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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WEB INFORMATION SYSTEM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Dec 2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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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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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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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5-09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84 号《关于核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 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交易对象及配套融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已于2015 年12 月18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申请手续。
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全体交易对方作出的一般性承诺 | ||||
| 1 | 保持拓维信息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关于保证拓维信息人员独立 1、保证拓维信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领薪;保证拓维信息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拓维信息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 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 (二)关于保证拓维信息财务独立 1、保证拓维信息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拓维信息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拓维信息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拓维信息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 用。 5、保证拓维信息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南海 成长、东方富海、鼎润天 成、盛桥创源、华茂纺织、 明石信远、陈佩萱、黄炜、 沙锦森、陈国红、游忠惠、 常征、常泽乾、潘俊章、 孙婷婷、朱洪波、蒲云清、 罗鸣、魏素红、王昆仑、 海通开元、地平线投资、 星杉创富、星杉紫薇、万 盛咏富、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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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重任职。 (三)关于拓维信息机构独立 保证拓维信息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 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 (四)关于拓维信息资产独立 1、保证拓维信息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拓维信息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五)关于拓维信息业务独立 保证拓维信息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 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拓维信息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拓维信息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
||||
| 2 | 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
1、承诺人目前未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除拟置入上市公司的 标的公司以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关联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承诺人持有拓维信息股票期间及任 职期限届满2 年内,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与标的公司、拓维信息及其其他下属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 标的公司、拓维信息及其其他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承诺人持有拓维信息股票期间及任 职期限届满2 年内,如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 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拓维信息及其下属 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 业务纳入拓维信息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 式,使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拓维信息主营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4、智桥信息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2 年内,除不可抗力外, 股东赵炳璋不以任何理由主动从龙星信息离职。 5、刘彦、王耀平、游忠惠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5 年内,除 不可抗力外,本人不以任何原因主动从海云天离职。 6、常征、常泽乾、孙婷婷、潘俊章、朱洪波承诺本次交易 完成后4 年内,除不可抗力外,本人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主动 从长征教育离职。 7、华洲通信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2 年内,除不可抗力外,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总经理刘军不以任何理由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海 云天控股、刘彦、王耀平、 普天成润、游忠惠、常征、 常泽乾、潘俊章、孙婷婷、 朱洪波、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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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主动从诚长信息离职。 | ||||
| 3 | 关于避免资金占 用、关联担保的 承诺函 |
为保障拓维信息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 在本次交易后不会占用标的公司的资金或要求其为承诺人 及承诺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否则,应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游忠 惠、常征、常泽乾、潘俊 章、孙婷婷、朱洪波、华 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 4 | 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
1、海云天控股、刘彦、普天成润: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 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上述法定 限售期限届满后,其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分别于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12/24/36/48 个月后解禁30%/60%/80%/100%, 上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对价股份最后一次解禁之 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得进行转让; 2、王耀平、南海成长、鼎润天成、东方富海、华茂股份、 明石信远、黄炜、盛桥创源、沙锦森、陈国红:本次交易项 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 让; 3、陈佩萱: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至本次交易非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时,以其持有已满12 个月的海云天股份 认购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以其持有不满12 个月的海云天股份认购的对价股份自发行 结束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具体以中国证监会及深 交所的要求为准; 4、常征、孙婷婷、潘俊章、朱洪波、常泽乾、星杉紫薇: 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在前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后,其所取得的对价股 份应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24/36 个月后解禁 30%/60%/100%,上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对价股份 最后一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进行转 让; 5、海通开元、蒲云清、罗鸣、地平线投资、万盛咏富、魏 素红、星杉创富、王昆仑: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 自发行结束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6、智桥信息、钟美珠: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 发行结束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前述法定限售期限届 满后,其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24 个月后解禁80%/100%,上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 起至对价股份最后一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对价股 份不进行转让; 7、智桥文化: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 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8、华洲通信: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南海 成长、东方富海、鼎润天 成、盛桥创源、华茂纺织、 明石信远、陈佩萱、黄炜、 沙锦森、陈国红、游忠惠、 常征、常泽乾、潘俊章、 孙婷婷、朱洪波、蒲云清、 罗鸣、魏素红、王昆仑、 海通开元、地平线投资、 星杉创富、星杉紫薇、万 盛咏富、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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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前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后,其 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24 个月 后解禁80%/100%,上述法定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对价股 份最后一次解禁之日的期间内,未解禁的对价股份不进行转 让。 |
||||
| 5 | 关于减少及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 |
1、在本次交易之前,承诺人与拓维信息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原则上不与拓 维信息发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拓维信息股东之地 位谋求与拓维信息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拓维信息股东之地位谋求与拓维 信息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拓维信息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与拓维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 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 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 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拓维信息及拓维信息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4、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承诺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拓 维信息造成的损失向拓维信息进行赔偿。承诺人保证将依照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 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 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拓维信息及其下属公 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拓维信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游忠 惠、常征、常泽乾、潘俊 章、孙婷婷、朱洪波、华 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 6 | 关于交易资产合 法性的承诺函 |
