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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MAX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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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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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 C H S U N M A X T E C H LIMITED勤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西元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00分

地點: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會議室

(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66號9樓)

出席股數: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41,122,465股,出席股東及委託代理股份總數計28,291,679股,佔發行股份總數之 68.79%

出席董事:SINOTEAM HOLDINGS INC.代表人許文昉(兼任總經理)、LUXURY SHIN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代表人:張元芬、賴仁忠董事、鄭義騰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官志亮獨立董事、張正興獨立董事、周宜炘獨立董事。

列席人員: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嘉銘會計師、副總經理暨財務長姚成旻、副總經理謝榮忠

主席:SINOTEAM HOLDINGS INC. 記錄:陳盈如
代表人:許文昉

一、報告出席股數,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各位股東、各位貴賓、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歡迎各位股東百忙之中,蒞臨參加本次股東會,本席宣佈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東常會會議開始。

三、報告事項

第一案:

案由:2025年度營業報告,謹請 公鑑。

說明:2025年度營業報告,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第6頁至第8頁。

第二案:

案由: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謹請 公鑑。

說明: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第9頁。


第三案:

案由:202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謹請 公鑑。

說明:依公司章程規定,2025年擬提撥員工酬勞新台幣14,083,759元(提撥比率 6%),董事酬勞新台幣4,694,586元(提撥比率 2%),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第四案:

案由:2025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謹請 公鑑。

說明:
1、依公司章程125A條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將應分派之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
2、本公司自2025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164,489,860元發放現金股利,擬每股發放新台幣4元。2025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三]第11頁。
3、授權董事長擇期另訂定除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而發放現金股利時,分配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元」以下四捨五入,差額由本公司以費用列支或其他收入入帳。另,上述盈餘分配案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或註銷、以募集與發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及公司債轉換等,致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第五案:

案由:國內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謹請 公鑑。

說明:本公司2025年8月27日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共發行2,500張,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尚無投資人申請轉換,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面額尚餘新台幣250,000,000元。

第六案:

案由: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及具體推動計畫報告,謹請 公鑑。

說明: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5條規定,本公司考量國內外永續議題發展趨勢及與核心業務之關聯性,並評估本公司及集團整體營運活動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訂定「ESG永續發展藍圖」,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第11頁,本案業經2026年2月2日第一屆第二次永續展委員會及第五屆第四次董事會通過,依規定提報股東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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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2025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

說明:
1、本公司2025年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嘉銘會計師及謝東儒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一]第6頁至8頁,2025年合併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五]第12頁至21頁。
2、本案業經2026年3月9日第四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及第五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謹依法提請 承認。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28,291,679權,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本案投票表決情形: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7,395,064 權(含電子投票 749,444 權) 96.83%
反對權數:28,889 權(含電子投票 28,889 權) 0.10%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867,726 權(含電子投票 847,726 權) 3.07%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2025年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2025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2026年3月9日第四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及第五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2025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三]第10頁,謹依法提請 承認。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28,291,679權,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本案投票表決情形: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7,395,539 權(含電子投票 749,919 權) 96.83%
反對權數:28,901 權(含電子投票 28,901 權) 0.10%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867,239 權(含電子投票 847,239 權) 3.07%

3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提請討論。

說明1、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四條第3點修訂第五條及第八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新舊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第22頁至24頁。

2、本案業經2025年6月20日第四屆第一次審計委員會及第五屆第一次董事會通過,謹依法提請討論。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28,291,679權,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本案投票表決情形: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7,394,596 權 (含電子投票 748,976 權) 96.83%
反對權數:30,068 權 (含電子投票 30,068 權) 0.11%
無效權數:0 權 (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867,015 權(含電子投票 847,015 權) 3.06%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討論。

說明1、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7月24日發布臺證上一字第1140013876號函修訂第六條及第九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新舊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第25頁至27頁。

2、本案業經2025年11月10日第四屆第三次審計委員會及第五屆第三次董事會通過,謹依法提請討論。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28,291,679權,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本案投票表決情形: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7,386,293 權 (含電子投票 740,673 權) 96.80%
反對權數 39,649 權 (含電子投票 39,649 權) 0.14%
無效權數:0 權 (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865,737 權(含電子投票 845,737 權)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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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討論。

說明 1、依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23 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 1140024365 號」函令修訂。修訂第二條、第十九條。「股東會議事規則」新舊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八]第 28 頁至 29 頁。

