. 所得稅費用增加:主係稅前淨利增加所致。 |
168
-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請參閱本年報第1 頁。
三、 現金流量
- (一)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
| 年度 項目 |
104年度 | 103年度 | 增減比例% |
|---|---|---|---|
| 現金流量比率(%) | 31.61 | 36.06 | (12.34)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13.34 | 123.16 | (7.97)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2.85 | 4.33 | (34.18) |
| 現金再投入比率:主係本期投資活動現金流出減少所致。 |
(二)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 餘額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 活動淨現金流量 預計全年現金 流出量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 理財計畫 3,919,862 591,460 811,704 3,699,618 - - 1. 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係預期營運持續成長,致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 (2)投資活動:預期持續提升產能而增加資本支出所致。 (3)融資活動:主要係發放現金股利、償還借款所致。 2.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無。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 | 預計全年現金 | 預計現金剩餘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活動淨現金流量 | 流出量 | (不足)數額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 591,460 | 811,704 | 3,699,618 | - | - |
四、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五、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
1.本公司104年度轉投資損失主要為部份轉投資營運效能未提升,所認列之損失。
-
2.本公司未來將持續努力核心事業之成長,轉投資政策則以配合產品趨勢作上下游整合為 主,公司將持續督導及協助各子公司,以加速公司提升獲利,未來並配合市場整體趨勢, 將適時調整產品策略,提升投資效益。
169
六、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一)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104年度 | 占營收淨額比率 | 占營業淨利比率 |
|---|---|---|---|
| 利息收支淨額 | (20,609) | 0.37% | 3.64% |
| 兌換損益淨額 | 13,912 | 0.25% | 2.46% |
| 營業收入 | 5,630,540 | - | - |
| 營業淨利 | 565,554 | - | - |
1.利率變動
本公司財務狀況良好、體制健全且與銀行長期合作往來密切,得以取得較佳之利率條件,並 隨時注意市場利率走勢,適時調整浮動及固定利率借款部位,基於風險考量,本公司之現金 管理仍會以穩健操作為原則。
- 2.匯率變動
由於公司營運對於外幣(美元、日圓等)有實質的需求,因此本公司將視全球總體經濟的走 勢,除以自然避險減少需避險之部位,降低匯率變動對營業損益影響外並以即期換匯、遠期 外匯合約以及匯率選擇權搭配運用的方式來規避匯率波動的風險。
3.通貨膨脹變動
本公司對客戶及供應商之報價,以市場之機動調整者居多,通貨膨脹對公司的影響不大, 不過本公司將致力於產品結構及生產流程之改造,亦持續進行成本樽節,以因應通貨膨脹。
-
(二)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1.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本公司一向穩健經營財務健全,不作高槓桿投資。
-
2.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
-
(1)本公司的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為因應轉投資公司實際業務需求,已依據證期局的相關 法令規定,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透過內部專責單位 評估風險及有效控管,同時本公司稽核單位依循證期局訂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 制度處理準則」,訂有相關制度進行管理及風險評估,且定期查核執行情形。
-
(2)本公司目前背書保證對象為具控制力之關係企業,背書保證項目多為融資性質,由於關係 企業財務健全、穩健經營,故從未因背書保證發生損失。
3.衍生性商品交易:
-
(1)依循本公司訂定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
(2)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主要規避公司營運與財務風險為目標,本公司美金資產部 位較負債部位高,新台幣呈貶值走勢,故產生匯兌利益。
-
(3)未來因應本公司需要,仍將於適當時機承做遠期外匯、交換合約及選擇權等,並調整外幣 資產負債部位,以規避匯率變動所產生之風險。
170
(三)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元
| 須再投入之 | 預計完成 | |||
|---|---|---|---|---|
| 最近年度研發計畫 | 目前進度 | 未來影響研發成功之主要因素 | ||
| 研發費用 | 量產時間 | |||
| 高功率UV LED晶粒 | 磊晶時 製程開發 |
5,000,000 | 2016/12 | 關鍵製程技術穩定性 |
| 高功率面射型雷射二極體開發 | 製程開發 | 3,900,000 | 2016/09 | 關鍵製程設計能力及穩定性 |
| 1000nm以上紅外線LED晶粒 | 磊晶及 製程開發 |
2,000,000 | 2016/12 | 關鍵製程穩定性 |
