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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ZT 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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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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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效结合,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硕科技及全资子公司证通佳明向银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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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全资子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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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邓 鸿
马映冰
孙海法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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