2、本案業經 2026 年 3 月 9 日第四屆第五次審計委員會及第五屆第五次董事會通過,謹依法提請討論。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 28,291,679 權,本案經表決照案通過。

本案投票表決情形:

表決結果 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贊成權數:27,384,615 權(含電子投票 738,995 權) 96.79%
反對權數:39,547 權(含電子投票 39,547 權) 0.14%
無效權數:0 權(含電子投票 0 權) 0.00%
棄權與未投票權數:867,517 權(含電子投票 847,517 權) 3.07%

六、臨時動議:本次股東會無股東提臨時動議。

七、散會:2026年5月28日上午9點15分

主席:SINOTEAM HOLDINGS INC.
代表人:許文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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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陳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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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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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受惠輝達新世代NVIDIA GeForce RTX 50系列顯示卡上市掀起搶購熱潮,本公司主要泛電競客戶推出搭載新顯卡電競PC產品問世,挹注中高階散熱風扇產品備貨力道提振,致使本公司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 38.81% 。自美國川普總統重返白宮執政以來,全球貿易環境惡化趨勢加劇,貿易壁壘升高與政策不確定性同步上升,隨著美國與各國間的關稅談判過程,也使得國際情勢劇烈變化,本公司為因應全球去中國化疑慮,考量未來營運策略並滿足公司海外業務發展需求決定設立泰國廠,2025年下半年辦理發行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新台幣2.5億元及現金增資新台幣1.43億元,主要為轉投資泰國廠,建立中國以外生產製造基地以降低營運風險,並提升非顯卡散熱風扇營收比例,並括展車用風扇應用的新客戶。

一、2025年度營業概況

(一)財務表現:

(1) 合併營業收入及稅後淨利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2025 年 % 2024 年 %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1,752,889 100.00 1,262,815 100.00 490,074 38.81
營業毛利 590,367 33.68 334,437 26.48 255,930 76.53
營業淨利 256,728 14.65 59,440 4.71 197,288 331.91
稅後淨利 208,153 11.87 118,284 9.37 89,869 75.98

2025年度毛利率為 33.68% ,較上年度 26.48% ,增加7.2個百分點;營業淨利率為 14.65% ,較上年度 4.71% ,增加9.94個百分點;稅後純益率為 11.87% ,較上年度 9.37% ,增加2.5個百分點。

(2) 獲利能力

項目 2025 年 2024 年
資產報酬率(%) 6.75 4.48
股東權益報酬率(%) 9.95 6.40
純益率(%) 11.87 9.37
每股盈餘(元) 5.37 3.21

(3) 預算執行情形:不適用(本公司2025年度未編製財務預測)


(二)研究發展狀況:

(1) 2025 年新增 28 項風扇結構專利。截至 2025 年底共取得大陸實用發明專利 1 件、新型專利 100 件外觀設計 11 件;台灣專利發明 6 件、新型 144 件、新式樣/設計 16 件。2025 年度研發費用為新台幣 106,420 仟元,較上年度新台幣 88,143 仟元,增加 20.74%,分別占營業收入 6.07% 及 6.98%。

(2) 持續強化本公司研發與技術競爭優勢,透過資本支出增購相關實驗設備、更積極培養與招攜專業研發人才,將逐步拓展泛電競產業、伺服器、車載散熱應用之領域,以擴大整體效益及營收目標。

二、2026 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一)2026 年度經營方針:

「以人為本、幸福繁榮、回饋社會、永續經營」是動力科技的企業使命。並以跨越極限、創造無限價值,成就客戶目標,以卓越的競爭力及創造力,製造高品質、高壽命、高效率產品,重視利害關係人的聲音,並與相同願景的夥伴合作,同心協力全力以赴。

(二)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本公司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三)重要之產銷政策:

(1) 銷售政策:本年度仍以顯卡風扇散熱產品為主要銷售產品,另持續推動汽車座椅、頭燈、影音系統、空調系統散熱風扇、並加速擴展車用風扇應用。公司以現有產品製造技術為基礎,持續關注市場上新產品發展方向並開發符合市場趨勢之利基產品。

