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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fly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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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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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 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2021-2023 年度)》,本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 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应依据有效的《公 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扣减该 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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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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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 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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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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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并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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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金支出发生;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且超过5,000 万元;(2)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首先满足现金分红后,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董事 会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
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第(二)款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已实施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 次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 立董事的意见,必要时对公司实施中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相应的修改,并调整制 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二)公司董事会应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地制定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审议和表决,除现场会议外,公司为股东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五、其它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