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N CREATE ELECTRONIC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0

Mar 20, 2020

57142_rns_2020-03-20_c20a3993-fd36-416d-bd1b-7f1f86b13455.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安 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博微长安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 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 月。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振南 胡和水

潘立生 徐淑萍

2020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