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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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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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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关于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6 月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 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05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5.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554.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5,570.66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34,983.34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7 月1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158 号《验 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983.34 万元少于《苏州瑞可达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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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48,107.31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 33,107.31 2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9,983.34
合计 48,107.31 34,983.34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 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8 月13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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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 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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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博 黄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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