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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avision Technologies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Apr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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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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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改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 我们的认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1 年 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表 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亿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 司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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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并缓解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杨金观 刘剑波 何沛中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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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沛中 刘剑波
杨金观
2011 年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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