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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a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Nov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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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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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尚纬股份 股票代码: 60333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西街街道公园里 9 号 2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零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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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企业全称 | 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03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西街街道公园里9号205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乔延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81MA2E4GNY3B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工联网信息服务,第一 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 智能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没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 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网络设备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鞋帽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 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 品销售,茶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 线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皮革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 电影摄制服务,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 服务,服装服饰零售,会议及展范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其他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国内 贸易代理,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 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钟表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新 车销售,乐器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等)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龙泉浅秀的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 乔延斌 | 乔延斌 | 李钧 | 李钧 | 罗永秀 | 罗永秀 | 成都天府浅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0.29% | GP | 35.20% | 44.80% | 19.71% | ||||
| 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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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龙泉浅秀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将龙泉培华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 泉永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自持有的龙泉浅秀份额分别转让给李钧先生、罗永秀 先生,相关工商变更程序正在办理中。
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乔延斌,男,中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中国,未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除在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普通合伙 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外,乔延斌先生还在浅石创投担任副总裁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上市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 资金不超过 58,948.28 万元收购李钧、罗永秀、成都天府浅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小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梅薇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的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 40.27%股权。
同时,李广元先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2,599.53 万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协议转让价格为协 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即 6.55 元/股。
上述现金收购与协议转让互为条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上市公司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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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25,995,2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尚纬股份股东李广元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25,995,250 股股权(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价格为协议 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即 6.55 元/股。
2020 年 11 月 6 日,李广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包括但 不限于其合伙人认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应货币资金。其中,有限合伙人李钧之认 购资金部分或全部来源于其向上市公司转让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 18.19% 股权对应股权转让款;有限合伙人罗永秀之认购资金部分或全部来源于其向上市 公司转让成都星空野望科技有限公司 17.23%股权对应股权转让款。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一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其他重大交易,亦无计划在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交易或相关安排。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行为。
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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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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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乔延斌
2020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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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 宾大道18号 |
| 股票简称 | 尚纬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333.SH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 |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泉 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址: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 西街街道公园里9 号 205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尚纬股份的股份。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尚纬股份25,995,250股股份, 持股比例将由0%增加至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
是□否□ 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11
|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填表说明: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
注予以说明;
-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泉浅秀互联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乔延斌
2020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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