(2) 生產政策:提升生產製程優化、加強品質管控與即時回饋機制及降低生產成本。加強各生產環節的溝通與配合,制訂管理目標提高生產效率,配合產銷需求,提高產能利用率,並進一步增加產能效率。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除在顯示卡市場持續耕耘,並積極開發車載及伺服器、網通、智能家電及電競筆電等相關市場,並提供氣冷及水冷技術並依照不同的應用持續精進開發出高風量、高風壓、低噪音、低耗功、低振動再加上耐特殊環境條件的應用比如說:耐高溫、抗低溫、防水、防塵等。

另外也配合客戶系統搭配,設計智慧控制迴路的風扇作為應用如低啟壓、耐電壓、耐電流等設計。充分的掌握市場變化,積極增加研發設計能力及管理能力,強化供應鏈的垂直整合,提高內製化程度,持續提升自動化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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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本公司以既有的核心價值致力於維持公司財務體質、穩健經營,展望2026年將面臨外部競爭加劇,新創企業的顛覆速度更快,AI應用大幅降低外部競爭者進入產業門檻,而法規環境收緊,多數國家已實施嚴格的氣候相關財務披露標準,歐盟碳關稅將正式進入實質課稅階段,增加企業出口成本,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企業更需在營收成長及環境保護等目標上取得平衡,進而達到永續經營,而總體環境波動劇烈,全球各國地緣政治風險、通膨的持續發生及匯率的認識多變,公司將面臨多重挑戰,必須提升競爭力嚴正面對挑戰。

最後,特別感謝各位股東過去的支持與鼓勵,也期望新的一年裡,能繼續給予指導與支持,本公司經營團隊將一本過去的經營理念及新的創意,呈現豐碩的成果與大家分享。

董事長:SINOTEAM HOLDINGS INC.
法人代表:許文昉

經理人:許文昉

會計主管:姚成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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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西元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SUN MAX TECH LIMITED 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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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MAX TECH LIMITED 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鄭義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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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元 2 0 2 6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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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2025年度盈餘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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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項次 金 額 備註
期初未分配盈餘 1 426,043,008
本期稅後淨利 2 209,780,419
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3 (20,978,042)
依法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4 (7,616,119) 註 1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5=1+2+3+4 607,229,266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一每股現金 4 元 6 (164,489,860) 註 2
期末未分配盈餘 7=5+6 442,739,406

註:
1. 依證交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2. 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或註銷、以募集與發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及公司債轉換...等,致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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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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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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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ESG永續發展藍圖

動力科技永續發展藍圖

企業社會責任承諾

動力科技承擔企業社會責任,追求公司永續性的發展。在經營上對所有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負責,承諾以公平及負責的行為,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社會的生活品質,投入社會公益活動,關注地球生態環境,維護社會及環境生態的平衡,以積極的態度及持續改善的精神,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以三大面向推動執行。

落實公司治理 發展永續環境 維護社會公益
為確保動力科技運營的透明度、責任制和可持續發展,將致力於強化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落實公平、公正、誠信的企業治理,確保股東、員工、客戶和社會各方利益的平衡與保護。動力科技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將善盡企業之社會責任,落實其守則之規範。 動力科技專注於推動綠色發展,降低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通過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減少碳排放和污染,實現與自然和諧共生,並以此驅動業務的長期成長。動力科技已獲得 ISO 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並根據動力科技獨特的產業特性建立環境管理制度,確保該系統持續有效運行,並不斷優化,以達成長期的環境保護目標。同時,動力科技於 2023 年首度通過 ISO 14064-1 溫室氣體外部查證,並承諾持續執行溫室氣體盤查與第三方查證,系統性掌握碳排放熱點,作為擬定具體減碳目標與行動方案之依據,展現落實永續治理與低碳轉型的長期承諾。 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本公司將積極回應社會需求,支持社會公益,並通過教育、慈善等多方面的投入,助力社會和諧與企業共同發展。動力科技遵守勞動法規,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建立符合人本之管理制度,並以「永續發展推動小組」為跨部門溝通平台,負責規畫與執行及管控各項行動方案,整合與監督公司治理、社會、環境等相關面向的風險管理執行進度與成效,確保組織橫向與縱向溝通的有效性,具體實踐永續發展。

附件五、202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會計師查核報告

類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UN MAX TECH LIMITED) 公鑑:

查核意見

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UN MAX TECH LIMITED)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動力集團)西元 2025 年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西元 2025 年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動力集團西元 2025 年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西元 2025 年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動力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動力集團西元 202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2


