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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a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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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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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 年7 月18 日,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 对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金额 7,1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 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 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9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 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 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9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 桦 汪昌云 曹晓珑
2016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