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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fly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Sep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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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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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 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中 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 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 日为2020 年9 月4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南》及《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 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0 年9 月4 日,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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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7.5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2 名激励对象授予586.8 万股限制性股 票。
独立董事:孟红、杨百寅、刘明水
2020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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