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ZZT Electronics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May 11, 2026

54251_rns_2026-05-11_ea1b5b02-2428-4130-9b12-6e1625f126a6.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二〇二六年五月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3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3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8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及权益处置...13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16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证通电子”)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三条 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合计不超过73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5人,分别为杨义仁、傅德亮、程峰武、薛宁、彭雪。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7,934,0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上限为17,934,000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参加对象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及参与情况,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部分调整给其他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则再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

参考股权激励的相关定价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4.27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54元/股)的 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97元/股)的 50%。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证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通电子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4,2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0.68%。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部分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其中,业绩考核指标A为营业收入,业绩考核指标B为归母净利润,A或B指标完成其一则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实现,具体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解锁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2026 年 A: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B:2026 年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第二个解锁期 2027 年 A: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B:2027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注:①上述归母净利润是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的归母净利润,剔除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而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后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若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以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之后,对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予以调整。

若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可按照考核年度对应解锁比例解锁对应标的股票。若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当期不得解锁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该份额所对应的股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回购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以锁定期满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原则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要求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持有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若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可按照考核年度对应解锁比例解锁对应标的股票;若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导致不能解锁的,则其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或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以锁定期满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原则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处理方式。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只有在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的前提下,方可解锁。当期实际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时选择合适方式集中出售,并将股票售出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剩余收益按本计划的规定分配给持有人。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员工持股计划买卖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计划推出前征求员工意见的情况,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事项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发出召开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股东会通知。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计划涉及相关关联股东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股东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十)其他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就本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一)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分配;
7、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权利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售债券等权利;

8、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9、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计划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此后的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10% 以上份额的员工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10% 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持股计划 50% 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

(四)召开持有人会议前,会议召集人应提前1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决定,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管理委员会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将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以及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五)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一份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享有一票表决权。

2、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持有人会议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持有人会议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时,按得票数量高低顺次当选。

5、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 以上(不含 50% )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6、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7、持有人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

(二)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补选。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三)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再分配方案;

3、负责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10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负责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权利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权利;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因放弃认购份额、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8、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9、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委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计划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应当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2、不得泄露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信息;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4、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5、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6、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7、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上述义务的,持有人会议有权免除其委员职务,给本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五)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根据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签署相关文件;
4、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管理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代表 10% 以上份额的持有人或二分之一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管理委员会召开临时管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

12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及权益处置

第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

13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可以选择合适的时点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五)持有人对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计划草案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六)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计划相应的权益份额:其中,已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中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不包括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下同),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追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以确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划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原则确定。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严重失职、渎职;

(3)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其他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法犯罪等,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离职或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裁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对于已解锁未分配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可由原持有人按份额享有,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或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以确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原则确定,剩余收益(如有)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处理方式。

3、存续期内,持有人退休的,其持有的已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未解锁权益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或进行收回;若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其未解锁权益部分的,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以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之日收盘价计算)孰低原则返还持有人。

4、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已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未解锁权益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或进行收回;若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其未解锁权益部分的,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以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之日收盘价计算)孰低原则返还持有人。

5、存续期内,因持有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管理委员会有权于持有人的份额收益款项或份额收回价款中抵扣相关损失赔偿款项。

6、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15


SZZT证通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聘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其他形成聘用关系的聘用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