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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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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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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专项核查意见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保荐机构 、 东吴证券 )作为苏州 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瑞可达 ” 、 “ 发行人 ” 、 “ 公司 ” )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 “ 《注册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 “ 《审核问答》 ” )等相关规定,对瑞可 达本次发行方案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专项说明中简称和术语的涵义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释义。)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 施细则》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 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1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 44,659.10 |
39,500.00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9,524.16 |
9,5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000.00 |
21,000.00 |
|---|---|---|---|
| 合计 | 75,183.26 |
70,0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3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1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 44,659.10 |
39,500.00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9,524.16 |
9,5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9,300.00 |
19,300.00 |
| 合计 | 73,483.26 |
68,3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二、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 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
1 、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为调减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不构成本次发行方案的重大 变化,不影响公司本次发行;
2 、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辚辚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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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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