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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a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May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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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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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委托授权和协议转让部分
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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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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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与李广胜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之一》、《股份转让协议之二》和《股东权利委托协议》的通知,李广元先生 分两次均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52,000,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转让给李广胜先生。上述转让完成后,李广元先生持有公司249,499,5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98%,李广元先生决定将其持有公司78,000,75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的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李广胜先生代为行使, 李广胜先生同意接受李广元先生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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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权利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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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期限为5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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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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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以及股东的提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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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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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股东大会讨论、表决 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该等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对公司的各项议案,李广胜可自行投票,无需 李广元就具体表决事项分别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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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等受托股份在协议签署之日后的送转股产生的股份,其表决权亦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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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受托股份同步委托给李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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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期限内,李广元有权随时对委托权利进行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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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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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转让协议之一》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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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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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26,000,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5%)转让给李广胜,李广胜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6.21 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壹亿陆 仟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由 李广胜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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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转让协议之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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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转让及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将李广元持有的公司26,000,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5%)转让给李广胜,李广胜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上述标的额股份。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受让价款按照6.21 元/股计算,确定为人民币壹亿陆 仟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2)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由 李广胜向李广元支付完毕。
三、本次转让后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转让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转让变动后持股情况 | 本次转让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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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胜 | 0 | 0% | 52,000,500 | 10.00% |
|---|---|---|---|---|
| 李广元 | 301,500,000 | 57.98% | 249,499,500 | 47.98%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李广胜先生系李广元先生之兄。经查询,受让方李广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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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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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请及时关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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