| Redundant控制系統開發 | 設計進行中 | 750,000 | 2016/9 | 以目前主流控制系統為架構,開發 系統Redundant 功能,當Power Supply或掃瞄板有異常時,能自動 偵測出來並且由備援取代之,而不 影響顯示狀態,節省人力維修成本。 |
| 4K UHD控制系統開發 | 設計進行中 | 1,000,000 | 2017/06 | 因應影像市場主流,使得SPU對前端 播放器相容性提升,並簡化超大型 顯示屏前端控制器數量與佈線複雜 度。 |
| 控制系統導入網路通訊 | 設計進行中 | 500,000 | 2016/09 | 因應市場應用,使得往後UI可以相 容於手機通訊,並支援較高速的傳 輸,方便客戶使用。 |
| P2 LED顯示模組開發 | 進行中 | 3,000,000 | 2016/06 | 以P2 192x192共用鋁基座為基礎, 依業務需求發展共用模具系列 Pitch P1.6240x240。 |
| 玻璃屏顯示模組開發 P16.67 | 進行中 | 2,000,000 | 2016/06 | 此產品採用透明玻璃為基板,具有 高穿透之特性,可廣泛應用於建築 外牆及室內屏風等用途。 |
| LED智慧控制電源開發 | 設計進行中 | 500,000 | 2016/12 | 搭載於照明燈具做為智能調光使用 之市場需求度。 |
| 戶外大型看板用投光燈 | 設計進行中 | 1,500,000 | 2016/09 | 專屬的二次光學開發,以提高投光 效能 |
| 模組化戶外投光燈 | 設計進行中 | 1,000,000 | 2016/06 | 結構靈活性與產品可靠度 |
| 各式感測模組開發 | 初期評估中 | 1,500,000 | 2017/12 | 產品穩定性與市場區隔度 |
| 客製化特殊LED光源模組開發 | 初期評估中 | 800,000 | 2016/12 | 產品特殊性與價格競爭力 |
| 配合Encoder應用的光偵檢二極體 產品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1,000,000 | 2016/12 | 製程控制能力與產品特性 |
| IR band-pass 光偵檢二極體產品 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1,000,000 | 2016/12 | 製程控制能力與產品特性 |
| Ambientlight 光電晶體產品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1,000,000 | 2016/09 | 製程控制能力與產品特性 |
| 無極性電阻產品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1,000,000 | 2016/06 | 產品設計與製程控制能力 |
| Mesa-typeTVS二極體產品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1,000,000 | 2016/09 | 產品設計與製程控制能力 |
| Planar-type 整流二極體產品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1,000,000 | 2016/06 | 產品設計與製程控制能力 |
| Pressure sensor產品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2,000,000 | 2016/12 | 產品設計與製程控制能力 |
| III-V based Schottky diode 產品 開發 |
開發設計中 | 5,000,000 | 2016/12 | 磊晶材料的品質水準、產品設計與 製程控制能力 |
| Flip chip 紅光R/黃光Y 款 LED晶粒及封裝開發 |
計劃中 | 3,500,000 | 2016/12 | 新開發flip chip 晶片磊晶與晶粒 的品質因素 |
| 紫外光UVC波長 LED封裝開 發與技術建立 |
計劃中 | 5,000,000 | 2016/12 | UVC晶片發光效率優劣r及成本與封 裝材料的選擇 |
| 車用高瓦數各式光源開發 與技術建立 |
計劃中 | 3,000,000 | 2016/10 | 封裝相關材料與設備能力 |
| 高功率多晶混光或白光產品光源 開發與技術建立 |
計劃中 | 5,000,000 | 2016/10 | 特殊高功率晶片品質的選定及成本 控制 |
171
-
(四)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遵循政府政策及國家法令;對於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管理處均能確實掌握且遵 行,並依循政策法令之變動適時調整公司營運活動及治理方向,以維持公司營運之順 暢,截至目前本公司並無遭致法令主管或監理機關懲罰、或其他重大財務或聲譽損失。
-
(五)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為了確保在科技運用上的自主性與合法性,不僅由自有的研發團隊開發新技術,並積極 與國內各研究單位合作研究新興技術,以確保在技術上的領先;此外,為了避免新開發 的技術被其他同業搶先註冊專利,而喪失龐大商機,在新技術開發完成後即積極向歐、 美、日、中國大陸申請專利,以確保研發成果與商業利益的維護,並降低整體的營運風 險。
-
(六)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因應企業形象調整所執行的品牌設計,包含企業與產品文宣平面設計、企業網 站、品牌形象影片與企業簡介影片等四個項目,已於2015年2月1日發表。新的設計以光 磊原創的企業識別與形象為基調,運用豐富的色彩與互動式的創意及概念,來展現光磊 不僅是專業的製造商,更是個創造者,透過互動與溝通,與顧客持續探索「光與感應」 更豐富多元的可能性,發展智慧生活科技應用,實現以人為本的優質生活美學。
本公司企業形象與相關品牌設計的變更乃基於原本公司願景與品牌價值的基礎上做細 微的調整,並未對企業管理造成任何衝擊。且本公司透過持續推動品牌內化教育訓練, 藉由企業願景與品牌知識的傳遞,建立全體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進而在工作崗位上恪 盡職守,落實本公司「專業」、「信賴」、「創新」、「彈性」的品牌價值。在管理層 面上,本公司要求員工之行為操守務必符合公司的經營理念、提供客戶良好之產品與服 務品質,並切實遵守政府各項政策與法令,以及依法制定修改本公司之各項管理規章與 制度,以確實維護本公司之企業形象。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任何影響企業形象之事件發生。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 之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鑑於產業界的景氣起伏不定,矽電處的擴產計劃以因應市場的需求,藉由瓶頸區域的分 析,擴充重點的生產設備。
