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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ug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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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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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系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 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状及

发展战略,充分说明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 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 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 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对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做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 者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项目实施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

关于确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规划有利于建立健全科 学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为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提供 有力保障,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制定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的议案》的独立意

我们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能够合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同时兼顾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 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雪华、林中、周勇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