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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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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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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自上市以来收到1份监管关注函,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上交所监管一部”)于2017年10 月26日下发了《关于对苏利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 公监函[2017]0066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2017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 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04元。但公司实际 基本每股收益0.7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公司披露的两项 每股收益较其实际数值的偏离幅度达38.16%和38.67%。当日,公司股价涨停。经监管 督促,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每股收益披露不准确,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等有关规 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刚和董事会秘书汪静莉作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信息披露等

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 则》第1.4条、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苏利股份有限 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汪静莉、财务总监李刚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对该监管关注函所涉事项整改情况如下:经监管督促后,公司高度重视, 立即开展自查,并于2017年8月29日发布更正公告,纠正上述错误,后续组织相关 部门和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