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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RECODEAL INTERCONNECT SYSTEM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Mar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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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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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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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800
证券简称:瑞可达
二零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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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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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16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 17 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8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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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 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瑞可达 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 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 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 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 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 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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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 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 法性进行见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 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并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公司将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查和控制,符合疫情防空要求者方可参 加现场会议,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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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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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7 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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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 998 号苏州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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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A0207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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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集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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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持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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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 (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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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4)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5) | 发行数量 |
| (6) | 限售期 |
| (7)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8) | 上市地点 |
| (9) |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
| (10) |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
| 议案五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议案七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议案八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议案九 |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 议案十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 |
|---|---|
| 议案十一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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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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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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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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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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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 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 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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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其中,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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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如下 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 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240 万股(含 3,240 万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 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 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 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6 、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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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9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 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10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 元) |
|---|---|---|---|
| 1 |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 44,659.10 | 39,500.00 |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9,524.16 | 9,5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000.00 | 21,000.00 | |
| 合计 | 75,183.26 | 70,0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 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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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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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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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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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苏州瑞可达连 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2]230Z053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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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公司就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 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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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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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苏州瑞可达连 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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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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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高效、顺利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 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 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 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验资手 续,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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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 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 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 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 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且该等转 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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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公司 独立董事苏文兵先生、栾大龙先生、张超先生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为保证 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拟选举俞雪华先生、林中先生、周勇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俞雪华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研究 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团委干事;南京农 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院长助理、MBA 中心主任;江 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用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 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 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金枪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中先生,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软件平台军用中间 件研究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计 算机学会 CAD&CG 专委会委员;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汉邦高科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副主 席;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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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周勇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研究生学 位,律师。曾任:江苏丁晓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江苏君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南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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