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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ard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9
Oct 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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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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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09-01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10 月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09 年10 月30 日 (星期五)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 人,实到9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周小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周小明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达六年,同意周小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 职务,并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财务部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 附后。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审议通过召开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 时间:2009 年11 月17 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二)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788 号龙禧大酒店会议厅。
(三) 主要议题:
1、关于周小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2009 年11 月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
-
凭证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出席会议时验看原件; 4、登记时间:2009 年11 月13 日、16 日两天,每天上午9:00-下午4: 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 杨肖蓉 电 话: 0571-56686627 传 真: 0571-56686502 邮 编: 310053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信雅达系统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10 月30 日
附件2:简历
1、李健先生,1969 年11 月生,律师。2001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历任于安徽淮南矿业集团、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 监会法律部等单位,长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现任邦信阳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王萍女士,1979 年出生,2002 年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大学本科。 2002-2004 年就职于安顺化纤工业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04 年加入信雅达公 司,任母公司业务部财务经理。
附件3:提名人声明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健先生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信雅 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 独立性:
-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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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华强 2009 年10 月30 日于杭州
附件4:候选人声明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健,作为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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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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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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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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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 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健
2009 年10 月30 日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