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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ZT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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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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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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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73 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公司”或“发 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4,547,084 股新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证通电子的委托,担任证通电子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证通电子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人
中信证券指定吴斌、谭智二人作为证通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ZZT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51515.6948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 期-10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002197 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董事会秘书:傅德亮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互联网网址:www.szzt.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硬件、外围设备,电子产品,自 助设备及配件,金融机具设备,通讯设备,金融支付终端设备,办公用品,耗材 的开发、销售、租赁、维护、运营、营销推广及服务;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 术服务;LED 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风光发电设备、太阳能应用系统及相 关应用工程、汽车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节能方案咨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 能服务、能源监测、能源管理、设备维护服务及 EMC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自有 - 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1 101 号资格证书办);设备 租赁(设备租赁范围:电子产品,自助设备及配件,金融机具设备,通讯设备); 机器人系统、智能机器人、智能机电、自动化产品、物联网技术的研究研发、销 售、租赁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相关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
2
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 服务;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数据库技术服务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 服务;数据中心建设规划、运营、服务外包;云计算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销 售和租赁;物业管理;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市 政公用工程、市政综合工程等工程施工与设计;景观规划、环境艺术、规划设计 等设计与工程施工;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研发、销售、建设及维护;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金属材料、铁合金、五金交件、建筑装饰材料、钢材 的销售与代理销售;经营林木产品、林副产品、木竹制品。,许可经营项目是: 计算机软件、硬件、外围设备,电子产品,自助设备及配件,金融机具设备,通 讯设备,金融支付终端设备,办公用品,耗材的生产;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 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护保养及相关技术咨询和运营维护(以 上均不含限制项目);LED 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风光发电设备、太阳能应 用系统及相关应用工程、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能源管理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及运 营;机器人系统、智能机器人、智能机电、自动化产品、物联网技术的生产;因 特网数据传输服务和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的生产及维护;建筑工程劳务 分包服务;木材市场服务(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森林康养、林地林木收储,木 材加工、营造林;苗木、花卉、水果种植;开展林下经济种养殖及销售;木材市 场服务及木材市场培育;林区道路施工、林业建筑施工。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9 月30 日 |
2020 年12 月 31 日 |
2019 年12 月 31 日 |
2018 年12 月 31 日 |
| 流动资产 | 247,198.29 | 264,085.68 | 266,615.94 | 254,190.09 |
| 资产总计 | 647,875.71 | 649,082.48 | 598,933.72 | 522,534.87 |
| 流动负债 | 183,459.08 | 192,124.53 | 226,834.47 | 245,237.11 |
| 负债合计 | 401,427.62 | 406,814.83 | 358,338.90 | 280,038.58 |
| 所有者权益 | 246,448.09 | 242,267.65 | 240,594.83 | 242,496.29 |
3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 益 |
247,085.19 | 241,709.98 | 239,376.88 | 240,749.39 |
|---|---|---|---|---|
注: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营业收入 | 78,706.20 | 132,874.34 | 133,961.39 | 133,239.85 |
| 营业利润 | 835.64 | 1,381.34 | 1,660.19 | -27,302.73 |
| 利润总额 | 903.13 | 1,610.13 | 671.06 | -28,928.01 |
| 净利润 | 785.70 | 1,156.39 | 1,515.14 | -25,439.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80.47 | 1,816.67 | 2,035.52 | -24,120.10 |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1.32 | -2,892.01 | -3,150.44 | -27,311.86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11,564.57 | 32,855.02 | 10,484.64 | 2,395.34 |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0,891.84 | -62,366.97 | -74,519.98 | -12,812.83 |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5,063.22 | 32,960.30 | 60,006.82 | -8,741.85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
-4,312.13 | 3,554.64 | -4,158.08 | -19,018.12 |
4 、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1 年9 月 30 日/2021 年1-9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 /2020 年度 |
2019 年12 月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12 月31 日 /2018 年度 |
|---|---|---|---|---|
| 流动比率 | 1.35 | 1.37 | 1.18 | 1.04 |
| 速动比率 | 1.27 | 1.30 | 1.11 | 0.95 |
| 资产负债率(%) | 61.96 | 62.68 | 59.83 | 53.59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0.54 | 0.84 | 0.91 | 1.08 |
| 存货周转率(次) | 3.61 | 6.23 | 5.03 | 3.88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
4.80 | 4.69 | 4.65 | 4.67 |
| 项目 | 2021 年1-9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万元) |
1,980.47 | 1,816.67 | 2,035.52 | -24,120.10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11.32 | -2,892.01 | -3,150.44 | -27,311.86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 |
0.22 | 0.64 | 0.20 | 0.05 |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8 | 0.07 | -0.08 | -0.37 | |
|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
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计算 |
0.82 | 0.76 | 0.85 | -9.18 |
| 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
-0.25 | -1.20 | -1.31 | -10.28 | |
| 基本每股收 益(元) |
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计算 |
0.04 | 0.04 | 0.04 | -0.47 |
| 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
-0.01 | -0.06 | -0.06 | -0.52 | |
| 稀释每股收 益(元) |
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计算 |
0.04 | 0.04 | 0.04 | -0.53 |
| 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
-0.01 | -0.06 | -0.06 | -0.52 |
五、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5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期的首日(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即不低于 5.68 元/股。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5.68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9,205,980 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 准文件的要求。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63,489,966.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0,724,687.1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765,279.24 元。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8 元/股,发行股数 99,205,980 股,募集资金总额 563,489,966.40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6
| 序号 | 锁定期 (月) |
|||
|---|---|---|---|---|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 1 | 深圳市高新投大数据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6,494,718 | 150,489,998.24 | 6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5,228,873 | 86,499,998.64 | 6 |
| 3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330,985 | 52,999,994.80 | 6 |
| 4 | 崔刚先 | 8,802,816 | 49,999,994.88 | 6 |
| 5 | 张媞 | 8,802,816 | 49,999,994.88 | 6 |
| 6 | 汪爱娟 | 8,802,816 | 49,999,994.88 | 6 |
| 7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6,514,084 | 36,999,997.12 | 6 |
| 8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代“广金美好火山三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5,792,253 | 32,899,997.04 | 6 |
| 9 | 深圳市科发启航壹号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35,211 | 28,599,998.48 | 6 |
| 10 | 牟利德 | 4,401,408 | 24,999,997.44 | 6 |
| 合计 | 99,205,980 | 563,489,966.40 | - |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
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1、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
计超过百分之七;
-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
-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4、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
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
-
关系。
7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
6、保证证券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 修订)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 修订)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 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8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
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吴斌、谭智
项目协办人:白凤至
项目组成员:谢博维、万俊、陈泽霖
9
联系电话:010-60838707
传 真:010-60837782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 斌 谭 智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