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fly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r 1, 2021

55411_rns_2021-03-01_c1e681c2-4401-4270-bfb6-dcc52102c5e8.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法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1 月9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法清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 股份800 万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022%)。

截至本公告日,纪法清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其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纪法清 大宗交易 2020/12/21 11.62 440,000
0.0883%
大宗交易 2020/12/23 12.09 950,000
0.1906%
大宗交易 2020/12/29 11.13 1,000,000
0.2006%
合计 2,390,000 0.4795%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纪法清 合计持有股份数 123,519,196
24.74%
121,129,196 24.30%
期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879,799 6.18% 30,282,299 6.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639,397 18.55% 90,846,897 18.23%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1)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10 日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手续,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4,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499,308,190 股减少至 498,424,190 股。

  • (2)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纪法清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 纪法清先生上述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相一致。 3、纪法清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1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