1、标的公司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资产、主营业务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也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股份转让方已经依法对交易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 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 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股份转让方对交易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股份 转让方真实持有该资产,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持有或 为他人利益而持有的情形;作为交易资产的所有者,股份转 让方有权将交易资产转让给拓维信息。 4、交易资产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未被司法冻结、查 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标的公司的公司 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南海 成长、东方富海、鼎润天 成、盛桥创源、华茂纺织、 明石信远、陈佩萱、黄炜、 沙锦森、陈国红、游忠惠、 常征、常泽乾、潘俊章、 孙婷婷、朱洪波、蒲云清、 罗鸣、魏素红、王昆仑、 海通开元、地平线投资、 星杉创富、星杉紫薇、万 盛咏富、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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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5、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6、股份转让方以交易资产认购拓维信息发行的股份和支付 的现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
||||
| 7 | 关于提供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的承诺函 |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4、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拓 维信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6、承诺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不转让在拓维信息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拓维信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将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将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南海 成长、东方富海、鼎润天 成、盛桥创源、华茂纺织、 明石信远、陈佩萱、黄炜、 沙锦森、陈国红、游忠惠、 常征、常泽乾、潘俊章、 孙婷婷、朱洪波、蒲云清、 罗鸣、魏素红、王昆仑、 海通开元、地平线投资、 星杉创富、星杉紫薇、万 盛咏富、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 8 | 关于未受处罚的 承诺函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或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 2、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南海 成长、东方富海、鼎润天 成、盛桥创源、华茂纺织、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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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立案侦查; 3、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4、除上述三项外,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法人承诺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 处罚案件。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自然人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
明石信远、陈佩萱、黄炜、 沙锦森、陈国红、游忠惠、 常征、常泽乾、潘俊章、 孙婷婷、朱洪波、蒲云清、 罗鸣、魏素红、王昆仑、 海通开元、地平线投资、 星杉创富、星杉紫薇、万 盛咏富、华洲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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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关于与拓维信息 进行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交易的承诺函 |
1、自然人承诺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有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拥有与拓 维信息签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 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法人承诺人系依据中国法律、在 中国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拥有与拓维信息签署本次交 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履行该等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 体资格。 2、在承诺人与拓维信息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生效并执行完 毕之前,承诺人保证不就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设置抵 押、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保证标的公司正常、有序、合 法经营,保证标的公司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 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保证标的 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标的资产行为。如确有需要,承 诺人须经拓维信息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拓维信息及其 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4、承诺人未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 状态。 5、除非事先得到拓维信息的书面同意,承诺人保证采取必 要措施对承诺人向拓维信息转让股份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 信息严格保密。 |
智桥信息、智桥文化、钟 美珠、海云天控股、刘彦、 王耀平、普天成润、南海 成长、东方富海、鼎润天 成、盛桥创源、华茂纺织、 明石信远、陈佩萱、黄炜、 沙锦森、陈国红、游忠惠、 常征、常泽乾、潘俊章、 孙婷婷、朱洪波、蒲云清、 罗鸣、魏素红、王昆仑、 海通开元、地平线投资、 星杉创富、星杉紫薇、万 盛咏富、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 10 | 交易对方关于业 绩承诺及盈利预 测补偿的承诺 |
海云天控股、刘彦、普天成润共同承诺,海云天2015 年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390 万 元、7,170 万元、9,010 万元和11,290 万元。 常征、孙婷婷、潘俊章、朱洪波、常泽乾、星杉紫薇共同承 诺,长征教育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2017 年度合并报表 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4,400 万元、5,720 万元和6,864 万元。 智桥信息、钟美珠共同承诺,龙星信息2015 年度和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
海云天控股、刘彦、普天 成润、常征、孙婷婷、潘 俊章、朱洪波、常泽乾、 星杉紫薇、智桥信息、钟 美珠、华洲通信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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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14.40 万元和1,335.84 万元。 华洲通信共同承诺,诚长信息2015 年度和2016 年度合并 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759.00 万元和834.90 万元。 如补偿义务人在补偿期间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数,则由补偿 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
||||
| 配套融资投资者作出的一般性承诺 | ||||
| 1 | 关于提供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的承诺 |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4、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拓 维信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6、承诺人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拓维 信息新增权益的股份。 |
李新宇、宋鹰、张忠革、 天富信合、华泰紫金定增3 号、袁浩卿、姚劲波 |
正在 履行 |
| 2 | 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
1、承诺人认购的拓维信息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如承诺人成为拓维信息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还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 售承诺。 3、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承诺人由于拓维信息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拓维信息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李新宇、宋鹰、张忠革、 天富信合、华泰紫金定增3 号、袁浩卿、姚劲波 |
正在 履行 |
| 3 | 关于无违法违规 行为的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
张忠革、天富信合、华泰 紫金定增3 号、袁浩卿、 姚劲波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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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3、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4、除上述三项外,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
||||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3、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4、除上述三项外,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015 年5 月5 日,李新宇、宋鹰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强制措施。 |
李新宇、宋鹰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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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不存在一致行动 及关联关系的承 诺函 |
1、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与拓维信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前述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一致 行动关系。 2、承诺人与拓维信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配套募集 资金其他认购方之间未作出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一致行动 安排。 3、本次交易完成后3 年内,承诺人在行使拓维信息股东表 决权的会议决策上,将依据承诺人自身的判决独立地行使权 利,承诺人与拓维信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他方 不会就该等事项作出任何口头的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安排。 |
华泰紫金定增3 号、天富 信合、袁浩卿、姚劲波 |
正在 履行 |
|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函 |
||||
| 1 | 上市公司及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所 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承 诺函 |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 诺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拓维信息、李新宇、宋鹰、 张忠革、张跃、倪正东、 王伟峰、王力群、李仁发、 周仁仪、陆惠、肖前辉、 刘静、龙麒、倪明勇 |
正在 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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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序 号 |
承诺类别 | 承诺主要内容 | 相关方 | 履行 情况 |
|---|---|---|---|---|
|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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