茲對動力集團西元 202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動力集團之營業收入主要係銷售散熱風扇且集中於前十大客戶,其中前兩大客戶之西元 2025 年度營業收入約佔總體營業收入 40%。本會計師認為公司所處產業具高度競爭及管理階層可能存在達成預計目標之壓力,故判斷針對前兩大客戶及新增前十大客戶可能會有較高之收入認列風險,因是,將本年度前兩大客戶及新增前十大客戶之收入認列存在性認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參閱附註四(十一)。

本會計師於查核中因應收入認列潛在誤述風險之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並測試銷貨收入認列存在性有關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2. 檢視前十大客戶對象是否有變動,如有新增者,除複核其基本資料及授信評定表外,針對其交易內容進行測試,以瞭解其交易有無異常。
  3. 針對前兩大客戶及新增前十大客戶,抽核相關交易憑證,包含核對訂單、出貨單、發票及收款資訊等相關文件,以確認銷貨交易存在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動力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動力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動力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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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動力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動力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動力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14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動力集團西元 202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張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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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謝東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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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4035063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90347472 號

西元 2026 年 3 月 11 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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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090,256 31 $ 748,046 25
1110 透過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 - 19 -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及八) 620,346 17 481,480 16
1200 其他應收款 2,519 - 4,135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一) 2,756 - 18,390 1
130X 存貨(附註四及九) 179,311 5 183,652 6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 21,945 1 9,530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917,133 54 1,445,252 48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及二六) 1,358,529 39 1,428,370 48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38,032 1 52,904 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8,520 - 9,01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 202,148 6 60,588 2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607,229 46 1,550,877 52
1XXX 資產總計 $ 3,524,362 100 $ 2,996,129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六) $ 52,500 1 $ 70,000 2
2120 透過揚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七) 775 - - -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177,171 5 159,457 5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六) 210,373 6 188,549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20,479 1 1,27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17,962 1 18,083 1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附註十五、十七及二六) 29,280 1 75,668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7,746 - 6,788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516,286 15 519,822 17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七) 233,545 6 - -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六) 343,620 10 372,900 1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145,128 4 115,299 4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三) 3,064 - 17,008 1
2630 遞延收入(附註二三) 32,118 1 34,412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 - 1,579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757,476 21 541,198 18
2XXX 負債總計 1,273,762 36 1,061,020 35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及十九)
3100 普通股股本 411,225 12 377,223 13
3200 資本公積 1,067,515 30 895,605 3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22,946 4 110,992 3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56,738 2
3350 未分配盈餘 635,823 18 472,216 16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758,769 22 639,946 21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903 - 14,519 1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6,903 - 14,519 1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2,244,412 64 1,927,293 65
36XX 非控制權益 6,188 - 7,816 -
3XXX 權益總計 2,250,600 64 1,935,109 65
負債與權益總計 $ 3,524,362 100 $ 2,996,129 100

後附之附註條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許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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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許文玲

會計主管:姚成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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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N MAX TECH LIMITED)及其子公司

合併郵檢標簽名

西元 2025 年及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2025年度 2024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 $1,752,889 100 $1,262,81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九及二十) (1,162,522) (66) (928,378) (73)
5900 營業毛利 590,367 34 334,437 27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及二五)
6100 推銷費用 (50,002) (3) (37,479) (3)
6200 管理費用 (177,217) (10) (149,375) (1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6,420) (6) (88,143) (7)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33,639) (19) (274,997) (22)
6900 營業淨利 256,728 15 59,440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十) 21,112 1 19,122 1
7010 其他收入(附註二十及二三) 35,340 2 59,896 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十) (125) - 25,909 2
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十) (14,426) (1) (9,252)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41,901 2 95,675 7
7900 稅前淨利 298,629 17 155,115 12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一) 90,477 5 36,831 3
8200 本年度淨利 208,152 12 118,284 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2025年度 2024年度
金額 % 金額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及十九)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616) (1) $ 71,257 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總額 (7,616) (1) 71,257 6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00,536 11 $ 189,541 15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209,780 12 $ 119,539 9
8620 非控制權益 (1,628) - (1,255) -
8600 $ 208,152 12 $ 118,284 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202,164 11 $ 190,796 15
8720 非控制權益 (1,628) - (1,255) -
8700 $ 200,536 11 $ 189,541 15
每股盈餘(附註二二)
9710 基本 $ 5.37 $ 3.21
9810 稀釋 $ 4.96 $ 3.1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許文明 經理人:許文昉

