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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ard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Apr 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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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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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作用,根据中 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审计委 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核。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 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 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为 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