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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a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Mar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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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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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参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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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报告;

  •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报告;

  •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签署意见,并 将相关书面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己得到有效实施;

  •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

  • 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 (四)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 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五天以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 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 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 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必 要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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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 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本公司《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改,报董事 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