SINOTEAM BUILDINGS INC 代表人:許文昉

會計主管:姚成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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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码 现金 本金 合计
A1 2024年1月1日轑额 $ 356,403 $ 826,927 $ 99,140 $ 33,518 $ 490,212 ($ 56,738) $ 1,749,462 $ 9,071 $ 1,758,533
2023年度盈助分配
B1 法定盈助公债 - - 11,852 - ( 11,852) - - - - - - - - -
B3 转回盈助公债 - - - 23,220 ( 23,220) - - - - - - - - -
B5 现金锐利 - - - - ( 102,463) - ( 102,463) - ( 102,463) - - ( 102,463) - ( 102,463)
II 可聘换公司债聘换 20,820 68,678 - - - - - 89,498 - - 89,498 - 89,498 -
D1 2024年度净利 - - - - 119,539 - 119,539 ( 1,255) 118,284
D3 2024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71,257 71,257 - 71,257
D5 2024年度综合损益增额 - - - - 119,539 71,257 190,796 ( 1,255) 189,541
Z1 2024年12月31日轑额 377,223 895,605 110,992 56,738 472,216 14,519 1,927,293 7,816 1,935,109
2024年度盈助分配
B1 法定盈助公债 - - 11,954 - ( 11,954) - - - - - - - - -
B3 转回盈助公债 - - - ( 56,738) 56,738 - - - - - - - - -
B5 现金锐利 - - - - ( 90,957) - ( 90,957) - ( 90,957) - - ( 90,957) - ( 90,957)
E1 现金增首 23,000 116,850 - - - - 139,850 - 139,850
N1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4,646 - - - - 4,646 - 4,646
C5 發行可聘换公司借回列额益租或项目一回股额 - 15,128 - - - - 15,128 - 15,128
II 可聘换公司债聘换 11,002 35,286 - - - - 46,288 - 46,288
D1 2025年度净利 - - - - 209,780 - 209,780 ( 1,628) 208,152
D3 2025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7,616) ( 7,616) - ( 7,616)
D5 2025年度综合损益增额 - - - - 209,780 ( 7,616) 202,164 ( 1,628) 200,536
Z1 2025年12月31日轑额 $ 411,225 $ 1,067,515 $ 122,946 $ - $ 635,823 $ 6,903 $ 2,244,412 $ 6,188 $ 2,250,600

董事长:许文祥
组成人:许文祥
收到本报讯将本合併利稽报告之一部分。

19


重庆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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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2025年度 2024年度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98,629 $ 155,115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94,769 91,193
A20200 攤銷費用 5,610 4,018
A2030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 ( 971) ( 1,80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197 ( 123)
A20900 財務成本 14,426 9,252
A21200 利息收入 ( 21,112) ( 19,122)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4,646 -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14,976) 9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626 6,455
A29900 迴轉負債準備 ( 3) ( 32)
A29900 政府補助款 ( 11,617) ( 49,052)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799 141
A31150 應收帳款 ( 138,681) 81,086
A31180 其他應收款 634 3,385
A31200 存 貨 1,715 30,16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13,295) 1,744
A32150 應付票據及帳款 17,714 8,316
A32180 其他應付款 21,356 11,37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945 ( 161)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562) 1,26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261,849 333,222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2,094 17,91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2,021) ( 7,588)
A33500 退還之所得稅 11,256 8,97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41,154) ( 66,26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42,024 286,256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2025年度 2024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921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7,858) ( 371,435)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9,113 -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5,078)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14 -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4,429) ( 906)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43,131) ( 4,508)
B09900 取得政府補助款 9,900 47,68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6,291) ( 333,32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 43,989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17,500) -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247,194 -
C01300 贖回可轉換公司債 ( 500) -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 22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29,280) ( 15,860)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9,017) ( 17,43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90,957) ( 102,463)
C04600 現金增資 139,850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29,790 128,234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6,687 39,380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342,210 120,549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48,046 627,49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90,256 $ 748,04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許文明

經理人:許文昉

會計主管:姚成昱


附件六、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新舊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改說明
第五條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限額及期限
一、資金貸與限額
1.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金額以不逾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2. 因業務往來關係貸與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3. 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行號者或無擔保品、同一產業及同一關係企業,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為限;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務報表所載為準。
4. 本公司與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子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五條第一項前 3 款之限制,惟對單一企業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貸與總金額及個別對象貸與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以下略) 第五條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限額及期限
一、資金貸與限額
1.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金額以不逾本司最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2. 因業務往來關係貸與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3. 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行號者或無擔保品、同一產業及同一關係企業,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為限;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務報表所載為準。
4. 本公司與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子公司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五條第一項前 3 款之限制,惟貸與總金額及個別對象貸與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以下略) 1. 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四條第 3 點增訂本公司對單一企業之資金貸與之授權額度之限制。
2. 新增修訂日期。

