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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ard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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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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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易)

本人杨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易先生,1980年6月出生,浙江大学求是讲席教授。目前担任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微软-教育部视觉感知重点实验室主任、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2024年5月3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6次,亲自出席6次。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在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含通讯方式)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6 6 0 0 2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任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第八届)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含通讯方式)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沟通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等会议,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围绕重点业务领域、主要风险类型、重要风险领域进行的审计情况报告,督促管理层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审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注公司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反映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在发表独


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地传递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公司管理层主动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会,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议案。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违反现行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未发现逾期担保。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进行仔细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无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四)董事、高管薪酬考核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董事、高管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考核制度的规定。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评估和聘任情况

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半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保持了自身独立性,忠实履行职责,持


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沟通,进一步推动董事会效能及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独立董事: 杨易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