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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ZT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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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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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没有发 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有曾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
-
2、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忠先生、傅德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黄毅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我们的认可, 经我们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证通电子与盛灿科技、益趣科技及国溢工程之间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定价,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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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 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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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邓 鸿
马映冰
孙海法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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