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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TRONT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17, 2017
55265_rns_2017-03-17_19dfaf3f-6b69-4f8f-a1b8-56a1b7afda5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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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证券等 金融产品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 司战略布局。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用于证券等金融产品投 资,投资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申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基 金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2、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对《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该制度符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结合了公司 的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有效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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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迟国敬 杜海波 张英瑶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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