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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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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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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代码:118060
  • 可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 转股价格:73.85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6年5月20日至2031年11月1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000手(10,00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152,760.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8,847,239.24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8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2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瑞可转债”,债券代码“118060”。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瑞可转债”自2026年5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瑞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100,0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31 年 11 月 13 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1 月 20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20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11 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73.85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瑞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6年5月20日至2031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瑞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瑞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5年11月1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瑞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3.8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73.85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mathrm{P_1 = P_0 / (1 + n)}$

增发新股或配股: $\mathrm{P_1 = (P_0 + A\times k) / (1 + 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mathrm{P_1 = (P_0 + A\times k) / (1 + n + k)}$

派送现金股利: $\mathrm{P_1 = P_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mathrm{P_1 = (P_0 - D + A\times k) / (1 + n + k)}$

其中:$\mathrm{P_0}$ 为调整前转股价,$\mathrm{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mathrm{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mathrm{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mathrm{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mathrm{P_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如下: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 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瑞可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88887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五浦上路88号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