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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ZT Electronic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24, 2021

54251_rns_2021-03-24_941320e0-0fdf-47bd-829a-ef1d525067ab.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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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点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拟实施的《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等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监事会已对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 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实施本次持股计划 有利于公司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并促进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 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 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 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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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宋根全 薛 宁 朱纯霞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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