對於擴產之後的潛在風險,目前矽電處的措施除了硬體擴充方式有所選擇外,也藉由客 戶下單與全球景氣的觀察,做為危險狀況的預警。另外,配合新產品的開發與市場的調 查,尋求新的應用領域,也是針對潛在的風險所做的因應措施。
172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1.本公司主要原物料採購皆有2家以上供貨,進貨比例最高單一供應商僅占全公司進貨比例 17.58%,並無集中進貨的風險。
-
2.本公司主要銷售對象為知名廠商,且占全公司銷貨比例未超過百分之十,並無集中銷貨之 情形及風險。
-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 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未有發生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 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之情形。
- (十一)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最近年度及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未發生此種情形。
-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 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 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 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 響之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
- (十三)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無。
七、 其他重要事項: 無。
捌、 特別記載事項
一、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編製基準日:104年12月31日) 請參閱第174至第178頁。
-
(二)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 (三) 關係報告書: 無。
173
1.關係企業組織圖
==> picture [730 x 4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4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104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合眾投資(股)公司 | 87.03.24 |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363號2樓 | 64,940 | 一般投資業 |
| 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 | 62.03.01 |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659號11樓 | 49,999 | 發光二極體製造銷售 |
|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91.05.07 |
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1002, Cayman Islands |
1,120,084 |
控股公司 |
| 光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 96.02.14 | 澳門宋玉生廣場258號建興龍廣場19R | 4.096 | LED系統產品經銷 |
| OPTO TECH (CAYMAN) CO., LTD | 91.05.07 | 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240, Grand Cayman KY-1002, Cayman Islands |
316,203 |
控股公司 |
| 巨鑫投資(股)公司 | 97.05.19 |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363號2樓 | 125,687 | 一般投資業 |
|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
91.07.31 | TRUSTNET CHAMBERS,P.O.BOX 3444 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171,332 | 控股公司 |
|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 91.07.31 | TRUSTNET CHAMBERS LOTEMAU CENTRE,P.O.BOX1225 APIA,SAMOA |
317,331 | 控股公司 |
|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91.09.19 | 中國浙江省紹興市稽山街舜江路696號 | 317,341 | 發光二極體製造銷售 |
|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91.06.24 | 中國江蘇省蘇州市蘇州高新區長江路735號 | 294,708 | LED系統產品製造銷售 |
| OPTO GRAND (CAYMAN) CO.,LTD. | 96.03.06 | Floor 4,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P O Box 2804, Grand Cayman KY1-1112, Cayman Islands |
651,721 | 控股公司 |
| SOURCE EVER LIMITED | 99.04.26 | P.O. 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5,725 |
控股公司 |
註:本表列示相關金額涉及外幣者,係以各該公司原始投資之兌換率換算為新台幣表示。
175
-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行業及往來分工情形:
-
(1)整體關係企業所涵蓋之行業:
-
主要為LED下游及應用之製造、銷售及服務據點,另有部分為投資、控股及國際貿易業務。
-
(2)各關係企業經營業務往來分工情形:
-
