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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a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Dec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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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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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上市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60333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盛业武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 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 号 权益变动方式:增加(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广元

签署日期:2020 年1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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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尚纬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及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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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6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 7 三、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主要情况 ......................................................................... 9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 .....................................................................................................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10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3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 13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的计划 .............................. 13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 13

3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1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4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1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 1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0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2 一、备查文件 ............................................................................................. 22 二、备查地点 ............................................................................................. 22 附表 ................................................................................................................ 23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尚纬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盛业武
报告书、本报告书 《尚纬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尚纬股份章程》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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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姓名 盛业武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262319****047911
住所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 号
通讯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 号
通讯方式 0833-259888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住权
任职经历 2011 年8 月至2013 年8 月任尚纬股份董事、
副总经理,2013 年9 月至今担任尚纬股份董
事、总经理。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75 万股股份,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尚纬股份持股以外,不存在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 况。

6

二、一致行动人情况

1、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

姓名 李广元
性别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26231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住权
  • 2、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6 年6 月30 日收到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刑事判决书》 (2016 )鄂0504 刑初21 号,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专项披露。

  • 3、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持有尚纬股份14555.05 万股股份,除此 之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4、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除尚纬股份持股以外,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1、关于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 是 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7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 意见稿)》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中规定“投资者委托表决权的,受托人和委托人 视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李广元与盛业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广元将授权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盛业武行使, 实质上扩大了盛业武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属于上述《收购 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致行动的情形;同时,李广元向盛业武 让渡了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 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 形。

因此,虽然李广元与盛业武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但根据《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 求意见稿 )》的有关规定,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李广元与盛业武在上市公司 股份投票权上客观形成了一致的结果,构成了一致行动关系。如表决权委托期 限届满或其他原因导致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的,则李广元与盛业武将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

综上,李广元与盛业武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主要情况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更好的行使股东权利,完善公司治理,李广元先生决定将其持有公司 股份77,98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的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盛业武 先生代为行使,盛业武先生同意接受李广元先生的委托。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0 年12 月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广元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李广元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77,985,7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00%)的表决权委托给盛业武先生代为行使,盛业武先生同意接受李广 元先生的委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增减持其在上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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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7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7213%),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67,564,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2.9956%)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公司3,75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7213%),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45,55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56%)对应的表决权。盛业武先生在公司拥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49,30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69%。一致行动人持 有上市公司145,55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956%),其表决权已全部委 托给盛业武。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公司股东李广元先生与盛业武先生于2020 年12 月3 日签署了《表决权委 托协议》,李广元先生决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77,98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的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盛业武先生代为行使,盛业武先生同意接受李广元 先生的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委托方):李广元

==> picture [139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甲乙双方协商,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包括其代理人) 书面终止本协议之日止。

==> picture [73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在委托期限内,由乙方代甲方行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 性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章程规定的如 下股东权利,包括: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以及股东的提 案权;

(2)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 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该等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议案,乙方可自行投票, 无需甲方再就具体表决事项分别出具委托书。

(3)该等受托股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的送转股产生的股份,其表决权亦 随该等受托股份同步委托给乙方。

3、委托权利的变更或撤销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包括其代理人)有权随时对委托权利进行变更或撤 销。

4、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李广元持有上市公司145,550,5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9956%,其中139,481,000 股已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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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义务披露人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取得上市公司 77,98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涉及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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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 个月内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 个月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改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购 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重 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 义务。如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述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和方式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监事正常换届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未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调整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 方式更换董事、监事,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 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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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 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 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 市公司现有的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 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 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和方式对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 严格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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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在本次 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具体如下:

(一)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自身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 明晰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 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营销负责人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信息 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

(三)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 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 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 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依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15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 技术、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 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 有独立经营能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其他主体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 或相似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业务上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除此之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会因为本次权益增加而导致关联交易的增加。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书面承诺 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 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事 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 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及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

3、若本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必要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依法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尚纬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的利益 不受损害,保证不发生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尚纬股份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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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 的重大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 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 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 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 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形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 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 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8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属于个人投资者,不适用本节 内容。

1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 年12 月3 日出具《不谋求尚纬股份控制权的承诺》 如下:

1、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期间,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本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关联方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亦不会以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2、在本人接受上述表决 权委托期间,本人及关联方(如有)提名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 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 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0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盛业武

签署日期:2020 年12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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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协议;

  4.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

  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以及其最近六个月

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查询说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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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乐山市


股票简称 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 6033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盛业武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四川省乐山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持股5%
以上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拥有境内、外两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直接持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3,750,000 股
变动比例:0.7213%
(2)表决权受托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67,564,750 股
变动比例:12.9956%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及变动比例
表决权受托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77,985,750 股
变动比例:15%

2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是 □ 否 √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是 √ 否 □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取得上市公司 金来源 77,985,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不涉及资金支付。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关股份的表决权

24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盛业武

签署日期:2020 年12 月7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