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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ard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Jan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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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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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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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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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含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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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外派子公司的董监事、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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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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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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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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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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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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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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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拟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相应工作岗位的上岗条件和要求; (2)推荐高级管理人员的候职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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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了解、面谈候职高管人员的过往情况,报告、推荐拟聘的岗位、工 作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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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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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章 工作程序
10、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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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含子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高 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提出提名计划并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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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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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
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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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与被提名人面谈,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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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 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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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向董事会提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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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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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名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 日通知全体委员(以书面、 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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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应有记录;会 议记录以及工作报告由各委员审阅并签字后上报,上报董事会前本人意见可自行 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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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名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也可以采取通讯的方 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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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会议可邀请公司监事、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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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会议通过的工作报告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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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涉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 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17、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改,并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8、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 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