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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RONT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8
Oct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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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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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03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并于2018年07月06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公司董事王钧先生、董事李健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建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万股、110 万股、66万股。
截至2018年10月03日,王钧先生、李健先生、李建伟先生披露的前述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此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李健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建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上述人员拟自本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 李 健 | 董事 | 4,543,220 | 0.39 |
| 李建伟 | 监事会主席 | 2,662,880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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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敏感期不减
持);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6、减持数量、比例: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李 健 | 不超过1,100,000 | 不超过0.09 |
| 李建伟 | 不超过660,000 | 不超过0.06 |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所做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李健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费战波或费占军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费战波和费占军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李建伟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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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 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王钧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告知函》
2、李健先生、李建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到期及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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