A、本公司為拓展大陸及海外業務,分別於澳門、蘇州設立子公司,從事LED下游及相關應 用產品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
B、本公司為建置完整之產業結構,投資下游廠商興華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於 浙江紹興等地設立子公司,分別負責製造、銷售該公司之產品,以拓展大陸及海外業 務。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105年03月31日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
|---|---|---|---|---|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合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94,000 | 100.00 |
| 黃勇強 | - | - |
||
| 董 事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94,000 | 100.00 | |
| 王虹東 | - | - |
||
| 董 事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94,000 | 100.00 | |
| 陳建璋 | - | - |
||
| 監察人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94,000 | 100.00 | |
| 林姿君 | - | - |
||
| 興華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巨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993,562 | 99.87 |
| 王虹東 | - | - |
||
| 董 事 | 巨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993,562 | 99.87 |
|
| 張垂權 | - | - |
||
| 董 事 | 巨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993,562 | 99.87 |
|
| 顏志遠 | - | - |
||
| 董 事 | 巨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993,562 | 99.87 |
|
| 陳順治 | - | - |
||
| 董 事 | 巨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993,562 | 99.87 |
|
| 林姿君 | - | - |
||
| 監察人 | 陳建璋 | - | - |
|
| 監察人 | 倪昌德 | - | - |
|
|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董 事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769,906 | 100.00 |
| 黃勇強 | - | - |
||
| OPTO TECH (CAYMAN) CO., LTD. |
董 事 |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9,000,000 |
100.00 |
| 黃勇強 | - | - |
||
|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
董 事 | 興華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0 | 100.00 |
| 王虹東 | - | - |
||
|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 董 事 |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5,000,000 |
50.00 |
|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TD | 5,000,000 | 50.00 | ||
| 王虹東 | - | - |
176
| 持有股份 | 持有股份 | |||
|---|---|---|---|---|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 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EVERYUNGINVESTMENT LTD. | 9,000,000 | 100.00 |
| 王虹東 | - | - | ||
| 董 事 | EVERYUNGINVESTMENT LTD. | 9,000,000 | 100.00 | |
| 張垂權 | - | - | ||
| 董 事 | EVERYUNGINVESTMENT LTD. | 9,000,000 | 100.00 | |
| 吳鎮圻 | - | - | ||
| 監 事 | EVERYUNGINVESTMENT LTD. | 9,000,000 | 100.00 | |
| 黃千宴 | - | - | ||
|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000,000 | 100.00 |
| 王虹東 | - | - | ||
| 董 事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000,000 | 100.00 | |
| 陳順治 | - | - | ||
| 董 事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000,000 | 100.00 | |
| 譚鴻翔 | - | - | ||
| 董 事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000,000 | 100.00 | |
| 陳輝超 | - | - | ||
| 董 事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000,000 | 100.00 | |
| 張垂權 | - | - | ||
| 監 事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000,000 | 100.00 | |
| 黃千宴 | - | - | ||
| OPTO GRAND (CAYMAN) CO.,LTD. |
董 事 |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
