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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ard Technology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07

Jul 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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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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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07 年7 月18 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58 号之江度假村会议厅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华强先生

议程:

  • 一、宣布股东到会情况(董事会秘书)

  • 二、宣读会议规则(董事会秘书)

  • 三、宣读大会议案(董事长)

  • 四、股东代表提问及公司管理层回答

  •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 六、宣读表决结果(监事)

  •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长)

2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 会议顺利进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 东大会秘书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稿)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 依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提示如下: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07年7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有关 的证明材料并经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备案。

三、股东的发言、质询权

1、参加会议的股东及持有合法授权手续的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质询的权利, 并相应承担维护大会正常秩序,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义务。

2、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 当在发言前将发言的内容要点书面报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 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的发言。

3、股东发言时,其他参会人员应当充分尊重股东发言的权利,充分听取发言股 东的意见。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三以上 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五、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 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 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 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六、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代表作 监票人,投票结果由大会秘书处统计,监票人确认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七、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 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即时点票;

八、本会议规则由股东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3

关于对收购上海信雅达恒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对收购上海信雅达恒诚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事 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请予审议。

鉴于本公司与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于2006 年6 月29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议》(简称:原协议,该协议于2006 年7 月18 日正式生效),在原协议履行过程中, 交城县王文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成家庄煤矿有限公司均已完成相关采矿权变更登记, 但由于今年山西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了煤矿的治理整顿,增加了办理有关煤矿证照的手 续,致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速度放缓,双方预计该项手续于2007 年7 月18 日前 完成难度较大。

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造成不能正常履约。故经友好协 商,双方就延期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协议内容见附件。

在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为保护广大非关联股东利益,根据《公 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7 月18 日

4

附件、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甲方: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2006 年6 月29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简称:原协议,该协议于2006 年7 月18 日正式生效),在原协议履行过程中,交城县王文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成家庄煤矿有限 公司均已完成相关采矿权变更登记,但由于今年山西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了煤矿的治理整顿,增加 了办理有关煤矿证照的手续,致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速度放缓,甲、乙双方预计该项手续于 2007 年7 月18 日前完成难度较大。

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造成不能正常履约。故经友好协商,双方就 延期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同意将终止原协议的时间延迟4 个月。即在2007 年11 月18 日前,若仍无法完成信雅达 恒诚公司下属的交城县王文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成家庄煤矿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则自 2007 年11 月19 日起原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应在30 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股权转让款,并 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天数计算)。乙方收到全部返还款项之日起, 即不再拥有信雅达恒诚公司70%股权以及其全部衍生权益。

2、双方商定不再就延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再次签订补充协议。

  • 3、本协议于2007 年6 月30 日由甲乙双方在杭州签订。

  • 4、本协议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5、本协议与2006 年7 月18 日正式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两者若有冲突部分, 以补充协议为准。

  •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由有关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张云姣 郭华强

2007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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