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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filt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9

Apr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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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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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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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 案的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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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 董事薪酬

(一)董事长津贴为税前50-80 万元/年。

(二)非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0-30 万元/年,对于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或在子公司担任其他岗位的,不再领取前述董事津贴,根据兼任其他 岗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6-10 万元/年,具体数额根据独立董事资历 确定,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第七条 监事薪酬

非职工代表监事津贴为税前2-5 万元/年; 职工代表监事津贴为税前1-3 万 元/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资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个人能 力和经营业绩挂钩。

(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由基础薪金加浮动奖金组成,基础薪金综合考虑其 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 效奖金根据年度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组织管理情况三方面确 定,但根据每个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业务重心不同,三个考核项的占比权重不 同,具体权重在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责任数中确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审查考核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 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1、业绩指标主要考核合同额(或销售额)的目标达成率与净利润的目标达成 率,两者权重在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责任书中确定,合同额(或销售额) 的目标达成率与净利润的目标达成率由财务中心的核算数据确定。

2、重点任务的指标设定要明确任务目标、时间和成果形式,重点任务个数不 得过多过细。

3、组织管理主要围绕人才梯队建设和部门能效来设定,其目标和标准由人力 资源牵头制定,年终考核得分参考人力中心提供的评估报告打分得出。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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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九条 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金按月发放,绩效奖金于年度结束后统一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 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激励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每年有一次统一调薪机会。依据公司年度实现的利润和综合经 营业绩所确定目标由人力资源部测算后提出申请,在第三章规定的薪酬构成范围 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统一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 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管理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 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等确定。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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