20,000,000 | 100.00 |
| 黃勇強 | - | - | ||
| SOURCE EVER LIMITED | 董 事 | 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1 | 100.00 |
| 黃勇強 | - | - | ||
| 光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 董 事 | OPTOTECH(CAYMAN) CO.,LTD. | 990,000 | 100.00 |
| 王虹東 | - | - |
||
| 巨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光磊科技(股)公司 | 12,568,706 | 100.00 |
| 黃勇強 | - | - |
||
| 董 事 | 光磊科技(股)公司 | 12,568,706 | 100.00 | |
| 王虹東 | - | - |
||
| 董 事 | 光磊科技(股)公司 | 12,568,706 | 100.00 | |
| 陳建璋 | - | - |
||
| 監察人 | 光磊科技(股)公司 | 12,568,706 | 100.00 | |
| 林姿君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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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6.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本期損益 | 每股盈餘(元) | |||||||
| 企 業 名 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額 | 淨 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 | ||
| (稅後) | (稅後) | |||||||
| 合眾投資(股)公司 | 64,940 | 163,492 | 110 | 163,382 |
5,265 | 1,422 | 1,422 | 0.22 |
| 巨鑫投資(股)公司 | 125,687 | 262,882 | 110 | 262,772 |
8,577 | 8,443 | 8,454 | 0.67 |
| 光磊科技(澳門)有限公司 | 4,096 | 24,888 | 3,979 | 20,909 |
185,731 | 5,629 | 5,670 | - |
| 興華電子工業(股)公司 | 49,999 | 206,647 | 119,707 | 86,940 |
278,460 | 4,552 | (1,674) | - |
| OPTO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1,120,084 | 533,387 | - | 533,387 |
- | (132) | (54,590) | - |
| OPTO TECH(CAYMAN)CO.,LTD. | 316,203 | 84,977 | - | 84,977 |
- | (282) | (94,568) | - |
| BRIGHT INVESTME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71,332 | 30,772 | 86 | 30,686 |
- | (153) | (5.364) | - |
| EVERYUNG INVESTMENT LTD. | 317,331 | 58,883 | - | 58,883 |
- | - | (10,522) | - |
| 紹興歐柏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317,341 | 381,628 | 322,745 | 58,883 |
250,968 | (2,698) | (10,521) | - |
| 光普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294,708 | 190,361 | 305,673 | (115,312) | 63,139 | (70,831) | (100,323) | - |
| OPTO GRAND(CAYMAN)CO.,LTD. | 651,721 | 585,707 | - | 585,707 |
- | (397) | 45,245 | - |
| SOURCE EVER LIMITED | 5,725 | 2,005 | - | 2,005 |
- | - | 75 | - |
註:本表列示相關金額涉及外幣者,除資本額係以各該公司原始投資之兌換率換算,其餘以民國104年12月31日之兌換率換算為新台幣表示。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無。
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
|---|---|---|---|---|---|---|---|---|---|---|---|
| 本公司為子公 | 本公司貸與 子公司金額 |
||||||||||
| 子公司 | 資金 | 本公司持 | 取得或 | 取得股數 | 處分股數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 設定質權 | ||||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損益 | 司背書保證金 | |||||||||
| 名稱 | 來源 | 股比例 |
處分日期 | 及金額 | 及金額 | 持有股數及金額 | 情形 | ||||
| 額 | |||||||||||
| 合眾 | 64,940 | 自有 資金 |
100% |
- | - | - | - | 1,107,276 股 12,734 仟元 |
無 | 無 | 無 |
四、 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無。
五、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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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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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黃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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