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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pr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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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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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 进行如下修订:

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董事、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获选董事、监事分别按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遵循以下规则:**()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为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乘以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权将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自由分配,用于选举各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一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用于向每一董事、监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的最小单位应为一股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每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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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向所有董事、监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总数不得 超过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但可以低于上述 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差额部分视为股东放弃该 部分的表决权; () 任一董事、监事候选人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方可当选: 1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包括股东代理人 )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代表 的表决权 ( 即为上述累积计 算后的总表决权除以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 监事人数 )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以超过选举该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通 过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小于股东大会拟选举产 生的董事、监事人数 ;

3 、以与选举该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相同 的表决权通过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 ( 计算时包括 该董事、监事候选人本身 ) 与以超过选举该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表决权通过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之 和不超过股东大会拟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 ; () 如当选的董事、监事人数不足股东大会拟选 举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时,股东大会应在剔除已 当选的董事、监事后,以尚未选举产生的董事、监 事人数为新的拟选举的董事、监事人数,在同次股 东大会上重新进行董事、监事选举,直至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拟选举的董事、监事人数为止。但是,如 在某次董事、监事选举中,未能选举产生任何董事、 监事,则不论股东大会是否已选举产生拟选举的董 事、监事人数 , 该次股东大会应结束董事、监事选举, 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 监事人数与实际选举 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的差额应在将来的股东大会 上选举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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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违反章程规定进行董事、监事选举,**则视为该股东放弃对所有董事、监事的表决权。如股东大会违反章程规定选举董事、监事,则因违反规定进行的选举为无效,由此当选的董事、监事非为公司董事、监事,造成的董事、监事缺额应重新选举。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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