22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改說明
第八條 對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時,依本作業程序辦理。
二、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限額:
1. 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金額以不逾子公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2. 因業務往來關係貸與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3. 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務報表所載為準。
4. 子公司與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子公司及母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八條第二項前3款之限制,惟對單一企業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間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貸與總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以下略) 第八條 對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控管程序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時,依本作業程序辦理。
二、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限額:
1. 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總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2. 因業務往來關係貸與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3. 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逾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務報表所載為準。
4. 子公司與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子公司及母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第八條第二項前3款之限制,惟貸與總金額及個別對象貸與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以下略)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改說明
第十一條 實施與修訂
本作業程序於中華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五日經股東會同意後施行。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十一條 實施與修訂
本作業程序於中華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五日經股東會同意後施行。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七、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新舊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改說明
第六條 公告申報程序
(以上略)
(四) 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 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2.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3.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實收資本百分之五以上。
(五) 經營營建業務之公開發行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業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為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 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七)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第八款但書各目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第六條 公告申報程序
(以上略)
(四) 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設備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並達下列規定之一:
1. 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2. 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五) 經營營建業務之公開發行取得或處分供營建使用之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其中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處分自行興建完工建業之不動產,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者,交易金額為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六) 以自地委建、租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動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公司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1.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114 年 7 月 24 日發布臺證上一字第 1140013876 號函修正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屬公司正常營運所需之行為,考量資訊揭露之重大性,爰本條第四款新增第三目,針對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之公告標準提高為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併同修正第四款第二目,針對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未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設備且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之公告標準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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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改說明
(八) 除前七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 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 以投資為專業者,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買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九) 前述第八款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以下略。)
第九條 實施與修訂
一、本程序未盡事宜部分,依有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相關規章辦理。
二、本程序之訂定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
三、本程序於中華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五日訂定。 (七) 除前六款以外之資產交易、金融機構處分債權或從事大陸地區投資,其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1. 買賣國內公債或信用評等不低於我國主權評等等級之外國公債。
2. 以投資為專業者,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或於初級市場認購外國公債或募集發行之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或申購或買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或申購或買回指數投資證券,或證券商因承銷業務需要、擔任興櫃公司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認購之有價證券。
3. 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八) 前述第七款交易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且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已依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以下略。)
第九條 實施與修訂
一、本程序未盡事宜部分,依有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相關規章辦理。
二、本程序之訂定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報股東會同意後實施。
三、本程序於中華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五日訂定。 易金額新臺幣十億元。
2. 考量公司為善用其營運資金,有透過投資固定收益商品進行資金調度以提升現金收益率之需求,惟現行規定交易金額新臺幣三億元之公告門檻恐使大型企業面臨頻繁公告之情形,基於資訊揭露之重大性考量,並衡酌商品風險屬性,爰於本項新增第七款,針對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百億元以上之公開發行公司,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債、普通公司債及未涉及股權之一般金融債券(不含次順位債券),非屬第八款但書各目情形,且其交易對象非為關係人之公告標準提高為交易金額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改說明
四、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五、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六、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七、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四、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五、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六、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3. 新增修訂日期。

附件八、股東會議事規則新舊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2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股務處理
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
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
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
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
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
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
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
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應於股
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
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
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以下條文略) 第2條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股務處理
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
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
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
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
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
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
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
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
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如本公司於
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
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
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
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
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
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
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以下條文略) 1.依據114年12月23日臺
證治理字第1140024365
號函令修訂。
為利投資人儘早知悉上市
上櫃公司股東常會之議
案內容,鼓勵股東參與
股東會行使其權利,爰
修正第二條條文,全體
上市上櫃公司應於股東
常會三十日前將股東會
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之電子檔傳送至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
資訊申報網站。
2.新增修訂日期。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 19 條
實施與修正:
本規則於中華民國一〇五年四月三十日訂定。
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五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 19 條
實施與修正:
本規則於中華民國一〇五年四月三十日訂定。
第一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第三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四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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