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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 TWU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21, 2026

52325_rns_2026-05-21_04a22672-48db-410b-99f0-1aef9f0c42d0.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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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表(含個體及合併),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葉翠苗及于智帆會計師查核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二)民國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二、114年度虧損撥補案,謹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擬具114年度虧損撥補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案,謹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子公司或投資新事業並考量募資作業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擬引進特定人以普通股私募方式,籌募上限為24,000仟股之現金增資,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通過之日起一年內,視公司經營實際需求,分四次辦理。

其主要內容如下:

私募總股數:本公司擬發行普通股24,000仟股為上限。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私募總金額: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爰將辦理私募普通股應說明事項如下:

1.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以不低於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3)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除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外,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三年內,其轉讓對象及數量均有限制,且交付未滿三年不得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故應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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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應募人將以策略性投資人為主,截至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1)應募人之選擇方式與目的

主要選擇對本公司未來發展有所助益之合作夥伴,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提供經營管理技術、整合產品、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新產品線業務開發、通路拓展等方式,進而協助本公司提升整體競爭優勢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以期增加本公司之營收及獲利。

(2)必要性

鑑於公司對既有產品或新產品開發及推廣之需求,為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優勢,擬引進對本公司既有產品或未來產品與市場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投資人。

(3)預計效益

藉由應募人資源,可加速本公司在產品與市場發展之契機,並有助於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

(2)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

次數 私募股數 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第一次 6,000 仟股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子公司或投資新事業等。 改善營運資金現金流量及財務結構,節省利息費用,強化本公司競爭力,提升營收並創造獲利,對於股東權益將有正面助益。
第二次 6,000 仟股
第三次 6,000 仟股
第四次 6,000 仟股
針對前述各次預計私募股數,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未發行股數及/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或一部分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 24,000 仟股為限。

(三)本次私募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除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數量外,自交付日起三年內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下始可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股票上市交易。

(四)本公司為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本次辦理私募案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後若可能有會涉及董事席次異動達三分之一之情形,洽請證券承銷商對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出具評估意見,請參閱議事手冊。

(五)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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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相關事宜。

(六)本案之重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定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等,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之。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或法令之改變須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選舉事項:

一、補選獨立董事案,謹提請選舉。(董事會提)

說明:(一)依本公司章程第23條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九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二)本公司施承璦及李美慧獨立董事因個人事務繁忙辭任,致缺額二席獨立董事,擬提請本次股東常會補選之。

(三)本次補選之獨立董事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自股東臨時會選任後即予就任,任期至116年6月26日止。

(四)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115年5月11日董事會審查通過,其學、經歷等相關資料,請詳下表列示:

候選人名單
序號 類別 姓名/性別 學歷 經歷 現職 持有股數
1 獨立董事 程光儀(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
臺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法學士 宏光展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永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世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宏光展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永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0
2 獨立董事 許詩詮(女) 臺灣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組商學碩士
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碩士 陸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協理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0

(五)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請參閱議事手冊。


其他事項:

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謹提請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二)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次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三)擬提請股東會解除被提名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內容如下:

職稱 姓名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獨立董事 程光儀 永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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